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官場上流傳一句諺語,叫做“莫用三爺,廢職亡家”。這里所說的“三爺”,其實是指三種人:“子為少爺,婿為姑爺,妻兄弟為舅爺?!边@少爺、姑爺和舅爺,“未必才無可用”,但居高位者,決不可對之倚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簡單,這些人“內(nèi)有噓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慮。威之所行,權(quán)輒附焉;權(quán)之所附,威更熾焉”。一旦權(quán)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殘民以逞,“通賄賂,變是非”,“弊難枚舉”(汪祖輝:《學(xué)治臆說》)。如果對親屬任意放縱,最終就不免落得個“廢職亡家”的結(jié)局。來自民間的這一官場諺語,實際是總結(jié)了一條十分重要的歷史經(jīng)驗,那就是大臣們要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好官,不僅要自己潔身自好,嚴(yán)于律己,而且要嚴(yán)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愛親朋,不可任意讓他們逞威弄權(quán),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親,“一用子弟至親,百弊叢生”(彭忠德、李正容編:《居官警語》,71頁)。其實不僅是自己的親屬,只要居官者疏于警惕,忽于防范,就很容易受到各種心懷叵測者的蒙蔽。因此有人說:“居官大戒,第一蒙蔽。蓋上下內(nèi)外,非蒙蔽無以行其奸欺也。蒙蔽之在內(nèi)者,有官親、家人;蒙蔽之在外者,有猾書、蠹役。內(nèi)外勾連,鬻情賣法,則為官者孤立無與,而坐聽聲名之?dāng)×?,其亦危險矣哉!”(徐棟、丁日昌:《牧令書輯要?治原》)
所有的貪官污吏,沒有一個不知道橫征暴斂、肆意搜刮要冒極大的風(fēng)險、付出沉重的代價。但是,他們還是如上諭所說的“如蛾投火”般地以身試法,甘冒不韙。其原因,當(dāng)然是鄙婪的貪念、對財富的強烈占有欲的驅(qū)使,讓他們見利忘義、利令智昏。而在心理上,他們大都心存僥幸,以為貪贓受賄,只要做得機密,便能掩人耳目,不為人知。有的官箴書對這種心理狀態(tài)進行了分析,指出:“人之愛身,必甚于受賄。而往往以賄易身,何也?大都以為行事密,人不知也。不知今日受賄,明日則喧傳闔衙矣,再明日則喧傳闔城矣,再明日則喧傳道路矣?!保ㄔ囟ǎ骸秷D民錄》)為什么此類事終究難逃天下人耳目呢?原因很簡單,“在公堂行一私,枉一法,瞞不過吏胥;在私宅行一法,受一物,瞞不過僮仆”(金庸齋:《居官必覽》)。有的人十分迷信親信們對自己的忠誠,殊不知這種所謂的“忠誠”是完全靠不住的。一旦事情將要敗露,“平日之所親信,所用以介事媒錢之人,皆吾仇對矣。身敗名裂,心勞日拙,君子悲之”(袁守定:《圖民錄》)。
所以,當(dāng)時人們對身居高位而“朘民之膏,吮民之血”的貪黷之輩,提出了這樣一個樸素而深刻的警示:“官有王法,人有公論,豈能幸免?”(陳宏謀:《在官法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