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作者介紹
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天圣進士。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開封府尹。官至樞密副使。
他是個被民間稱為清官的名臣。從他一生的言行來看,也確實為摧抑豪強、懲辦贓吏、勤求民隱、充實邊防這些主張而大聲疾呼。他知開封府時,允許訴訟的人民可以直接來到庭下,自道曲直,而按照舊制,百姓理所當然地不能徑入衙門。同時,他又有寬厚的一面,曾兩次上疏請朝廷不要用苛虐之人充監(jiān)司,對犯法的官吏,只要不再重犯,即應該給以自新之路,“庶使悔過之人免負終身之累”。故又有“剛而不愎”之稱。
張方平為三司使時,因買豪民產業(yè),被包拯劾奏罷官,由宋祁接代,又為包拯劾罷,后來卻由包拯自己以樞密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曾為此上書仁宗,批評包拯不愛惜名節(jié),見得不能思義,應避嫌疑而不避,即使自己并無私心,但瓜田李下,又如何取信于人?并說這是因為包拯學問不深、思慮不熟之故。歐陽修的批評是對的,亦見得古人對大臣名節(jié)的要求是如何嚴正。不過,這亦終究是君子之過,包拯亦為此而家居避命多時。正像歐陽修肯定包拯“晚有直節(jié),著在朝廷”一樣,包拯這樣的歷史人物,還是應當受到后人懷念的。他的詩,就只有這一首,藝術性較差。這里以人存詩,姑予留下。
書端州郡齋壁1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2。倉充鼠雀喜3,草盡兔狐愁4。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5。
1 端州,今廣東肇慶。包拯曾任端州知州??S,郡守的府第。知州亦可稱為太守。
2 不作鉤,意謂不愿枉道而行,即行直道之意。
3 倉充句,這里指引起侈心貪欲的財寶。鼠雀,指貪官污吏。《詩經·召南·行露》:“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庇郑骸罢l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包詩即化用其意。
4 草盡句,與上句對文。兔狐,合上句的鼠雀,即是城狐社鼠的泛稱。
5 貽,留給。來者,后人。
說明
流傳下來的包拯的詩,僅此一首,“吉光片羽”,卻與他的性格相吻合。全詩的要旨即是謀直道而去貪欲。
端州以產端硯著名,并向宮中進貢。包拯以前的郡守,就趁進貢機會,額外索取數十倍以贈權貴。包拯到任后,便命工匠只限于制造進貢的數額,自己卻不持一硯歸(見《宋史》本傳)。后世還傳說端州江上有包拯投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