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贊 第九
[提示]本篇疑點主要有三:一是如何評價劉勰對“頌體”的闡釋,二是對“四始之至,頌居其極”的內(nèi)涵解釋,三是對劉勰“徒張?zhí)撜?,有似黃白之偽說”的看法。
[辨疑]
一、劉勰對“頌體”的闡釋
劉勰在闡釋“頌體”的體義、流變及其寫作要領的過程中,分別涉及遠古時代的“頌”,《詩經(jīng)》中的“頌”,民間的“誦”以及秦漢以后的“頌”和“賦”等。有的學者認為,劉氏將“頌”、“賦”、“誦”三者混而為一;也有的學者提出,劉勰論頌體,又涉及“誦”,是對文體認識上的錯誤。
《頌贊》篇中,劉勰開篇便“釋名以章義”,指出“頌”的本質(zhì)特征是“美盛德而述形容”,這是沿用了《詩大序》的說法?!对姶笮颉吩疲骸绊炚?,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可見,劉勰對于“頌”的淵源,首先追溯“歌頌帝王功德”的遠古之“頌”,指出,“頌”作為一種文體,是源于經(jīng)典的。然而,劉勰僅僅是將“遠古之頌”視為“頌體”的萌芽,因為在他看來,“規(guī)式”的“頌”,有其更深層的內(nèi)容和體式上的要求:
首先,劉勰將《詩經(jīng)》中的“頌”,與“風”、“雅”進行闡釋,指出,“風”和“雅”敘述人事,有正有變,但“頌”的體義在于“容告神明”、“頌主告神”,所以“義必純美”。他稱《魯頌》、《商頌》為“宗廟之正歌”,而非“饗宴之常詠也”,認為《周頌》中的“時邁”篇,乃“規(guī)式存焉”。顯然,劉勰是將“四始”之“頌”,視為“規(guī)式”之“頌”的。繼而,劉氏又列舉“子云之表充國,孟堅之序戴侯,武仲之美顯宗,史岑之述熹后”,認為它們都是師范經(jīng)典、褒德顯容的作品,乃“典章一也”,而對“班、傅之北征西征”、“馬融之廣成上林”以及“崔瑗文學、蔡邕樊渠”,劉氏則批它們?yōu)椤鞍^而謬體”、“弄文而失質(zhì)”以及“致美于序,而簡約乎篇”。這就從正反兩個方面進一步闡明、界定了頌體的基本內(nèi)涵。最后,劉氏依據(jù)“頌”的內(nèi)涵,提出“頌”的寫作要求,即要內(nèi)容典雅、“辭必清鑠”、“揄揚以發(fā)藻,汪洋以樹義,唯纖情巧致,與情而變”。
綜上,劉勰所言“頌”之“規(guī)式”,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曰“美盛德而述形容”,即通過“鏤影摛聲”,來表現(xiàn)形貌儀容,贊美、歌頌大功大德。二曰“容告神明”,即“頌”作為一種文體,是用于向神明稟告功德的祭祀活動。三曰“義必純美”,即“頌”的體制和內(nèi)容必須要純正美善。簡言之,即以“模經(jīng)為式”,同時要求“文理允備”。
劉勰正是以“頌”之“規(guī)式”為標準,來評判“頌”的各種不同情況,于是才有了對民間之“誦”和漢魏之“賦”的不同解釋:
首先,對民間之“誦”的闡釋。鄭玄注《周禮》曰:“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指出“誦”具有“美德述容”之義。反觀劉勰對“誦”的闡述:
夫民各有心,勿壅惟口;晉輿之稱原田,魯民之刺裘鞸,直言不詠,短辭以諷,丘明子高,并諜為誦:斯則野誦之變體,浸被乎人事矣。及三閭橘頌,情采芬芳,比類寓意,又覃及細物矣。
可以看出,劉勰之所以將“誦”作為“頌”來加以闡述,是與鄭氏之意同,認為民間之“誦”,具有贊美、歌頌或者是“告神”的特征。然而,劉氏并沒有將二者等同,而是指出了民間之“誦”“浸被乎人事”,兼有諷刺的另一面,這一面不符合“規(guī)式”之“頌”的“義必純美”之要求,故而劉氏將其稱為“頌”的變體。對于屈原創(chuàng)作的《橘頌》,劉勰雖肯定其“情采芬芳,比類寓意”,但又因“覃及細物”、“降及品物,炫辭作玩”,因此亦將其歸為變體??梢?,劉勰將“誦”視為“頌”之“變體”,是以“頌”之“規(guī)式”,即“模經(jīng)為式”、“文理允備”為評判的標準。
