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雙重性的“展開”指的究竟是什么,也令人感到并不清楚明白。如果存在者總是處于存在之中,如果存在總是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就談不上雙重性的展開,而是存在者的展開。如果存在者是由存在支配的,如果存在支配了存在者的在場,那么,展開就是存在的展開。當(dāng)然,還可能有第三種情況,即,存在與存在者二者相互不可分離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這才有真正意義上的雙重性的展開。但是,在巴門尼德的著作殘篇中,我們找不到這樣的觀念,而在此時即后期的海德格爾思想中,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后期海德格爾認為,存在支配著存在者的在場或不在場。
第三,如果雙重性這一指稱能夠成立,那么,巴門尼德是否沒有去認識“存在者與存在”這個雙重性本身,也是值得疑問的。當(dāng)巴門尼德說存在者存在、只有存在者存在、非存在者不存在時,他看到的是存在與存在者的不可分離或存在者與存在的不可分離。這實際上是對雙重性本身的一種認識。當(dāng)然,存在者與存在的確有著不同,存在者并不完全等于存在,存在也并不完全等于存在者,但如果二者是一體的,二者就必然有著同一的關(guān)系。這同樣是雙重性的一個方面。
第四,存在者和存在這兩個方面的關(guān)系究竟如何,在海德格爾的前期思想和后期思想中是十分不同的。在他的《存在與時間》中,存在與存在者是不可分離的,存在總是存在者的存在。而在他的后期思想中,存在是超出于存在者而獨立的事情,是被大化所支配的事情。
當(dāng)然,在我們看來,區(qū)分存在者與存在并不是海德格爾闡述巴門尼德的命運概念的目的。海德格爾的闡釋是在表明,人是被那個命運所決定的。人的思想是由命運所支配的那個雙重性的展開規(guī)定的,人類的思想活動之所以能夠接收在場者,是那個命運的自身行程。
海德格爾提出,巴門尼德所思的這個“命運”與赫拉克利特所思的“邏各斯”是同一個東西,不過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罷了。這表明,在海德格爾看來,早期希臘的這兩位思想家認識到有一個根本性的支配一切的東西或事情,人的思想和行動都是由它所支配的。也就是說,在海德格爾那里,赫拉克利特和巴門尼德的人學(xué)思想在根本上都是主張人被一個更加根本的東西所決定的這樣一種人學(xu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