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權與德
梁衡
德是人的行為規(guī)范,頭上三尺有神明。現(xiàn)實生活中每個人都有一種無形的道德約束,而官員又更多一層,這就是怎么用權。因為他比普通百姓擁有更多的權力。權對官來說有兩重性。一是可以為百姓辦事,服務社會;二是可以為自己謀私利,甚至欺壓百姓。好官壞官由此區(qū)分而來。
官的政績決定于他的能與德,但主要是德。有德無能至少不會辦壞事,無德有能卻可大大地辦壞事。德是基礎,是軟實力,是一個無形的大磁場。所以中國封建社會初期漢武帝選官時首重德,舉孝廉;隋唐開始科舉考試,重能亦重德;到明清更總結出“公生明,廉生威”,出現(xiàn)曾國藩等這樣的道德榜樣,又回到道德上來。大凡一個政權,在開創(chuàng)之初,德和能都不成問題。替天行道,為民請命,自然大得民心,且自戒甚嚴,德風感天下。至于能,更是在戰(zhàn)火中打出來的,無往不勝。而麻煩在于掌權之后,德漸松弛,能亦下降。1940年2月1日毛澤東在延安民眾大會的講演中自豪地說邊區(qū)有“十個沒有”:“這里一沒有貪官污吏,二沒有土豪劣紳,三沒有賭博,四沒有娼妓,五沒有小老婆,六沒有叫化子,七沒有結黨營私之徒,八沒有萎靡不振之氣,九沒有人吃摩擦飯,十沒有人發(fā)國難財”。這“十個沒有”確實反映了當時延安良好的黨風、政風、民風,令人羨慕,使人向往。這種風氣一直延續(xù)到建國初期。周恩來“文革”之初到學校視察,就在學生食堂里吃飯,一個菜兩角五分錢也要如數(shù)交上。中南海里開會,每個人主動交5分錢的茶水費。但現(xiàn)在生活好了,官員的“胃口”也大了,貪個千百萬很平常。改革開放之后,第一個因貪伏法的省部級以上干部是江西副省長胡長青,2000年2月貪500萬,死刑;第二個是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2000年9月貪1000萬,死刑。后來就多得數(shù)不過來了,數(shù)額也高得驚人。高官貪賄再多也只能判個無期。虱子多了不怕咬,法不責眾了。去年的公開數(shù)字,只外逃貪官卷走的錢有說5000億,有說8000個億。高官貪,小官亦貪,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公布,大連街道辦下面一小區(qū)居委會主任王仁財,職務在科級以下,2007至2009年期間貪污9,000余萬元。此外還聯(lián)同當?shù)睾谏鐣?,犯下了多宗故意傷害、非法采礦、尋釁滋事等刑事案件,2011年12月21日被判處死刑。以至于出現(xiàn)這樣的怪現(xiàn)象,小偷專偷貪官,網(wǎng)上流行詞“小偷反腐”。原因很簡單:1、貪官有錢;2、是不義之財;3、失主不敢報案。這樣想來小偷的“偷”倒是一種客觀上的義舉了,類似當年土匪的劫富濟貧。而且因破小偷小案牽出不少大貪大案。成語“小巫見大巫”又多了一個姊妹詞“小偷見大盜”。國之大盜,監(jiān)守自盜。這還只是貪財之腐敗,其余還有買官賣官、弄虛作假、阿諛奉承、結黨營私、吃喝嫖賭等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