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緒論

王士珍傳 作者:彭秀良 著


第一章 緒論

在開始敘述王士珍的生平事跡之前,我們首先來解決幾個基礎性的問題,因為這幾個問題關系到對王士珍歷史地位的認識。這幾個問題分別是北洋派的含義、軍閥的來歷與本義、北洋軍閥的確切定義。我們只有將北洋軍閥的所指厘清,才會對王士珍這個人的所作所為有一個清晰而準確的認識,也才能從單一性的歷史思維定勢中解脫出來。

北洋和北洋派

北洋最初只是一個與南洋相對的地理概念。鴉片戰(zhàn)爭前,學者包世臣在一篇文章中說:“出吳淞口,迤南由浙及閩、粵,皆為南洋;迤北由通海、山東、直隸及關東,皆為北洋。南洋多磯島,水深浪巨;北洋多沙磧,水淺礁硬,非沙船不行?!?sup>吳淞口在上海,是黃浦江與長江的匯流處。也就是說,長江入??谝员钡暮S蚍Q為北洋,以南則稱南洋。

清咸豐十一年(1861年),清政府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下設三口通商大臣及五口通商大臣,負責處理對外通商(包括外交)事務。三口通商大臣駐天津,管理牛莊、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務。開始是專職,首任大臣是崇厚。同治九年(1870年)改三口通商大臣為北洋通商大臣,簡稱北洋大臣,由直隸總督兼任。管理直隸、山東、奉天三省通商、洋務,辦理有關外交、海防、關稅及官辦軍事工業(yè)等事宜。李鴻章是第一任北洋大臣,他在此任上干了二十八年,后由王文韶、榮祿、袁世凱相繼接任,“北洋”一詞逐漸帶上了政治色彩。

北洋派是1912年民國建立后形成的政治名詞。張一麐概括其源流說:“北洋派之結合,始于李鴻章,而成于袁世凱。鴻章督直二十余年,當時雖無派系之名,實已蓄成北洋派之勢力,即為北洋派之胚胎。袁世凱繼李鴻章為直督,于小站練兵時,多以北洋武備學生為軍官,段祺瑞為皖派領袖,王士珍、馮國璋為直派領袖。惟籍貫雖殊,初無門戶之見,同屬袁氏部下,統(tǒng)稱北洋派?!?sup>北洋派在袁世凱時代本來是一個團體,后來才分化出直皖兩派,至于將王士珍也歸為直派領袖,并不妥當。王士珍與直系的馮國璋、李純、陳光遠等人關系比較密切,但他自己從沒有要當直系領袖的念頭。

李鴻章

北洋派中人后來也自己稱自己為北洋派,吳虬曾記述說:“自北洋派三字為世人習見,于是乎北洋大學、北洋醫(yī)院、北洋商店先后出現(xiàn)。最可笑者,北洋武人,類多出自輿臺,故傖俗鄙野之笑史,層出不窮。北洋元老王士珍與人通函,常用‘我北洋團體’之句;王占元在公庭廣眾中,自稱‘我們北洋派’,并不知此系私人黨援之名,決不宜自承,更不應見諸正式文牘也?!?sup>雖說自己稱自己為北洋派不太恰當,但是出于圈子認同的考慮,倒也不無道理。王士珍給別人寫信有“我北洋團體”的用語,可惜著者沒有找到相關的信件,所以無法做出確證,就算他真的用過此類話語吧。而從王士珍的資歷和地位來看,袁世凱死后,他已經(jīng)名副其實地成為了北洋派元老,這一點毋庸置疑。需要說明的是,王士珍自始至終都沒有要當北洋派首領的想法,這一判斷可從后面的章節(jié)中看出來。