其次,對漢魏之“賦”的闡釋。祖保泉在《文心雕龍解說》中說到:“漢代重辭賦,多數(shù)寫頌的能手本是著名的賦家,因此漢人論文,往往把‘賦頌’連文并列,表示兩者的密切關系——漢代的頌是賦化了的頌。”正因如此,劉勰在論述“頌”的過程中,與漢人時?;煜磺宓摹百x”進行比較,他將那些不符合“美盛德而述形容”的“褒貶雜居”之“賦”,視為“末代之訛體”。并在總結(jié)“頌”的寫作要領時,進一步明確“頌”與“賦”的區(qū)別:“原夫頌惟典懿,辭必清鑠。敷寫似賦,而不入華侈之區(qū)?!奔础绊烍w”的寫作,可以像“賦”那樣鋪陳文辭,但不能毫無節(jié)制,過分華靡??梢姡趧③目磥?,“頌”與“賦”在都重視內(nèi)容純雅,文辭明麗光耀的前提下,“賦”較為強調(diào)文辭的修飾,而“頌”則更重視“文理允備”的特征。
如此看來,劉勰對“頌體”的闡釋,是以“模經(jīng)為式”、“文理允備”為評判頌體的標準的。正是由此標準和角度出發(fā),劉氏將在內(nèi)容或體制方面具有相通之處的“頌”、“誦”和“賦”放在一起加以闡釋。在辨別其異同的過程中,清晰地界定了“頌體”的體義,凸現(xiàn)“頌”之“美盛德而述形容”、“容告神明”以及“義必純美”的內(nèi)涵特性,把握了其內(nèi)容“典懿”、“辭必清爍”的寫作要領。近人黃侃辨言:“《周頌》以容告神明為體,《商頌》雖頌德,而非告成功;《魯頌》則與風同流,而特借美名以示異。是則頌之誼,廣之則籠罩成韻之文,狹之則唯取頌美功德?!边@說明,文體論上的正誤需要考察其剖析的角度。
由此可知,那些認為劉勰將“頌”與“誦”和“賦”混為一談的觀點和指責劉勰對文體認識錯誤的說法,沒有把握住劉氏衡量“頌”之義的標準和角度,忽略了劉勰對“頌”、“誦”和“賦”三者之間的細微差別所作出的明確界說。故而,都是不確切的。
二、“四始之至,頌居其極”的內(nèi)涵
劉勰在探及“頌”的起源問題時,首先與“四始”中的“頌”緊密結(jié)合起來。“四始之至,頌居其極”,主要闡述“四始”中“頌”的地位問題。對于這句話的理解,歧義主要集中于對“至”與“極”兩詞的理解上,目前主要有三種說法:
第一種解釋,“至”、“極”二字義近,“至”即“最”;“極”即“至極,頂端”。全句釋為,“《詩經(jīng)》中的四始,以頌為至極”。
第二種解釋,“至”為“極”;“極”為“結(jié)尾,最后一項”。全句釋為,“四始是詩理之極,頌居于四始的結(jié)尾”。
第三種解釋,“至”為“好,美,善”;“極”為“最好”。全句釋為,“四始為詩理中之美,頌為四始之最好”。
這里我們首先排除第三種觀點中對“至”的解釋?!睹娦颉吩诜质鲲L、小雅、大雅、頌各體的命名由來后說:“是謂四始,詩之至也。”孔穎達《疏》云:“詩理至極,盡于此也。”由此可見,“四始之至”,是言“堪稱為‘四始’的風、小雅、大雅、頌,是詩理之至極”,故而,“至”為“極”、“最”,如果將其譯為“美、好、善”,是不符合其淵源實際的。另外,從“至”本身的字義來看,有動詞、連詞、副詞等屬性,而無形容詞之義,在此句里,它譯為“極”、“最”,是用作副詞,表示程度的,至于有的譯者有時在其后加上一些形容詞,那是譯文時為了使句子達到完整,根據(jù)句意的具體需要而附加上的,并不說明其本身有此義。
對比第一、第二兩種解釋,其分歧主要在于對“極”字的解釋,其不同理解,直接涉及“四始”與“頌”的關系問題。那么,劉勰的本意到底如何,他是將“頌”視為“四始”之“極”,還是將其排列為“四始”的“末端“呢?
