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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的名與實

公案中的世態(tài) 作者:張國風


“公案”的名與實

人有個習慣,每遇到一個事物,就琢磨著給它起個名字。這好像是上帝賜給人類的一種權(quán)利。歷朝的法律對人們這種命名的權(quán)利都沒有太多的限制。命名既有極大的自由、極大的隨意性,那么,同一事物的命名便會因時因地因人而有所不同。人對事物的認識總是需要一個過程。事物本身也是不斷變化的,語言的內(nèi)涵與外延都具有伸縮的可能。天長日久,名與實的關系變得錯綜復雜。很多事物的命名,在當時人看來很容易理解,而后人則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有名無實、有實無名、名存實亡、名實皆亡,張冠李戴,種種情況都有。研究古代文化的人常常會更多地遇到這種名不符實的情況。本書是漫話公案小說,也還必須從清理“公案小說”這個概念開始。

“公案”是宋元話本的分類之一。在宋元話本的各個分類名稱中,“公案”一類的含義似乎是最不成問題的。所以,“公案”的含義一直未能得到深入的探討。

按常情推測,“公案”作為一種人們普遍接受的話本分類名稱,它的含義與當時人對于“公案” 一詞的一般理解不可能相距太遠。宋元時,“公案” 一詞有如下五種含義:

一指官府的案牘。

宋蘇軾《東坡集·奏議集十三·辨黃慶基彈劾札子》:“今來公案,見在戶部,可以取索按驗?!?/p>

宋洪邁 《容齋隨筆卷四·張浮休書》 :“公曰,‘不然。吾子皆時才,異日臨事,當自知之……無以遣日,因取架閣陳年公案,反復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shù)……’”

一指案件。

宋人話本小說《錯斬崔寧》:“府尹也巴不得了結(jié)這段公案?!?/p>

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八:“乃知范公所言者,楊嗣復等公案耳?!?/p>

一指官吏審案時所用的桌子。

《元曲選·陳州糶米》四:“快把公案打掃的干凈,大人敢待來也?!?/p>

一指禪宗用教理解決疑難問題,如官府判案。

宋釋圜悟 《碧嚴錄十·九八舉》 :“劈腹剜心,人皆喚作兩重公案。”

一指話本小說的一類。

宋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 :“說話有四家。一者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搏刀趕棒及發(fā)跡變泰之事?!?“凡傀儡敷衍煙粉、靈怪故事、鐵騎、公案之類。其話本或如雜劇,或如崖詞。大抵多虛少實。”

宋吳自牧《夢粱錄·百戲伎藝》:“凡傀儡敷衍煙粉、靈怪、鐵騎、公案、史書、歷代君臣將相故事話本,或講史,或作雜劇,或如崖詞?!薄秹袅讳洝ば≌f講經(jīng)史》:“說話者,謂之舌辯。雖有四家數(shù),各有門庭。且小說名‘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公案,樸刀桿棒發(fā)發(fā)蹤參之事?!?/p>

宋羅燁《醉翁談錄·舌耕敘引》 :“有靈怪、煙粉、傳奇、公案、兼樸刀、桿棒、妖術(shù)、神仙。自然使席上風生,不枉教座間星拱?!薄把浴妒^孫立》《姜女尋夫》《憂小十》《驢垛兒》《大燒燈》《商氏兒》《三現(xiàn)身》《火杴籠》《八角井》《藥巴子》《獨行虎》《鐵秤槌》《河沙院》《戴嗣宗》《大朝國寺》《圣手二郎》,此乃謂之公案?!?/p>

我們不妨撇開“公案”一詞的原始含義,也不問它的各種含義孰先孰后的問題,只看宋人、元人的常見用法。顯然,宋元間“公案”一詞的中心含義是“案件”,其他各種含義均圍繞在這一中心含義的周圍。公案小說作為宋元話本小說的一個門類,正是指那種取材于各種案件的小說。所謂“各種案件”指的是各種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公案”作為話本小說的分類名稱,是從它所取素材的特點而來的。

這里有必要糾正兩個頗為流行的觀念。公案小說是寫斷獄審案的,這是其一。公案小說十之八九以清官為主角,這是其二。說公案小說寫斷獄審案似乎沒大錯,可是,這種說法容易導致誤會。人們會以為它寫的是如何破案。這就把公案小說的范圍理解得很窄。其實,公案小說常常不是把重點放在破案上,重點是寫案件本身所反映的社會生活。在公案小說名篇《錯斬崔寧》《簡帖僧巧騙皇甫妻》 中,破案本身都沒有什么曲折和趣味,只是案子中反映的生活有趣味?!栋浮返故菍懥艘话賯€包公破案的故事,不是旋風來引路,就是冤魂來托夢顯靈。至于說公案小說十之八九以清官為主角,那是經(jīng)不起推敲的,是從形式上看問題?!跺e斬崔寧》《簡帖僧巧騙皇甫妻》中的法官給人留下了什么印象呢?《包公案》中的包公,他在小說中的實際作用就是將很多案件串聯(lián)在一起?!度齻b五義》中的包公有了較全面的、連續(xù)的描寫??墒?,即使是在《三俠五義》 中,包公也沒有始終占據(jù)主角的地位。當作者將筆墨轉(zhuǎn)向那些俠客的時候,包公的作用依然降低為一個穿針引線的配角。關于南俠、北俠、五鼠、丁氏雙俠的故事,都靠開封府的包公串聯(lián)到了一起。