軍閥的由來與本義

關于“軍閥”一詞的由來,目前考證得還不是很清楚。根據(jù)徐勇的說法,“可以確認‘軍閥’是來源于日本,而且可以確認它出現(xiàn)在大正初年(1912年),其后于1917年前后在中國得到傳播運用”。我們姑且認定徐勇的說法是可靠的,并以他的論述為基點,進而考察“軍閥”一詞的演變過程與社會運用,或許會對民國前期的歷史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來新夏先生指出:“‘軍閥’這一稱謂從其產(chǎn)生和使用情況看,只是用作貶義的政治性通俗名稱,而非嚴格意義上的政治學概念,因此,要對它做科學的界定,殊屬不易?!?sup>在我們平常人(即非學術研究者)看來,“軍閥”一詞確實是貶義的,一旦沾染上就不免有被歧視的意味在內(nèi)。從目前國內(nèi)大眾傳播媒體對“軍閥”一詞的使用上來看,實實在在也是貶義的成分居多。那么,“軍閥”這個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根據(jù)徐勇的文獻調查結果,李大釗是最早將“軍閥”概念移植到中國來的人。李大釗于1917年8月15日發(fā)表的《辟偽調和》一文中,首次使用了“軍閥”概念:“東鄰有政友會者,常與軍閥相結以當局者,輿論多鄙薄之?!?sup>李大釗發(fā)表這篇文章的背景是,中國近代史上臭名昭著的張勛復辟失敗不久,段祺瑞重新掌握北京政府的實際權力,以梁啟超為首的研究系偏袒熱衷于武力統(tǒng)一中國的段祺瑞,“偽調和”是李大釗批判梁啟超等人的用語。李大釗所說的“東鄰”系指日本,“政友會”是1900年由伊藤博文創(chuàng)立的代表日本地主和財閥利益的政黨,1940年解散?!罢褧迸c軍閥相勾結,故而很受日本輿論的輕視,李大釗的意思再明白不過,“軍閥”不是一個好東西。

兩個月后,1917年10月15日,李大釗又發(fā)表《暴力與政治》一文,將“軍閥”一詞運用于指稱國內(nèi)的軍事勢力派:“茍有依力為治者,一夫橫暴,固為吾儕所弗許,即在太半豪強,亦為吾儕所不容;一系軍閥,固為吾儕所深疾,即在多數(shù)黨人,亦為吾儕所痛絕。質而言之,即使今日倡言自由、反抗暴力之黨人,一旦得勢,挾其強力陵軋其余,以暴易暴,與今日之暴者相等。”李大釗反對使用武力、推崇民主政治的思想于此表露無遺,而對于文中“軍閥”一詞的具體所指,歷來眾說一詞,皆以為指的是北洋軍閥。事實上,李大釗所說的“軍閥”不僅是指北洋系的各派軍事勢力,也指向“挾其強力”的南方革命黨人。在李大釗眼里,只要是破壞國家統(tǒng)一、推行武力造成內(nèi)戰(zhàn)沖突的軍事勢力,均應入“軍閥”之列。他在1919年3月寫就的《現(xiàn)在與將來》一文中更是對軍閥大加鞭撻:“試看那強盜軍閥,那個不是忙著搜刮地皮,侵扣軍餉,拿到他家,蓋上些比城墻還堅的房子,預備他那子孫下輩萬世之業(yè)?”李大釗在此指出了軍閥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忙著搜刮地皮,以為自己聚斂錢財。

在李大釗之后,梁啟超、陳獨秀、孫中山等人也相繼使用“軍閥”一詞來表達自己的政治觀點。1918年10月26日,梁啟超對記者發(fā)表談話時,首次使用了“軍閥”一詞。他說:“試問中央對于北方諸督威信何在,愈主戰(zhàn)而愈倒持大阿,以授彼在外擁兵之軍閥,以此言威信,失將誰欺?”梁啟超所維護的是段祺瑞政府的中央權威,他指稱的軍閥還僅限于北方的軍事勢力派別。

陳獨秀使用“軍閥”一詞要稍晚于李大釗和梁啟超,在1919年2月16日發(fā)表的《我的國內(nèi)和平意見·裁兵問題》一文中,陳獨秀做了如此陳述:“我看解決中國政治問題的根本要點,不在南北分立與否,而在能否合輿論的內(nèi)力和友邦的外力,鏟除這南北軍閥的特殊勢力?!?sup>陳獨秀作此論的主要意圖在于批評段祺瑞借助日本軍閥的幫助訓練參戰(zhàn)軍,告誡段祺瑞要潔身自好。但是,陳獨秀也把與革命黨人合作的西南軍事勢力派視為軍閥,即西南軍閥。

而把北洋與軍閥連在一起并針對袁世凱死后北洋派軍人繼續(xù)掌握全國軍政大權的事實,是孫中山在1919年11月中旬的《與留法學生的談話》中:“袁世凱現(xiàn)在雖然死了,北方政府仍然在北洋軍閥、官僚、政客的手里。所以我非在廣東組織護法政府,重新革命,不能挽救中華民國?!?sup>此后,北洋軍閥的稱謂不脛而走,逐漸成為報章雜志上的常見詞。比如,左翼的《向導》雜志就這樣評說:“‘打倒軍閥’這一句話,是充滿了全國,差不多個個人都有一種印象在腦筋上?!?sup>

