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譯序

小說修辭學 作者:[美] 韋恩·布斯 著


譯序

小說,文學家族中的后生。

詩與戲劇有著燦爛的過去,在它們久遠歷史光輝的照映下,小說那幾百年經歷似乎顯得有點黯然失色了。然而,小說并不羞赧于自己短暫的歷史,她后來居上,很快在文學殿堂中爭得了一席之地。如今,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小說是文學中讀者最多的一種樣式。小說理論的命運與小說相仿,在詩與戲劇被奉為雄霸文壇的正宗時,它也遭受了默默無聞的冷遇。沃倫(A.Warren)說的是事實,“無論從質上看還是從量上看,關于小說的文學理論和批評都在關于詩的文學理論和批評之下”(《文學理論》,中譯本)。然而,沃倫40年代末所說的這段話,也許已不適合于晚近的新情況了。隨著小說自身的繁榮,小說理論批評也活躍起來,大有與詩和戲劇理論并駕齊驅之勢?!缎≌f修辭學》就是這種勃興之勢中涌現(xiàn)出的一本很有影響的小說理論專著。

該書作者布斯(Wayne Booth,1921—2005)是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當代頗有影響的文學批評家。他1944年畢業(yè)于布雷翰姆·揚大學,1950年獲芝加哥大學博士學位,曾受教于美國當代著名文學批評家克萊恩(R.S.Crane,1886—1967)。當時,芝加哥大學以克萊恩為首,形成了“新亞里士多德學派”。他們上承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傳統(tǒng),反對“新批評派”的一些極端做法,如用刻板的“細讀”方式去研究千變萬化的文學作品,主張批評的多元論。布斯是受到“新亞里士多德學派”思想熏陶而成長起來的文學理論家。他系統(tǒng)地闡發(fā)了這一學派的許多思想,寫了不少有影響的理論專著,主要有《現(xiàn)在不要說服我:輕信時期的散文與反諷》(1970)、《反諷修辭學》(1974)、《批評的理解:多元論的效力與界限》(1978),以及大量的批評論文。

《小說修辭學》出版于1961年,以后再版多次。該書在歐美評價甚高,已經被列為西方現(xiàn)代小說理論的經典之作,在現(xiàn)代英美的文學批評和小說理論文獻中,幾乎沒有不提及這部書的?!睹绹倏迫珪罚?980)將該書譽為“20世紀小說美學的里程碑”。里蒙-凱南(Rimmon-Kenan)評價說:“這本書對敘事角度、敘述者類型、文本規(guī)范、隱含的作者概念等,做出了英美人最系統(tǒng)的貢獻”(《敘事小說》,倫敦,麥修出版公司,1983)。布斯在書中提出的一些思想和概念,為不少批評家所接受,如“接受美學”的代表人物伊瑟爾(W.Iser)就吸收了布斯“隱含的作者”的概念,并做了新的發(fā)揮。

與整個現(xiàn)代藝術反叛傳統(tǒng)的潮流一致,現(xiàn)代小說對傳統(tǒng)的悖離也是偏激的。這也明顯地反映到小說理論中來。自福樓拜之后,許許多多的小說家強烈地感到,講述一個故事的老套數(shù)應拋進歷史的垃圾箱,誠如斯坦?jié)蔂査f:“在世紀之交,普魯斯特、喬伊斯的小說之后,出現(xiàn)了新時代的黎明”,現(xiàn)代小說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對敘述技巧和程序的試驗”(《20世紀世界文學百科全書》,第2卷,紐約,1969)。于是,一些小說理論家步小說家后塵,匆忙地宣布:“講述”與“顯示”是傳統(tǒng)小說與現(xiàn)代小說涇渭分明的標志。正像一切事情都有相反的一面一樣,這種匆忙而偏頗的概括,有使小說走上歧途的危險。對此,需要冷靜地反思和深入具體地分析。布斯便從這個問題入手,開始了小說修辭學的研究。

