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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政治和文官制度(1)

部級領導干部歷史文化講座:傳統(tǒng)文化中的治國理政智慧 作者:國家圖書館


三、士大夫政治和文官制度

(一)科舉制度和新型士人的成長

宋代的士人很多都是通過科舉制度進入到官僚體系里面的??婆e制度歷經(jīng)若干朝代(605—1905),在中國歷史上持續(xù)了1300年之久。經(jīng)統(tǒng)計,在歷朝歷代里面,宋代的年均取士人數(shù)獨占鰲頭。宋代科舉取消了以往對于舉子的身份限制,“工商雜類人內有奇才異行、卓然不群者,亦許解送”(《宋會要輯稿·選舉》)。

考試制度的嚴密,促成了相對公平與開放。一些出身清貧的“寒俊”得以脫穎而出,登上了宋代的政治舞臺。

呂文穆公諱蒙正,微時于洛陽之龍門利涉院土室中,與溫仲舒讀書……后狀元及第,位至宰相。溫仲舒第三人及第,官至尚書。公在龍門時,一日行伊水上,見賣瓜者,意欲得之,無錢可買。其人偶遺一枚于地,公悵然取食之。后作相,買園洛城東南下,臨伊水起亭,以“瓜”為名,不忘貧賤之義也。

——《邵氏聞見錄》卷八

范仲淹“斷虀畫粥”:

公生二歲而孤。少與劉某上長白僧舍修學,惟煮粟米二升,作粥一器,經(jīng)宿遂凝,以刀畫為四塊,早晚取二塊,斷虀數(shù)十莖……入少鹽,暖而啖之。如此者三年。

這些出身貧寒的新型士人登上政治舞臺后,以天下為己任,學術思潮丕然一變,自覺意識空前成熟。在他們心目中,“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宋史全文》);“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張載語)成為一代優(yōu)秀才俊集體性的抱負與追求。

(二)權力制衡與信息溝通

宋代君主集權、忠君觀念皆處在逐漸強化的過程之中,與此同時,對于君權的限制因素也在增強。這兩種趨勢構成一種張力。就宋代士大夫心目中的政治理念而言:一、致力于建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下尊卑名分井然的理想社會政治秩序;二、為保證理想秩序的建立,必須“致其君為堯舜之君”。所以當時的君臣之間的關系,既有集權的一面,同時也有制衡的一面。

宋代實行“兩府制”。所謂“兩府(二府)”,一是負責行政民政事務的中書門下,一是負責軍政事務的樞密院,兩府的首長就是當時的宰相和執(zhí)政,二者合在一起叫做“宰執(zhí)”。兩府之外,還有負責財政事務的三司、負責監(jiān)察事務的御史臺與諫院(二者合稱“臺諫”)。這些機構直接向皇帝負責,遇重大事件要與皇帝直接討論,這種討論決策的機制就稱為“御前會議”。北宋前期的中央機構,基本上不是層級很深的金字塔式結構,而是一種相對扁平的層級結構。

文書是信息與政令的載體。從圖示中,我們大致可以看出當時政令文書的流轉方式。宋人有一說法,“事無巨細,非經(jīng)二府者不得施行”(《宋朝諸臣奏議》),也就是說,皇帝的意愿,如果沒有經(jīng)過中書門下和樞密院的討論,可能不被視為“圣旨”,下面的執(zhí)行部門有權提請復奏。這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對于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是一種制約。在這一流程中,負責草擬文件的中書舍人,負責審核文件的給事中,負責監(jiān)察的御史臺、諫院,都有權在政令形成、頒出、施行的不同環(huán)節(jié)提出意見。

宋代在君主、宰執(zhí)(宰相與執(zhí)政官員)、臺諫之間,形成制衡關系。如南宋宰相杜范所說:

凡廢置予奪,(君主)一切與宰相熟議其可否,而后見之施行。如有未當,給舍得以繳駁,臺諫得以論奏。是以天下為天下,不以一己為天下,雖萬世不易可也。

——杜范《相位五事奏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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