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這種對金錢態(tài)度上的變化,也反映到自己家庭里,那就是對曾國荃的約束,也比以前寬松多了。
咸豐八年五月初五日,曾國藩在家里給在軍隊中的曾國荃寫了一封信,信中說:
弟之取與,與塔羅楊彭二李諸公相仿,有其不及,無或過也。盡可如此辦理,不必多疑。
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說,只要你不比塔齊布、羅澤南、彭玉麟、楊載福及李續(xù)賓兄弟這些人做得過分,就沒關系,在規(guī)則允許的范圍內,你可以撈錢。正如我們前面提到的,李續(xù)賓帶兵六年,積金數(shù)萬兩。這封信,意味著曾國藩家庭經(jīng)濟政策的重大改變,等于放開了曾國荃身上的韁繩,讓他在發(fā)財致富之路上一路向前馳騁。所以曾國荃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改變曾氏家族經(jīng)濟面貌的主要支柱。
當時軍隊打仗有一個慣例,就是攻下一個城市,是要放手搶上一陣戰(zhàn)利品的。過去,曾國藩對于這種做法一直是嚴格禁止的,但是再度出山之后,他卻開始對這個做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曾國荃就是通過這樣的做法發(fā)了財。在曾國藩寫了這封信后幾個月,咸豐八年八月,曾國荃攻克了一個重要的城市——吉安府。仗剛打完,曾國荃就派人往家里送了一筆銀子。這筆錢,顯然就是戰(zhàn)利品。第一次弄到這么多錢的曾國荃還有些不好意思,怕在家里主持家務的二哥曾國潢責備他,專門給曾國潢寫了封信,封中解釋說:
惟數(shù)年應有之薪水雜款微有羨余,不得不攜歸,為家中應用之費,實愧對老親與老兄平日之直節(jié)清名耳。祈兄寬看一層,勿哂責阿弟,是為至感!
就是說,我這幾年啊,攢了些銀子,送到家里,供家里花用吧!我這種做法,實在是辜負了咱們大哥平時對我的教誨。二哥你就別責備我了!
在這封信中,曾國荃說明這次寄回家的錢財是什么:
特派公夫等順解二竿之數(shù),又湊花邊元洋約共三封,約三百零兩,系交弟婦。并衣服、書籍、旗傘、夏布、什物等件,另列一單。
二竿之數(shù),就是兩千兩。就是說,這次一共送回家兩千三百兩白銀。兩千兩家里公用,三百兩給自己的妻子。此外還有衣服、布料什么的。
曾國荃在信中還特別囑咐,在搬運財物時“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傳于外,弟得貪名也”。就是說搬銀子時,自己家人搬,別讓別人知道??梢姡鴩躅^一次往家里運這么多戰(zhàn)利品,自己心里還有點害怕。
開了吉安這個頭之后,曾國荃以后就輕車熟路了。以后曾國荃又攻陷景德鎮(zhèn)、安慶等數(shù)座名城,每攻下一座城市,他都要回家一次。正如曾紀芬所說:
每克一名城,奏一凱戰(zhàn),必請假回家一次,頗以求田問舍自晦。
每回一次家,他都要買些田產(chǎn),擴大一下家業(yè)。不過事實上,每一次曾國荃運回家中的財產(chǎn),遠沒有大家傳說的那樣多,也不過就是幾千兩白銀,處于整個湘軍將領中的平均水平。曾國荃并沒有比別人做得更過分,這一點我下面還要再講。
當然,曾國荃部最臭名昭著的一次搶劫,是同治三年六月攻陷天京后。到現(xiàn)在人們還在爭論,曾國荃在天京是不是發(fā)過一筆大財。有一種野史說:
聞忠襄于此中獲資數(shù)千萬。除報效若干外,其馀悉輦于家。
也就是說,曾國荃這一戰(zhàn),收獲上千萬兩白銀,除了給上級送點外,都送回自己老家了。事實是不是如此呢?經(jīng)過分析比較史料,我認為,這種說法絕對是大大地夸張了。曾國荃在天京城破后,并沒有撈多少錢。
確實,同治三年,曾國荃經(jīng)過多年艱苦的攻城戰(zhàn),終于攻陷了太平天國首都天京,奪下了鎮(zhèn)壓太平天國的首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