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亦不執(zhí),離苦大樂生。
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
千年之前,佛陀的大弟子舍利弗在拜佛陀為師之前,聽到有個沙門說到《阿含經(jīng)》里的一個偈語:“諸法因緣起,諸法因緣滅。我?guī)煷笊抽T,常作如是說?!北泷R上證得了法眼凈。
那么,因緣是什么意思?我們舉個例子,若是我們把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當成“因”,那么,六根所對應的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塵則是“緣”。當“因”碰到對應的“緣”之時,它們就會共同作用產生一種“識”,即我們內心對外緣的解讀,這些解讀決定了我們以怎樣的態(tài)度與方式去面對和應對外部世界;這種態(tài)度與方式對他人來說,又是一種外緣,這種“外緣”會與他們的“內因”結合,于是他們的心中也會產生一種“識”,這種識又將影響他們的選擇與態(tài)度……
世上的萬事萬物都是這樣,一切因緣聚而有,一切因緣散而空。許多東西,表面看來有,但實質上是無常、無我的。因緣一散,一切就消散了。所以,我們才說:“送君千里,終有一別”、“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