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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兼職”副館長的工資

中國文學的現(xiàn)代轉(zhuǎn)型與中國經(jīng)驗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學術(shù)專輯)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編


圖書館“兼職”副館長的工資

——魯迅、李四光和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

陸建德

1917年8月,中國正式宣布加入?yún)f(xié)約國對德、奧宣戰(zhàn)。此舉稍稍舒緩了北洋政府在財務(wù)上的壓力。庚子賠款中對德、奧的部分立即停付,協(xié)約國中《辛丑條約》的簽字國也同意,從這一年開始,賠款緩付五年。戰(zhàn)后,北洋政府先后與相關(guān)各國展開徹底免付庚款的談判,并明令指定有望退還的庚款全數(shù)充作教育經(jīng)費。這一政策反而引起北京教育界與中央政府尤其是教育部的糾紛。如何設(shè)立管理巨額退款的機構(gòu),相關(guān)人員如何派定或推選,退款如何分配和使用,就成了不同派系、利益集團爭斗的焦點。1925年北京女師大“驅(qū)楊倒章”運動和魯迅與《現(xiàn)代評論》派的爭論還應(yīng)該置于一個更復(fù)雜的歷史背景下來解讀。

1925年10月23日,管理美國退還庚子賠款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以下簡稱中基會)與教育部協(xié)商訂約,決定合辦新的圖書館。教育部于12月2日聘梁啟超為國立北京圖書館館長,李四光為副館長。魯迅已在這一年的8月14日被教育部解聘,但是“受了朋友們的慫恿”,他當月下旬通過平政院起訴章士釗(國家內(nèi)部行政行為是否可訴又當別論),勝訴當在意料之中。11月28日,在“首都革命”中高呼“打死章士釗”的學生、民眾再次光顧這位可憐的內(nèi)閣要員寓所,打砸一番,盡興而去。章士釗兩次被“毀家”,不得不逃往天津,教育部聘任圖書館正副館長的決定或因“革命”而推遲到12月2日才公布?!冻繄蟆繁恢笧檠芯肯岛砩啵就咭言?8日將報館焚毀,現(xiàn)在研究系的領(lǐng)袖人物梁啟超竟然出任國立圖書館館長,是對數(shù)日前那場暴力運動發(fā)起者的挑釁。以清末民初最著名的無政府主義者、國民黨元老、北大教授李石曾(煜瀛)為首的一派實力人物有恃(馮玉祥國民軍)無恐,正以各種手段向已經(jīng)虛弱不堪的段祺瑞執(zhí)政府施壓,要把李石曾的“另一個自我”易培基推到教育總長、女師大校長的職位上。易培基曾在倉促拼湊的黃郛攝政內(nèi)閣當過短短兩周(1924年11月10~24日)教育總長,女師大“驅(qū)楊(蔭榆)倒章(士釗)”,北大評議會宣布北大脫離教育部,其實都是為了他的復(fù)出。魯迅一度是這股強大勢力的盟友,他在這特殊的場合注意到新設(shè)圖書館“兼職”副館長李四光的工資。

“首都革命”也給陷于僵局的女師大學潮帶來轉(zhuǎn)機。11月30日,24位原女師大學生(以及一些根據(jù)“政治態(tài)度”新招的學生)在許壽裳、魯迅等教員帶領(lǐng)下從宗帽胡同奔赴石駙馬大街女師大原址,宣布“復(fù)?!?。這次果敢的行動很可能經(jīng)過國民黨方面細致的籌劃。魯迅在日記中記載,他在11月26日收到北大教務(wù)長、北京教育會會長顧孟馀來信,28日午后,“往教育會[會址在北長街]俟顧孟馀不至”,這一天顧孟馀如何在各街頭奔忙、指揮,不難料想。當日魯迅回家,又“得顧孟馀信”。他在29日的日記上再次留下赴北長街的記載:“上午往教育會訪顧孟馀”。可見兩人是面談了。魯迅接連兩天去教育會,顯然是應(yīng)顧孟馀之約,有不便明說的要事商談。果然,30日下午,“季巿[即許壽裳]來,同至女師大教育維持會送學生復(fù)校”。顧孟馀致函魯迅的目的,或與國民黨方面準備在28日發(fā)動的“首都革命”相關(guān)。29日上午兩人在教育會見面時,顧孟馀是不是對魯迅作出了宗帽胡同女師大學生如何協(xié)同作戰(zhàn)的指示?

幾個月前(8月上旬),楊蔭榆辭職獲準,章士釗隨后提議解散女師大,在同一校址另設(shè)國立女子大學。女師大學生自治會受人指使,“驅(qū)楊”成功,但是“倒章”迎易(培基)的目的仍未達到。5月11日,學生自治會封校長辦公室,不許楊蔭榆進校,暑假后少數(shù)學生繼續(xù)占領(lǐng)學校,公開提出請易培基出任校長,要求得不到滿足,便擺出不獲全勝決不收兵的架勢,致使教育部不得不在8月22日動用三河的勞動婦女清校,確保國立女子大學順利開學。以往關(guān)于女師大學潮的敘述,從不考慮國立女子大學學生的意愿和權(quán)利。1924~1925年學年結(jié)束前后,絕大多數(shù)原來女師大的學生希望能正常畢業(yè)、升學,四年級以下的學生開學后已轉(zhuǎn)入國立女子大學?,F(xiàn)在,那些勝利而歸的少數(shù)運動健將宣布“復(fù)?!保惨馕吨验_辦的國立女子大學面臨生存危機。12月1日,“復(fù)?!钡膸熒趪顸h支持下開會向各界代表報告經(jīng)過情形(有點像現(xiàn)在的新聞發(fā)布會),氣氛兇險。女師大為是非之地,不能久處。國立女子大學校長、著名教育家胡敦復(fù)回避了。教務(wù)長蕭純錦還得“善后”,不得不與會,但是遭到粗暴對待。他在12月3日《京報》登載一條啟事:

