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88年10月12日 藝術家和道德家

圣壇之火 作者:【英】亞瑟·克里斯多夫·本森


生活中有一些關系,本來美麗而質樸,而有些藝術家卻總會把這種關系弄得一塌糊涂。這時,理想的藝術作品就成了藝術家們的避難所。藝術家們目光挑剔,情緒無常,整天處于一種神經(jīng)兮兮的狀態(tài),一點小事也會讓他們產生挫敗感,哪怕微小的瑕疵也會讓他們深惡痛絕,認為它糟蹋了高尚的人格、美妙的前景和漂亮的面容。當一個人有著漂亮的面容和丑陋的雙手時,普通人只會關注他美麗的面容,而忽視那丑陋的雙手。而藝術家卻更會關注那雙丑陋的手,反而忘記了面容的美麗。藝術家的痛苦就在于此,他渴望的是無法實現(xiàn)的完美。思想在他狹小的世界中恣意馳騁,讓他無法駕馭。藝術家通常喜歡黃昏時分,因為這時房間往往是幽暗的,世界也都是黑白色調,一片灰暗。只有那些看似普通平淡卻醒目的東西才容易變得模糊,方便隱藏。生活華麗多姿,五彩繽紛,芬芳誘人,精力旺盛的人往往對它充滿欲望,容易沉溺其中,難以自拔。許多藝術家放蕩不羈,追求奢華,耽于聲色,就在于他們貪圖享樂,缺乏道德的約束。他們恐懼單調與丑陋,陶醉于恣意的歡愉。所以,藝術家必須眼清目明,能識別浮世虛華,知道哪些地方最能打動心扉,哪些地方最讓人勞神費思。藝術家創(chuàng)造偉大,但自己不一定偉大。他能辨別偉大的品行,就像他能辨別被郁郁蔥蔥的森林和綠草掩蓋的山脊。他認識美麗,但并不一定渴求擁有美麗。山林有其美,樹木有其美,但并不意味著美具有道德意義,它只具有象征意義。最佳的藝術,其靈感更多的來自于智力因素,而非情感的契合。當然,今日的英國作家要取得成功,必須要有道德家的氣質,因為英國讀者追尋理想道德,遠遠勝于他們對智力或藝術理想的追求。英國讀者渴望的是忠貞的愛情,絕不是一時的激情。他們認為,最終的成功比徹底的失敗更令人難忘。他們喜歡悲劇,因渴望歡笑而喜歡上了悲傷,把悲傷當成歡笑的前奏。他們希望一家之主的最終責任,就是讓家人在豐衣足食中享受天倫之樂,而不是在死后化為塵土之時,也不肯因自己的不幸去詛咒上帝。他們對死亡的觀點是,財主應該與貧窮的拉撒路一起被帶到亞伯蘭的懷抱。為了成功,必須與溫情妥協(xié)。如有必要,就犧牲藝術家的良心吧。在英國,藝人只有在盛宴之后,才能找到自己的立身之所,因為這時勇士們已經(jīng)酒足飯飽,倦意連連,不再貪戀豐盛的酒宴,不再渴望噼啪作響的爐火。羅斯金迫于生活的不公、殘暴以及丑陋,吞噬了自己的靈魂,拋棄了云彩、山峰、日出、日落,但人們卻把這一切歸因于無形的精神壓力的緣故。奧菲利亞沒有在生命的激流中苦苦掙扎,而是躺在鋪滿鮮花的床榻上沉入夢鄉(xiāng),飄向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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