現(xiàn)代人之所以對古代公案小說形成那樣的誤解,是因為人們的頭腦中先有了現(xiàn)代偵探小說的概念?,F(xiàn)代偵探小說主要寫偵破,主角是偵探。而公案小說也要寫到破案,于是,人們就認定公案小說以斷獄審案為主要描寫對象,而小說的主角自然就是破案的主體——清官了。

用流行的公案小說概念去研究宋元間的公案小說,便會陷入十分尷尬的境地:宋人羅列的公案小說名目中,常常沒有什么公案小說的意味?!蹲砦陶勪洝返摹吧喔P引”中羅列了十六篇公案小說。據(jù)專家考證,這十六篇作品中,只有《三現(xiàn)身》《圣手二郎》 很可能是公案小說。因為《警世通言》 中有一篇《三現(xiàn)身包龍圖斷冤》,《醒世恒言》中有一篇《勘皮靴單證二郎神》。令人迷惑的是,《姜女尋夫》這樣的作品也列入了公案小說。《姜女尋夫》一篇,大家都認為是講孟姜女的故事,好像很難與公案掛鉤。只能這樣去解釋:當時小說的分類,不一定那么嚴格準確。按題材來給小說分類,本身就有很多困難。如果說《石頭孫立》《戴嗣宗》指的就是《水滸傳》中的孫立、戴宗;那么,按照公案小說即是取材于案件的小說的概念,就完全可以理解。雖然孫立、戴宗的故事不屬于斷獄審案一類,可是,孫立、戴宗的故事,確有觸及刑法、驚官動府的內(nèi)容。歸入公案,亦在情理之中?!抖汲羌o勝》 中說的“說公案,皆是搏刀趕棒及發(fā)跡變泰之事”,正是作如此理解。

陳汝衡在《說書史話》中對“公案”提出了這樣的解釋:

公案、鐵騎兒被列在武的故事固然不錯,但這里的“武”,卻不一定專指戰(zhàn)爭。所謂“樸刀桿棒”,是泛指江湖亡命,殺人報仇,造成血案,以致驚官動府一類的故事。再如強梁惡霸,犯案累累,貪官污吏,橫行不法,當有俠盜人物,路見不平,用暴力方式,替人民痛痛快快地申冤雪恨,也是公案故事。總之公案項下的題材,絕不可以把它限在戰(zhàn)爭范圍以內(nèi)。凡有“武”的行動,足以成為統(tǒng)治階級官府勘察審問對象的,都可以說是公案故事。

陳汝衡在這里對“公案小說”的概念作了比較寬泛的解釋與理解,這種寬泛的解釋與理解比較符合古代公案小說的實際。陳汝衡的公案小說概念十分接近今日所謂“法制文學”?!胺ㄖ莆膶W”多寫民事糾紛、刑事案件,從中反映社會、反映人生?!胺ㄖ莆膶W”也都是通俗文學,它的對象是一般的民眾。陳汝衡的解釋不但解決了公案小說的內(nèi)容何以如此龐雜的問題,而且啟發(fā)我們重新看待公案與俠義合流的問題。

一般人認為到了清代中葉,俠義與公案漸漸合流,而《施公案》便代表著這一合流的開始。可是,按照陳汝衡的公案小說概念,便會發(fā)現(xiàn)公案與俠義的合流早已濫觴于唐代傳奇,以后則不絕如縷,從未中斷。唐人傳奇中的《虬髯客傳》《紅線傳》《昆侖奴傳》等作品,寫的是俠義人物,但與此同時,也未嘗不可以視為“驚官動府”、“足以成為統(tǒng)治階級官府勘察審問對象的”公案故事。宋元的公案小說中,時??梢园l(fā)現(xiàn)俠義人物的身影?!蹲砦陶勪洝返摹靶≌f引子”中提到“也說趙正激惱京師”。這趙正就是《古今小說》 中《宋四公大鬧禁魂張》里的趙正。這是一篇公案與俠義合而為一的典型作品。慳吝刻薄的張員外欺負一個窮漢,引起宋四公抱不平,晚上去張員外家土庫,“覓了他五萬貫錢贓物,都是上等金珠”。接著又寫趙正,本領更在宋四公之上。偷了錢大王的玉帶,剪了緝捕使臣馬翰的衣袖,割了滕大尹的腰帶撻尾,攪得東京城里沸沸揚揚。誰能說這不是公案,誰能說這不是俠義呢?明代小說中,公案與俠義的合流就更普遍了。一部《水滸傳》,處處都涉及公案,回回都寫到俠義。魯提轄拳打鎮(zhèn)關西、大鬧野豬林,武松醉打蔣門神、血濺鴛鴦樓,不都是公案而兼?zhèn)b義嗎?《水滸傳》的興趣不在斷獄審案,而在英雄的傳奇故事,可是,江湖亡命,劫富濟貧,動輒“驚官動府”,干的是“滅九族的勾當”,說是公案,毫無問題。所以,公案與俠義的合流不必等到清中葉的《施公案》。

從公案小說的取材范圍、描繪的重點、作者的興趣所在,以及公案小說的結(jié)構(gòu)來看,公案小說都接近今日所謂“法制文學”,而不是所謂“偵探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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