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疏忽即使沒有傷害到任何人,也應該受到懲罰。如果有人在沒有對行人予以警示的前提下,就從院子里頭把一塊大石頭扔到馬路上,毫不在乎它會落在什么地方,無疑他必須受到懲罰。即使這種荒唐的行為沒有造成什么危害,恪盡職守的警察也會毫不客氣地處罰他。這個頑劣使壞的人蠻橫無理,完全不把他人的幸福和安全放在心上,他的行為已經(jīng)實際上傷害到了他人。膽大妄為的人會輕而易舉地讓他人身處凡正常人都不愿意面對的危險之中,他缺乏正確、友善對待他人的意識。因此,在法律上,嚴重的疏忽和惡毒的圖謀幾乎是同等的。如果因為粗心大意而釀成了不幸的后果,行為人通常要受到懲罰,就好像他是有意而為之一樣。本是冒失無禮的行為,受一點教訓就可以了,然而卻不得不與殘忍的暴行一道受到嚴厲的懲罰。如果他那疏忽大意的胡鬧意外砸死人的話,按照許多國家的法律,尤其是古蘇格蘭的法律,他就會被處以極刑。誠然這種懲罰嚴重得過頭了,但是卻并非與我們的天性完全抵觸。我們對他那愚蠢而不通人性的行為因為看到不幸的受害者的痛苦而更加憤怒。當然,如果一個人只是不小心把石塊丟到馬路上,同時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那人們也不會贊成對他判處死刑。依舊是愚蠢而不通人性的行為,而我們的情感態(tài)度卻來了個大轉(zhuǎn)彎。比較個中差異,我們會意識到,人們的義憤(甚至包括旁觀者)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對行為的實際后果的不滿。幾乎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會嚴加懲處造成重大后果的行為,而對正好相反的情況一般都會予以從輕發(fā)落。
還有一種疏忽不屬于違犯正義的行為。犯這種錯誤的人愛人如己,無意傷害別人,絕對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律條,心中時常顧及他人的安全和幸福。但是,本來謹小慎微的他實際上卻沒有做到這些,因此要受到一定的責備和非難,當然決不會是懲罰。如果他的疏忽給別人造成了傷害,幾乎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會要求他賠償,這是一種正常的懲罰。如果不是因為他的行為引起了意外的不幸,沒有人會想到處治他,但法律的裁決得到了所有人發(fā)自內(nèi)心的贊同。一個人說什么也不應該為另一個人的粗心大意而付出受傷害的代價,這是很明顯的道理。由于疏忽而造成的損害必須由造成損害的人來賠償。
另外一種疏忽,就是我們在行動之前沒有三思可能造成的后果。要是最終也確實沒有帶來什么損害,人們不會認為這種態(tài)度值得鞭笞,反倒覺得顧慮重重是可笑的。在任何事情上都是一副謹慎小心、畏首畏尾的態(tài)度,從來不被看做是什么美德,反而覺得它最不利于做大事業(yè)。然而,如果有人由于過度缺乏這種小心,碰巧給別人造成傷害,法律也會強制他賠償損失。
根據(jù)阿奎利亞的法律,有人無法駕馭一匹突然受驚脫韁的烈馬,而馬又恰好踩到了鄰居家的奴隸,馬主人便必須賠償損失。像這種偶然事件,我們會覺得他不該騎這樣一匹烈馬,或者他想騎這匹烈馬的一時沖動本來就是不可原諒的。但要是沒有發(fā)生這一偶然事故呢?我們的態(tài)度會來個180度大轉(zhuǎn)彎,會認為他不愿騎這匹馬才是膽小怕事,對莫須有的危險疑神疑鬼、膽戰(zhàn)心驚。當一個人因為此類意外事故而傷害到別人時,他本人也會覺得自己應該受到責罰,還會很主動地去看望受害者,竭力表達自己對發(fā)生這種意外的萬分歉意和后悔。如果他還有一定的人情味,就會提出對受害者進行補償,盡其所能讓他消氣,以自己內(nèi)心的敏感去體察受害者心中的憤怒。不道歉、不作賠償是極其蠻橫無理的,可是,既然類似情況下別人不會道歉,為什么一定要他道歉呢?既然他也是清白無辜的,為什么還要為別人的不幸負責呢?但是公正的旁觀者會覺得另一個人出格的憤怒很正常,他必須承擔這種倒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