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曾國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國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畝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鍋飯,借曾國荃、曾國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還算得上不錯。分了家之后,歐陽夫人帶領子女住在“黃金堂”,只靠這五十五畝田生活。既然曾國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屬,以儉持家,誓不以軍中一錢寄家用”,曾國藩妻兒的生活馬上變得貧窘了。曾國藩幼女曾紀芬就曾經(jīng)回憶說:
先公在軍時,先母居鄉(xiāng),手中竟無零錢可用。拮據(jù)情形,為他人所不諒,以為督撫大帥之家不應窘乏若此。其時鄉(xiāng)間有言,修善堂殺一豬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黃金堂殺一雞之油,亦須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辦理鄉(xiāng)團公事客多,常飯數(shù)桌。黃金堂則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節(jié)儉之情形矣。
歐陽夫人在家手無余錢,只能事事躬親,下廚燒灶、紡紗織布,無所不為。
歐陽夫人在鄉(xiāng)下的苦日子過夠了,和孩子興沖沖來到安慶,想享享總督家眷的福,沒想到總督府中的日子過得比鄉(xiāng)下還要緊張。
整個總督府中,只有兩位女仆。一位是歐陽夫人從湘鄉(xiāng)老家?guī)淼睦蠇灒硪晃皇谴笈畠荷磉叺男⊙诀摺?/p>
因為人手不夠用,歐陽夫人花十多千錢,買了一個女仆,曾國藩知道后大為生氣。歐陽夫人沒辦法,只好“遂以轉贈仲嫂母家郭氏”。
無仆人,那么總督府中的日子怎么過活呢?只有自力更生:“文正馭家嚴肅守儉若此,嫂氏及諸姊等梳妝不敢假手于婢媼也。”
曾家的女人們,每天都要進行體力勞動。從洗衣做飯腌制小菜,到紡線繡花縫衣做鞋,都要親力親為。從早上睜開眼睛,直到睡覺,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一八六八年),曾國藩剿捻回任再督兩江后,為家中女人們制了個工作日程表:早飯后,做小菜點心酒醬之類。然后再紡紗或績麻。中飯后,做針線活兒。晚上,則做鞋子。如此辛苦的總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當時每晚南京城兩江總督府內,曾國藩秉燭夜閱公事,全家長幼女眷都在麻油燈下紡紗績麻,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幅動人畫面。
應該說,和曾國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為總督眷屬,他們需要與同一層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娛樂。曾國藩以自己的“圣人”標準,去約束他們的日常生活,勢必讓他們在社會上顯得寒酸落伍,造成他們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種種尷尬不便。我們可以想象,曾國家的妻子兒女們對這位丈夫和父親一定腹誹不止。然而,除了偷偷報怨,拿這位天下最剛強又最頑固的老人,誰又有什么辦法呢?
曾國藩有兩個兒子、五個女兒,早在做京官時期,曾國藩就“議定”每個女兒的嫁妝是二百兩白銀。咸豐十一年六月初四,曾國藩寫信給曾國潢說,大女兒婚事在即,雖然當了總督,但他還要堅持在北京講好的嫁妝數(shù)目:
嫁女之資,每一分奩貳百兩,余多年在京議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時期,物價上漲很快,社會風習變化迅速,二百兩銀子在咸豐十一年其實已經(jīng)不夠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國藩的第四個女兒曾紀純出嫁時,這個數(shù)目更是脫離實際到了讓人無法相信的地步。辦婚事時曾國荃正好賦閑待在荷葉老家。他無論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給二百兩陪嫁銀,“聞而異之曰:‘烏有是事?’”打開箱奩親自驗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嘆,以為實難敷用,因更贈四百金?!?送了四百兩銀子給嫂子歐陽夫人,打發(fā)了第四女的婚事。
那么,日子過得這么苦,曾國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兒去了呢?
這就有點說來話長了。首先我們必須了解,清代的財政制度與今天有很大不同。在現(xiàn)代財政制度下,公務員通常享有優(yōu)厚的福利待遇。特別是高級公務員,雖然工資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會享有公房、公車、差旅等大量補助,甚至還可以公款吃喝。但是在清代,省級大吏不但沒有這些補助,反而還有許多在今天看來極為不合理的支出負擔。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不妨來給一位總督的支出大致算筆賬,看看他一年要在哪些方面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