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壇風云錄 作者:黎之 著


“胡風事件”是建國以來文藝界最大的一次冤案。不少文章研究“胡風事件”為什么由文藝思想論爭和小集團問題轉為反革命政治問題。這個經驗教訓要放在社會主義文藝運動的大背景里考查。涉及社會制度、決策者的作風等等。有的文章把這次事件的偶然性歸結為與舒蕪交出個人之間的通信有很大關系。這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全面。其實在開始批判時就定下調子。1955年1月(舒蕪通信材料是5月發(fā)表)中央關于批判胡風的報告的批示就把“胡風集團”的性質定為“反黨反人民”。5月13日發(fā)表舒蕪所整理的材料標題為《關于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第二批材料仍用同樣標題。這已經把“胡風集團”的性質定為“反黨”,即屬于政治問題,在我國“反黨反人民”意味著什么,這是很清楚的。第三批材料發(fā)表時才用“反革命集團”字樣。在《關于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一書出版毛澤東寫的序言中說:“第一、第二兩篇題目中‘反黨集團’字樣,統(tǒng)照第三篇那樣,改為‘反革命集團’,以歸一律。此外,一切照舊。”由此看來,舒蕪的材料發(fā)表前后在提法上并無重大區(qū)別(即“反黨”)。“胡風事件”不是孤立的。這樣重大的歷史事件的起因歸結于某一個人、某一個細節(jié),都很難得出正確的經驗教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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