把講述與顯示對立起來,這在布斯看來是一個錯誤的教條,因此,必須把小說家和批評家從這種抽象的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布斯指出,機械地劃分講述與顯示是很武斷的,在形形色色的小說中,往往是既有講述又有顯示,錯綜糾結,互相滲透。說早期小說全是講述,現(xiàn)代小說都是顯示,或者說只能用顯示而不能用講述,這種輕率的規(guī)定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用純粹的顯示而趨避講述的小說。誠然,這并不否認現(xiàn)代小說出現(xiàn)了悖離作者在作品中直接控制讀者反應的歷史轉變,越來越普遍地采用了顯示即自然而然地客觀地展現(xiàn)人物活動和事件經過。布斯通過睿智的分析揭示了一個被人們忽略的問題,這就是顯示中潛藏著講述,一個象征細節(jié),人物的某個特定動作等,都有一種潛在的講述功能,不是講述消失了,除非你對它視而不見,而是講述以隱蔽的方式出現(xiàn),變換了新的形式而已。在這樣分析的基礎上,布斯對幾種被奉為小說一般規(guī)律的流行觀念做了批判考察,這包括:“真正的小說必須是現(xiàn)實主義的”“所有的作者都必須是客觀的”“真正的藝術無視讀者”等。

在《小說修辭學》中,布斯最關心的問題,是作者、敘述者、人物和讀者之間的關系。在他看來,這種關系就是一種修辭關系,亦即作者通過作為技巧手段的修辭選擇,構成了與敘述者、人物和讀者的某種特殊關系,由此達到某種特殊的效果。他把該書取名為《小說修辭學》,并不是去探討我們通常理解的措辭用語或句法關系,而是研究作者敘述技巧的選擇與文學閱讀效果之間的聯(lián)系,這便回到了古希臘的修辭學本義上去了。

許多現(xiàn)代小說家和批評家都主張,作家不應介入小說,不應在作品中說三道四品頭評足,因此,采用客觀的顯示技巧是必須的,否則,小說會充滿了主觀說教和人為造作的痕跡,從而破壞了小說的藝術性。比奇宣告:現(xiàn)代小說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作者的隱退”!果真如此?布斯通過深入的分析和有力的證據(jù)駁斥了這種片面之說。就小說本性而言,它是作家創(chuàng)造的產物,純粹的不介入只是一種奢望,根本做不到?!霸谛≌f中,提出它們的行動本身就是作者的介入。”薩特也說過,小說中的任何東西都是作者操縱的表現(xiàn)。即使是被現(xiàn)代小說家奉為不介入楷模的詹姆斯、福樓拜等人,也無法避免介入。既然作者的介入必不可免,那么,關鍵的問題就不在于要不要介入,而是轉到了討論如何介入的問題上來了。介入的方式多種多樣,作者依據(jù)小說寫作的實際需要必有所選擇。布斯認為,作者直接的、無中介的介入是拙劣的,因此,他便提出了“隱含的作者”這一重要概念,亦即小說世界中一個作者潛在的“替身”,一個“第二自我”。換言之,任何小說中都有作者的存在,較之于傳統(tǒng)小說作者直接出頭露面的簡單形式,現(xiàn)代小說的作者介入更為復雜、隱蔽和精巧,介入的方式變了,作者并未在小說的大千世界中銷聲匿跡,這就是“隱含的作者”。這一結論是很有說服力的。布斯之所以得出作者介入是絕對必要的這一看法,是基于如下假設:小說的閱讀有“一種基本要求,讀者需要知道,在價值領域中,他應站在哪里——即需要知道作者要他站在哪里”。這種從總體上來控制誘導讀者的功能必須由“隱含的作者”來承擔,因此,“隱含的作者的傳感和判斷是偉大作品的構成材料”。這里,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布斯的理論與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傳統(tǒng)的內在聯(lián)系。