鄙人以善意列席旁聽,橫被威脅,迫令手書辭去教務(wù)長職權(quán),本校學生職員見勢危急,在場外大呼不得用武,即誣指為流氓,旋將全校辦公處所一一封閉,驅(qū)逐教員,校務(wù)即時停頓。

當時的大形勢有利于“復(fù)校”師生,他們猛追猛打,展開一場少數(shù)人對多數(shù)人的迫害,遭到抵抗,形成曠日持久的對立。幾年后,這兩個分立的女子高等教育機構(gòu)并入他校,中國第一所專收女生的國立大學因內(nèi)斗走完了它短暫的歷程,而這場內(nèi)斗的起因并不是那么單純。

“復(fù)?!焙螅谠S壽裳主持下的女師大教務(wù)處貼出的告示,強令女子大學全部學生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再行注冊。一些學生遵命,也有很多拒不合作,教務(wù)處被迫延長辦理注冊時間,但發(fā)出威脅,不順從者將被驅(qū)逐出校:“本校諸生報到日期,業(yè)由教務(wù)處布告延長兩日,并恐住在校外者,尚未周知,特再延長一日,至十六日截止。如不來報到者,即行取消學籍,取消以后,所有住校者,即應(yīng)一律遷出。此布?!?sup>這一告示引起女大學生家長恐慌,他們立即組織起家長會,函請軍警保護,同時呼吁國立各校教職員主持公道,并警告女師大,“至忍無可忍時,只有以相當對付,力與諸公相周旋”。在此背景下,北京國立大學部分代表在12月14日聚會,成立“教育界維持公理會”。該會12月16日致函北京國立各校教職員聯(lián)席會議,白鵬飛等32位教育界人士在信上署名,他們?nèi)绱丝创畮煷蟆皬?fù)?!保?/p>

此次國立女子大學,于12月1日,有人乘京中秩序紊亂之際,率領(lǐng)暴徒欄入校內(nèi),強力霸占,將教職員驅(qū)逐,且將該校教務(wù)長圍困威脅,詆辱百端,一完善整飭之女子最高學府,無端遽被摧毀,學生三百數(shù)十人,弦誦頓輟。其事不惟大違法律,抑且軼出政治常規(guī),貽教育界以莫大之恥辱。同人等以為女師大應(yīng)否恢復(fù),目的如何,另屬一問題,而少數(shù)人此等橫暴行為,理應(yīng)在道德上加以切實否認,而主張此等暴行之人,尤應(yīng)力予貶斥,以清士流,否則群乘政變,自由仇復(fù),弱肉強食,相率而為,敗法亂紀,北京學校將從此多事,教育非至全陷破產(chǎn)不止。

《京報》第二天即17日就將此信刊出。巧的是女師大學生自治會(時過境遷,合法性如何?)在16日也致函“教育界維持公理會”(該會當日已更名為“國立女子大學后援會”),痛斥“章賊”并要述11月30日“復(fù)?!币詠淼臎_突,12月19日才見于《京報》。受信人基本上都與《現(xiàn)代評論》相關(guān),他們分別是燕樹棠、陳源、高一涵、陶孟和、王建祖、周鯁生、石志泉、李光忠、陶昌善、皮宗石、丁燮林、萬里鳴、王世杰、查良釗、馬寅初、蕭友梅、白鵬飛、李仲揆(李四光)、沈孟欽、周建侯、吳祜貞、賈明善(胡適當時已赴上海,故不在其中)。這份名單只有22人,好幾位的名字還不見于上引公開信。

“國立女子大學后援會”的“致國立各校教職員聯(lián)席會議函”在《京報》發(fā)表次日,魯迅就寫《“公理”的把戲》回擊。這是一篇奇文,奇在其勝利者的自信。魯迅把信上簽名的教授一一點名,就像塾師揪著頑童的耳朵,把他們拎到講臺前示眾。先是農(nóng)大教務(wù)長陶昌善,法大教務(wù)長石志泉,師大教務(wù)長查良釗,師大教授李順卿、王桐齡,女大教授蕭友梅、蹇華芬(原女師大學生,現(xiàn)轉(zhuǎn)入女大),然后輪到北大的教師了。魯迅先收拾北大第一任教務(wù)長馬寅初:“馬寅初是北大講師,又是中國銀行的什么,也許是‘總司庫’,這些名目我記不清楚了;……”他或許不知,只比他小一歲的馬寅初因遵守北大評議會1922年2月11日有關(guān)兼職的議決而從教授降為講師。接下來是燕樹棠、白鵬飛、陳源、丁燮林(“即做過《一只馬蜂》的西林”)、周鯁生、皮宗石、高一涵、李仲揆,“都是北大教授,又大抵原住在東吉祥胡同,又大抵是先前反對北大對章士釗獨立的人物”。不主張北大脫離教育部與支持章士釗并非同一回事,北大一些教授為此曾細心解釋,可是在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極端二元對立的歷史敘述中,任何不能歸入簡單化的范疇的觀點、立場很難得到應(yīng)有的認可。這一點按下不表。其后被點名的還有北大的高仁山、王世杰,他們也可以歸入“東吉祥派的正人君子”。魯迅稱,據(jù)12月16日《北京晚報》,王世杰在12月14日晚聲援女子大學的宴席上曾謂,“照北大校章教職員不得兼他機關(guān)主要任務(wù)[,]然而現(xiàn)今北大教授在女師大兼充主任者已有五人[,]實屬違法”。王世杰所說的五位教授究竟是誰,因暫無當時各科主任名單,不容易查考。馬裕藻是魯迅所擬七教授《對于北京女子師范大學風潮宣言》上的首位簽名者,他既是北大國文系主任,又曾兼任女師大國文系主任。1926年2月24日的《女師大周刊·寒假增刊》列出寒假后新學期聘定的九位學科主任,其中六位系北大教授兼任,他們分別為鄭奠(國文)、林語堂(英文)、徐炳昶(哲學,即徐旭生,與李宗侗同為《猛進》雜志主編)、陳啟修(史學)、馮祖荀(數(shù)學)和趙廷炳(化學)。魯迅前面點出馬寅初在中國銀行的兼職,是為辯駁王世杰作鋪墊。

