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湘
文史研究工作者提到朱湘,總會說魯迅曾喻他是中國的濟(jì)慈,以示顯赫。對此頗有疑問,魯迅和朱湘基本沒有交集。再說了,中國的濟(jì)慈也不是多高的評價,好上天了,也不過第二,別人的影子而已。奇怪的是,朱湘研究者們津津樂道。大概研究現(xiàn)代文學(xué)的人,不攀上魯迅衣角,總覺得氣短。
“中國的濟(jì)慈”一語出自魯迅一九二五年寫給向培良的一封信,結(jié)尾說:
《莽原》第一期上,發(fā)了《檳榔集》兩篇。第三篇斥朱湘的,我想可以刪去,而移第四為第三。因為朱湘似乎也已經(jīng)掉下去,沒人提他了——雖然是中國的濟(jì)慈。
這封信的內(nèi)容,明顯帶有批評的筆調(diào)。為什么要刪掉斥他的文章呢?因為“朱湘似乎也已經(jīng)掉下去,沒人提他了”。朱湘在魯迅心中的位置,可想而知。魯迅又說“雖然是中國的濟(jì)慈”,并且在前面加了一個破折號,這是明顯諷刺的一個暗記?!半m然是”三字,實則說明當(dāng)時文壇有人認(rèn)為朱湘是中國的濟(jì)慈,魯迅不過拿來一用而已,“中國的濟(jì)慈”云云,并非贊譽(yù)。
我讀到朱湘的第一首詩是《采蓮曲》:
小船呀輕飄,
楊柳呀風(fēng)里顛搖。
荷葉呀翠蓋,
荷花呀人樣妖嬈。
……
那時候,正當(dāng)青春年少,文字間極度的輕靈與柔美,一見之下,被勾住了。如今回頭看,不覺得這樣的詩歌多差,但也不認(rèn)為有多好。民國舊人的新詩,讀過一些,朱湘的東西別有風(fēng)味,從舊詩詞里點化而出,五言七言,長短句,隨意取用,安排得熨帖妥當(dāng),營造出一種很好的意境,同代詩人并不多見。
《采蓮曲》寫于朱湘婚后,但文藝歸文藝,生活是生活。因為和妻子是指腹為婚,接受過新思想的朱湘內(nèi)心里有排斥?;槎Y上大兄要他按舊有的程式行跪拜禮,朱湘只肯鞠躬。大兄面子上掛不住,大鬧洞房,龍鳳喜燭打成兩截。朱湘一氣之下,當(dāng)即搬到了二嫂薛琪英家里。本是同根生的兄弟,自此形同路人,相逢仿佛不識。
和詩歌相比,朱湘的散文還入不了上品。一來數(shù)量太少,二則個性不夠鮮明。散文寫作,見解、知識、閱歷固然重要,更需要字里行間的個性光芒。朱湘的散文平靜,秀美,偶有洞察處,《北海紀(jì)游》《煙卷》《書》《徒步旅行者》《江行的晨暮》等幾篇可圈可點,也最能表現(xiàn)獨有的風(fēng)格?!侗焙<o(jì)游》有這么一段:“……最后,白楊蕭蕭的嘆起氣來,惋惜舞蹈之易終以及墓中人的逐漸零落投陽去了。一群面龐黃癟的小草也跟著點頭,颯颯的微語,說是這些話不錯。”清明澄澈的行文有一些蕭瑟幽冷的氣息。
朱湘喜歡寫死亡,年輕時候?qū)懹幸皇住对嵛摇罚?/p>
葬我在荷花池內(nèi),
耳邊有水蚓拖聲,
在綠荷葉的燈上,
螢火蟲時暗時明——
葬我在馬纓花下,
永做著芬芳的夢——
葬我在泰山之巔,
風(fēng)聲嗚咽過孤松——
不然,就燒我成灰,
投入泛濫的春江,
與落花一同漂去,
無人知道的地方。
生老病死,死放在人生的最后,也是人生不可繞開的一個永恒話題。死是身體的寂滅,原本該是悲傷的,朱湘筆下卻有種菩提樹下佛陀涅槃時的安詳?shù)弧?/p>
長期寄人籬下和被異視,給朱湘帶來了極其沉悶的心理重負(fù),自卑中生出仇視,又表現(xiàn)為極端的自尊。這種情形下,幾個兄弟姐妹也不喜歡朱湘,始終將他看作外人。
