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汀的《理智與情感》是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說。它前后寫了七年時間,始于18世紀90年代末,終于1809—1810年,在此期間,小說中的達什伍德家族所經歷的許多生活變遷也發(fā)生在奧斯汀身邊的婦女身上。隨著父親于1805年的猝然離世,簡、她母親和她唯一的妹妹(她有六個兄弟)被迫仰賴親戚的善心過活,先是與她的二弟弗朗西斯及其妻子共居一室。她的三弟愛德華在16歲時已被過繼他人,成了肯特郡的一座大莊園戈德漠爾沙姆(Godmersham)的繼承人。女人們經常拜訪那里,最終定居在查頓(Chawton),這是那座莊園中的一座村舍,《理智與情感》的寫作就是在那里完成的。奧斯汀筆下的人物所棲身的日常世界的實際景觀都是她所習以為常的:她就居住其間。它們是相同類型的村舍和莊園宅第,坐落在巨大的莊園之上,有花園和公園,她可以在其間步行或騎馬。一個人屬不屬于那里是一個地位問題,但人們如何獲得、保持或失去那一地位則始終是個狡猾的命題。正如愛德華·科普蘭(Edward Copeland)在其小說的編者引言中所提醒我們的:“在奧斯汀看來,18世紀90年代的社會等級似乎更加為地位之標志所無限困擾,這種地位是相互矛盾的,既不可轉讓,當然,又已經處于隱蔽的轉讓之下。”正如一處萬能的布朗式的風景在其綠草青青的田野、野花種植和小樹林之下隱藏著基礎的規(guī)劃和秩序一樣,奧斯汀每部作品中都有一些人物在調遣其隱秘之地以重新協(xié)調其生活,盡管會有種種際遇,如不如意的秘密訂婚、私生子或財富的喪失。這些內在風景通常反映在用于小說的場景選擇之中,而《理智與情感》的電影則提供了外在的風景。
奧斯汀認為風景是其小說場景中的重要考慮因素,這一課題已得到充分的研究。阿利斯泰爾·M.達克沃思(Alistair M. Duckworth)在其《莊園的進步》(The Improvement of the Estate,1994年修訂版)中討論了奧斯汀在其中進行寫作的哲學、政治和社會環(huán)境,以及此環(huán)境在其對作品中的土地利用態(tài)度里的含意。他辨識出18世紀末的兩類公園愛慕者:那些偏愛“萬能布朗(1715-1783)的廣闊公園風景的人”以及那些“追求野外景色的、對如畫的風景充滿狂熱的人”。達克沃思引證了幾位同時代作家對其風景描寫的影響,包括霍勒斯·沃波爾(Horace Walpole,1717-1797),他是位輝格黨人,認為英式園林是一種解放的表達,而受管制的法式風格帶著專制的意味。站在如畫風景一邊的是威廉·吉爾平(1724-1804),他遍游英國,撰寫了《觀察》(Observations)一書,在書中,他為想追尋他足跡的讀者提供了方向。他將他們引向具有“粗獷的景色”和“不規(guī)則的、點綴著廢墟的水池”的風景地,并為他們提供了欣賞藝術和自然中的如畫風景的放逐公式。1818年,奧斯汀的弟弟亨利描寫她說,她“在很小的年紀便傾心于吉爾平有關如畫風景的描寫”,毫無疑問,她也對沃波爾有所意識,他的著作會“在貴族的圖書室中找到”。這位作者還生活、工作在這些風景之中:“在查頓,詹姆士一世時期的房屋的正規(guī)園林在1763年至1785年間已為一種更加現(xiàn)代的風景所取代。在戈德漠爾沙姆,一座帕拉第奧式房屋坐落在一個位于兩塊樹木茂密的開闊高地之間的公園中,在其中的一塊高地上,一座多利安式廟宇為那一景致提供了阿卡迪亞人的氣息。”奧斯汀使自己筆下的人物在讀者眼中栩栩如生,不僅憑借的是她描寫會話的天賦,而且還憑借的是她對他們的行事方式以及他們所居住的周邊環(huán)境的優(yōu)雅描繪。將此譯為電影語言,需要作家和導演愿意鉆研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的英格蘭語言和視覺風格。李安這位臺灣導演此前還從未執(zhí)導過英語電影,他選擇拍攝一部英國文學經典,乍一看也許有些古怪,但他心甘情愿地讓自己沉浸在那一時期以及他對傳統(tǒng)中國視覺審美的理解中,這使他作出了一個極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