說到北大教授違背校規(guī)“兼他機關(guān)主要任務(wù)”,當時教育界人士最容易想到的必定是李石曾和李宗侗叔侄二人。王世杰對著在“女師大兼充主任”的北大教授舞劍,意在沛公。李石曾是李鴻藻之子,中法大學(私立)以及各附屬機構(gòu)的創(chuàng)辦人、董事會董事長,還是清室善后委員會的委員長,主持接管故宮文物和財產(chǎn)的巨大工程。李家籍貫河北高陽,在原屬直系的國民軍將領(lǐng)中也廣有人脈(如高陽同鄉(xiāng)孫岳),馮玉祥發(fā)動北京政變后(直至“三一八”事件),李石曾背靠槍桿子,幾乎是北京的無冕之王,其權(quán)勢遠非章士釗輩可比?!冬F(xiàn)代評論》創(chuàng)刊之后,多次發(fā)表文章討論應(yīng)該如何合理使用協(xié)約國成員國所退還的庚子賠款,幾位作者都不能信任李石曾,擔心他在新近設(shè)立的中俄、中法庚款委員會中失職,甚至形成把持之局,令李石曾一派大為不快。魯迅多疑,又關(guān)心各種各樣的公共事務(wù),但費解的是他從來不問清室善后委員會以及中俄、中法庚款委員會的人員構(gòu)成是否合理,工作是否公開透明。顯而易見,他在這些方面不發(fā)表意見,恰恰是對李石曾的所作所為的支持。女師大部分學生鬧學潮,魯迅借機猛攻“東吉祥派的正人君子”,除了個人的原因,還有聲援李石曾的效果。對8月18日北大評議會因反對章士釗而決定脫離教育部,魯迅是全力支持的,稱之為“與黑暗勢力抗戰(zhàn)”,他也承認自己是“北大派”(“北大派么?就是北大派!怎么樣呢?”)。這是北大內(nèi)部以李石曾為首的反章的一派,將學生用作政治工具、奪權(quán)利器的一派,而不是主張“努力向?qū)W問的路上走”、奮學救國的一派。

現(xiàn)在,女師大“復(fù)校”后紛爭又起,幾個月前不愿意北大被李石曾強行拉入政潮旋渦的教授們企圖結(jié)成統(tǒng)一戰(zhàn)線維持“公理”。但是,力量的對比明顯對他們不利。段祺瑞執(zhí)政府或許世英內(nèi)閣(12月26日成立)已批準女師大復(fù)校并將任命易培基為教育部總長、女師大校長。執(zhí)政府自從1924年11月下旬成立以來,不敢用強,在重大事務(wù)上屢屢屈服于外部壓力。當時的教育界也是唯力是視,段祺瑞不再擁有貔貅十萬,勢利的人并不把他放在眼里。許廣平在發(fā)表于1940年的《魯迅先生在北平的反帝斗爭》里的一句話道出了段祺瑞在她和魯迅心目中可憐的地位:“那時幾乎軍政不分,成為最畸形的掛著民主招牌的一種局面。而段祺瑞,他已經(jīng)是落后的舊軍人,沒有什么實力的隨風可倒的紙老虎?!?sup>魯迅此時繼續(xù)與《現(xiàn)代評論》打筆仗,實際上是站在實力占優(yōu)的一邊。王世杰援引北大有關(guān)教授兼職的規(guī)定,其實是在挑戰(zhàn)兼任諸多重要而且有巨大經(jīng)濟利益的社會職務(wù)的李石曾。魯迅不必直接為李氏叔侄辯護,他抓住“后援會”中兼職教授的把柄,輕輕一擊:“北大教授兼國立京師圖書館副館長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不也是正在坐中‘維持公理’,而且演說的么?使之何以為情?”未說出的話是:為什么李四光可以兼職領(lǐng)薪,而其他北大教授就不可以?魯迅從來不提李石曾如何用法國退還的庚款擴張勢力,廣施恩惠,偏偏要把李四光的兼職工資亮出來,還有質(zhì)疑中基會之意。這家專管美國退還庚款的董事會是不是對“東吉祥派的正人君子”偏心,幫他們“騙一口飯”?

