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俄國皇太子遇襲(3)

與手槍的不幸相遇:日本司法物語 作者:夏樹靜子


大津事件的發(fā)生馬上讓整個日本陷入了近乎恐慌的混亂。當時的沙俄帝國是一個擁有從東歐到東亞占世界版圖六分之一廣闊疆域的超級大國,而軍事力量也可謂是世界最強水準。反觀當時的日本,還只是甲午戰(zhàn)爭與日俄戰(zhàn)爭前的孱弱小國,整個國家還背負著與歐洲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日本一心希望與沙俄帝國避免沖突,保持友好關系,此次雖然是舉國歡迎尼古拉皇太子訪日,可背后卻隱藏著對俄國的強烈恐懼心理,因此必須努力使俄國對日本保持好感??烧l承想事與愿違,發(fā)生了這樣的襲擊事件。

五月十一日午后二時三十分,東京收到了關于襲擊事件的電報,四時許天皇便在宮中召集了御前會議。首相松方正義、外相青木周藏、司法大臣山田顯義都相繼趕到了三十八歲的天皇明治的面前,就連隱居于箱根塔之澤的元老伊藤博文也連夜上京。大家都在心底充滿恐懼。這次事件會不會導致巨額的賠償?應該預想到尼古拉皇太子如果今后有什么不測,俄國甚至可能會宣戰(zhàn)。正??吭谏駪舾鄣亩韲丶讘?zhàn)艦也許隨時會讓日本吃炮彈,如果發(fā)展成全面戰(zhàn)爭的話,日本從國力到軍事完全不是俄國的對手,除了亡國別無他途。事態(tài)緊急,天皇明治決定翌日親自趕赴京都慰問尼古拉皇太子。政府方面決定盡早嚴懲肇事者津田,以平息俄國的怒氣。

當時,明治十三年制定的《刑法》已經(jīng)頒布實施,按照第一百一十六條“對皇室的犯罪行為”的規(guī)定,“對天皇三后(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以及皇太子的加害行為以及企圖加害的行為應處以死刑”。而對于皇室以外普通人的犯罪行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guī)定,“有預謀而殺人者當處以死刑”,犯罪實施未遂者“降低量刑一級或兩級”,因此津田三藏的情況即使重判也只能判處無期徒刑。而在外交層面上為了能判處津田死刑,就只能對《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進行擴張解釋,使之也適用于外國皇室。如果將津田的罪名變成“對皇室的犯罪行為”,進行審判的就不再是地方法院,而是由擁有特別權(quán)限的大法院審理定罪。

在明治二十二年《憲法》頒布的翌年開始實施的《法院構(gòu)成法》中,法院被分為大法院、控訴法院、地方法院、區(qū)法院這四類。大法院就是今天的最高法院,控訴法院是現(xiàn)在的高級法院,而區(qū)法院相當于簡易法院。當時的大法院就坐落于東京八重洲町二丁目的一座人字形瓦片屋頂、東西洋風格參半的二層建筑中。

如果對津田在大法院提起訴訟的話,那么一審即是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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