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被逮捕的田中角榮在從檢察院去往拘留所的路上)
(日本發(fā)行量最大的《讀賣新聞》以號外形式報道田中角榮被捕新聞)
1976年8月16日,東京地方檢察廳正式?jīng)Q定對田中角榮提出起訴。東京地檢"一把手"檢事長高瀨禮二在自己的辦公室與副檢事長豐島英次郎、特搜部長川島興一起向媒體公布了起訴田中角榮的理由和已經(jīng)查明的主要事實。與逮捕理由相比,起訴時檢方在輕罪"違反外匯法"之外又加上了一個重罪"受托受賄罪":指控田中角榮在擔任首相期間,收受洛克希德公司和丸紅公司5億日元賄賂,并利用職務之便,指示運輸大臣具體"運作",成功促全日空公司在擴大運力時購買了22架洛克希德公司生產(chǎn)的"L—1101"型Tri-Star民航飛機。由于二戰(zhàn)后,日本還沒有前首相因涉嫌受賄而被起訴的先例,田中角榮在被逮捕并接受第一次審訊后,就給時任自民黨干事長中曾根康弘和支持自己的自民黨政治團體"七日會"會長西村英一分別寫了封簡短的退黨、退會申請報告,變成了一個失去了組織的"無所屬議員"。從萬人矚目的首相、一言九鼎的執(zhí)政黨派閥領(lǐng)袖到階下囚,田中角榮面臨從人生的巔峰向谷底的轉(zhuǎn)變。想必在拘留所狹窄囚室的21天時間里,田中角榮心中一定是五味雜陳,百感交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