作者無法從小說世界中脫身,那么,通過什么途徑來控制呢?一些現(xiàn)代小說家和批評家鼓噪得最兇的方式是“非人格化”。這個概念源于英國著名詩人T.S.艾略特。艾略特宣稱:“詩不是表現(xiàn)個性,而是逃避個性”,“藝術的情感是非人格化的”。許多現(xiàn)代小說家秉承并發(fā)揮了艾略特的這一思想,鼓吹作家應是“非人格化”的,敘述亦須“非人格化”。走向“非人格化”的途徑是客觀性,而客觀性的三個基本要求是中立、公正與冷漠。于是,不少作家開始恪守這三個要求進行創(chuàng)作,相當一批批評家亦據(jù)此來品評小說。在布斯看來,這三個要求實際上是難以實現(xiàn)的。作家對材料、事件等有所取舍,這本身就潛藏著一定的傾向性,不可能中立。同時,中立還可能有導致降低作家個性和作品風格的危險。無論如何,作家總含有對人物情感、道德評價上的認識,純粹的公正也難以保持。超然的冷漠,無動于衷,這也不是作品成功與否的必要條件。當然,我們不要誤解布斯的看法,以為他主張以個人的偏見和熱情來寫小說,不是的!他提出:“我們都希望,小說家以某種方式在我們自己對真理和正義的熱情的水平上來寫作,即一種就其定義來說絕不屬于偏見的熱情?!边@個要求是合理的。更進一步,布斯還提出了非人格化敘述的道德問題。乍一看來,敘述技巧與道德有何干系?其實不然。他通過深入分析指出,現(xiàn)代小說的許多主人公是邪惡墮落的人物,不動聲色的非人格化敘述,往往會導致對這些人物的同情,如??思{《大宅》中的斯諾普斯。這樣一來,讀者閱讀時便會出現(xiàn)理解和判斷的混亂與困惑,不道德的敘述者有力的花言巧語使讀者產生誤解。所以,“作者對非人格化、不確定的技巧選擇有著一個道德尺度”?!暗赖聠栴}就是一位作者是否負有責任,要在這個意義上寫好作品?!边@里,我們又一次看到布斯理論與亞里士多德詩學(如“凈化”理論)的聯(lián)系。盡管布斯主張從道德立場出發(fā)來選擇修辭,這種觀點遭到許多西方批評家的抨擊,但這個問題的確是很重要的,不管你承認不承認,它始終存在。不過,問題又有另一面,這就是不能用某種狹隘的道德主義立場來強求作家,不要忽略了讀者自己閱讀時主動積極的道德評價。我以為,布斯在全書中有一個核心的思想是片面的,即他把整個重心一股腦兒全放在作家一邊,只強調作者對讀者的控制誘導,忽略了,至少是輕視了讀者在閱讀小說時的主動性,仿佛讀者唯有對作者判斷的被動接受,而無自己的主動的介入和評判。這與晚近興起的接受美學、讀者反應批評和讀者定向批評的見解正好背道而馳。依據(jù)這些新的理論,讀者在閱讀活動中的主動性是異常重要的,閱讀就是讀者一種主動建構和認同的過程。伽達默爾說得好:“只有理解者順利地帶進了他自己的假設,理解才是可能的?!保ā督忉寣W》)霍蘭德(N.N.Holland)則認為,每個人都是把自己的人格、個性、風格帶入閱讀過程,“我們主動地處理文學,以便重建我們的認同”(《閱讀與認同》)。布斯有一個信條:“作家創(chuàng)造他的讀者!”難道我們不能反過來說:讀者創(chuàng)造文本以至創(chuàng)造作家!不過,我們也不能脫離歷史來苛求布斯,該書寫于20世紀60年代初,不能不受到當時理論界的某種局限。

議論,是小說中一種最常用的手段,布斯對此也不乏精彩之見。國內前幾年曾就這一問題展開過論爭,這是一個老問題了,西方對此也有過討論。那么,就讓我們來看看布斯是如何認識這一問題的。首先,他明確指出:“現(xiàn)在我們很容易看出20世紀初還不那么清楚的東西:不論一位非人格化的小說家是隱藏在敘述者后面,還是躲在觀察者后面,……作者的聲音從未真正沉默?!奔热蛔髡叩穆曇舨粫聊?,議論的必然性自不待言。毋庸置疑,傳統(tǒng)小說中的大段議論往往顯得生硬造作,未能成為小說有機結構的一個組成部分,因而讀來令人感到枯燥乏味。于是,那些過激的人要求把議論從小說領地清除出去。但是,布斯卻舉出了幾個反例有力地證明了議論之妙,比如,斯特恩的《項狄傳》的議論妙趣橫生,讀來使人興趣勃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的議論,那樣恰到好處地出現(xiàn),因而使作品的主題得到了升華。看來,問題不是要不要議論,而是如何議論。布斯并不諱認,“直接的無中介的議論是不行的”,而現(xiàn)代小說中所創(chuàng)造的一些新的有效的議論形式需要加以認識,這些議論大都經過喬裝打扮,成為小說中事件的一部分。比如,戲劇化的議論,也就是小說中人物對事件、其他人物或自身的評論;含蓄的議論,即在描寫的字里行間潛在地透露出來的隱含的作者的看法:象征也是一種暗示性的評論,小說中的某些細節(jié)、場景作為一種特殊設置、對照物或背景,也都具有某種程度的議論功能,表明了作者對人物、事件的傾向性,等等。布斯的立場很明確:“各種議論,都是為提高讀者對一本書的特殊要素的體驗強度服務的。……它的主要的正當作用,是按照一種或另一種價值尺度來造就讀者的判斷。”這里,特別需要強調布斯的一個重要思想,即依據(jù)他的看法,現(xiàn)代小說由于出現(xiàn)了種種新的情況,敘述者大都是“不可信的”,又往往采用反諷和故意的含混,同時,主人公性格的復雜程度遠遠超出了傳統(tǒng)小說,美丑善惡常常非常特殊地統(tǒng)一在一個人物身上,乖張多變,反復無常,你很難說是好人還是壞人,所以,“很自然,對作者評價的需要增加了”。議論絕非可有可無,而是比以前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重要。這個看法是很有見地的。從另一方面來看,對議論本身的要求也隨之提高了,要避免那種充滿說教味兒的議論,反對那種“直接的無中介的議論”和與人物事件游離的從外部生硬地拼湊上去的議論,提高議論本身的藝術性和同作品整體的有機統(tǒng)一性。有膽識和創(chuàng)見的小說家,不是拋棄而是揚棄議論,創(chuàng)造富于變化的、有效而又有趣的議論形式,是一個無法推諉的任務。

