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魚水認為,做法官也要做學問。她說:“時代的進步,給法官帶來了很多挑戰(zhàn),只有努力學習,才能站在審判實踐的最前沿。”
宋魚水的勤奮努力在海淀法院是出了名的。這種孜孜不倦學習的動力來自兩方面:一是“被逼”的,一是發(fā)自內心的主動需要。
海淀法院坐落在面向近萬家高新技術企業(yè)的“中國硅谷”中關村,各種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宋魚水敏銳地意識到,法官要不斷地更新自己的觀念,僅靠過去的知識底子、以往的工作經驗、一張笑臉和兩袖清風,已適應不了辦案的需要。要行使好手中的權力,就必須掌握更多的知識和技能,如果不能把握時代的脈搏的話,至少要跟得上時代前進的步伐。
她為自己確立了爭當專家型法官的目標:法學理論要達到一定的學術水平,能站在學術前沿思考各種法律問題;能在辦案中運用理論解決疑難問題,辦出高質量的案件。
為此,她把自己的正在吃奶的孩子先送回山東老家,請父母照料,稍大一點又送進幼兒園整托,自己一邊工作一邊學習。
1998年,她再次通過人民大學的系統(tǒng)學習,拿下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2001年,她又通過外語考試,被市委政法委派往國外進修。
她抓緊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學習,茶余飯后、坐車上下班都被用作讀書、思考;她抓緊一切可以豐富自己的機會學習,觀摩開庭、討論案件、考察交流,細心捕捉和汲取各種知識;她虛心向周圍一切有專長的人學習。
在一起音樂侵權案中,她曾經邀請音樂界、知識產權界知名專家、學者、法官,舉辦民間音樂作品研討會,在審判《十送紅軍》一案時,她有一段日子沉浸在學習音樂知識中。她曾經組織庭里的同志到天津專門去了解楊柳青年畫,到工廠去了解光盤的制作過程。甚至連休假也不放過,她說,一個法官在休假時,考察各地的風土人情,積累地方知識,開闊視野,對判案是非常有利的。對宋魚水來說,學習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刻苦地學習和不斷地實踐,為宋魚水的審判工作敞開了廣闊的空間,提供了開闊的思路。
一次宋魚水承辦了外地某商貿公司訴北京某公司經銷權糾紛案。這個糾紛曾被媒體報道,社會非常關注,可當時對經銷權問題,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也沒有判例做前鑒,就連這方面的資料都很少。此案該如何入手,宋魚水心里確實有壓力。針對案件焦點問題,她翻閱相關資料,多次和同志們一起研討。為了獲得充足的依據(jù),多次向工商總局法制處、煙草專賣局等單位進行調查咨詢,向專家學者求教,到圖書館查找國外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