后來,朱湘性格越發(fā)孤傲乖僻,說胡適的《嘗試集》“內(nèi)容粗淺,藝術(shù)幼稚”。《采蓮曲》沒有被徐志摩發(fā)《詩鐫》頭條,于是罵徐志摩是一個“瓷人”,“瞧他那一張尖嘴,就不像寫詩的人”,又評價徐志摩“愛情詩本色當(dāng)行。哲理詩是枯瘠的荒徑,此巷不通。散文詩是逼窄的小巷,路徑很短。土白話是末節(jié)的街道岔入陌生的胡同。總之,徐君沒汪靜之的靈感,郭沫若的奔放,聞一多的幽微……只有選用徐君的朋友批評他的話——浮淺”。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又忘了也曾罵過郭沫若的詩“粗”,“一本詩集只四行可讀”。
對同行的批評,終于轉(zhuǎn)化為對現(xiàn)實的不滿,敵視那個時代,敵視周圍的一切人、事、物。朱湘頻頻寫詩,寫詩評,棒殺別人的同時,也捧殺了自己。他這么做,不能僅僅歸咎于簡單的自戀,更多的還是與時代格格不入。朱湘似乎是兒童人格,得不到時代承認(rèn),找不到自己的價值,只好用扭曲、壓抑的方式發(fā)泄,傷害別人的同時,也不斷自戕。
朱湘太愛詩歌了,這是一個為詩歌而生的人。
在清華念書,畢業(yè)前夕,被校方開除了。因為朱湘鐘情于文學(xué),對必修課不感興趣,終因點名累計不到三次被開除學(xué)籍。友人與校方交涉,終使讓步,只要朱湘認(rèn)錯,便可收回成命。朱湘一意為之,堅持無錯可認(rèn),寧可離開清華,也不低頭俯就。朱湘說“清華則生活是非人的……清華只是鉆分?jǐn)?shù)”“至于清華中最高尚的生活,卻逃不出一個假,矯揉”。
三年后的一九二六年,朱湘由朋友力保再回清華,自辦《新文》月刊,專發(fā)新詩,自詡五年內(nèi)遍及全國。然事與愿違,這本月刊總發(fā)行才二十份。
一九二七年,朱湘赴美,在勞倫斯大學(xué)留學(xué),外教讀的一篇文章把中國人比作猴子,朱湘憤然轉(zhuǎn)投芝加哥大學(xué)。一九二九年,朱湘因教授懷疑他借書未還,加之一女士不愿與其同桌再次離學(xué)。朱湘說:“博士學(xué)位任何人經(jīng)過努力都可拿到,但詩非朱湘不能寫。”同年九月,朱湘回國,任安徽大學(xué)英文系主任,月薪三百元,朱湘卻因校方把英文文學(xué)系改為英文學(xué)系又一次憤然離去。并且大罵稱教師出賣智力,小工出賣力氣,妓女出賣肉體,其實都是一回事:出賣自己!
朱湘是狂妄的,狂妄得嚴(yán)肅而認(rèn)真,這種個性,任何時代也不大容得。這是性格,性格決定了命運。
朱湘慨嘆人生有三件大事:朋友、性、文章。由于性格原因,友情和愛情成了鏡中之花,“窮”得只剩下詩了。朱湘的生活里除了詩,了無其他,甚至沒了自己。當(dāng)時就有人說朱湘“他很需要朋友,又愛得罪朋友”。
一個人為世不容,為時代不容,除了死,似乎別無選擇。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五日,上海至南京的客輪上,朱湘縱身一躍。冬天的江水很冷,但他不能回頭了。一語成讖,這個“每天二十四小時寫詩的人”終“與落花一同漂去無人知道的地方”。
據(jù)說朱湘最后時刻,一邊飲酒,一邊吟詩。隨身攜帶的兩本書,一本是海涅的,另一本是自己的。那張三等艙的船票,是親戚接濟(jì)的。那瓶酒,是用他妻子工錢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