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顧直,生肖狗,二十四歲,畢業(yè)于津海大學文學系。
一個人的痛苦都是自尋煩惱,而我的煩惱來自于我讀的那些書,上大學時,我很喜歡長時間泡在圖書館里,如歷史書、戲劇論、文學論,還有宗教理論等等,甚至連一些殘留下來的詩集都被我挖掘出來讀,其實有很多書當時的我根本看不懂,但我還是有模有樣地讀下去,那時候對知識的渴望和對學問的貪心程度,以前從未有過,大概以后也不會有了。
于是乎,我變成了一個懷揣夢想的人,一個人要是有了夢想就容易執(zhí)著,就容易固執(zhí),就容易一意孤行。
胡亂的大量閱讀讓我多了不少談資,有個大學同窗很喜歡跟我探討文學藝術,他的名字叫魯賓,和我一屆,專業(yè)是視覺藝術。
要說魯賓應該比我更前衛(wèi),他喜歡那種先鋒的、后現(xiàn)代的文學戲劇作品,而那些作品中往往充斥著危險的情色、血的復仇,還有無盡的絕望。似乎魯賓就喜歡這些陰森和虛無的氣氛,他告訴我,在某些方面來說,當文化爛熟開始腐化之后,接下去衍生出的作品就應該是這種面貌,孤獨、憂郁、不安,普通人想避開而魯賓卻被那種虛無的東西所吸引,我認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魯賓生活太富足的關系,所以他才執(zhí)迷于思考架空的問題,也許只是因為另類好玩而已。
在我還不知道什么是LV什么是Hermès的時候,魯賓就已經(jīng)擁有了,而且他還開著一輛二手寶馬車上學,在校園里別提多拉風了。
魯賓的家里的確很有錢,魯賓有一張信用卡,他曾經(jīng)向我炫耀過,可以隨便刷卡買自己喜歡的東西而從不過問價錢。
人總是沒有十全十美的,論長相,魯賓長得的確是差了些,可以說相當丑,黑臉、齙牙,鼻子向上翻著,有人說他像火星人,也有人說他更像是歷史書里的朱元璋畫像,只可惜這樣大富大貴的面相一般口味的女同學是接受不了的,即便魯賓開寶馬腰里系著Hermès皮帶。
大概就是因為這樣,后來無望獲得愛情的魯賓不得不把精力投入在文藝上,更多的是為了排遣內(nèi)心的壓抑和對性的渴望。
我的情況與魯賓恰恰相反,我家窮,不會開車,更買不起LV包包,而魯賓卻非常羨慕我,羨慕我什么呢?因為我擁有讓女孩子只要看上一眼就能過目不忘的英俊臉龐和一張富有幽默感的嘴巴,因此,我跟魯賓可以說是優(yōu)勢互補的一對兒,于是我們順理成章地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第一次去酒吧是在大學三年級的暑假,也是魯賓帶我去的,在酒吧里能夠認識很多漂亮女孩,因為大多數(shù)女孩都喜歡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她們不排斥富有幽默感的男生,再加上我一米八的個子、勻稱的身材和一張帥氣而又棱角分明的臉,愿意主動和我接近的女孩也不少。不過我也清楚,酒吧那種地方是找不到一個含苞欲放的純情女孩的,即便偶爾遇到心儀的對象,我們之間也只是擁抱一下至多親個嘴兒,絕沒有更深一層的感情交往。
迷迷糊糊中大學四年就這么結束了,身邊很多戴厚眼鏡片、穿球鞋和尼龍襪子的,看起來像是國之棟梁的書呆子們抱著厚厚的書開始復習考研,我沒有繼續(xù)念書的興趣了,因為我覺得那些教授講師不一定就比我看的書多,我在他們那里根本學不到有用的東西,如果他們真的有真才實學,也就不會窩在教室里吸粉筆末了。
大四開學后我找了幾份兼職,因為我的文筆很好,有不少雜志愿意選用我寫的文章,雖然不能說投稿必中,但每個月寫稿的收入也能有幾千塊,別小看這些錢,在當時,物價還沒有膨脹得像發(fā)面饅頭那個樣子。
男人手里有了錢就忍不住揮霍,很快,我對晚上約朋友一起出去泡吧開始上癮,每次泡吧時魯賓總在我身邊,每當寫稿寫得沒有靈感的時候,我就叫上魯賓去泡吧,就是在這段時間,我在酒吧里認識了Ke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