布斯理論上的另一貢獻,是把布洛審美距離的概念引入小說分析,在討論含混與反諷的基礎上,提出距離控制的問題。這樣,作者、敘述者、人物和讀者之間的復雜關系,就從另一個角度被揭示出來了。布洛的審美距離概念,是指審美活動中一種主客體關系的心理描述。布斯引進這個概念,意在說明作者、敘述者、人物和讀者之間在不同方面的差距、區(qū)別等,是由作家選擇特定修辭技巧所造成的,因而可以造成一些不同的文學閱讀效果?!叭魏伍喿x經驗中都有作者、敘述者、其他人物、讀者四者之間含蓄的對話。……那些通常歸諸‘審美距離’而加以討論的因素當然要開始研究:時空的距離、社會階級習慣與言談或服飾習慣的差異——這些和許多別的因素用來控制我們涉及審美對象時的感覺,就像某些現(xiàn)代戲劇和其他非真實的舞臺效果具有間離作用一樣?!辈妓拐J為,小說中的距離主要有如下幾種:價值的距離,指作者、敘述者、人物和讀者之間價值判斷上的差異;理智的距離,指四者對事件理解上的差別;道德的距離,指四者道德觀念上的差距;情感的距離,指四者對同一對象同情、厭惡等不同情感的區(qū)別;時間的距離,指作家寫作、敘述者敘述、人物活動及讀者閱讀之間時間上的差距;身體的距離,指作品中敘述者或人物與讀者形體上的懸殊,如卡夫卡《變形記》中格里高爾變成了甲蟲,因而與讀者顯著不同。距離在文學閱讀過程中是動態(tài)而富于變化的,可以從大幅度的距離降至零,也可以從完全同一到截然對立。這里,幾種主要的距離便涉及信念與規(guī)范。在價值、道德與理智上,隱含的作者、敘述者、人物和讀者各自的信念與規(guī)范往往有很大差別,而最佳的閱讀效果是隨著閱讀的展開,作者與讀者的信念與規(guī)范達到一致,換言之,讀者最終接受了作者的信念與規(guī)范。布斯深入分析了反諷所造成的距離效果。所謂反諷,意指作者選取的敘事角度,是一個與作者自己信念和規(guī)范完全不同甚至截然對立的“不可信的”敘述者,這個敘述者自身有明顯的缺陷,他冷嘲熱諷,著意欺騙,但他表面上所要否定的東西,恰恰就是作者要肯定和贊美的東西。如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敘述者哈克是個流浪兒,他幫助黑奴逃跑,公然蔑視法律,并“聲稱要自然而然地變邪惡,但作者卻在他身后默不作聲地贊揚他的美德”。正是通過這種反諷,形成了作者與敘述者之間的距離,意在體現(xiàn)哈克的正直善良和蓄奴社會的虛偽墮落。閱讀這類作品,讀者一般在開始時總是與敘述者有距離,甚至會厭惡、鄙棄他們。但隨著敘述的展開,這種距離逐漸縮小,讀者也隨之把握到隱于其后的信念與規(guī)范,這時,要么讀者背離敘述者的信條與規(guī)范轉向作者,要么三者達到某種一致。布斯認為,開始距離大而結局時則趨于同一,是現(xiàn)代小說最理想的距離控制模式。布斯引入距離概念來描述作者與讀者等之間復雜多變的關系,是很有意思的,后來法國結構主義批評家托多洛夫(T.Todorov)也在此基礎上做了新的闡釋。我以為,用距離模式來分析小說中作者與讀者等之間的復雜關系,確實是一個很有用的參照結構,我們現(xiàn)在國內的小說理論,對這些現(xiàn)象多還停留在宏觀的總體研究水平上,進入這些微觀層面,采用某種參照系(如距離等)來細致分析與描述,還做得很不夠。因此我想,距離理論也許會給我們帶來一些有益的啟發(fā)。

