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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劉晏

人物中國·隋唐五代十國遼宋西夏金元 作者:《人物中國》編委會 編


第15章 劉 晏

理財能手

劉 晏

Liu Yan(715~780)


理財以愛民為先。

——《資治通鑒·唐紀四十二》


劉晏,字士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東北)人。七歲參加童子科考試,舉神童。八歲時,唐玄宗封泰山,他獻上一篇《頌》,被授太子正字。成年后,曾任夏縣(今屬山西)、溫縣(今屬河南)縣令、侍御史。天寶十四年(755),安祿山之亂爆發(fā),劉晏改任度支郎中兼侍御史,以后的二十余年(唐肅宗上元元年至唐代宗大歷十四年,760~779),他長期擔任掌管國家財政的度支使、鹽鐵使、轉運使等官職。寶應二年(763),曾短期間任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于宰相的位置。代宗時,先后與第五琦、韓滉分掌全國的財稅。大歷十四年(779)韓滉改任太常卿,由劉晏總管全國財政。此前,劉晏曾奉詔治宰相元載之罪,楊炎受牽連而貶官。這一年楊炎復出并擔任宰相,欲報一箭之仇,借故貶劉晏為忠州刺史。后又指使人誣告劉晏謀反,唐德宗李適聽信他的話,于建中元年(780)下詔將劉晏賜死。

從少年天才到理財能手

劉晏七歲舉“神童”,這是朝廷為少年天才舉辦的科舉考試。八歲時被授為太子正字,已經(jīng)是一個小小的官員了。因此,宋代的王應麟在他的《三字經(jīng)》里寫道:“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己仕。爾幼學,勉而致,有為者,亦若是。”鼓勵青少年要早立志早成材。

“安史之亂”以后,由于藩鎮(zhèn)割據(jù)和均田制崩潰,國家能夠征收上來的賦稅寥寥無幾。與此同時,國家財政支出卻與日俱增,軍隊增加到七十余萬,官僚隊伍膨脹到一萬余人,再加上連年不斷的戰(zhàn)爭開支、統(tǒng)治階級的奢侈花銷和其他各種費用等,國家財政面臨著嚴重的危機。物資缺乏,物價飛漲;再加上溝通南北的漕運被破壞,關中地區(qū)發(fā)生了糧荒。經(jīng)濟凋敝,人民流亡,社會經(jīng)濟面臨著崩潰的局面。在此之前,唐朝有居民九百萬戶,人口五千二百萬,此時,居民僅二百萬戶,人口一千七百萬。劉晏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嶄露頭角的。到唐肅宗時期,他已經(jīng)在朝中勤勤懇懇地服務了幾十年,也掌握了一套扎實的理財本領。他的能力使得皇帝將挽救國家財政的重擔交給了他,從肅宗朝開始,歷經(jīng)代宗、德宗朝,劉晏長期擔任財務要職,成為中國歷史上與管仲、桑弘羊等人齊名的理財家。

不拘一格 因商生利

劉晏理財?shù)淖钪奶攸c是注意不加重農(nóng)民的負擔,把增加財政收入的重點放在鹽法等非農(nóng)業(yè)租稅方面,從而做到“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貴”。此外他還注意運用商業(yè)增加財政收入,與傳統(tǒng)社會的一般政治家不同,他不主張“抑商”,而是重視商人的商業(yè)活動對促進社會經(jīng)濟繁榮的作用,因此,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減輕商人的負擔,使他們能夠更加自由地運營。

“安史之亂”后,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國家實行了榷鹽法(國家專賣),把稅加在鹽價中,于是每斗鹽價由十錢提高到了一百一十錢。但是官賣法效率低下,貪污嚴重,食鹽銷售大大減少,財政收入也不見增加。劉晏對這一制度進行了改革。包括大力裁減榷鹽機構、鹽官和鹽吏;以商人的自由運銷代替官運官銷;取締各地官府和軍隊對邊境鹽收稅;在邊遠地區(qū)實行常平鹽制,即由官府運鹽到邊遠地區(qū)平抑價格。這些改革不僅有利于百姓,而且增加了財政收入,來自鹽的財政收入由原來的每年六十萬緡(一緡即一千錢)增加到六百萬緡,占到國庫歲入的一半。

