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婚儀
婚儀亦如古之六禮,首納采。
《漢書》九十七下《外戚·孝平王皇后傳》云:莽欲依霍光故事以女配帝,太后意不欲也。莽設變詐,令女必入,因以自重,太后不得已而許之。遣長樂少府夏侯藩、宗正劉宏、少府宗伯鳳、尚書令平晏納采。師古曰:“納采者,《禮記》云:婚禮,納采,問名,謂采擇其可者。”
《后漢書》十下《懿獻梁皇后傳》云:納采雁璧乘馬束帛,一如舊典?;輻潯堆a注》引《漢雜事》云:以黃金二萬斤、馬十二匹、玄績谷璧以章典禮。
《后漢書》十下《獻穆曹皇后傳》云:操進三女憲、節(jié)、華為夫人,聘以束帛玄五萬匹。
《后漢書》八十四《列女·皇甫規(guī)妻傳》云:規(guī)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后董卓為相國,承其名,聘以輜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
《藝文類聚》引鄭眾《婚禮謁文》云:納采,始相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
百官納采,用玄、羊、雁等禮物凡三十種。
《通典》五十八云:后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同于周制,而納采女家答辭,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篋中,又以皂衣篋,表訖,以大囊表之,題檢文,言:謁表某君門下。其禮物凡三十種,各有謁文,外有贊文各一首。封篋表訖,蠟封,題用皂帔蓋于箱中,無囊表,便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便書贊文,通共在檢上。禮物:案以玄,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葦,卷柏,嘉禾,長命縷,膠,漆,五色絲,合歡鈴,九子墨,金錢,祿得香草,鳳凰,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烏,九子婦,陽燧。
物有謁文,
《通典》五十八云:總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黨。雁則隨陽。清酒降福。白酒歡之由。粳米養(yǎng)食。稷米粢盛。蒲眾多性柔。葦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須祿。長命縷縫衣。延壽膠能合異類。漆內(nèi)外光好。五色絲章采,屈伸不窮。合歡鈴音聲和諧。九子墨長生子孫。金錢和明不止。祿得香草為吉祥。鳳凰雌雄伉合儷。舍利獸廉而謙。鴛鴦飛止須匹,鳴則相和。受福獸體恭心慈。魚處淵無射。鹿者祿也。烏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婦有四德。陽燧成明安身。又有丹為五色之榮,青為色首,東方始。嚴可均云:此即謁文之約文。蓋禮物三十種各有謁有贊,各題在檢上。
婚禮謁文,
《藝文類聚》四十引鄭眾云:納采,始相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言,謂歸卜吉,往告之也。納征,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有贊文。
《藝文類聚》九十一引鄭眾《婚禮謁文贊》云:雁候陰陽,待時乃舉,冬南夏北,貴有其所。
《藝文類聚》八十五又引云:粳米馥芬,婚禮之珍。
《太平御覽》八百四十又引云:稷為天官。
《御覽》九百八十九又引云:卷柏藥草,附生山顛,屈卷成性,終無自伸。
《初學記》二十七又引云:嘉禾為谷,班祿是宜,吐秀五七,乃名為嘉。
《御覽》八百三十又引云:長命之縷,女工所為。
《初學記》二十一及《御覽》六百二又引云:九子之墨,藏于松煙,本性長生,子孫圖邊。
《御覽》八百三十六又引云:金錢為質,所歷長久,金取和明,錢用不止。
《御覽》九百十三又引云:舍利為獸,廉而能謙,禮義乃食,口無譏愆。按:以上為雁,粳米,稷,卷柏,嘉禾,長命縷,九子墨,金錢,舍利獸九物之贊也。
《藝文類聚》九十二又引云:雌雄相類,飛止相匹。按:此二語嚴可均謂是鴛鴦鳥贊,是也。
《藝文類聚》八十九又引云:女貞之樹,柯葉冬生,寒涼守節(jié),險不能傾。按:嚴可均云:《通典》所載禮物三十種,自玄至陽燧僅二十九種,而無女貞,豈脫此一種邪!抑女貞即九子婦邪?當考。
次問名,
《藝文類聚》四十引鄭眾《婚禮謁文》云: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
次納吉,
《藝文類聚》四十引鄭眾《婚禮謁文》云:納吉,謂歸卜吉,往告之也。
《漢書》九十九《王莽傳》上云:太后不得已,聽公卿采莽女。莽曰:“愿見女?!碧笄查L樂少府、宗正、尚書令納采見女。還,奏言:“公女漸漬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禮?!庇性t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廟,雜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之符也?!睒溥_按:《漢書》此條兼納采問名納吉三事。見女則已問名矣。策告宗廟,雜加卜筮者,問名之后歸卜也。卜吉之后,當往告莽家,是為納吉,史文略不具。
