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 物質生產與社會再生產(3)

馬克思的事業(yè) 作者:韓毓海


今天的中國需要重新思考馬克思說過的那些話,包括:“通過異化的、外化的勞動,工人生產出一個同勞動疏遠的、站在勞動之外的人對這個勞動的關系”,“正像他把他自己的生產變成自己的非現實化,變成對自己的懲罰一樣,正像他喪失掉自己的產品并使它變成不屬于他的產品一樣,他也生產出不生產的人對生產和產品的支配”?!拔镔|生產的領域”是怎樣為“社會再生產的領域”所支配?實體經濟為什么會被虛擬經濟所支配?而這就是因為:既定的社會價值尺度和法則支配著包括經濟活動在內的一切生產領域,而發(fā)達國家的極少數資產階級恰恰是通過占領人類社會再生產領域、壟斷社會法則和價值尺度,方才實現了對于人類勞動的剝奪,完成了對于世界的統治。

因此,生產什么、生產多少,這并不是由市場那個所謂的“看不見的手”所決定、所能夠輕易左右的,因為生產什么、生產多少,這是由社會再生產領域——由社會法則和價值尺度的制定者們來決定的。

但是,某種經濟學卻告訴我們說:市場是理性的,消費者是理性的,因為他會“用鈔票來投票”,這迫使社會生產那些能夠“滿足大多數人需要”的產品,從而促進社會福利最大化。這就是經濟學的一般觀念。

而對馬克思來說,這樣的一種學說只是達到了幼兒園的水平而已。經濟學教科書里所說的那種“抽象的消費者”也僅僅是個觀念而已,它并不存在于現實社會里。在現實社會里,消費和消費行為都是分裂的,富人是具有最大能力的消費者,但他們的消費卻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即為了通過消費彰顯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社會權力,勞斯萊斯、聯排別墅不是社會的真實需求,但是,它們卻反映了現實社會一小撮最具消費能力者的“品味”(商品社會中人表達信仰的特殊方式)和價值尺度,而這就是商品“拜物教”,它是資本主義“社會再生產”邏輯的實質。

馬克思說,商品并非簡單的“勞動產品”,商品的“價值”也并非勞動和勞動者所賦予的,因為商品的價值是由社會再生產領域的壟斷者即社會法則和價值尺度的制造者們賦予的。所謂商品的“二重性”是指:一方面,商品是各種不同的社會勞動的產物,它表現為商品的使用價值;另一方面,商品又是社會再生產的產物,表現為植入人們頭腦中的社會法則和價值尺度,是人們頭腦和精神的產物,是現代人的宗教信仰和價值依托,它表現為商品的“價值”。

作為價值,作為與生產勞動相對立的社會再生產的產物,商品中并沒有凝結著什么“社會一般勞動時間”。商品中所凝結著的,乃是現實社會的權力關系,在資本主義社會里,這就是指資本的支配地位。由于資本法則統治著社會、分裂著社會,并與勞動和勞動產品相對立,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里,生產發(fā)展的速度總是趕不上資本擴張的速度,消費永遠不可能反映真實的社會需求,它只能扭曲社會需求,它反映的是一種扭曲(異化)了的社會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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