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就在準備為這篇文字收尾時,我在微信上看到一段小浣熊被活剝的視頻,并為此潸然淚下。
我知道眼淚有時候不是什么好東西,它會讓我們誤以為自己為這個世界盡了力,而實際上只是以流淚的方式維持一種人格上的平衡和自我欣賞,然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該做的善事忘得一干二凈。不過我當時的傷感的確是真實的。從本質上說,活剝一只小浣熊和日本人當年在中國濫殺無辜有什么不同呢?它們的內核都是針對他者的令人發(fā)指的殘酷。
如今的日本人理應為其父輩在中國殺人放火感到羞恥,而我亦時常為自己生而為人感到羞恥。有時候我在想,世間所有物種的罪惡,全加起來都不及人類的罪惡吧。我同情個體的具體命運,但是作為物種的人類卻是不值得同情的。上蒼以人類為萬物之靈長,讓人類看管這個世界,人類卻對不起上蒼的這份恩情。上蒼給了人類智慧,但人類并沒有發(fā)育出與之相稱的德行。
人類不僅有自私的基因(道金斯),更有殘忍的基因。觀察人類歷史,極端主義的最大罪惡往往不在于主義本身,而在于它借著人們對正義與天堂的激情不斷釋放出人性中的殘忍,使信仰它的人自此“人性大發(fā)”,無惡不作。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我們如何對待他者,他者就會如何對待我們,因為我們同為他者之他者。我們如何對待自然,我們就如何對待自身,因為我們身處自然之中。
世人總在談論人性,而我認為比人性更深不可測的是“人義”。人性是自然屬性,它讓人類有著相同的優(yōu)點和缺陷,而“人義”包含自我屬性和社會屬性,它給了人類賦予意義的自由,卻沒有指出必然或相應的責任。我希望這個世界保持其豐富性,那是我們幸福的源泉。但我又不得不時常痛心于各種“偽物種”(比如按國家、宗教和鼻梁的高度來劃分人種)的流行。當人可以肆無忌憚地虐殺動物,并將他者等同于動物時,人就有了殺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