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遺失印信的罪名

金龍難娶玉堂春 作者:郭建


《胭脂寶褶》最精彩的折子戲就是《失印救火》。這個故事在明清時期非常流行。明末作家馮夢龍編寫歷史上著名的智慧故事《智囊補》里,已經(jīng)編入類似的故事。明末作家陸人龍小說《型世言》第三十回“張繼良巧竊篆曾司訓計完璧”和“失印救火”情節(jié)如出一轍。而在近代戲曲中,也有很多相似的劇目。比如絲弦《空印盒》,將這個故事嫁接到微服私訪的御史何文秀身上。

在“失印救火”一折中,白簡微服出訪,不慎掉落了官印。當他回到官船,向老家人白奇說明:“我下船私訪,自不小心,將按院印信失落了!”白奇一聽,大驚失色:“哎呀,大人哪!印信失落事小,只恐全家的性命難保!”白簡手足無措:“待我投江自盡了吧!”白奇趕緊一把拉住。后來白簡的父親、洛陽縣衙門班頭白懷聽見兒子剛做官就失落了印信,白懷也是連呼:“天哪,天!我兒身為八府巡按,下船私訪,自不小心,將印信失落,丟官事小,只恐我全家性命難保!”

古代有“官不離印,貨不離身”的俗諺,形容官員須臾離不了官印。尤其是朝廷派出的巡按御史沒有固定的官署駐地,在一個省區(qū)范圍內巡行,全憑這個官印表明身份。明代巡按御史的官印是銅鑄的,方一寸五分,厚三分,約合今47.6×47.6×9.5毫米,印把上有眼,供御史穿上繩子掛在身上。印文為“某某道(每一省為一道)監(jiān)察御史”,如果是像白簡這樣被委派前往特定區(qū)域的,就要特意鑄造“巡按某處監(jiān)察御史”。御史官印的字體是“八疊篆文”(即印上每個字的最后一筆筆畫折八個彎),和一般官府官印的“九疊篆文”不同。據(jù)明朝人郎瑛《七修類稿》的說法,這是“取唐臺儀八印義”,仿照唐代御史臺八印的制度。

遺失了這么一顆小小的銅印,難道真的就要付出官員全家性命的代價?這顯然不合常理。明代的法律實際上并沒有這樣苛刻,《大明律》對此有專門的條文,規(guī)定如果不慎遺失了官府印信的,官員要“停俸責尋”,停發(fā)俸祿,負責尋找,在三十日內找到的,可以免罪。超過三十日后依然沒有尋獲的,就要處以杖九十、徒二年半的刑罰。而且實際上官員犯這樣的罪名“例無的決”(不必按照法律正式執(zhí)行),能改換為“贖刑”,出一定量的銀子就可以贖換刑罰。只是這樣一來,官就做不成了。

因此這個劇目里的描寫是藝術的夸張,是通過夸張遺失印信的后果,來渲染后來得以脫困的妙計。白懷出主意,要白簡單獨接見無意中獲得白簡官印的洛陽縣知縣金祥瑞,然后白懷自己到馬棚放火,白簡借著親自指揮救火的機會,將空印盒交給金祥瑞保管。救火歸來,立即當面開印盒,“用印批發(fā)四路的文書”。如果金祥瑞無奈暗中歸還了印信,就保舉他高升;要是開出來是空印盒,就立即翻臉,告發(fā)“洛陽縣知縣金祥瑞是個盜印的賊官”。按照法律,這個“盜印”的罪名才是個真正的“斬”罪,是要殺頭的,金祥瑞只有把印信放回空印盒才能保命。所以金祥瑞恨恨地說:“你想要回印信,可不是這么個要法呀!知道我好喝呀!應該下封帖,把我請過去,哪么是花廳呢!預備一桌酒席,酒過三巡,菜過五味,閑談話,話里套話,袖里來袖里去的,我不就把這個東西給他了。什么事呀!拿苦湯撈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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