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導言
愛默生有一本著作叫《代表人物》,論述了柏拉圖、斯維登堡、蒙田、莎士比亞、拿破侖、歌德等六位世界偉人。若要選一名美國的“代表人物”,而且只選一人,我想,那就非富蘭克林莫屬了。我這么說有三點理由。
第一,富蘭克林的經歷與美利堅民族的成長過程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1620年,英國的幾十名清教徒不堪忍受英國國教的迫害,便租乘“五月花”號帆船漂洋過海,歷盡艱險,經過六十六天的航行,到達美洲,建立了一個以清教徒為核心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從時間上講,它雖然不是英國在美洲建立的第一個殖民地,而是第二個,但無疑是影響最深遠的。此后移民便源源而來,有了以波士頓為中心的“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將普利茅斯合并了進去。再往后,不同教派、不同民族的移民便接踵而來,新的殖民地陸陸續(xù)續(xù)建立起來,如賓夕法尼亞的移民主要是貴格會教徒,而且有相當一部分是德國人。在1776年7月4日《獨立宣言》發(fā)表以前,已經有十三個殖民地了。這十三個殖民地都在東海岸,合眾國成立后,移民便不斷地西進,疆域一直擴展到西海岸。這個新生的國家在不斷吸納外來移民,不斷發(fā)展壯大,到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已經成了一個舉足輕重的強國了。此后一百年的發(fā)展當代人有目共睹,就沒有細說的必要了。
再看富蘭克林,他是清教移民的后代,出生在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的中心波士頓。就在“五月花號”到達美洲一百余年后,1723年,十七歲的少年富蘭克林不堪忍受哥哥的虐待,也忍受不了因寫文章惹起的殖民地政府和清教善男信女們的敵視,只身一人搭船南下。一路上也是千辛萬苦,經紐約,再到費城,先從學徒工做起,靠自己的勤奮、智慧自立門戶,成了成功的印刷商,于是又辦報紙,又當郵政局長,從事公益事業(yè),出任了殖民地議會議員,最后成了開國元勛之一。富蘭克林樂觀、寬容、積極進取的性格體現了整個民族的性格。富蘭克林處理問題的手法也給日后美國的國策提供了樣板,最典型的就是《自傳》中他寫的“告蘭開斯特、約克、坎伯蘭三縣居民書”,里面將利誘與威脅結合起來,這不就是美國一貫奉行的“胡蘿卜加大棒”的原始版嗎?
第二,從以上的簡要敘述可以發(fā)現,富蘭克林正好就是窮小子積極上進最后定會取得成功的所謂“美國夢”的體現者。
第三,美國有一種土生土長的哲學——實用主義,富蘭克林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哲學家,也不是這種哲學的創(chuàng)立者,但他的思想行為莫不體現出這派哲學重視實驗、實效、實用的三大特點:思想產生行為,行為必有效果,要研究思想的正確與否,與其從思想本身來辯論,倒不如看它行為的效果如何。一個學說如果能夠解決問題和困難,就是真理,猶如醫(yī)生能夠把病人治好的方子就是良方一樣,效用就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代表實驗室的精神,也代表美國人一直崇尚功利的態(tài)度。我從沒有見過哪本書對use這個詞的使用頻率有《自傳》這么高。
由此看來,富蘭克林無論從生活經歷上,從人生理想上,甚至從哲學理念上都是個地地道道的美國的“代表人物”。無論是愛默生論述的六個代表人物,還是我在這里說的這位美國的代表人物,因為都是民眾的“代表”,就不可能是橫空出世、天馬行空、獨來獨往的天才。富蘭克林是一位順應時勢,靠自己勤學苦干打造出來的通才。所以愛默生的《代表人物》的思想與我們說的“時勢造英雄”的觀點相當吻合。富蘭克林無疑是一位文化英雄,造就這位英雄的時勢又是怎樣的呢?
