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種”與“雜種胡人”——兼論安祿山的出身問題
自20世紀20年代以來,安史叛軍首領安祿山被學者認定為出身于粟特人,有關粟特人在安史之亂中的動向和作用也成為史學界討論的議題。其中,杜甫詩在言及安史叛軍時屢次使用“雜種”一詞,也被作為重要史料引用。本文試圖對這一概念的相關史料做進一步梳理,并進而對安祿山出身為何被記載為“雜種胡人”提出解釋。
一、“雜種”之涵義及其作為“胡人”的修飾語
杜甫在涉及安史之亂的詩作中共有三處使用了“雜種”一詞:
胡塵踰太行,雜種抵京室。(《留花門》)
雜種雖高壁,長驅甚建瓴。(《秦州見敕目薛三璩授司議郎畢四曜除監(jiān)察與二子有故遠喜遷官兼述索居凡三十韻》)
社稷蒼生計必安,蠻夷雜種錯相干。(《承聞河北諸道節(jié)度入朝歡喜口號絕句十二首》之二)
陳寅恪《以杜詩證唐史所謂雜種胡之義》一文,根據(jù)《舊唐書·安祿山傳》“營州柳城雜種胡人也”、《史思明傳》“營州寧夷州突厥雜種胡人也”及《張光晟傳》“雜種胡”自京師還國事,認為:“杜少陵與安史為同時人,其以雜種目安史,實當時稱中亞九姓胡為雜種胡之明證?!?sup>
在陳氏之前,日本學者桑原騭藏《隋唐時代來往中國之西域人》考察昭武九姓胡之安氏,指出安祿山應有部分粟特血統(tǒng)。在陳氏之后,蒲立本(Edwin G.Pulleyblank)根據(jù)亨寧(W.B.Henning)的研究指出,安祿山的原名軋犖山(或阿犖山)是粟特語roxan的轉寫,義為光、光輝。
陳文稱:“唐人當日習稱九姓胡為雜種胡,雜種之目非僅混雜之通義,實專指某一類種族而言也。”但未解釋為何九姓胡會蒙此“雜種”之名。蒲立本認為這是對與突厥混居的粟特人的一般稱呼,并引《舊唐書·地理志》伊州“隋末西域雜胡據(jù)之”,謂其首領史萬年是已加入北突厥的粟特人,因與突厥通婚,或多或少在種族上與其相混,而被稱為雜胡。
其后,黃永年撰文指出:“‘雜胡’、‘雜種’、‘雜類’、‘雜夷’、‘雜人’、‘雜戶’這類名詞,只是若干少數(shù)民族的統(tǒng)稱,月氏馀裔以至昭武九姓胡種族不一,自可被以‘雜種胡’之稱,而‘雜種胡’則不一定是月氏馀裔昭武九姓胡,二者不好等同?!辈⒁狻稙橛闹蓍L史薛楚玉破契丹露布》“東胡雜種君長之郡”,謂其指奚、契丹、室韋之類,認為杜詩“雜種”應指安史主力奚、契丹、同羅等。
上述討論已相當充分,但對“雜種”一詞的來源尚無清楚解說,對其詞義也存在某種誤解。需要追問的是,已被學者普遍接受的“雜種胡”一詞,真的是唐人對某部族的特定稱謂嗎?據(jù)文獻考察,用“雜種”一詞指稱外族,始見于《后漢書》,主要用于描述西羌諸部。如《西羌傳》:“(滇良)于是集會附落及諸雜種,乃從大榆入,掩擊先零、卑湳”;“至元和三年,迷吾復與弟號吾諸雜種反叛”;“于是滇零等自稱‘天子’于北地,招集武都、參狼、上郡、西河諸雜種,眾遂大盛”;“且凍、傅難種羌等遂反叛,攻金城,與西塞及湟中雜種羌胡大寇三輔?!?sup>《西羌傳》又有“別種”、“諸種”、“種人”等語,可知“種”即種族、族屬之義?!半s種”與“諸種”、“別種”之義略同,指諸多部落;視具體語境,又指部落集團中別出或附屬、歸屬之部落?!短茣肪砭帕把ρ油印保骸俺?,延陀請以其庶長子曳莽為突利失可汗,居東方,所統(tǒng)者雜種;嫡子拔灼為四葉護可汗,居西方,所統(tǒng)者皆延陀?!?sup>此義尤為明顯。可見“雜種”一詞并無“混血”、通婚或后代以之詈人之義,其本義也并非混居、雜居,而只是眾多族屬、諸多部落之義。與蠻、夷等詞相比,“雜種”一詞屬中性詞,就本義而言顯然并無任何貶義。
