記得我后來到德國,我住所旁邊有許多野生的櫻桃樹,一到櫻桃成熟季節(jié),可以隨意采摘,當?shù)厝艘灿胁傻?,但大部分人好像并不熱衷,絕大部分櫻桃果子最終在樹上風干了,一小部分成了鳥兒們的口糧。到家門口超市一看,櫻桃還挺貴的,三四個歐元一公斤,當?shù)厝苏諛淤I。而離超市不過300米遠的地方就有無主的野生櫻桃樹,上面掛滿了紅彤彤的果子,但人們對它們似乎無動于衷,任由風吹雨打。
在歐洲多年,我見識了許多“雷鋒”,他們大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道德要求。
有一次,我駕車在奧地利薩爾茨堡附近的月亮湖玩,在紀念品商店閑逛時把尼康D-70相機丟在那里。當我把車子開出50多公里到下一個景點時,才發(fā)現(xiàn)相機不見了。我急忙駕車返回到月亮湖,到紀念品商店試著問是不是落在這里,女營業(yè)員二話沒說,就把相機給我了。她甚至還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不知道你的電話,讓你著急了。”
最驚險的一幕發(fā)生在2008年暑期,我陪一位朋友到慕尼黑機場接其新婚的妻子,他們夫婦激動之間行李箱沒拿就走了。接下來我們在慕尼黑玩了大半天,看王宮、逛街、喝啤酒、吃烤豬肘,不亦樂乎,臨到傍晚時才發(fā)現(xiàn)行李箱“不見了”。思來想去后,我們返回機場尋找,但心里已經(jīng)失去希望,因為箱子是丟在人來人往的大廳里。
到了機場,找警察問,警察讓我們到失物招領處問問。我們把情況簡單一說,失物招領處的官員一直不怎么說話,最后突然問了一句:“你丟的護照上寫的是什么名字?”我們一下子覺得有戲。果然,真有人把箱子送到失物招領處,而且工作人員已經(jīng)把箱子里的東西整理得整整齊齊,并開具了一份類似超市小票那樣的單子。我記得大概計有:手提電腦一臺;手持DV一臺;佳能傻瓜數(shù)碼相機一臺;歐元、美元現(xiàn)鈔各2000多;護照、身份證……總計價值大約人民幣五六萬元。人家根本不提是誰撿的、“你們要感謝人家”之類的話,想必他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而且,最讓朋友夫人感動的是:各種物件都一絲不茍地整理好,鈔票都分類用皮筋扎好,報紙和雜志收拾整齊,“比我整理的要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