富蘭克林生于1706年,卒于1790年,他的一生幾乎貫穿了整個十八世紀。在思想史上,十八世紀被稱為“啟蒙時代”,又被稱為“理性時代”。主張理性,就要推崇科學,破除迷信。偉大的科學家牛頓在1687年出版了他的《數學原理》,揭示了一個按一定規(guī)律井然有序運轉著的宇宙,這是智力健全的男男女女可以認知的,它并不是一個無法探知的上帝隨心所欲地驅動著的神秘東西。到了十八世紀,研究科學蔚然成風,從王公貴族、宮廷仕女到廣大民眾,關心研究科學成了一種時尚。這從《自傳》中也可略見一斑。時不時地有人從英國來到北美巡游講學,富蘭克林正是聽了關于電的講座后才開始對這門學問感興趣的。一位經營印刷所的老板,后來又有公務纏身,居然在電的實驗與觀察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可見當時人們對科學的興趣。我們從《自傳》中得知,參觀實驗的人絡繹不絕,富蘭克林只好另外找人協助他,而此人以后居然靠給人講授、演示這種實驗賺了一筆錢。我想這種局面可能與我們一度熱衷氣功的情況不相上下。
牛頓的宇宙論引起了宗教觀的重大轉變。牛頓的科學觀并非把上帝打翻在地,而是仍然承認上帝創(chuàng)造了宇宙,是“第一動力”。但他創(chuàng)造了宇宙后,就讓它按設計好的規(guī)律去運轉。這樣,宇宙就好像是一只鐘表,上帝就是這只宇宙鐘的制造者。他不像加爾文教所認為的那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時時處處都在干預人間事務,而是把自己的意志體現在日月星辰、風雨潮汐、山川草木、飛禽走獸以及作為萬物的靈長的人類身上。這就是所謂的“自然神論”。在宗教史上,十八世紀是自然神論風行的時代?!蹲詡鳌凡恢挂惶幹v到了作者的宗教觀。富蘭克林對宗教儀式的淡漠,對各宗各派教規(guī)、教義的不以為然,就是以這種自然神論為出發(fā)點的。
既然宇宙按一定規(guī)律運轉,那么人類社會一定也有規(guī)律可循,于是十八世紀的有識之士力圖發(fā)現并運用這些規(guī)律來改良社會。由于對科學的尊重減弱了對神的尊崇,也減輕了人們對奇跡、對圣書、對國王教士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迷信,而更多地專注于人本身,于是慈善事業(yè)興盛起來。正是在這種風氣的影響下,富蘭克林重視公益事業(yè),從鋪馬路、清垃圾、設路燈、消防、巡夜等發(fā)展到辦公共圖書館、辦學校、辦醫(yī)院、建立民兵防御體系。富蘭克林是倡導者,帶頭捐款,但沒有眾人的響應配合,他一個人是成不了氣候的。我個人覺得,有的人為了取得成功,可以養(yǎng)成富蘭克林的勤奮、節(jié)儉、節(jié)制、謙卑等美德;有的人當了官,除了作秀,也可以為大眾辦一些實事,留一些政績。而富蘭克林的許多公益事業(yè)都是他身為一介平民的時候提議、奔走、鼓吹、出資興辦的,而且總是小心謹慎不把功勞往自己一個人的賬上記,這一點對于我們固守“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觀念的人來說實在可感可嘆!