但在后人筆下,“雜種”也被用來泛指蠻夷。如《魏書·張彝傳》載彝上表稱:“海東雜種之渠,衡南異服之帥?!?sup>《南齊書·東南夷傳》史臣云:“至于南夷雜種,分嶼建國?!?sup>《晉書·李雄載記》史臣曰:“況乎巴、濮雜種,厥類實繁?!?sup>從這些用例來看,黃永年認為杜詩“蠻夷雜種錯相干”乃統(tǒng)指當時四裔民族,是有根據(jù)的。
“雜種”如果與“胡”相連綴,是否有特定所指呢?《后漢書》有“雜種羌胡”之稱,又稱:“令將雜種胡騎休屠黃石屯據(jù)要害?!?sup>《陳書·殷不害傳》謂:“(侯)景兵士皆羌、胡雜種。”《隋書·裴矩傳》載矩《西域圖記序》:“故知西胡雜種,僻居遐裔?!?sup>由于《后漢書》等文獻往往羌、胡連稱,因此以上諸例仍是指羌胡諸部,“雜種胡騎”也并非特指某一種族。
此外,還有“雜胡”一詞?!度龂尽の簳}慈傳》:“又常日西域雜胡欲來貢獻,而諸豪族多逆斷絕。”《魏書·高車傳》:“上郡以西諸鮮卑、雜胡聞而皆應之?!?sup>從文獻使用來看,此詞可用于指西北各族。故《隋書·突厥傳》稱:“突厥之先,平?jīng)鲭s胡也。”蒲立本所引《舊唐書·地理志》伊州之“西域雜胡”,以“西域”作為限定,因此可能是指昭武九姓胡,但仍被包括在西北諸族“雜胡”之中。
那么,唐代文獻中的“雜種胡”一詞是怎么來的呢?《舊唐書·安祿山傳》、《史思明傳》原文稱其為“雜種胡人”、“突厥雜種胡人”,顯然是以“雜種”作為修飾語冠于“胡人”之上。杜詩三例均只稱“雜種”,并非“雜種胡”。只有《安祿山事跡》稱安祿山“營州雜種胡也”,此外則有《舊唐書·張光晟傳》一例:“建中元年,回紇突董梅錄領眾并雜種胡等自京師還國?!?sup>這兩處的“雜種胡”很可能是一種臨時詞語組合,也可能“胡”下脫去“人”字。
“雜種”一詞在唐代還有其他多個用例:或與“東胡”連稱,如黃永年所引樊衡文;還可指“鮮卑”,與“稽胡”并稱,如代宗《命郭子儀等備邊敕》:“宜令子儀以上郡北地、四塞五原,義渠稽胡、鮮卑雜種,馬步五萬眾,嚴會栒邑,克壯舊軍。”還可指出身鐵勒部族的仆固懷恩,如于邵《賀斬逆賊仆固玚狀》:“伏以前件賊夷狄雜種,素無令望。”闕名《賀仆固懷恩死并諸道破賊表》:“逆賊懷恩者,氈裘雜種,出身微賤?!?sup>亦可泛指東北諸族,如權德輿《劉公墓志銘》:“(貞元)十九年,林胡率諸部雜種,浸淫於澶薊之北?!?sup>可見“雜種”一詞在唐代仍可用來指稱北方或四裔之族,故杜詩以其與“蠻夷”連用。不過從以上用例來看,該詞這時已多少含有貶損或蔑視之義。
《舊唐書·張光晟傳》之“雜種胡”還國事,《冊府元龜》卷三六七所載為:
張光晟為振武軍使,德宗建中元年八月,光晟殺回紇之歸國者。初,回紇繼至,有九姓胡雜之,通名回紇,凡千馀人?!怅赡死毡鴩鷵砘丶v,并群胡皆殺之。
《新唐書·回鶻傳》則作“始回紇至中國,常參以九姓胡,往往留京師,至千人”。不難看出,《新唐書》之“參以”,即《冊府元龜》之“雜之”,此蓋出于宋子京之修潤。陳寅恪謂《新唐書》可證“雜種胡”即九姓胡,實際這條記事恰好證明“雜種”之稱僅僅是因九姓胡是“雜”于回紇之中的他族。從以上諸例來看,“雜種胡”之文仍無外乎涵義較寬泛的“雜種胡人”之義,很可能只是略去或訛失“人”字,并沒有像“雜種”、“雜胡”二詞那樣作為固定詞匯使用。所謂“雜種胡”,實不能用以代稱九姓胡,也非某一族之特指。在后出的《新唐書》、《資治通鑒》等文獻中,這一說法完全消失,也恰好印證了以上所論:并非司馬光等人不理解此詞涵義,而是根本沒有這種固定說法。今學者因受“雜種胡”之說強烈影響,征引《舊唐書》等史料時往往徑稱安、史為“雜種胡”,而略去其下“人”字,以訛傳訛,不可為據(jù)。