1926年6月開啟的國民革命運動,以強大的宣傳攻勢使“打倒列強除軍閥”的口號深入民間,此時所指的軍閥就純?nèi)皇潜毖筌婇y了。1928年7月7日,完成北伐、躊躇滿志的蔣介石致信他曾經(jīng)的老師段祺瑞,表達了師生情分與雙方政治立場的區(qū)別:“先生幾度秉國大政,備極煊赫,中正始終追隨先總理,奔走革命,致力于撲滅奉先生為領袖之北洋軍閥,歷經(jīng)艱苦,而未嘗偶一修音問者公也。今煙云收復,北伐即告完成,中正身臨舊都,未遑寧處,上書敬候起居私也。公私之間,截然有鴻溝在?!庇终f:“先生所擁護者乃共和虛名,所培成者盡軍閥余孽,此必非先生始愿所及?!?sup>蔣介石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tài)為北洋軍閥的終結畫上了一個句號,但他仍然沒有忘記段祺瑞擁護共和的初衷,也算是為北洋軍閥的歷史地位做了一點肯定的表示。

王士珍不應被稱為北洋軍閥

要弄清楚王士珍究竟算不算軍閥的問題,首先需要澄清軍閥的定義是什么。徐勇歸納國民黨人對“軍閥”的定義并做了進一步的延伸說明:“它確認‘軍閥’的性質特點是:割據(jù)地盤,軍隊私有,勾結帝國主義,搜刮錢財,壓迫民眾等要點,從而將‘軍閥’內(nèi)涵模式化、固定化,也是50年代以后迄今,在大陸學界通用的、評判軍閥的基本定義要素?!?sup>其實,這是從政治運動的角度設定的軍閥定義,在學術界,人們對軍閥的定義有很多種。我們選擇幾種有代表性的比較一下:

李國祁論述軍閥的標準:“軍閥是指以武力亂政或割據(jù)的軍人,其構成的條件,就我國歷史而言,是:一、多粗鄙武夫,知識程度不高。二、一意依恃武力,不知民政及文教為何物。三、缺乏國家民族觀念,行事以個人喜好及私利為標準。四、不知愛民從事建設,追逐最原始的酒色物欲,所部亦多軍風紀蕩然。五、軍中尊崇個人關系,缺乏嚴密組織及現(xiàn)代化觀念。民初的所謂軍閥顯然亦是如此,除武器較為進步外,并無其他的任何不同。”李國祁給出的這幾條標準,有些屬于人們頭腦中想象的成分,歷史個案研究證明,民國時期的軍閥不全是粗鄙武夫,也不完全是毫無國家民族觀念的庸人。

張玉法曾考察多家觀點,綜合出軍閥的定義有三:“(一)凡以軍隊為私有,以軍隊達到個人目的,罔顧法律秩序,或不孝忠國家者,為軍閥。(二)軍閥并非完全獨立于中央政府之外,有時控制中央政府,沒有控制中央政府的軍閥,與中央政府的關系若即若離,有好處就即(如發(fā)餉、給官),有害處即離(如派去打仗、調動不好的職位),但有中央政府所賦予的軍職或官位。(三)有固定的地盤,或游動的地盤,以獲得資源,供養(yǎng)其軍隊。在此定義下,1916年至1928年間,許多團長以上的統(tǒng)兵軍官,或恃軍隊為后盾的許多中央或地方大吏,都是軍閥?!?sup>張玉法歸納出的判斷軍閥的三條標準,比李國祁的更加精煉,也更符合歷史事實。但是,他說許多團長以上的統(tǒng)兵軍官也是軍閥,似乎有些說不過去。

我認為,以清代軍制研究著名的王爾敏,對軍閥的定義最具代表性,他說:“軍閥一詞的命意,應至少具備以下幾種條件:一、對于中央政府有極大的離心力。這須包括:不受節(jié)制,任意擴張,和充分的人事任命權。二、據(jù)地自雄。這須包括:占據(jù)一定區(qū)域之土地,擁兵自衛(wèi),和地方財政的任意搜刮支配。三、軍事行動為個人目的,而非為國家利益,或中央政策。這須包括:地方領袖之間的攻伐,對弱小的兼并,和對外國的勾結與妥協(xié)??傊?軍閥統(tǒng)治的實質,已經(jīng)不是分權,而是分裂。”比較起來,王爾敏給出的判斷軍閥的三條標準要好于張玉法的,不僅更加全面,而且更加精確,使人具有明晰的判斷準則。

