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是“光棍”,我的朋友都是成家的。沈從文先生從前喜歡用“打發(fā)日子”四個字來形容生活;現(xiàn)在不用了,可見現(xiàn)在的生活早已不是“打發(fā)日子”了。但是,這里所回憶的生活是很多“打發(fā)日子”的生活。我當(dāng)時的生活,到了下半天也是“打發(fā)日子”的生活。梁思成、林徽因的生活就從來不是“打發(fā)日子”的生活,對于他們,日子總是不夠用的。
梁思成、林徽因是我最親密的朋友。從1932年到1937年夏,我們住在北總布胡同,他們住前院,大院;我住后院,小院。前后院都單門獨戶。30年代,一些朋友每個星期六有集會,這些集會都是在我的小院里進(jìn)行的。因為我是單身漢,我那時吃洋菜。除請了一個拉東洋車的外,還請了一個西式廚師。“星(期)六碰頭會”吃的咖啡冰激凌,和喝的咖啡,都是我的廚師按我要求的濃度做出來的。除早飯在我自己家吃外,我的中飯、晚飯大都搬到前院和梁家一起吃。這樣的生活維持到“七七事變”為止。抗戰(zhàn)以后,一有機(jī)會,我就住在他們家。他們在四川時,我去他們家不止一次。有一次我的休息年是在他們李莊的家過的。抗戰(zhàn)勝利后,他們住在新林院時,我仍然同住,后來他們搬到勝園院,我才分開。我現(xiàn)在的家庭仍然是梁、金同居。只不過是我雖仍無后,而從誡已失先,這一情況不同而已。
在30年代,一天早晨,我正在書房研究,忽然聽見天空中男低音聲音叫“老金”,趕快跑出院子去看,梁思成夫婦都在他們正房的屋頂上。我早知道思成是“梁上君子”??墒?,看見他們在不太結(jié)實的屋頂上,總覺得不妥當(dāng)。我說你們給我趕快下來,他們大笑了一陣,不久也就下來了。
愛與喜歡是兩種不同的感情或感覺。這二者經(jīng)常是統(tǒng)一的。不統(tǒng)一的時候也不少,有人說可能還非常之多。愛說的是父母、夫婦、姐妹、兄弟之間比較自然的感情,他們彼此之間也許很喜歡。果然如此的話,那他們既是親戚又是朋友。我和我的二哥與六哥就是這樣。喜歡說的是朋友之間的喜悅,它是朋友之間的感情。我的生活差不多完全是朋友之間的生活。我差不多不到長沙去,到上海去有一兩次,住在二哥家里,但主要是在徐家或張家,他們是徐志摩的親戚。我至少是從1914年起就脫離了親戚的生活,進(jìn)入了朋友的生活,直到現(xiàn)在仍然如此。1932年到1939年我同梁家住在北總布胡同,我同梁從誡現(xiàn)在住在一起,也就是北總布胡同的繼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