自西漢之后設立的常平倉,目的在于應對災害帶來的糧食奇缺和糧價格暴漲。“安史之亂”后,唐代的常平倉制也遭到破壞。劉晏大力恢復常平倉,但是他不贊成單純地發(fā)放救濟糧,而是主張鼓勵百姓生產(chǎn)自救。他說:“王者愛人,不在賜與,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币簿褪怯秘斦咭龑О傩栈謴秃桶l(fā)展生產(chǎn),如減免賦稅、發(fā)放貸款、平價賣糧等。同時,他繼續(xù)發(fā)揮商人的作用,鼓勵商人下鄉(xiāng)購貸糶糧。劉晏還把常平制用于糧食以外的其他一些主要商品,以調節(jié)供求關系,保持物價穩(wěn)定。這種做法既促進了經(jīng)濟繁榮,又保證了財政收入。

“安史之亂”后,運河因受到戰(zhàn)爭破壞未能暢通,造成關中糧食困難,饑荒嚴重。劉晏非常焦慮:“見一水不通,愿荷鍤先往;見一粒不運,愿負米而先趨?!币簿褪钦f,他恨不得自己親自拿起工具修整運河,盡快把糧食運到長安,憂國憂民之心溢于言表。為了把這個關鍵問題解決好,他組織人力疏浚河道,打造了2000艘堅固的漕船,訓練軍士運糧,每十船為一隊,軍官負責押運。為了減輕百姓負擔,他不再征發(fā)沿河壯丁服役,而是用官府的鹽利雇用船夫。他沿用發(fā)展了以往的分段運輸法,把河段分得更細,從而降低了運費,提高了效率。江淮的糧食因此源源不斷地輸送到長安,每年運量達四十萬石至一十萬石。

總之,劉晏既重視官府控制的作用,又重視商業(yè)流通的作用,鼓勵商人經(jīng)營,以商代官,官府僅僅負責管理與征稅。而那些商人不愿去的邊遠地區(qū),則由官府承擔起來。他的理財思路對于恢復“安史之亂”后的經(jīng)濟起到了重大作用。

用人有道 克勤克謹

劉晏在為國理財?shù)倪^程中非常重視用人問題,他果斷地用“后進有才能者”來換掉原先那些因循守舊甚至貪贓枉法的官吏。劉晏認為,長期在衙門中任職的官吏習慣于追名逐利、營私舞弊,辦事拖拉推諉、敷衍塞責,因此不能倚靠他們。應該任用“士人”(知識分子),因為士人既有一定的學識,又愛惜自己的名節(jié)。同時他也指出,并非所有的士人都堪當大任,他所使用的士人都是有所作為和廉潔奉公之人。在自己主管的各級管理機構中,劉晏把涉及錢、財、物的實職性職務都委托給這些人去做,又將官員的選用和獎懲、監(jiān)督、考核結合起來。由于實施了一套高效率的用人辦法,他的部下雖然遠在數(shù)千里之外,奉行他的命令也有如在他眼前,即便是睡覺吃飯這樣的小事也毫無欺枉。可以說,劉晏的用人辦法對于其理財政策得以正確迅速地落實起到了關鍵作用。

由于劉晏所管理的各級機構都是令人垂涎的“肥缺”,因此有權有勢的人紛紛向他薦舉私人親友。當時的官場風氣整體上比較腐敗,對于這些請托劉晏也不敢完全拒絕,但是他也絕不就此妥協(xié)。他很聰明得體地應承上司們推舉來的親朋好友,答應安排他們,甚至給予較高的俸祿,實際上他只是把他們養(yǎng)起來,并不給予實際職務,因此也就杜絕了他們營私舞弊的可能性。事實上,這些人所要求也只不過是高官厚祿,并不在于干實事,所以彼此倒也相安無事。

劉晏并不是一個理論家,也沒有什么著作流傳下來。他是一個實干家,許多政策都是來自調查研究。他一生勤于政事,上朝時騎在馬上還用馬鞭埋頭籌算,退朝后則在官署批閱文卷,經(jīng)常是徹夜不眠。然而,身處不穩(wěn)定的政治局勢之中,劉晏未能逃脫成為犧牲品的命運。代宗朝時,他曾經(jīng)受命將宰相元載治罪,代宗去世后,德宗即位,聽信元載所器重的楊炎的進言,先將劉晏免職,后又將他賜死。劉晏死后,人們發(fā)現(xiàn)他家中別無財產(chǎn),“惟有雜書兩乘,米麥數(shù)斛”,不禁為他痛哭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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