以王爾敏對軍閥的定義來衡量,王士珍不應該被稱作北洋軍閥??v觀王士珍一生的行事方式,進入民國后,他除去在短暫的時間內(nèi)出任過國務總理和陸軍總長以外,長期游離于政府之外,并沒有對中央政府保持離心力;他也沒有個人的軍隊用以擁兵自衛(wèi),形成地方割據(jù)局面,更無從組織過基于個人目的的軍事行動。王爾敏所謂構成軍閥的三個必要條件,王士珍一個也不具備,怎可稱其為軍閥呢?所以,我們給王士珍的歷史定位是,北洋派的首領之一,而不是北洋軍閥。

再以公認的判斷軍閥的標準條件之一的“私兵”來說,王士珍自入民國后就沒有自己的直接武力,其實就連被稱為直系軍閥的馮國璋和皖系軍閥的段祺瑞,他們擁有“私兵”的時間也不是很長。馮國璋的直系,一般認為1917年8月1日馮國璋在北京就任代理總統(tǒng),6日調李純?yōu)榻K督軍,陳光遠為江西督軍,所控兵權迅速膨脹,直系“私兵”體系才正式形成。段祺瑞則一直沒有自己直接控制的武力,以至于張勛復辟時幾乎找不到一支可以立即調動的軍隊。1918年開始編練參戰(zhàn)軍,段祺瑞才算初步有了自己的嫡系軍隊。但就是這支參戰(zhàn)軍,也是在對德參戰(zhàn)的形勢下,由中央決策建立、名義上屬于國家的中央化軍隊,與其他軍閥勢力的“私兵”有著很大的區(qū)別。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參戰(zhàn)軍改為邊防軍,徐樹錚率領其中的一個混成旅入蒙,利用科布多都護使陳毅原有的對蒙交涉基礎,迫使蒙古王公取消獨立,這可看作參戰(zhàn)軍實際發(fā)揮過的國防作用。因而,我們在識別“私兵”的問題上,一定要依據(jù)史料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切不可亂下結論。

1939年6月5日,曾為北洋派首領之一、被稱為“文治總統(tǒng)”的徐世昌在日本占領下的天津病逝,香港《大公報》發(fā)表了題為《徐世昌死矣》的社論。社論在評價徐世昌生平的同時,也論及北洋系各派人物的人格品行:“歷來政局治亂,世道消長,每視秉政者之人格以為轉移。賢哲之士秉政則國治,利祿之徒秉政則國亂,功名之士秉政則國可治可亂?!毖笈捎殖谢窜婒湺柚?雖有一二杰出之才,如袁、徐、段(祺瑞)、王(士珍)一流人物,平心而論,此輩何嘗不愛國,惜乎,國家民族在世界上之位置如何?國民對國家民族之關系如何?大都未能徹底明了,以是雖有愛國憂民之心,終不如其愛己憂家之切?!?sup>信哉斯言,王士珍等人“雖有愛國憂民之心,終不如其愛己憂家之切”,那是時代的錯誤,而不能完全歸結為個人的錯誤。

王士珍在民國政壇無所作為,或像時論所說做了“名流”,不再參與政治活動,乃是來自于他對國內(nèi)政治形勢的清醒認識。在他出任國務總理時,曾有一名記者問其政見,王士珍太息曰:“余少年時,意氣不可一世,視建功立業(yè),直尋常事。比追隨李合肥,以彼勛望之隆,才猷之富,閱歷之深,憑藉之厚,而見其行事多捍格,每郁郁不自得,始嘆天下多難事,非可妄自矜許。從此遂不敢放言高論。后漸躋高位,聞見更廣,益知建樹之不易,惟兢兢自持而已。自由江北提督解任歸里,即無宦情;辛亥一出,已為蛇足。其后以項城敦迫,故交牽率,勉相周旋,毫無裨補。今復以河間推挽,忝尸揆席,而國事則久無可為,豈余之才力所能有濟,不過聊徇友誼,暫維門面,有何政見之可談乎!惟私心默祝和平統(tǒng)一早日實現(xiàn),兵禍不作,舉國寧謐。余得為一太平之民,安居鄉(xiāng)里,于愿足矣;然頗慮此愿之不易償也?!?sup>看來王士珍少年時也是意氣風發(fā)之輩,及至看到晚清重臣李鴻章都行事艱難,自己也就心灰意冷了。他自認為“由江北提督解任歸里,即無宦情”,倒是頗合實情,于是民國史上的王士珍就沒有什么作為了,充其量當個“和事老”,調解調解軍閥間的矛盾糾紛罷了。像這種行為處事的人,又怎可稱其為軍閥呢?