先就美國庚子賠款的退款管理做一些說明。

1924年5月,經(jīng)中美有關(guān)人士長期游說,美國總統(tǒng)柯立芝決定第二次退還中國欠付美國的全部1254.5萬美元庚子賠款,分20年,每年可支配50多萬美元,由一特設(shè)基金董事會掌管這筆款項,用以資助中國文教事業(yè)。曹錕政府在1924年9月17日批準設(shè)立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中方董事十人(顏惠慶、顧維鈞、施肇基、范源濂、黃炎培、蔣夢麟、張伯苓、周詒春、丁文江、郭秉文),美方五人,會長(也稱干事長)為范源濂。10月1日,中基會正式成立。三周后,馮玉祥、孫岳和胡景翼等軍閥聯(lián)合倒直,發(fā)動北京政變,曹錕被幽禁,支持政變的黃郛(此前兩年在各屆內(nèi)閣中任外交總長、教育總長,與陳其美、蔣介石交厚)違背當時的游戲規(guī)則,未獲奉系認可就匆匆拼湊了一個短命的攝政內(nèi)閣,緊鑼密鼓地搶奪利益,接管清宮并企圖壟斷蘇聯(lián)允諾“放棄”(其實附有條件)的庚款。兩件大事都留下李石曾主使的痕跡。中基會章程健全,財務(wù)公開,董事的構(gòu)成不帶黨派色彩,卻引起全國教育會聯(lián)合會抗議,原因是委員中多政府官員,而且“并未包括蔡元培、汪兆銘等人”,可見教聯(lián)會代表了國民黨勢力(1925年北京教育會會長就是顧孟馀),其反對的理由也與這一年12月清室善后委員會拒絕段祺瑞執(zhí)政府總長級別的官員參與相同。中俄庚款委員會在黃郛內(nèi)閣集體辭職、讓權(quán)于段祺瑞臨時執(zhí)政府之日(11月24日)斷然成立,委員僅三人,俄方一人,中方二人為蔡元培和徐謙,蔡元培任委員長,因蔡元培缺席,由李石曾代理。此事似未征得蔡元培本人的同意。三位中方人士均系國民黨要員。俄款在庚子賠款總額中所占比例最大(28.97%),國民黨或李石曾等人在黃郛內(nèi)閣最后一天串通俄方拼成一個殘缺的中俄庚款委員會,搶奪財源,公開挑戰(zhàn)新政府的權(quán)威。(11月15日,張作霖、馮玉祥和盧永祥等軍閥已通電擁段祺瑞為臨時執(zhí)政,21日段祺瑞又通電全國,宣布24日入京就職。)該委員會權(quán)力極大,但是其日常運作沒有規(guī)章可循,聽任個別實力人物專權(quán),極易滋生腐敗。中基會與中俄庚款委員會代表了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孰優(yōu)孰劣,不言自明。

1925年5月,中華圖書館協(xié)會在京成立,梁啟超被推為該會董事長。10月23日,中基會與尚在章士釗主持下的教育部協(xié)商訂約,決定合辦新的國立圖書館(國立京師圖書館已在1909年9月由繆荃孫受聘創(chuàng)辦),雙方對館長的人選應(yīng)該已經(jīng)取得基本共識。教育部于12月2日聘梁啟超、李四光為圖書館正副館長,當時商定,中基會和中國政府每月各承擔四千元,供圖書館開銷,包括支付兩位館長的薪金。由于時局動蕩,中央政府國庫空虛,財源大部分供軍閥用作軍費,無力承擔協(xié)議規(guī)定的每月四千元,后來圖書館變成中基會獨辦,館名也改為北京圖書館。南京國民政府在1928年又將此館與原國立京師圖書館合為國立北平圖書館。

李四光在《現(xiàn)代評論》上發(fā)表了《在北京女師大觀劇的經(jīng)驗》,被魯迅在《“碰壁”之余》里諷刺為“逍遙自在”的“達人”?,F(xiàn)在他又到國立圖書館任職,魯迅作為教育部官員曾參與過京師圖書館的館務(wù),更不會輕易將他放過。不過魯迅更關(guān)心的,還是李石曾一時還插不上手的中基會。1926年元旦剛過,魯迅又寫了《雜論管閑事·做學問·灰色等》(1926年1月18日《語絲》刊出),這時易培基已經(jīng)如愿當上了教育總長,出任女師大的校長也指日可待。魯迅再次對國立圖書館館長的人選和薪水發(fā)難:

“北京國立圖書館”將要擴張,實在是再好沒有的事,但聽說所依靠的還是美國退還的賠款,常年經(jīng)費又不過三萬元,每月二千余。要用美國的賠款,也是非同小可的事,第一,館長就必須學貫中西,世界聞名的學者。據(jù)說,這自然只有梁啟超先生了,但可惜西學不大貫,所以配上一個北大教授李四光先生做副館長,湊成一個中外兼通的完人。然而兩位的薪水每月就要一千多,所以此后也似乎不大能夠多買書籍。這也就是所謂“有利必有弊”罷,……

話說得非常不客氣(“一個中外兼通的完人”即謂梁不通西學、李不通中學),有違公共論壇的倫理,這倒在其次。魯迅另有一層意思:美國退款“非同小可”,中基會卻串通教育部因人設(shè)事,純粹在浪費托管的資金;不配做館長的梁、李支取高薪,買書的錢卻所剩無幾,私人之利實為公家之弊。

陳源讀了魯迅的文章,致信主編《晨報副刊》的徐志摩,為李四光辯白:“北大的章程,教授不得兼差的。雖然許多教授兼二、三個以至五、六個重要的差使,李先生卻向校長去告一年的假,在告假期內(nèi)不支薪。他現(xiàn)在正在收束他的功課。他的副館長的月薪不過二百五十元。”當時國立大學教授(當然還有教育部官員)四處兼職的現(xiàn)象十分普遍,他們工資照領(lǐng),面無愧色。李四光在這樣的年代用變通的辦法擔任圖書館副館長,不領(lǐng)北大薪水,也稱得上遵守規(guī)則的楷模了。至于兼“五、六個重要的差使”的北大教授,除了李石曾,還能是誰?陳源話中有話,李石曾與他的盟友們不會聽不出來。這封信刊載于《晨報副刊》那天(1926年1月30日),李四光自己也寫信給徐志摩,進一步解釋一番。他說,任圖書館之職前,已正式具請假公函呈代理校長蔣夢麟,這樣他不會領(lǐng)兩份工資。副館長的薪水按規(guī)定每月伍佰元,但是他表示自己生活簡單,決定“只受半數(shù),其余一半,捐予圖書館購買某種書籍,并曾正式作函通知委員會”。李四光接著就此事說的一些重話,不應(yīng)該被文學界遺忘:

我聽說魯迅先生是當代比較有希望的文士。中國的文人,向來有作“捕風捉影之談”的習慣,并不奇怪。所以他一再笑罵,我都能忍受,不答一個字。暗中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查清事實,知道天下人不盡像魯迅先生的鏡子里照出來的模樣。到那個時候,也許這個小小的動機,可以促魯迅先生作十年讀書,十年養(yǎng)氣的工夫。也許中國因此可以產(chǎn)生一個真正的文士,那是何等的貢獻!

