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文|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無成。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直譯|
【訟卦】誠信被窒蔽,心懷疑懼,持中可吉,無終則兇。利于見大人,不利于涉越大川險阻。
【初六】不長期做手下的事,稍有言語非議,最終吉祥。
【九二】不能勝訟,逃回,村莊有三百戶人家,藏身免災。
【六三】吃舊日德業(yè),守正防危,最終吉祥?;蛘咻o助君王,成功不能自居。
【九四】不能勝訟,返回認命,轉變觀念,安順守正。吉祥。
【九五】訴訟,大吉祥。
【上九】偶爾被賜官服大帶,一天內卻被剝奪三次。
【大象】天與水行動方向相反,訟卦;君子做事要先謀其始。
|詮釋|
這個卦象:上為乾,表示天;下為坎,表示水(河流)。我每天晚上出去散步,走到?jīng)]有路燈的地方,夜空中的繁星就格外亮,雖然我不懂天文,更不懂占星之術,但天天夜觀天象,至少看出一點:星空在向西運行。當然,實際是地球在向東公轉。不過,古人應當也是憑此直觀的感受,認為天是向西走的,而河流是向東流的。一個向西,一個向東,正好對著干、擰著勁,所以圣人看到了一個訴訟打官司的場面,于是定義此卦為“訟”。
然后圣人講了一通打官司的道理:
一是,“訟不可長”,打官司不能拖得太長,適當妥協(xié),及早結束,即便被人非議,相對還是更有利。時間要長了,肯定兩敗俱傷,即便打贏了,也可能埋下仇恨。
二是,民不告官,民不和官斗,一斗準敗。一看形勢不好,要趕緊跑,脫身亡命,躲避風頭。
三是,寧可吃點虧,盡量不打官司,堅持堅持也就過去了。對待上級、領導,更應如此,你吃虧是應該的。
四是,官司實在打不贏,就平靜接受事實吧,收拾心情,繼續(xù)努力,讓生活更美好吧。
五是,打官司要天時地利人和,法官公正,證據(jù)充分,則穩(wěn)操勝券。
六是,靠告黑狀上位獲利,是風險極高、極易付出代價的。
總之,輪到打官司了,想好受就難了。所以,最好不要走到這一步,要避免打官司。怎么辦呢?圣人指出,要“作事謀始”,要在做事的一開始,就把那些可能起糾紛的事情想清楚,訂好契約。
俗話講,“先小人,后君子”,“丑話說在前頭”。從這兩句話可見,中國人不歡迎“契約”,認為契約是“丑話”,是約束小人的,一訂契約就先貶低了雙方的人格。生活里,朋友來跟你借錢,“先打個欠條吧”,這話你憋在心里,恐怕很難說出口。咋辦呢?我教你一招:你不妨先跟你所有的朋友借一遍錢,借錢時主動給打個欠條,提前給他們做個示范,哈。說笑歸說笑,但現(xiàn)實確實讓人笑不出,凡打官司鬧糾紛的人之間,哪個沒有過美好的交集呢?要么是親朋,要么是商業(yè)伙伴。一點關系沒有、八竿子打不著的人之間,不可能打官司。而矛盾之產(chǎn)生無非利益。所以,大家都是有素質的人,就應當有“親兄弟,明算賬”的共識,要有契約意識,不要高估彼此對于利益損失的承受能力,更不要高估自己的人格。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事物的開始,就定下了一種基調,這種基調在未來只會強化,不會改變。慎始才能善終。
曾國藩有一個重要的觀念:謀事先謀敗。先不要考慮它會怎樣成功,而要考慮什么情況、什么問題最終會把這個事給敗了。在諸多因素之中,利益紛爭是敗事的主要因素。所以,一開始就樹立契約意識,格外重要。往大了說,西方在近現(xiàn)代之所以能超越中國,正是贏在契約意識下發(fā)展起來的法制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