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最豪華的家也只有三四個室內空間——門廳、廚房,也許加上一兩間邊屋。邊屋的叫法很多,有叫閨房的,有叫起居室的,也有叫臥室的,一家之主可以退隱這里處理私人事務。到9世紀或10世紀的時候,往往還有一間祈禱室,雖然這個地方既可用來拜神,也可用來辦理事情。有時候,這類私人小屋有兩層,上面一層叫做太陽室(solar)或屋頂室,從梯子或很簡單的樓梯爬上去。太陽室聽上去陽光明媚,光線很好,但實際上只是法語中solive這個詞的變體。在法語中,solive的意思是“地板的格柵”或“梁”,太陽室只是架在格柵上的房間。在很長時間里,太陽室是大多數住宅能有的唯一的樓上房間,它們往往只是貯藏室,人們心目中的房間(room)不是現(xiàn)代意義上的房間。在英語里,只是到了都鐸王朝才有記載,room有了“一個圍住的屋子或獨立空間”的意思。
社會主要由自由民、農奴和奴隸組成。農奴死了以后,主人有權拿走一件小小的個人物品,比如一件衣服,作為一種遺產稅。農夫往往只有一件主要的衣服,那是一種名叫上衣的寬松袍子(它最后演變成現(xiàn)代的外套)。實際上,這是農夫拿得出的最好的東西。莊園主會要這個東西,光從這一點你就能知道中世紀各階層人們的生活質量。農奴制是一種使人永遠束縛于某個莊園主的奴役方式,往往以一種宗教性質的約定加在人的頭上。這種舉動令許多后裔處于絕望的境地。這是因為,一旦做出約定,農奴制將永遠延續(xù)下去,延續(xù)到做出約定一方的子孫后代。農奴制的主要后果是,剝奪了租戶遷移別處的自由以及與莊園之外的人結婚的自由。但是,農奴仍可以富裕起來。在中世紀后期,20個農奴當中就有一個擁有50英畝或以上土地,這在當時是非常多的財產。而最下層的自由民雖然在理論上享有自由,但往往窮得無法行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