過了一天,李四光懊悔寫下這段不甚恭敬的話,又提筆給徐志摩寫信,希望刊出前把它刪掉,與第二封信同時發(fā)表。但是第一封信已在2月1日見報了,于是徐志摩又為這第二封信配上他自己的回信,呼吁交戰(zhàn)雙方帶住“我們自己不十分上流的根性”,以《結(jié)束閑話,結(jié)束廢話》為題一同發(fā)表在1926年2月3日的《晨報副刊》上。李四光在此信中承認,魯迅捕風捉影也有幾分理由,但是憑意氣罵人,卻會污染讀報青年的心靈:

天下恐怕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我們用好意待人,也許壞人就變成了好人,用惡意測人,天下也許惡人居多。丟開意氣,什么事似乎都可以平心的討論;任意氣的沖動,什么事也會弄壞了的。無論如何,我總覺得罵人是一件不好的事,不管你罵勝了還是罵敗了;在個人方面沒有得失,在社會上都有極大的惡果?!羁上У?,是一般看報紙青年,在不知不覺間已經(jīng)染上污泥。如果他們將來變本加厲的罵起來,這個社會還可以居住嗎?什么學問事業(yè)還有人過問么?

但是以下幾句話又會刺激魯迅的神經(jīng),也是刪去為妥的:“任我不懂文字的人妄評一句,東方文學家的風味,他[魯迅]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筆來,總要寫到露骨到底,繞盡了他的興會,弄到人家無故受累,他也管不著。但是只要我們能極力地容忍,天下想無不了之事;況且現(xiàn)在我們這個中國,已經(jīng)給洋人、軍閥、政客弄到不成局面,指導(dǎo)青年的人,還要彼此辱罵,制成一個惡劣的社會,這還不是自殺,什么叫自殺?”李四光預(yù)感到自己免不了還是會挨“周先生的痛罵”,先鄭重聲明:“對于一切的笑罵,我以后決不答一辭,僅守幽默罷了?!?sup>

魯迅讀到《晨報副刊》上的《西瀅致志摩》和李四光第一封信,立即回以長文《不是信》,發(fā)表于第65期《語絲》(1926年2月8日)。這篇文章一一辯駁陳源“傳布”的關(guān)于魯迅的罪案,順便又提起圖書館兼職副館長的月薪。魯迅要揭穿陳源、李四光的小聰明,指出李四光只有從北大辭職(而非請假)才能證明自己徹底遵守規(guī)定(“無論支薪與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這未免有點求全責備。旁觀者順著魯迅的思路,就會得出荒唐的結(jié)論:這等所謂避重就輕的技術(shù)安排,與公開兼職、領(lǐng)取數(shù)份工資并無本質(zhì)上的差別。至于薪水的數(shù)目,魯迅要說出真相:“我確信李教授(或副館長)現(xiàn)在每月‘只拿二百五十元’的現(xiàn)錢,是美國那面的;中國這面的一半,真說不定要拖欠到什么時候才有。但欠賬究竟也是錢,別人的兼差,大抵都是欠賬,連一半現(xiàn)錢也沒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論客的口實了,雖然其缺點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sup>這里說的“別人”,應(yīng)該是自指(王世杰一個多月前提出北大教授在女師大兼充主任,與魯迅無關(guān)),而不是兼“重要的差使”的李石曾等人。魯迅強調(diào)的是中方暫時拿不出圖書館配套資金,李四光才不得已領(lǐng)取月薪的一半二百五十元,談不上捐出另一半。魯迅還表示,那筆欠賬今后果真用于購書,那么他靜候消息,愿意收回指責(“那時購買書籍來,我一定就更正,只要我還在做‘官僚’”)。

《不是信》是混斗中力道驚人的杰作,最后一段以“已是到‘國立北京女子師范大學復(fù)校紀念會’的時間了”收尾,勝利者“諒你也無可奈何”的笑容躍然紙上。兩天后,即2月3日,魯迅讀到《結(jié)束閑話,結(jié)束廢話》,不禁大怒,立時寫了“使麒麟皮下露馬腳”的《我還不能“帶住”》,猛烈回擊。徐志摩雖說已經(jīng)聲明“再不登載對人攻擊的文字”,還是將魯迅的回答在2月7日的《晨報副刊》刊出,比《不是信》在周刊《語絲》發(fā)表還早一天。徐志摩在李四光來信后附上一信,看似勸架,實為幫忙,出手還很重。魯迅怒不可遏,“不和你們來敷衍”,原因在此。根據(jù)他的閱讀經(jīng)驗,科學家和“詩哲”一搭一檔,明明是在“串戲”。他們自己身上有鬼,卻要“用了公理正義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號,溫良敦厚的假臉,流言公論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這五個小心搭配起來的罪惡手段念起來很上口,主要以其抑揚的修辭效果取勝。文章末一句已顧不上魯迅招牌式的含蓄:“只要不再串戲,不再擺臭架子,忘卻了你們的教授的頭銜,且不做指導(dǎo)青年的前輩,將你們的‘公理’的旗插到‘糞車’上去,將你們的紳士衣裝拋到‘臭矛廁’里去,除下假面具,赤條條地站出來說幾句真話就夠了!”如此痛快淋漓地做論辯雙方的總結(jié)陳述,堪稱完勝,應(yīng)該是出盡惡氣了?!睹瓦M》在1925年3月面世后,魯迅和徐炳昶在雜志的第3期和第5期書信往還,“串戲”攻擊“gentleman”,他對這種形式自然格外敏感。魯迅是不是也會把對方痛罵自己的文字爽快地登載在他所編輯的副刊上而且“不答一辭”?也許徐志摩善待《我還不能“帶住”》,仍然是在擺他“費厄潑賴”的紳士臭架子。

