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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當年,穿著細事且莫等閑看!

人民日報70年散文選 作者:


憶當年,穿著細事且莫等閑看!

曹靖華

幼年讀書,遇“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曾想:衣所以蔽體、御寒而已。怎么穿得不當,還足招禍?遇孔子“微服而過宋”,曾想:像“萬世師表”那樣方正、古板,連走路都“行不由徑”,吃飯也“割不正不食”。一旦人要殺他,為了不使人注意,怎么還把平常的衣服都換了逃走呢?此外還遇到許多有關衣服的話,那時都不求甚解,終以不了了之了。

辛亥革命初年,我滿身“土氣”,第一次從萬山叢中出來,到縣城考高小。有位年紀比我約大兩倍的同鄉(xiāng)說:“進城考洋學堂,也該換一身像樣的衣服,怎么就穿這一身來了?!?/p>

我毫不知天高地厚,一片憨直野氣,土銃一樣,這么銃了一句:“考學問,又不是考衣服!”

這一銃非同小可,把對方的眼睛銃得又大又圓了。他連聲說:“了不起!了不起!有理!有理!”

我當時不辨這是挖苦,還是正語。不求甚解,仍以不了了之了。

總之,書是書,我是我。不識不知,書本于我何有哉。

“五四”風暴中,作為一個北方省城的中學生,到上海參加第一次全國學生代表會議。這宛如一枚剛出土的土豆,猛然落入金光耀目的十里洋場。

“土氣”之重,和當年從深山落入縣城的情況比來,真是天上人間。

如此“土氣”的穿著,加之滿口土腔,甚至問路,十九都遭到白眼。舉目所至,多為紅紅綠綠,油頭粉面。不快之感,油然而起。碰壁之余,別有一番從所未嘗的澀味在心頭。我咀嚼、回味……后來讀到魯迅先生有關文章時,才恍然悟到:甚矣,穿著亦大有文章也!

魯迅先生在《上海的少女》一文中,曾說過這樣一段話:“在上海生活,穿時髦衣服的比土氣的便宜。如果一身舊衣服,公共電車的車掌會不照你的話停車,公園看守會格外認真的檢查入門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門丁會不許你走正門。所以,有些人寧可居斗室,喂臭蟲,一條洋服褲子卻每晚必須壓在枕頭下,使兩面褲腿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南腔北調集》,《魯迅全集》卷4,頁431)。

啊,原來如此。不過這只是一個方面。還有魯迅先生尚未行之于文字的,這姑且放下不表。

且說當年北京,我總覺有所不同。盡管歲月飛逝,人事滄桑,而陰丹士林一類的藍大褂“江山”,總穩(wěn)如磐石。男女老幼,富貴貧賤,無不甘為“順民”。春夏秋冬,時序更迭,藍大褂卻總與其主人形影相隨也。溽暑盛夏,儒雅之士,倘嫌它厚,改換紡綢、夏布之類的料子而已。但其實,那也不見得真穿,出門時,多半搭在肘彎上作樣子,表示禮貌罷了。短促的酷暑一過,又一元復始了。其他季節(jié),不管“內容”如何隨寒暖而變化:由夾而棉,或由棉而皮,也不管怎樣的“錦繡其內”,外面卻總罩著一件“永恒的”藍大褂。實在說,藍大褂在長衣中也確有可取之處:價廉、樸素、耐臟、經(jīng)磨,宜于御風沙……對終日在粉筆末的塵霧中周旋的窮教書匠說來,更覺相宜:這不僅使他一出教室,輕輕一撣,便故我依然,且在一些富裕的同類和學子面前,代他遮掩了幾許寒酸,使他側身“士林”,也滿可無介于懷了。

不僅此也。在豺狼逞霸,獵犬四出的當年,據(jù)說藍大褂的更大功能,在于它的“魚目混珠”。但其實也不盡然。同樣托庇于藍大褂之下,而竟不知所終者,實大有人在!不過同其他穿著相比,藍大褂畢竟“吉祥”得多了。這雖然是無可奈何中的聊以自慰的看法。

某年的秋夜,一個朋友把我從一個地方送到北平。另一個朋友相見之下,驚慌地說:

“呀,洋馬褂!不行,換掉!換掉!”

