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言

道德情操論 作者:亞當·斯密


人們在贊揚或責備一種行為的時候,通常只有三個層面:首先是行為人內(nèi)心的真實意圖或情緒,其次是由這種感情所引起的身體的外在行為表現(xiàn)或舉動,最后是行為實際或最終產(chǎn)生的結(jié)果,有正面的亦有負面的。這三個層面構(gòu)成了一種行為的全部內(nèi)涵和本質(zhì),是我們借以判斷他人行為品質(zhì)的依據(jù)。

毋庸贅言,僅僅根據(jù)三者之中的后兩種情況作出評價,一定會有人持異議。清白無辜或者罪該萬死的行為,其表現(xiàn)在身體上的舉動可能會是相同的。同樣是射擊,無論對象是鳥或者是人,都要做相同的扣動扳機的動作。與身體的動作相比,行為的實際后果更無關于褒貶,因為決定結(jié)果的不是行為人自己而是命運,所以我們不能將后果作為當然的依據(jù)而對行為人的品行產(chǎn)生任何情緒。

行為人可以為之負責的只有那些可以預期到的、或者至少能反映其內(nèi)心真實意圖的后果,這樣他才可以承受褒貶評價。因此,某一行為得到的所有贊揚或責備、同意或反對,其終極的對象是其內(nèi)心的意圖或感情,行為適當與否,乃是動機善惡與否。

這一高度抽象凝練的原則因其不言而喻的正確性而為世人公認,沒有人會反對,絕無非議。人們普遍認為,由于種種偶然、意外、無法預料的因素所導致的不同行為,其結(jié)果可能有天壤之別。但是,只要行為的意圖或動機是合情合理、慷慨仁慈的,那就是好的,有理由對行為人表示感激;相反,如果是本意就是不近人情、邪惡歹毒,毫無疑問行為是壞的,人們會報以憤怒。

不過,雖然理性會讓我們完全服從于這種正確的原則,但在面對具體情況時,我們對于善惡行為的感受仍然會受其實際后果的巨大影響,幾乎總是隨之波動、無法做到理性客觀。盡管我們也希望將情感完全置于這一原則的控制之下,但是很無奈,這種愿望在實際生活中很少能實現(xiàn)。

下面,本書要繼續(xù)關注這種人人都能察覺到卻鮮有人充分認識更無人愿意承認的感情上的矛盾。首先考察這種矛盾產(chǎn)生的原因,是人類的天性所導致的嗎?其次考察它的影響,最后是它的結(jié)果,搞清楚上帝究竟想要通過它來達到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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