要建立一個美好的社會,人人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固然很重要,但解決根本問題還要看政府,因為它掌握著百姓的命運。于是啟蒙時代的人把目光投到政府身上。英國哲學家洛克1690年發(fā)表的《政府論》否定了“君權神授”的觀念,提出了有名的“社會契約”論。按照這種觀點,政府是人們之間達成的“社會契約”的產物,按照這個契約,人們把一定的自由交給政府,以保護自己生命、自由和財產的天賦權利,交出自由并不意味著就永遠喪失了這些自由,政府如果違犯了天賦權利壓迫弱者,就應當被推翻。這樣,理性時代的人就主張政治變革。過去人們通過教會來解決問題,現在則通過反叛來解決。所以,在政治史上,十八世紀是一個革命的時代。1776年以《獨立宣言》發(fā)表為標志的美國革命(我國一般稱為“獨立戰(zhàn)爭”)進入高潮,富蘭克林是該宣言的起草委員會成員之一(《獨立宣言》主要由杰斐遜起草,但經過富蘭克林與亞當斯的修改)。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fā),富蘭克林則是美國的幾位開國元勛中與法國關系最密切的一位??上У氖牵惶m克林的《自傳》還沒有寫到他作為革命家的事跡,他就去世了。
在文學藝術史上,十八世紀是古典主義(又稱新古典主義)興盛的時代。古典主義推崇古希臘羅馬經典作家的創(chuàng)作規(guī)范,反對文藝復興熱情奔放、詞藻浮華的風氣。這個時代的作家注重秩序、邏輯、節(jié)制、精準、正確、雅趣、得體,主張文學藝術的實用價值,要為人服務,追求勻稱、統一、和諧、優(yōu)雅、明晰,避免晦澀、神秘,目的是愉悅、教導、匡正主要作為社會動物的人。它重理智,輕感情,講究才智。富蘭克林的《自傳》雖不屬于詩歌、小說、戲劇這類純文學,但他自小刻意模仿過當時《旁觀者》報上面那些對英語散文發(fā)生過重大影響的勸善文章,文筆平易求實,幽默風趣。富蘭克林一生喜歡讀書,在《自傳》中提到二三十位作家的作品,其中有普魯塔克的《名人傳》、色諾芬的《回憶蘇格拉底》、班揚的《天路歷程》、笛福的《論計劃》、科頓·馬瑟的《論行善》、洛克的《人類理解論》、羅亞爾港先生們的《思維的藝術》、特賴恩的《健康長壽和幸福之道,或話說節(jié)制》、泰弗諾關于游泳及其他人關于航海術和算術等方面的著作等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它們的實用性。少年時代的富蘭克林也喜歡詩歌,曾寫過《燈塔悲劇》等兩首敘事歌謠,他哥哥印出來讓他拿到街上去叫賣,但他父親不喜歡他“作詩”,認為將來生活指望不上它。但富蘭克林對同時代人蒲柏、德萊頓、艾狄生、愛德華·楊等人的詩作耳熟能詳,隨時能憑記憶引用評述。其實當時波士頓、費城等地文風很盛,讀書作詩寫文章的大有人在。從《自傳》里看出,他在波士頓時,哥哥辦報,有一幫人給報紙寫文章。他的好友約翰·柯林斯讀書比他更全面。按富蘭克林父親的判斷,柯林斯的文章在文筆的優(yōu)雅、章法的嚴謹、表達的明晰方面都勝過富蘭克林,富蘭克林只不過是拼寫、標點規(guī)范一點而已。不幸的是此人后來染上了酒癮,毀了前程。在費城,富蘭克林有三個朋友一起讀書作文,互相觀摩切磋,其中一位是立志要當大詩人的拉爾夫,雖然寫詩成就不突出,但他后來成了英國有名的政論作家。富蘭克林投宿過的小店的店主竟然效仿約翰·科頓“惡搞”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的辦法歪改《圣經》。富蘭克林打工的凱默印刷所的工人阿奎拉·羅斯居然詩寫得還差強人意,他死后,老板凱默打好腹稿直接排出了《挽歌》,讓富蘭克林印刷。凡此種種,說明富蘭克林成為一名作家,是有他的土壤的,否則他讀書研討的“共圖社”和會員制收費圖書館是建立不起來的。
在啟蒙時代,富蘭克林被看作美國最偉大、最風光的人物。歐洲人認為他比法國的代表人物伏爾泰偉大,比盧梭聰明。1785年,杰斐遜被任命為駐法公使接替富蘭克林,人們向杰斐遜祝賀時,這位后來的美國總統答道:“誰也取代不了他,先生;我只不過是他的接班人?!贝_實,誰也無法將他取代;他是世不二出的。