我窘態(tài)萬狀,無言以對。殊不知我失掉“民族形式”的裝備也久矣。他忽然若有所悟地轉身到臥房里取了一件藍大褂,給我換上,就講起北平的“穿衣經(jīng)”來。

實在說,我向來是不喜歡“洋馬褂”,喜歡藍大褂的。不過這之前,此一地,彼一地也。穿著藍大褂在異邦馬路上行走,其引人注目,正不亞于狗熊在廣場上表演。而現(xiàn)在和藍大褂重結不解之緣,恰是“適懷我心”了。

不久,我就穿著這“適懷我心”,而且又能“魚目混珠”的藍大褂,到了闊別的十里洋場。

不知怎的,也許因為久別重逢,分外興奮的緣故吧。我這如此“土氣”的藍大褂,昨天整整半日魯迅先生仿佛都沒有發(fā)現(xiàn)。第二天,早飯之后,一同登樓。坐定之后,正不知話題從何開始。窗明幾凈,鴉雀無聲,旭日朗照,滿室生輝。我們恬淡閑適,萬慮俱無,如此良辰,正大好傾談境界也。這時魯迅先生忽然把眉頭一揚,就像哥倫布望見新大陸似的,把我這“是非之衣”一打量,驚異地說:

“藍大褂!不行,不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感慨地說:“北方之不行也,洋馬褂……”

他沒待我說完,就接著說:

“南方之不行也,藍大褂呀!洋馬褂倒?jié)M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一面答有,一面把那頓成“不祥之衣”的下襟往起一撩,露出了皮袍面:這是深藍色的,本色提花的,我叫不出名字來的絲織品??胺Q大方、素雅,而且柔和、舒適。

魯迅先生一見,好像發(fā)現(xiàn)了我的保險單一樣,喜不自勝地說:

“好,好!滿及格!”

他放心了。面露微笑地噴了一口煙說:

“沒事別出門。真要出門時,千萬不能穿這藍大褂。此地不流行。否則易被注意、盯梢,萬一被盯上可不得了!”

當時的確是“滬上實危地,殺機甚多,商業(yè)之種類又甚多,人頭亦系貨色之一,販此為活者,實繁有徒,幸存者大抵偶然耳?!?《魯迅全集》卷9,頁351)

接著他就談到不但要注意穿著,而且要注意頭發(fā)梳整齊,皮鞋擦光等等。蓬首垢面、衣冠不整、外表古怪,都足引起注意,鬧大亂子。連舉止也都要留神……

“這是用犧牲換來的教訓呀?!?/p>

他結論似的這么來了一句,又點起一支煙,吸了一口。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下,接著說:

“在上海過生活,就是一般人穿著不留心,也處處引起麻煩。我就遇到過?!?/p>

他又噴了一口煙,停頓了一下,用說故事的口氣,從容不迫地一邊回憶,一邊說起來:

有一次,我隨隨便便地穿著平常這一身,到一個相當講究的飯店,訪一個外國朋友。飯店的門丁把我渾身上下一打量,直截了當?shù)卣f:

“走后門去!”

這樣飯店的“后門”,通常只運東西或“下等人”走的。我只得繞了一個圈子,從后門進去,到了電梯跟前,開電梯的把我渾身上下一打量,連手都懶得抬,用腦袋向樓梯擺了一下,直截了當?shù)卣f:

“走樓梯上去!”

我只得一層又一層地走上去。會見了朋友,聊過一陣天,告辭了。

據(jù)說這位外國朋友住在這里,有一種慣例:從來送客,只到自己房門為止,不越雷池一步。這一點,飯店的門丁、開電梯的,以及勤雜人員,都司空見慣了。不料這次可破例了。這位外國人不但非常親切而恭敬地把我送出房門,送上電梯,陪我下了電梯,一直送到正門口,恭敬而親切地握手言別,而且望著我的背影,目送著我遠去之后,才轉身回去。剛才不讓我走正門的門丁和讓我步行上樓的開電梯的人,都滿懷疑懼地閉在悶葫蘆中……

他噴了一口煙,最后說:

“這樣社會,古今中外,易地則皆然??梢姶┲膊荒艿乳e視之呀。”

(刊發(fā)于1961年9月9日《人民日報》文藝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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