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莫須有”考證“

流云散記 作者:孟超 著


“莫須有”考證“

陳之驥

讀宋史秦檜矯詔下岳飛于大理寺獄,坐系兩月,無可證者。韓世忠心不平,詣檜問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莫須有?!笔乐以唬骸澳氂腥?,何以服天下也?!睂Α澳氂小比?,究有怎么深意,而下何以與“何以服天下”相聯(lián)系,常以為從這中間必可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以證明秦檜陷岳飛除了表面上人人所能見之理由外,恐怕還有說不出隱情存在的。

秦檜為天下之大奸慝,以金人第五縱隊的領班,握持南渡小朝廷的大權,殺一岳飛亦指顧之際。飛雖武功震爍一時,但到底一將而已,要說罪名,阻撓和議,還不是異常明顯的事,何須與張俊搜求證據(jù),更不必誘王貴、王俊,從張憲、岳云身上兜一個大圈子,歸到岳飛,才能構(gòu)造罪案呢。而況既稱之為“莫須有”,也不必費此工夫費此大力了?!澳氂小奔瓤啥ㄗ?,“莫須有”即能殺人,其對世忠語,若非失于檢點,便是故意以啞謎作答,而不使表露內(nèi)心者,世忠之以“服天下”對,蓋亦僅對此語而發(fā),所以三個字里邊就有很多的文章了。

過去論此事者,大都只就表面和議問題而發(fā),自然和議為檜之素志,然而使趙構(gòu)真有恢復之念,當早從李綱諫言,未必南幸;故土收復,地盤擴大,未嘗不是趙構(gòu)所愿者,只以徽欽回鑾,三個皇帝,如何處理。唐玄宗幸蜀,肅宗即位靈武,以號召天下討賊,天公地道之事,然而以后還有驅(qū)玄宗于西內(nèi),足征其輾輾不安之態(tài),構(gòu)明于此,故不惜引檜為心腹,寧愿向大金稱侄稱兒,卻不愿本國人民脫離外族的羈絆,這并非誅心之論,循其事跡確是如此,許多史論家亦多指出這點,但我從秦檜——構(gòu)的靈魂——的行動上,從“莫須有”三字上,加以推敲,深覺還有深于此的。

因不愿徽欽回鑾,才不惜放棄恢復大計,如果果按著家天下的道理來說,還是他們趙家父子的事。讀史如果得間,秦檜拍賣國土,趙構(gòu)熱中皇位,一個是當了外族的經(jīng)紀人,一個是連自己的父兄親族都不顧,那末對于本國人民,對于外姓力量,當然更排擠之不厭其盡了,岳飛之死,“莫須有”三字的來源,如果從這里探求線索,大約還有深于和議以外的吧。

據(jù)宋史所載岳飛除對金戰(zhàn)功之外其最主要之事跡,還在于號召民間恢復力量,他曾遣牛皋、楊再興、李寶等,分布經(jīng)略西京諸郡,又命梁興渡河,糾合忠義社。朱仙鎮(zhèn)大捷之后,更使梁興會太行忠義、兩河豪杰,敗金人于垣曲。至于兩河豪杰李通等眾帥歸飛中原,盡磁、相、澤、潞、晉、絳、紛、隰之境,皆期日興兵與岳軍會。父老百姓,爭挽車牽牛,載糗糧以饋義軍。皆足見當時情形,所謂中原義軍,所謂忠義社,太行忠義、兩河豪杰,自然不是大宋皇帝趙構(gòu)所任命的將帥——毫無問題是民間恢復力量了。民間力量一起,就不能不使秦丞相、趙官兒感到頭痛,這又不止成了絆腳絲,對和議添加許多麻煩,且這些單純的只知為國家著想為人民著想的人物,未必會能眼看著他們君臣勾通一氣,為所欲為的。

況在趙構(gòu)心目中,這些勢力之抬頭,無論在和在戰(zhàn),在今天,在將來,都是對自己有百害而無一利的。更甚于徽欽之安然回國吧,因為民間力量的長成勢逼著就要走上戰(zhàn)的一途,那寧贈友邦,不給家奴的想法,趙構(gòu)筭盤是一向如此的,戰(zhàn)而獲勝,他更會兢兢然,深恐自己的政權發(fā)生搖動,皇位坐不穩(wěn)當,想到將來去撲滅的困難,也就不能不在擾擾攘攘的時候,摧毀著他,不讓他成長之為愈了。另外的事實,更可從側(cè)面證明,終趙構(gòu)之世,去李綱、張俊,秦檜撤淮南守備,奪諸將兵權,召張俊、楊沂中班師,罷韓世忠,連朝廷將帥都不能容,更無論民間力量了。所以說檜構(gòu)殺岳飛,是殺害了恢復力量,同時更是殺害了民間力量的胚育的萌芽的。自然,在檜構(gòu)之引為自得的,怕還不只在死一岳飛而已,對民間恢復種子,迎頭捶擊,斷草除根,用不到興師動眾,措自己皇位相位如磐石之安,誰說檜構(gòu)沒有他們的心計呢。

根據(jù)這些事跡,我們不難找出“莫須有”三字的注腳了。所謂“莫須有”,并不作不必有罪案解,而是心里的話,嘴巴上說不出口。只要有這些事實橫豎彼此明白,罪案有沒有還不是一樣嗎?又何必論岳云致書張憲之有無,張憲措置使飛還軍之確否呢?故韓世忠以“何以服天下”作憤憤然的答語,“天下”二字怕也是針鋒相對,直刺著賊檜賊構(gòu)的心肝。

有人以為岳飛未嘗如我所論者,他們曾剿平過曹成,誅滅過楊么,只看忠義社、太行忠義、兩河豪杰怕難免不僅著重于一面。然而曹成部下盡皆歸飛,楊么更是顯然與劉豫有所勾結(jié),秦檜分明奉金命而來,前此之張邦昌雖曾在金人卵翼之下僭號稱帝,只以迎構(gòu)有功,亦終不失為昭化軍節(jié)度副使。劉豫如不為金所廢,和議局成,又難保不搖身一變即成當朝要角。而楊么更未必不因與豫有關,而為剿滅忠義社、太行忠義、兩河豪杰之前部先鋒呢。檜,構(gòu),邦昌,劉豫,固在一條線上,飛之平么,如從這邊著想,蓋又未必無因也。

更有人說:如此論“莫須有”,難免舍和議之道,而求揣度之遠,頗近于附會歪曲。檜、構(gòu)、岳飛以及民間恢復力量,事載于史,鐵證如山,難道我真的會以檜構(gòu)伎倆反加其身,也以“莫須有”來硬造他們的罪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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