《自傳》無疑是富蘭克林這位代表人物的代表作了。它的意義只消讀一讀插在第一部和第二部中間的“兩封來信”就會明了,在這里就沒有必要把人家已經說透了的意見再變個法兒重復了。富蘭克林的經歷肯定比這本薄薄的《自傳》里寫的豐富得多,我覺得他在材料的取舍上,緊緊把握著這么一條主線,那就是按時代的要求完善自我,造福社會,一切從教育后人著眼。
現在歷史似乎已經不僅是任人裝扮的玩偶,而簡直成了任人團弄的泥巴。玩偶你盡可以隨心所欲地裝扮,但它的大模樣兒還在,是定了型的;泥巴則不然,你想把它捏成扁的,它就是扁的,你想把它團成圓的,它就是圓的。這些年,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的歷史教科書反復修改,這難道不是在團弄泥巴嗎?作為個人歷史的傳記何嘗不是如此!從這個角度講,我的感覺是,富蘭克林的《自傳》的可信度要比我讀過的某些名人的回憶錄和自述真實得多。我說“感覺”,因為富蘭克林個人的歷史只有他本人最清楚,后世人很難全面掌握他成為公眾人物之前的思想行為。富蘭克林的可貴之處就是他敢于亮丑,寫年輕時犯的錯誤,而這些錯誤在我們中國人看來,是絕對不能曝光的“隱私”。如他在第二次去費城的船上險些上了兩個年輕女子(后來才知道她們是妓女,在船上干偷竊勾當)的當;別人介紹的對象沒談成,倒惹得欲火中燒,便去尋花問柳,又怕染上性??;他還曾對朋友托他關照的女友心懷不軌,動手動腳,碰了一鼻子灰;與盟過誓的未婚妻離別后只給她寫過一封信就把她忘在腦后等等。類似的情節(jié)可以在郁達夫的日記和盧梭的《懺悔錄》中見到,但郁達夫、盧梭都是在潦倒的逆境中寫這些事情的。他們與其在“懺悔”自己,不如說在“宣泄”憤懣,“控訴”社會。而富蘭克林則是在夕陽無限好的晚年寫的,而且是寫給自己的兒子看的。相比之下,我們的一些名人總喜歡美化自己,文過飾非,甚至對眾人皆知的失節(jié)行為在回憶錄和自傳中只字不提,仿佛從來沒有發(fā)生過一樣。這種欺世盜名的做法怎么能喚起人們的敬仰之情呢?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富蘭克林把這些人所不知的不光彩的事兒亮出來,目的是要警示后人:他跟自己的一些朋友不同的是,他能知錯改錯,才有日后的成功。
上面的幾件事,一般人是不肯往自傳里寫的。但常人認為非寫不可的,富蘭克林卻偏偏不寫。如果遇見一個人,第一印象往往是此人的相貌。奇怪的是,我們在《自傳》里見到的人,都不知道他或她長得怎么樣,包括他的父母、兒女、妻子等近親屬。船上的兩個年輕女子引誘他幾乎上當,他看上了人家的女友,給他介紹的對象他認為“值得一追”,難道外貌不起一點作用?富蘭克林只描寫了一下他父親的體形,“他體格健美,中等身材,比例勻稱,結實有力”。富蘭克林不寫外貌,卻喜歡寫人的聲音。如說他父親“嗓子清亮悅耳”,寫到他樓上住的一位老處女時,說她“談話娓娓動聽”,寫到懷特菲爾德牧師時,說“他的聲音洪亮清晰,一字一句毫不含糊”,又說“聲音抑揚頓挫,百轉千回,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一個人哪怕對主題不感興趣,光聽演講也覺得心曠神怡,其感受就像聽了一段優(yōu)美的音樂一樣”。在談到亨普希爾宣教士時,他說“他的聲音優(yōu)美動聽”。這顯示了富蘭克林對音樂的愛好,他在一天二十四小時的行動計劃中專門列了“音樂”一項。也許他把聲音看作一個人的內在品質,是通過訓練可以改進的,而容貌則是表面的,不可更改的,所以他更看重聲音。他對愛慕的T太太是這樣描述的:“她很有教養(yǎng),頭腦明達,舉止活潑,談起話來娓娓動聽。”
富蘭克林一般也不寫一個人的衣著打扮,只給他自己破了例,說他剛到費城時“穿的是工裝”,半年后衣錦還鄉(xiāng)時,“我比以前給他打工時的穿著好多了,從頭到腳一身時髦的西裝,胸前佩戴一只懷表,口袋里揣著近五英鎊的銀幣”。這是故意讓哥哥看的。