次納征,所謂聘金,即納征錢也。
《藝文類聚》四十引鄭眾《婚禮謁文》云:納征用束帛。征,成也。
《漢書》九十九《王莽傳》上云: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泵钷o讓,受四千萬,而以三千三百萬予十一媵家。群臣復言:“今皇后受聘,逾群妾無幾。”有詔復益二千三百萬,合為三千萬。……加后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大禮??坠獾仍唬骸凹{征錢乃以尊皇后,非為公也?!薄藦鸵运婕{征錢千萬遺與長樂長御供養(yǎng)者。
又《王莽傳》下云:進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為皇后,聘黃金三萬斤。
《后漢書》十下《獻烈梁皇后傳》云: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后故事,聘黃金二萬斤。
《漢官儀》云:皇帝聘皇后,黃金萬斤。
《宋書·禮志》云:尚書朱整議:漢高后制,聘后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
《漢書》五十九《張安世傳》云:及曾孫壯大,賀為取許妃,以家財聘之。
《漢書》八十《淮陽憲王傳》云:趙王復使人愿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次請期,次親迎。
《藝文類聚》四十引鄭眾《婚禮約文》云: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迎謂成禮也。樹達按:《儀禮·士昏禮》云: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鄭注云:主人辭者,陽倡陰和,期日宜由夫家來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方使使者往,辭即告之。按:請期其名,告期其實,特古人故為謙讓,故曰請期耳。
《漢書》九十七《孝平王皇后傳》云:太后遣太師孔光、大司徒馬宮、大司空甄豐、左將軍孫建、執(zhí)金吾尹賞、行太常事太中大夫劉歆及太卜、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賜皮弁素績,以禮雜卜筮,太牢祠宗廟,待吉月日。明年春,遣大司徒宮、大司空豐、左將軍建、右將軍甄邯、光祿大夫歆奉乘輿法駕迎皇后于安漢公第。宮、豐、歆授皇后璽紱,登車稱警蹕,便時上林延壽門,入未央宮前殿。樹達按:待吉月日者,蓋已請期而告于宗廟也。奉乘輿法駕,謂親迎也。
古詩《孔雀東南飛》云: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媒人下床去,諾諾復爾爾,還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談大有緣。府君得聞之,心中大歡喜,視歷復開書,便利此月內(nèi),六合正相應,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按:此為婚期由夫家定之之證。
夫家貧者,婦家或假貸幣以為聘。
《漢書》四十《陳平傳》云:張負卒與女,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
若官吏助民禮聘,
《后漢書》七十六《循吏·任延傳》云:駱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各因淫好,無適對匹,不識父子之性夫婦之道。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齒相配。其貧
無禮聘,令長吏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同時相娶者二千余人。
及長吏為僚屬集聘婦之貲,蓋皆特例也。
《太平御覽》五百四十一李固助展允婚教云:告文學師:議曹史展允篤學貧苦,慈孝推讓,年將知命,配匹未定,聞之愴然,甚閔哀之。夫冠娶仕進,非所以己,允親兄弟無意,亦朋友不好事之罪也。前遣師輔為允娶,云譚處士等各欲佐助,迄今未定出錢千率。先大夫天府內(nèi)史守助佐干及譚掾等其欲議朋友少征條名目,允貧也,禮宜從約,二三萬錢足以成婚。
以中國重納聘,故雖外國王尚公主,必具聘禮焉。
《漢書》九十六下《西域傳》云:烏孫使使獻馬,愿得尚漢公主,為昆弟。天子問群臣,議許,曰:“必先內(nèi)聘,然后遣女。”烏孫以馬千匹聘。漢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又云:元康二年,烏孫、昆彌因常惠上書:愿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得令復尚公主,結婚重親,畔絕匈奴,愿聘馬騾各千匹?!彩拐咧翞鯇O先迎取聘,昆彌及太子、左右大將、都尉皆遣使,凡三百余人入漢迎取少主,上乃以烏孫主解憂弟子相夫為公主而遣之。
女子將嫁,家人具衣飾。
《漢書》九十七上《外戚·孝宣霍后傳》云:母顯既使淳于衍陰殺許后,顯因為女成君衣補,治入宮具,勸光內(nèi)之,果立為皇后。