首先,劉勰在界定風、雅、頌的含義時談到:“夫化偃一國謂之風,風正四方謂之雅,容告神明謂之頌。風雅序人,事兼變正;頌告神明,義必純美。魯以公旦次編,商以前王追錄,斯乃宗廟之正歌,非饗宴之常詠也?!痹趧③目磥?,“頌”體重在祭神,乃“宗廟之正歌”,不像風、雅那樣有正、變之分,而是要求內(nèi)容要莊重純美,并稱其為“文理允備”,“規(guī)式存焉”。由此可見,與風、雅比較而言,劉勰更重視將“頌”尊為至極之位。另外,從句式來看,嚴格地說,“四始之至”并不是完整的句子,“至”作為“最”講,不是直接說明“四始”的,而僅僅是一種指示,等待后句作出具體的答復。因而,“頌居其極”,是對“四始之至”之中何者為至極問題的回答。從二者關系來看,后句是對前句語意的遞進。
因此,第一種解釋更符合實際,即“《詩經(jīng)》中的四始,以頌為至極”。
三、對“徒張?zhí)撜?,有似黃白之偽說”的看法
“徒張?zhí)撜?,有似黃白之偽說矣”,是劉勰對摯虞在《文章流別論》中論述“頌”的評價。據(jù)《呂氏春秋》記載:有人認為白錫使劍堅,黃銅使劍韌,白錫黃銅相雜鑄劍,既堅且韌;又有人持異議,認為白錫、黃銅使劍不韌不堅,兩者相混非好劍。劉勰在此用“黃白之偽說”來評價摯虞之說,實際是喻指摯虞之說是前后矛盾的。近年來,多有學者不贊同劉勰的說法,其中尤以張燈為甚,張燈認為,劉勰評論摯虞為“虛論”、“偽說”并黃白之喻,乃用語過重,屬于不正確的批評,其理由是:
其實,摯文與彥和本篇所論,屬大同小異的情況:
(1)摯虞以為班固、史岑、揚雄、傅毅的五首作品類《詩經(jīng)》之頌,雖有風雅之意卻仍然是頌,與彥和說其中四頌“或擬《清廟》,或范《》《那》”,“典章一也”完全合拍。
(2)馬融《廣成》《上林》二頌,摯虞說“純?yōu)榻褓x”,稱頌則“失之遠矣”;彥和亦斥其“弄文而失質(zhì)”,又合。
(3)唯一不相同者,是班固的《北征》、傅毅的《西征》,彥和稱“褒過而謬體”,摯文則未予提及。總不能就此說他是肯定二作而又予以贊揚的吧!或許彥和能見摯虞《文章流別集》和《文章流別志論》全書(今僅存《志論》片斷),但其中想亦無一肯定二頌之語,不然,豈非更將引而斥之?
可見,彥和批評摯虞的,僅僅因其提到有些頌“雜以風雅”卻仍堪稱為頌而起的。批評實為過分。摯虞是從文體的流變和旁通著眼的。比如論賦,他說:“古詩之賦,以情義為主,以事類為佐。今之賦,以事形為本,以義正為助?!狈浅蚀_地說出了發(fā)展變化。
本條的是非,近來學者多有未贊同彥和者。自黃侃至敏澤,都先后指出:“后來的《文心雕龍·頌贊》篇的內(nèi)容多采自頌論,各類文體的論述方法,也大抵和《志論》相同?!?敏澤:《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上冊,179頁)黃先生說摯虞“于頌之原流變體有所未盡”(黃侃語均見《札記》68-69頁),算是打了圓場。劉釋亦云:彥和“于誦、頌通用之故,有所未照,是以文意不免小疵”。雖說客氣,卻畢竟也是批評。
關于張氏的論斷,本文并不予以贊同,亦有如下理由:
首先,摯虞在《文章流別論》中對“頌”的論述是這樣的:
昔班固為《安豐戴侯頌》,史岑為《出師頌》《和熹鄧后頌》,與《魯頌》體意相類,而文辭之異,古今之變也。揚雄《趙充國頌》,頌而似雅;傅毅《顯宗頌》,文與《周頌》相似,而雜以《風》《雅》之意。若馬融《廣成》《上林》之屬,純?yōu)榻褓x之體,而謂之宋,失之遠矣。