富蘭克林一生到過的官府私宅不計其數,但他從來沒有描寫過任何建筑和陳設,倒是對幾乎沒有陳設的一間屋子有所記述:“房間十分干凈,沒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塊墊子,一張桌子,上面擺著一個十字架和一本書,有一把讓我坐的凳子,壁爐上方是一幅畫,畫的是圣維羅妮卡展現著一塊手帕,上面有基督神奇的血面肖像。”為什么要寫這種場景呢?富蘭克林說,“我將它作為又一個例證,說明維持一個人的生命和健康需要的收入微乎其微?!?/p>
富蘭克林到過很多城市鄉(xiāng)村,但他不描寫它們的景象,他經常到海上和陸上旅行,他也不描繪沿途風光。只有一處可以算得上是景物描寫:“早晨,我們通過水深測量等手段發(fā)現離港口不遠了,但陸地被大霧籠罩著,我們無法看見。九點左右霧開始升起,看上去就像劇院里的一塊大幕,從水面上提了起來,露出下面的法爾茅斯鎮(zhèn),港里的船只和周圍的田野。對于長期以來只見一片汪洋別無景色可看的人來說,這真是一幅令人賞心悅目、美不勝收的景象!更使我們欣喜的是,現在我們擺脫了戰(zhàn)云彌漫造成的憂慮?!备惶m克林到英國還專門參觀了懸石壇和威爾頓公館、花園和勛爵珍藏的古董,但只這樣提了一筆,再沒有一句相關的描述。
如果說,人的長相衣著、建筑陳設、海陸風光,只是外在的表面現象,沒有必要描述的話,那么人的感情可算最深邃的內在的東西了。但古典主義重理智、輕感情,富蘭克林對親情和愛情更是理性對待,著筆簡略?!蹲詡鳌分疃嗟氖撬赣H,而最能體現親情的母親卻一筆帶過:“我母親同樣也體質很好。她哺育了自己生的十個子女?!彼簧沓鲎甙肽旰蠡丶視r,“我出人意料地露面使全家驚奇不已”,仍未專門提及他母親。而他的外祖父,因為在科頓·馬瑟的書中提到,說他是“虔誠而又博學的英國人”,富蘭克林竟然寫了一段,還抄錄了他的一首詩。可見出身卑微的富蘭克林對親屬中有點名望的人是何等重視。富蘭克林在《自傳》中沒有寫喪親的悲痛,寫他為二老立了一塊碑,上面刻了幾句話,文字可謂經濟到家了。倒是寫到兒子因得天花而夭折的事時,說他“悔恨萬分”,因為沒有給孩子接種疫苗,這只是把它作為一個教訓來告誡世人。富蘭克林的房客給他提了一門親事,他承認“這姑娘本人著實值得一追”,而且“正經八百地”追過一個階段,但怎么個“值得”就不知道了。這門親事像談一筆生意,富蘭克林要求女方陪嫁一百英鎊替他還債,對方拿不出錢來就拉倒了。他的另一門親事是近鄰和老相識的女兒里德小姐,富蘭克林說“我對她滿心敬佩,無限愛慕,而且有理由相信,她對我也是這樣”。但富蘭克林去了英國,寫過一封信說一時半會回不來,然后就把他們的“海誓山盟”忘在腦后了。近兩年以后回來,里德小姐已經嫁人,但丈夫不知去向,見面后他們又“舊情復萌”,結婚了。富蘭克林寫道:“事實證明她是個賢內助,照看店面,幫了我很多忙,我們齊心協力,事業(yè)興旺,互相努力,讓對方幸福。這樣我算盡力改正了那個重大的錯誤?!睆囊陨鲜吕浑y看出,在對親情和愛情的處理上,富蘭克林不愧是理性時代的代表人物。
我覺得富蘭克林《自傳》的魅力主要在于用樸實親切的語言擺事實,用幽默風趣的口氣講道理。我們好像不是在讀一本文縐縐的書,而是在聽一位智慧長者講故事。他能把人與事講得活靈活現,不妨聽聽他剛逃到費城時的狼狽相吧:“我折騰了一路,身上臟得不成樣子,口袋鼓鼓囊囊,塞滿了臟襯衣和臭襪子,我人生地不熟,不僅一個人都不認識,而且也不知道去哪兒找住處。我旅途勞頓,又是走路,又是劃船,又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我餓得前胸貼后背,身上的全部盤纏就是一元荷蘭幣和約合一先令的銅板。銅板我給了船家當路費,起初他們不肯收,因為我也出力劃過船了;但我執(zhí)意要他們收下,有時候一個人錢少時比錢多時出手更大方,也許是怕被人小瞧的緣故吧。……由于既沒有考慮也不知道錢幣種類不同、這里的東西大大的便宜、他家的面包叫什么名堂,我就跟他說,什么都成,給我三便士的就行了。于是他一下子給了我三個又大又松的面包卷兒。數量之多,令人咋舌,不過我還是接了過來,由于口袋里裝不下,我便一條胳膊夾一個,嘴里吃著一個,二話沒說就走了,……我到碼頭上一口氣喝下了半肚子的河水,再加上一塊面包卷兒,已經把肚子撐圓了,我便把剩下的兩個給了跟我們同船從河上游來的一個女人和她的孩子,他們正等著往前走呢?!?/p>