王士珍

但是,由于王士珍個人留下的文字數(shù)量極少,我們無法對他的心路歷程做出精確的推斷,這應該說是本書的最大弱點,希讀者諸君閱讀時注意。

  1. 李星點校:《包世臣全集》,黃山書社1993年版,第11頁。
  2. 崇厚(1826—1893),滿洲鑲黃旗人。曾任三口通商大臣、署直隸總督,出使法國大臣。后因擅自簽訂喪權辱國的《里瓦吉亞條約》被清廷撤職查辦,不久病死。
  3. 王文韶(1839—1908),浙江杭州人。歷官湖北安襄勛荊道、湖北按察使、湖南布政使、云貴總督、直隸總督、戶部尚書。
  4. 榮祿(1836—1903),江蘇無錫人。曾任內(nèi)務府大臣、西安將軍、兵部尚書、總理各國事務大臣、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是慈禧太后的寵臣。
  5. 張一麐:《直皖秘史》,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99頁。
  6. 馮國璋(1857—1919),直隸河間人。民國時期曾任江蘇都督、北京政府副總統(tǒng)、代理總統(tǒng)。
  7. 李純(1874—1920),直隸天津人。畢業(yè)于北洋武備學堂,曾任北洋陸軍第六鎮(zhèn)統(tǒng)制,民國時期任第六師師長、江西都督、江蘇督軍。
  8. 陳光遠(1872—?),直隸武清人。畢業(yè)于北洋武備學堂,曾任北洋陸軍第四鎮(zhèn)統(tǒng)制,民國時期任第十二師師長、綏遠都統(tǒng)、江西督軍,1922年被孫中山的北伐軍打敗后回天津經(jīng)商。
  9. 吳虬:《北洋派之起源及其崩潰》,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5—6頁。
  10. 徐勇:《近代中國軍政關系與“軍閥”話語研究》,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225—226頁。
  11. 來新夏等:《北洋軍閥史》上冊,南開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0頁。
  12. 守常:《辟偽調和》,《太平洋》第1卷第6號。
  13. 張勛(1854—1923),江西奉新人。晚清時任甘肅提督、江南提督、江蘇巡撫兼署兩江總督、南洋大臣,民國時期任長江巡閱使,駐防徐州。
  14. 段祺瑞(1865—1936),安徽合肥人。晚清時任曾任北洋陸軍第四鎮(zhèn)和第六鎮(zhèn)統(tǒng)制、保定軍官學堂總辦、江北提督;民國時期曾四次出任國務總理。
  15. 守常:《暴力與政治》,《太平洋》第1卷第7號。
  16. 《李大釗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71頁。
  17. 丁文江、趙豐田:《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69頁。
  18. 《陳獨秀著作選》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69頁。
  19. 《孫中山全集》第5卷,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65頁。
  20. 黃居仁:《打倒軍閥》,《向導》第37期。
  21. 沈云龍:《北伐統(tǒng)一五十周年紀念》,《民國史事人物論叢》,(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436—437頁。
  22. 徐勇:《近代中國軍政關系與“軍閥”話語研究》,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492頁。
  23. 李國祁:《導言——中國近代現(xiàn)代歷史的演進》,《中國近代現(xiàn)代史論集》第一編,(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69頁。
  24. 張玉法:《軍閥政治論(1916—1928)》,《中國近代現(xiàn)代史論》,(臺北)東華書局1988年版,第144頁。
  25. 王爾敏:《淮軍志》,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377—378頁。
  26. 徐樹錚(1880—1925),江蘇蕭縣人。早年留學日本,因其父與段祺瑞有舊交,歸國后入段祺瑞幕。入民國后,先后任國務院秘書長、陸軍部次長、西北籌邊使兼西北邊防軍總司令,被目為段祺瑞的“智囊”。1925年,被馮玉祥指使人槍殺于廊坊車站。
  27. 陳毅(1873—?),字士可,湖北黃陂人。清末歷任學部參事、圖書館纂修、憲政館統(tǒng)計科員等職,精通邊疆輿地。中華民國建立后,任大總統(tǒng)府秘書、蒙藏院參事、中國政府駐烏里雅蘇臺佐理專員和駐扎庫倫辦事大員、西北籌邊使。
  28. 徐世昌(1855—1939),直隸天津人。清末曾任翰林院編修、國子監(jiān)司業(yè)、練兵處提調,軍機大臣兼巡警部尚書、東三省總督、郵傳部尚書兼津浦鐵路督辦、內(nèi)閣協(xié)理大臣;入民國后,曾任大總統(tǒng)。以詩書畫聞名,編有《清儒學案》《晚晴簃詩集》。
  29. 沈云龍:《徐世昌評傳》,(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737頁。
  30. 徐一士:《亦佳廬小品》,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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