最后,我想再談談布斯有關敘述類型的看法,這個問題,晚近國內也引起了不少注意和討論。我們知道,西方一般把敘述類型分成三類,即第一人稱、第三人稱和全知觀點。布斯認為,這種分類用處不大,因為它既不能說明這些敘述類型之間質的區(qū)別,也無法運用這種分類來說明為什么某種敘述是成功的,而另一種則可能會失敗。比如詹姆斯《使節(jié)》中的敘述者斯特瑞塞,雖是第三人稱敘述,可效果卻接近第一人稱。所以,從人稱角度區(qū)分敘述類型并沒抓住敘述的核心問題。由此出發(fā),布斯提出以作者聲音在小說中的多種形式來考察敘述,并提出了新的分類范疇。

戲劇化的敘述與非戲劇化的敘述,是布斯提出的最重要的一對敘述類型。戲劇化的概念源于詹姆斯,又經盧伯克(P.Lubbock)做了闡發(fā),布斯在此基礎上又做了新的發(fā)揮?!霸跀⑹鲂Ч?,最重要的區(qū)別也許取決于敘述者本身是否戲劇化。”所謂戲劇化的敘述者,就是“把他們變成與其所講述的人物同樣生動的人物”。有時,這些敘述者有明確的稱謂,比如福樓拜《包法利夫人》中,福樓拜寫道,當查理·包法利進來時,我們“正在教室里”,這里的“我們”便被戲劇化了。然而,現(xiàn)代小說中許多戲劇化的敘述者并無明確稱謂,亦即“非人格化的敘述者”,海明威的《殺人者》就屬此類。這種戲劇化的敘述會產生一種特殊的真實效果,它往往使沒有經驗的讀者產生某種“誤解”,感到整個故事無中介地進入他的意識,他無人引導便自然而然地處于千變萬化不斷展開的故事之中。布斯認為,戲劇化的敘述,其核心在于小說中承擔敘述功能的角色,根本未被稱作敘述者,表面上他們似乎只在表演自己的角色,但實際上他們卻經過喬裝打扮,他們的每次講話、每個動作實際上都是在講述,以便告訴讀者一些必需要知道的東西。戲劇化的敘述者,又有旁觀者與敘述代言人之別,前者一般不影響到情節(jié)進程,后者則置于情節(jié)之中并影響到情節(jié)的發(fā)展。與戲劇化的敘述者相對,非戲劇化的敘述者,也就是小說中明確承擔敘述功能,并直接以敘述者面目出現(xiàn)的人。通過“我”或“他”的眼光和意識來講述故事,他們未被戲劇化,與作品中的人物有明顯區(qū)別。布斯認為,這種明確承擔敘述功能的“我”或“他”,一旦出現(xiàn)在小說中,便形成一種中介,使讀者產生一種經驗意向,即敘述者的觀察敘述角度,與故事本身是間離的,因而讀者便與故事隔了一層,這種效果與戲劇化的敘述正好相反。

除此而外,布斯還提出另外兩種敘述類型,一是“可信的”和“不可信的”敘述,前者表現(xiàn)為敘述者的信念、規(guī)范與作者一致,后者則相背離,因而導致了反諷與含混。二是“受限制的”與“不受限制的”敘述,前者由于選擇一個特定敘述者角度,必然受到現(xiàn)實眼光和推理的局限,后者則可以突破個人局限,無所不知地自由運轉。

我以為,布斯此書是一本很有特點的小說理論專著。他在闡發(fā)每一個論點時,總是力求言之有據(jù),引證豐富的西方小說史材料,既從現(xiàn)代的理論紛爭中去澄清問題,又追根溯源尋找歷史聯(lián)系。同時,他明確主張反對抽象的教條,鼓勵小說家采取靈活多樣的態(tài)度。藝術是多元的,條條道路通羅馬,以一種藝術技巧君臨一切地排斥其他技巧是不合適的。除去上面提到的一些內容外,書中精彩之處頗多,諸如他提出:“每種藝術都只有在追求自己的獨特前景時,它才能繁榮”,“越來越清楚,一旦藝術與現(xiàn)實的縫隙完全彌合,藝術就將毀滅”,這些都極富啟發(fā)性。

在有限的篇幅內要全面介紹評述布斯的小說理論是不可能的,此序撮要述之,以期有助于讀者更好地領略此書的精妙之處。

周憲

1986年10月于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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