對此,劉勰在《頌贊》篇給予如此評價:“摯虞品藻,頗為精核。至云雜以風雅,而不辨旨趣,徒張?zhí)撜摚兴泣S白之偽說矣?!?/p>
反觀張燈反對劉氏的理由,他首先將摯虞對班固、史岑、揚雄、傅毅等五首作品的論證,與劉勰對其中四頌的論證,以及摯虞和劉勰對馬融《廣成》《上林》二頌的論證,先后加以對比,最后得出,摯虞之文與劉勰所論,屬于大同小異。實際上,張燈扭曲了劉勰的本意,通過劉勰對摯虞之論的評述可以看出,其所言“徒張?zhí)撜?,有似黃白之偽說”,主要是針對摯虞的“傅毅《顯宗頌》,文與《周頌》相似,而雜以風雅之意”一句。至于摯虞對班固、史岑、揚雄、馬融等人文章的闡釋,劉勰并沒有否認,而是稱其為“頗為精核”??梢?,張燈是擴大了劉勰對摯虞之文的批評范圍。另外,劉勰稱傅毅擬《清廟》而作的《顯宗頌》為“典章一也”,是從頌體要求的角度對傅毅《顯宗頌》的肯定;他批評摯虞“傅毅《顯宗頌》,文與《周頌》相似,而雜以風雅之意”一句,是從摯虞語言的前后矛盾性而言的,二者并不矛盾。
其次,張燈認為劉勰批評摯虞的,僅僅因其提到有些頌“雜以風雅”,卻仍堪為頌而起的,因此稱劉勰的批評實為過分。通過劉勰對頌體流變的闡述可以看出,劉勰評判頌體的標準首先要以“模經(jīng)為式”,《詩經(jīng)》之“頌”是“美盛德而述形容”的,而“風”、“雅”卻有正有變,故而“頌”與“風”、“雅”相比,更居“極至”。再看摯虞對傅毅《顯宗頌》的評論,他一方面說傅毅之文與《詩經(jīng)·周頌》相似;另一方面卻又說傅文中“雜以風雅”,而且又未給予充分的解釋和理由,這恰恰是與劉勰評判頌體的標準相違背,故而劉勰稱摯虞之說為妄說,并不是過分之舉。
另外,張氏引用敏澤、黃侃、劉永濟等文論家的論斷,以證劉勰之錯。對這些文論家的論述分析后可看出,他們主要是從宏觀的角度對劉勰的文體論思想加以評議的,與此題并不屬于同一層面的問題,因此不足以作為此題的論據(jù)。(蘭培 執(zhí)筆)
[原文]
四始之至,頌居其極。頌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昔帝嚳之世,咸黑為頌,以歌九招。自商頌已下,文理允備。夫化偃一國謂之風,風正四方謂之雅,容告神明謂之頌。風雅序人,故事兼變正;頌主告神,故義必純美。魯以公旦次編,商以前王追錄,斯乃宗廟之正歌,非饗之常詠也。時邁一篇,周公所制;哲人之頌,規(guī)式存焉。夫民各有心,勿壅惟口;晉輿之稱原田,魯民之刺裘鞸,直言不詠,短辭以諷,丘明子高,并諜為誦:斯則野誦之變體,浸被乎人事矣。及三閭橘頌,情采芬芳,比類寓意,又覃及細物矣。
至于秦政刻文,爰頌其德。漢之惠景,亦有述容,沿世并作,相繼于時矣。若夫子云之表充國,孟堅之序戴侯,武仲之美顯宗,史岑之述熹后,或擬清廟,或范那,雖深淺不同,詳略各異,其褒德顯容,典章一也。至于班傅之北征西征,變?yōu)樾蛞?,豈不褒過而謬體哉!馬融之廣成上林,雅而似賦,何弄文而失質(zhì)乎!又崔瑗文學,蔡邕樊渠,并致美于序,而簡約乎篇;摯虞品藻,頗為精核。至云雜以風雅,而不變旨趣,徒張?zhí)撜摚兴泣S白之偽說矣。及魏晉雜頌,鮮有出轍,陳思所綴,以皇子為標;陸機積篇,惟功臣最顯:其褒貶雜居,固末代之訛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