魯迅罵紳士的臭架子,《現(xiàn)代評論》作過克制的回復(fù)。西林(即北大物理系教授、戲劇家丁燮林)的《“臭紳士”與“臭架子”》一文現(xiàn)在是不大看得到了,讀者還是應(yīng)該知道個大概。作者問道,究竟什么算是紳士的架子?有的人隨時要顯威風,耍脾氣,那是“官架子”。好擺官架子的人特別討厭“紳士的臭架子”。“他們覺得一個人生氣到了應(yīng)該發(fā)泄的時候,而他不發(fā)泄,那是紳士的臭架子;一個人失意或得意到了應(yīng)該忘形的時候,而他不忘形,那是紳士的臭架子。”換句話說,拉下文明的面紗,放棄自我克制,盡心盡意地發(fā)泄、忘形,也許不值什么錢,也許丑得使人惡心,卻是真價值、真面目,這才是罵“紳士的臭架子”的魯迅所看得起的。西林則以為這沒有什么新鮮,因為這正是自古以來名士的派頭:“中國的文人向來是愛放蕩不羈的。中國的名士向來是罵紳士的臭架子的。(所以罵紳士的臭架子,在中國實在是思想的因襲,不是思想的革命。自然,思想的因襲不一定就是壞。)”這篇說理文章語調(diào)溫和,用魯迅的話來說,又屬于“灰色”一類,就像他略翻過一遍的《現(xiàn)代評論增刊》所收的“著名學者的大著作”,應(yīng)該“拋開”。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前,北京教育部資金短缺,教師工資不能足額發(fā)放,總長之職是最難當?shù)??!耙粦?zhàn)”結(jié)束后,協(xié)約國成員國開始考慮退還盟國中國的庚子賠款,幫助中國發(fā)展文化教育事業(yè)。1924~1925年,中美、中俄和中法之間管理退還庚款的機構(gòu)相繼設(shè)立,魯迅的眼睛自然不會放過這些機構(gòu)的董事、委員如何產(chǎn)生,資金如何分配使用,不過他在“三一八”之前并不一定明明白白說出來,提到李四光的工資是一次例外。他發(fā)在1935年上?!短住钒朐驴摹峨[士》一文專談登仕、歸隱的“噉飯之道”,里面有這么一句話:“陶淵明先生是我們中國赫赫有名的大隱,一名‘田園詩人’,自然,他并不辦期刊,也趕不上吃‘庚款’,然而他有奴子?!?sup>“吃‘庚款’”是20年代中期以來知識界密切關(guān)注的現(xiàn)象,在魯迅看來,李四光兼職圖書館副館長,大概也是“吃‘庚款’”。

思想、政治的論戰(zhàn)背后往往涉及經(jīng)濟利益,交戰(zhàn)者一般是礙著面子不挑明的。也有故意說出來讓對方難堪的時候,比如魯迅的朋友章廷謙(川島)說過“西瀅之捧章士釗是否由于大洋,我概不確知”。這句話引發(fā)陳源(西瀅)氣憤的回應(yīng)。他在1926年3月6日《現(xiàn)代評論》的《閑話》欄交代了他的收入情況,倒也磊磊落落:《現(xiàn)代評論》的經(jīng)理、總編、作者都沒有酬報,自己不斷為它寫文章,并無稿費;幾年來,他只從《晨報》得到67元稿酬。陳源隨后提了幾個長期以來被有意遮蔽起來的問題:

在北京學界一年來的幾次風潮中,一部分強有力者的手段和意見常常不為另一部分人所贊同,這一部分強有力者就加不贊成他們的人們一個“捧章”的頭銜。然而這成了問題了。為什么“捧章”呢?“捧章”有什么好處呢?不“捧章”而捧反章者,既然可以得到許多優(yōu)美的差缺,而且可以受好幾個副刊小報的擁戴,為什么還要去“捧章”呢?

他還發(fā)誓,只要領(lǐng)受過章士釗的一點津貼,哪怕是三個銅板,就不再說話。陳源這番話大致不差,被曲解為“躲閃”是很不幸的。魯迅實質(zhì)上站在“強有力者”的一邊。章士釗徒有總長的名號,絕無實權(quán)可言,而手里有飯碗可以分發(fā)的“反章者”李石曾才真是“識時務(wù)者”要捧的。魯迅后來在《可慘與可笑》里用“優(yōu)美的差缺”形容因“三一八”次日的通緝而空出來的九個關(guān)鍵職位,其來源即陳源的自辯。魯迅當時或許以為這些職位會被“正人君子”乘機包攬,結(jié)果并非如他所料。時至今日,研究界還應(yīng)換個角度提出新的問題:為什么李石曾等個別人士能夠占據(jù)多處要津?他們攬權(quán)急切,不計后果,是否也導(dǎo)致了時局的動蕩與惡化?