富蘭克林講起道理,淺顯風趣,更讓人折服。如說到倫敦商店開門晚時,他評論道:“倫敦的居民寧愿在燭光下生活,在陽光下睡覺;又常常抱怨對蠟燭課稅,燭油價太高,這就未免有點荒唐了。”再聽這樣的評述:“人的幸福,因撞到千載難逢的大運而得者為數寥寥,由日積月累的小惠而生者比比皆是。如此說來,你若教會一個窮小伙如何刮臉,怎樣保養(yǎng)剃刀,也許你對他一生的快樂做出的貢獻勝于給他一千幾尼。錢你可以很快花光,剩下的只是胡花濫用的悔恨。但若教會他刮臉,他就免去了一連串的苦惱,不必對理發(fā)師苦苦等待,不用碰他們臟兮兮的手指,不用聞他們臭烘烘的氣息,不必挨他們老刀子硬刮的疼痛。他什么時候刮臉,全看自己的方便,工具順手,操作自如,天天享受著這方面的樂趣?!弊g到這類議論,我不由得想起蘇東坡讀了王安石《桂枝香》一詞后的嘆語,“此老乃野狐精也!”翻譯《自傳》時,我每每想起從前翻譯過的培根的《隨筆》,感興趣的讀者不妨仔細比較,二者相通的地方太有意思了。
《自傳》部頭不大,但內容極其豐富,涉及政治、經濟、宗教、法律、新聞、出版、民族、移民、軍事、教育、讀書、寫作、醫(yī)療、衛(wèi)生、城建、公益、消防、航海、婚姻、習俗、文學、科學、邏輯、辯論、修辭、飲食、治安、交友、健體、修身、養(yǎng)性、信仰、外語學習等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些除了教育價值外,還極具史料價值。富蘭克林少年時代就刻意模仿《旁觀者》報上的文章,后來幫哥哥印報,在上面發(fā)表匿名文章。在費城又自己辦報,寫文章,因此知道如何用最經濟的文字傳達盡可能多的信息,給人盡可能多的教益。自傳和回憶錄很容易跑野馬,枝蔓無邊,收束不住,給人主題不清、用意不明的印象,而富蘭克林的《自傳》則完全不是這樣。它就像一座精心修剪過的古典園林,布局周正,主題分明,設計者認為多余的東西無論多么好看,也一律刪除。
富蘭克林的《自傳》是美國的第一部杰作,至今仍然是美國著作中讀者最多、影響最大的。我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就見過中文譯本,不知道解放前還有沒有,近年來聽說新譯本不下二十種,可見它在中國讀者中受歡迎的程度。在這種局面下,譯林出版社又要我給他們再譯一種,我感到不可能做到什么獨到之處,一時沒有答應,后來我找到了兩個很好的版本,才決定接受這個任務。一個是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上的《自傳》全文,一個是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上的全文。這兩個版本一是有較詳細的注釋,因為《自傳》涉及的是真人真事,不像小說是虛構的,所以對里面的人和事有確切的了解是很重要的。因此我把這些注釋基本上都譯了出來,這也許是其他譯本所欠缺的;二是它們嚴格遵從富蘭克林的手稿,編者不隨意分章,更沒有像我們有的譯本那樣,加很多標題。你想想誰給兒子寫封信,還分第一章、第二章,甚至每章還有標題?這兩個版本保留了富蘭克林不同于現代用法的標點,我也基本上采用了原來的標點,沒有做標準化處理,因為我覺得讀者知道一點英語標點的演變,也算是長點知識。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這篇“導言”的一些關于時代背景的資料也來自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另外,有幾個詞這里需要解釋解釋。一個是natural philosophy,意思是“自然科學”。這在大型的英文詞典和英漢詞典上都有,我依據的兩個原本上都注為natural sci-ence,因此富蘭克林用的philosophy指的都是“科學”而不是現在意義上的“哲學”;一個是province,漢語的對應詞是“省”。