也許是注意到“雜種胡”之稱缺少充分的史料依據(jù),有學者轉而采用較早時期已有的“雜胡”一詞來指稱安祿山及其相關族屬;也有人試圖將“雜種胡”概念擴大為包含其他一些族類,甚至構擬出一個“亦胡亦蕃”、異種通婚的族群。這一思路可能最早源自蒲立本有關“雜種”一詞的含糊解釋,也源于由此詞后起義所造成的一種普遍誤解。根據(jù)以上文獻考察,筆者認為,在有關粟特人問題的討論中,確實不宜再使用“雜種胡”一詞;“雜種”一詞實與混血無關,沒有充分史料根據(jù),也無法假定在中國北方曾經(jīng)有一個十分活躍的龐大的混血族群。即便在唐羈縻州內或成為城傍部落,那些歸附或附屬部族也是以自為統(tǒng)領的部落聚居形式生存或遷徙,只可能有一些商隊和流民在其間出入。安祿山本人為混血兒,只是暗示了其父母出身可能非同一般。
二、杜詩及其他唐代文獻中的“胡人”概念
安祿山是有粟特血統(tǒng)的胡人,這一觀點自20世紀以來逐漸獲得學者公認。但《新唐書》記其為“營州柳城胡”,《資治通鑒》記其為“營州雜胡”,對《舊唐書》史料進一步簡化,說明二書作者對其族屬并無更清楚的認定。即便是作為早期史料的《安祿山事跡》和《舊唐書》,在記述其早期事跡時也只追述到隨其母“在突厥中”為止,并未明確其族為昭武九姓胡。所以,如果認為杜詩“雜種”一詞所指為九姓胡,則必須假定一重要前提,即詩人清楚知道安祿山的族屬,也就是假定這一知識在當時為社會廣泛所知,因為杜甫不應掌握某種特殊秘密。這一假設能否成立呢?為此有必要考察杜甫所有涉及安史叛軍的敘述。
除“雜種”一詞外,杜詩中用來指稱安史叛軍的詞匯有“胡羯”、“東胡”、“逆胡”、“胡塵”、“胡虜”、“胡騎”等,單言“胡”字也往往指叛軍;其他言“群胡”、“胡馬”,有時指叛軍,有時非是;僅言“胡人”、“胡兒”、“胡商”等,則多為泛言,非指叛軍。“胡羯”即羯胡(杜詩中“胡羯”、“羯胡”互見,說明二詞屬并列組合,均為泛稱),此詞的含義及其與“柘羯”等詞的關聯(lián),陳、黃二人的解釋也完全不同,牽涉材料較多,這里暫不討論?!皷|胡”是就叛軍反地而言,也指參與叛軍的東北各族。其他用“胡”指稱叛軍,則均為泛指,表明其中多有外族,在理解上本沒有任何問題。但自20世紀以來,學界有一個重要觀點,認為“胡”原指北方民族,到六朝以后轉而專指西域諸國。其中引用唐代史料較著名的有《安祿山事跡》所載安祿山與哥舒翰的對話(亦見《舊唐書·哥舒翰傳》):“我父是胡,母是突厥女。爾父是突厥,母是胡,與公族類頗同,何得不相親乎?”還有《資治通鑒》上元二年“考異”引《薊門紀亂》高鞠仁殺胡事(亦見《安祿山事跡》):“鞠仁令城中殺胡者皆重賞,于是羯胡俱殪……高鼻類胡而濫死者甚眾?!?sup>根據(jù)這些史料,有學者認為北方游牧系統(tǒng)的“胡人”到唐代已正式退出中原漢人的觀念;也有學者認為安史叛亂中人們所稱“胡人”、“羯胡”是指西域胡人,進而對安史叛軍的族屬構成提出新說,從各種途徑試圖證明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粟特血統(tǒng)胡人。如果按照這些觀點,杜詩中的“胡”字自然需要重新解釋,并有可能與有關“雜種”的考證構成新的解釋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