許廣平在1960年4月的一次談話中講到,楊蔭榆從美國留學歸來,“就成了英美留學的一派,和‘現(xiàn)代評論’勾結(jié),奔走于同是無錫人的吳稚暉、陳源之門(當時他們把持庚款路路通),對章士釗吹拍附庸”。不少運動真正的起因往往不是那些公開炫耀的大道理,“把持庚款路路通”這幾個字,是1925年、1926年之交的魯迅和許廣平絕不會輕易說的。當時三個管理退還庚款的機構(gòu),中基會章程最為完備,所議事項,一切公開,個別董事不可能操縱,更不必說董事會之外的章士釗了。只有中俄、中法兩個機構(gòu)才會被人把持。

事實與許廣平所說相反,李石曾一派才真正“把持庚款路路通”。許廣平在1960年6月另一次談話中說出一番自相矛盾的話來。她回憶道,女師大暫借宗帽胡同辦學時,房租、學生費用由李石曾負責解決,“李石曾辦教育弄錢是很有辦法的”。所謂“弄錢”,“弄”的主要就是庚款的退還款,這一點許廣平不會不知道。李石曾1917年從法國回國后先在北京西郊碧云寺一帶興辦種種社會事業(yè),1919年回到歐洲,曾與比利時洽談退還庚子賠款、合作組織中比大學事宜,未成。他第二年年初回國創(chuàng)設(shè)北京中法大學,緊接著籌備里昂中法大學(或曰留法學生膳宿處)。北京和里昂的這兩所學校固然有益于教育事業(yè),但也是李石曾用以吸納法國退還庚款的渠道。此后幾年李石曾還創(chuàng)辦好幾所學校,擴大中法大學規(guī)模,安置他那一系的人員。

吳稚暉與李石曾在1902年訂交,清末民初的很多組織、社會活動是兩人(加上張靜江、蔡元培和汪精衛(wèi)等)共同發(fā)起的。但是吳稚暉不是籌措資金的能手,他自己所享用過的“優(yōu)美的差缺”(包括首任里昂中法大學校長),也是李石曾的賞賜。《現(xiàn)代評論》經(jīng)??菂侵蓵煹奈恼拢扑麨橐庖婎I(lǐng)袖,陳源與他還是親戚,但到了關(guān)鍵的時刻,吳稚暉卻絕對不會因《現(xiàn)代評論》而與李石曾反目。除了兩人均為國民黨元老,還有更加微妙但卻不一定雅觀(徐志摩所說的“上流”)的原因。1925年4月,公祭孫中山的活動進入后期,北京東城南小街冒出一個海外補習學校,專供國民黨要員子弟出國前讀書,吳稚暉任校長。這所學校的資金由法國退還庚款中用于中法大學的撥款支出,吳稚暉每月薪金高達五百大洋。據(jù)當年在中法大學籌備處工作的蕭瑜回憶:“吳稚老在舊京辦一小學(革命黨人子弟多送來入學,接受吳老之教,如蔣經(jīng)國院長即其一人),每月底派人持吳先生手書來中法大學籌備處(即乾丐胡同東頭路北11號,即石老[李石曾]寓所暫時借用)接取每月大洋伍佰元,吳先生照??蜌?,必在致石老書末,加寫‘子升先生并候’一行。”蕭瑜原名蕭子升,系易培基在湖南第一師范學校的學生,此時為李石曾的得力助手。吳稚暉從這個晚輩手里領(lǐng)取一份高于大學校長的薪水,稱他為“子升先生”以示感激,可以說是以“優(yōu)美”回報“優(yōu)美”吧。

李石曾與法國退還庚款的特殊關(guān)系,在此再略微交代。1925年4月11日,中國財政總長李思浩會同外交、教育兩部以及教育界代表,與法方商定管理法國退款特設(shè)機構(gòu)組織大綱,這是在章士釗兼署教育總長的三天之前。同月28日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成立,中方委員7人(外交、財政、教育三部代表各一,國立的北京大學、東南大學、廣東大學及私立的中法大學代表各一),法國公使代表一人(“事無差別”,中法“各有一權(quán)”,可見法方委員權(quán)力很大),由代表中法大學的李石曾擔任中國代表團主席。這一委員會“一設(shè)立即毫無生氣,并迅即處于奄奄一息狀態(tài)”。最初中方委員的名單是周傳經(jīng)(外交部)、林鴻集(財政部)、劉百昭(教育部)、蔣夢麟(北大)、胡敦復(fù)(東南大學)、鄒魯(廣東大學,由易培基代)和李石曾(中法大學),與后來李石曾提供的名單(“沈尹默、易培基、劉錫昌[兼秘書]、蕭瑜[兼駐會秘書及中國代表團干事]、蕭文熙為委員”)出入頗多。這恰恰說明委員會工作的隨意性。蔣夢麟當時已經(jīng)是中基會的董事,嚴格說來,他不是北大的校長,只是蔡元培“曠職”(旅歐)期間的代理。理論上蔡元培也可以指定一位北大教授作為他在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的代表,會不會是李石曾再次自作主張,直接派定沈尹默(李石曾一派的主要成員)代蔡元培參與管理法款?胡敦復(fù)因東南大學學潮未能正式履職,他的名額也是可以代用的。最為怪異的是,1925年4月第一筆資金26.5萬元(美元)到位,“卻是名為充作中法庚款委員會的日常經(jīng)費,而任由財政部與該委員會主席李石曾個人‘商準’,‘掃數(shù)借去’”。這筆借款(及其利息)如何使用,并未見到解釋。李石曾避開教育部直接與財政部發(fā)生借貸關(guān)系,說明北大1925年兩次在他指使下脫離教育部,還有更為復(fù)雜的原因。不論是王九齡還是章士釗,如果想代表執(zhí)政府方面參與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的事務(wù),足以使自己成為不受歡迎的人物。該委員會的中方代表在4月30日通過辦事細則,規(guī)定了自己的職權(quán):“共同決定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中國方面的提案及意見,管理及支配委員會中純屬中國方面的款項,其中包括中國教育界因法國庚款賠款解決而應(yīng)得之現(xiàn)款和應(yīng)得之基金;在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開會時,代表團內(nèi)部意見必須一致;代表團聘任干事一人,并可根據(jù)事務(wù)之繁簡,設(shè)書記若干人;代表團經(jīng)費由有關(guān)教育機關(guān)分擔,暫由委員會中的四所高校墊付?!?sup>法國庚款賠款解決后,中國政府還可以收回一筆一千萬元的資金,其中一百五十萬元用于教育界。根據(jù)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中方代表團的辦事細則,這一百五十萬元(可以理解為“因法國庚款賠款解決而應(yīng)得之現(xiàn)款”)也應(yīng)該由以李石曾為主席的中方代表團來支配。這筆現(xiàn)款后來由教育部分發(fā)各校,李石曾未能染指。辦事細則中所說的“干事”就是李石曾的心腹蕭瑜,當時他并不是正式委員。