古詩《孔雀東南飛》云:阿母謂阿女:適得府君書,明日來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舉!阿女默無聲,手巾掩口啼,淚落便如瀉。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執(zhí)綾羅,朝成繡袂裙,晚成單羅衫。
裝送有豐,
《后漢書》八十四《列女傳》云: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
又云:汝南袁隗妻者,扶風馬融之女也,字倫。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問之曰:“婦奉箕帚而已,何乃過珍麗乎!”對曰:“慈親垂愛,不敢違命。君養(yǎng)欲慕鮑宣、梁鴻之高者,妾亦請從少君、孟光之事矣。”
《漢書》九十六下《西域·烏孫傳》云:漢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焉。賜乘輿服御物,為備官屬宦官侍御數(shù)百人,贈送甚盛。
有儉。
《后漢書》八十三《逸民·戴良傳》云:良五女并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之。
《北堂書鈔》引《汝南先賢傳》曰:戴良嫁女,以竹方笥為嚴器。
豪家有媵以侍婢者。
《后漢書》八十四《列女·鮑宣妻傳》云: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逼拊唬骸按笕艘韵壬薜率丶s,故使賤妾侍執(zhí)巾櫛。既奉承君子,唯命是從?!毙υ唬骸澳苋缡牵俏嶂疽??!逼弈讼w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xiāng)里。
《東觀漢記》十八《朱暉傳》云:為郡督郵,太守阮況當嫁女,欲買暉婢,暉不與。
《華陽國志》卷十下云:禮珪,成固陳省妻也,生二男,長娶張度遼女惠英,少娶荀氏,皆貴家豪富,從婢七八,資財自富。
大抵漢人嫁娶多失于奢靡,故識者恒以為譏云。
《鹽鐵論·國病篇》云:葬死殫家,遣女滿車。富者欲過,貧者欲及,富者空減,貧者稱貸。
《漢書》二十八下《地理志》記秦俗云:嫁娶尤崇侈靡。
《漢書》七十二《王吉傳》云:世俗聘妻送女無節(jié),則貧人不及,故不舉子。
女將行,家長致戒。
《漢書》四十《陳平傳》云:張負卒與女,負戒其孫曰:“毋以貧故事人不謹!事兄伯如事乃父,事嫂如事乃母!”
既行,家人送之。
《東觀漢記》七《城陽恭王祉傳》云:祉初名終,父敞為嫡子娶翟宣子女習為妻,宣使嫡子姬送女入門。
豪家往往車駱驛,奴僮夾引。
《潛夫論》三《浮侈篇》云:富貴嫁娶,車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jié)引,富者竟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汪繼培云:各
十當為駱驛。
婚曰,夫家受賓客之賀,
《漢書》五十二《田蚡傳》云:蚡取燕王女為夫人,太后詔召列侯宗室皆往賀。嬰過夫,強與俱。酒酣,蚡起為壽。
《漢書》九十九《王莽傳》云:莽兄永有子光,年小于莽子宇,莽使同日內(nèi)婦,賓客滿堂。
《初學記》十四引蔡邕《協(xié)和婚賦》云:良辰既至,婚禮以舉,二族崇飾,威儀有序,嘉賓僚黨,祈祈云聚,車服照路,驂如舞。
饗客以酒肉。
《漢書》七《宣帝紀》云:五鳳二年秋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為賀召,由是廢鄉(xiāng)黨之禮,令民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勿行苛政!
《漢書》四十《陳平傳》云:張負卒予子,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予酒肉之資以內(nèi)婦。
《華陽國志》三《蜀志》云:資我豐土,家有鹽銅之利,戶專山川之才,居給人足,以富相尚,娶嫁設太牢之廚膳,婦女有百兩之徒車。
而為之賓客者,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近世鬧新房之所為者,漢時即已有之。
《群書治要》引仲長統(tǒng)《昌言》云: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泆于廣眾之中,顯陰私于族親之間,汙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
甚至有以縛捶之故至于殺人者。
《意林》及《太平御覽》八百四十六引《風俗通》云:汝南張妙會杜士。士家娶婦,酒后相戲,張妙縛杜士捶二十下,又懸足指,士遂至死。鮑昱《決事》云:酒后相戲,原其本心,無賊害之意,宜減死。樹達按:會謂妻。
靈帝時,更有作魁櫑唱挽歌之俗。
《續(xù)漢書·五行志》注云:靈帝時,京師賓婚嘉會,皆作魁櫑,酒酣之后,續(xù)以挽歌。魁櫑,喪家之樂;挽歌,執(zhí)紼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國家當急殄瘁,諸貴樂皆死亡也。
若權貴娶妻,則郡國皆遣使致禮慶。
《后漢書》八十三上《方術·李郃傳》云:時大將軍竇憲納妻,天下郡國皆有禮慶,郡亦遣使。
已婚三月,婦見于祖廟。
《漢書》九十七下《孝平王皇后傳》云:皇后立三月,以禮見高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