英國行政區(qū)劃沒有省,古羅馬把意大利以外由羅馬總督管轄的各個地區(qū)稱province,可以譯為“省”。在《自傳》中它指由英王派總督管轄的殖民地,譯成“省”也不算錯,譯成“殖民地”也可以。我用了一個含糊的詞“地區(qū)”,以便與colony有所區(qū)別,因為現在我們經常有“國家和地區(qū)”的說法。但絕對不能譯為“州”,因為我們說的美國的“州”原文是state,它的本義是“國”,這是北美十三個殖民地獨立后才出現的詞,因為獨立了,就成了state(國),再不是大英帝國的colony(殖民地),或者province(省),十三個state聯合成一個統一的國家,就叫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我們譯為“美利堅合眾國”。雖然province變成了state,但領導人仍叫governor,我們翻譯時卻從“總督”換成了 “州長”。富蘭克林的《自傳》中出現過兩次state,一次是neighboring states,有人譯為“鄰國”,其實應為“鄰州”,指與賓夕法尼亞相鄰的州,因為富蘭克林在世時,合眾國尚無“鄰國”可言,要么是法國和西班牙的殖民地,要么是散居著印第安人的地帶,它們都不能叫“國”。還有一處是statesand princes,這里的states既不是“州”,也不是“國”,而是貴族,查Webster大詞典,有一個定義是:obs(廢):aperson of highrank(asanoble) ,我譯培根的《隨筆》時遇到過不止一次,而且文中也將它與princes并列,注釋是noblemen 。第三個是人們不知道Pennsylvania這個詞的由來,它是由Penn和Sylvania(wo odedland,即林地)合成的。Penn即Wiliam Penn,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把這片土地賞賜給他,以表示對其父海軍上將WilliamPenn征服牙買加的大功的獎勵。于是這塊土地便取名為Pennsy lvania,我們按讀音譯為“賓夕法尼亞”。既然“賓夕法尼亞”意為“賓的林地”,那么 Penn必須對應為“賓”才對。由于很多人不知道Penn與Pennsylvania的關系,所以我見到的相關文字把Penn譯為“佩恩”或“潘恩”等,總之沒有一個譯為“賓”的,因為《英語姓名手冊》 就譯為“佩恩”,如果這樣,“賓夕法尼亞”就應當順應人名譯為“佩恩夕法尼亞”了,可是這個地名的翻譯已經固定,我們只能倒過來讓人名順應地名,否則就互不搭界了。2006年我應約翻譯John Updi ke的Rabbitat Rest,該書寫的是賓夕法尼亞的事,里面有Penn Park,我譯為“賓園”。 我特意給編輯寫信說了上面的道理,請他不要改為“佩恩”,因為這是四部曲,我譯的是第四部,編輯采納了我的建議,算是挽救過來了。
本書收入《致富之路》一文,這是二十年前我為《美國的歷史文獻》一書翻譯的。此文雖短,但在富蘭克林的作品中,重要性不亞于《自傳》,尤其在一些文選嫌《自傳》篇幅太長時,《致富之路》就是首選。此文在《自傳》中專門有記述。我相信從題目到內容讀者一定會感興趣的。
富蘭克林未能把《自傳》寫完就與世長辭了。當然,誰寫自傳也不可能把自己死亡的情況都寫進去,這就是“自傳”與他人寫的“傳記”的一大差別,因為傳記可以把傳主的死亡,甚至身后的一些事情都寫進去。富蘭克林的《自傳》由于缺少了作者最重要的一個階段,所以我特意從“美國文庫”的Franklin一書中翻譯出十分詳盡的“富蘭克林年表”,以彌補《自傳》的缺欠,而且讀者還可以把作者寫過的幾十年的事情與“年表”加以對比,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蒲隆
2008年12月于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