蘇聯(lián)和法國退還的庚款使用雖不規(guī)范,魯迅卻是從不發(fā)問的,若問原因,不外乎兩個機構(gòu)都不同程度地在李石曾的掌管之下。中基會的成立未經(jīng)李石曾或國民黨插手,魯迅間接敲打一下,也是暗助李石曾,雙方都是意會的。宓汝成在考察各國庚款退款的管理和利用后得出這一結(jié)論:“英國的‘退款’營運最具條理,效果也最佳;美國的與之近似;次之則是對比利時‘退款’的利用;荷蘭部分‘退款’的管理利用業(yè)績平平,與其為數(shù)無幾亦有關(guān)系;等而下之的則是法俄兩國?!?sup>不幸的是魯迅質(zhì)問的是管理有方的中基會,而不是失職甚至是有違法之嫌的中俄庚款委員會和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不妨從財務(wù)上看一看兩者的反差。中基會章程第七條規(guī)定:“董事每年應(yīng)將上年度之事業(yè)造具報告,連同經(jīng)費收支,及放款賬略,呈報中國政府,并刊布之?!?sup>中基會賬目還須由該會聘請中外會計師查核。中法教育基金會則享有不受政府和公共輿論監(jiān)督的自由,只有中國代表團的辦公費草賬及銀行報告單,反映不出實際用途。

1936年,南京國民政府監(jiān)察院對中法教育基金會展開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諸多問題(此時南京法院正在搜集證據(jù),準備起訴“故宮盜寶案”主犯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秘書長李宗侗)。該會起初幾年年度可支配資金二十萬美元,分成兩半,中法各占其一,中方名下的份額,隨意安排,甚至沒有明確賬目,與中基會、中英庚款董事會形成鮮明對照。地理學家翁文灝時任行政院秘書長,他指出中法教育基金會的弊端:“至于行政方面,名義上雖經(jīng)中法兩國代表團共同議決,而事實上處理會務(wù)事權(quán)操于一二人之手,分配款項,毫無標針,將來計劃亦不顧及,經(jīng)費有余,即行分配,保留名稱,種種不一,因此,會外議決追加補助,非常自由?!?sup>再看幾個數(shù)字:蕭瑜在1925~1935年任中國代表團的干事,1931~1933年,他支取了考察教育文化費、調(diào)查費、車馬費七萬余元(這筆巨款不一定是由他一人獨占)。另據(jù)南京政府審計,截至1936年,中法教育基金會單據(jù)不完備和各種手續(xù)不全與不法支出,共計9980美金、127000法郎,國幣超出30萬元。這些數(shù)目還不包括諸多在中法大學等教育機構(gòu)任(兼)職者的高薪。行政院在1937年年初責令中法教育基金會中國代表團制訂新的章程。李石曾將他手中的法國退還庚款編織一個權(quán)力與利益之網(wǎng),卻不見魯迅站出來點名揭丑,稍加諷刺也是在1928年以后。1925~1926年年初,他與李石曾、易培基等人為“驅(qū)楊倒章”暫時結(jié)盟,雖心存疑惑,還是不得不為盟友諱言。他寧可將讀者的注意力轉(zhuǎn)向李四光“兼職”圖書館副館長的薪水以及出資的中基會,而那個自行其是、如同黑洞一般的中法教育基金會,大家最好把它忘了。

李石曾甚至還可能掌握一筆可用而未用的款項。1926年1月16日的魯迅日記上有“上午往北大集合多人赴國務(wù)院索學校欠薪”的記載。國立大學教師索薪,首先應(yīng)該去教育部,現(xiàn)在易培基為總長,罪責就不在他,如總長換成章士釗,他就該為學校不能發(fā)出薪水負全責了。是非以人為轉(zhuǎn)移,這是一條鐵律。再則,到國務(wù)院索薪,也是向許世英內(nèi)閣示威、逼宮,此后幾次群眾性運動都是朝著逼宮的方向飛奔。1926年3月,北京國立九所高校受財政影響無法開課,教授出來籌款。奇怪的是俄國“放棄”的庚款中有一小部分可用而未用,但是各相關(guān)部門責任不明,互相推諉,致使這筆資金不能到位。1926年3月20日出版的《現(xiàn)代評論》“時事短評”欄刊登《俄款問題的責任者》一文,矛頭直指李石曾、徐謙。作者“文”寫道:“這次總稅務(wù)司安格聯(lián)固明明白白聲明俄款有三十四萬元可以指用,只需財政部給一訓令,他于五分鐘內(nèi)即可開出支票;財政總長賀德霖也明明白白聲明他立刻可以下訓令,只要俄款委員會來函證明,一點鐘內(nèi)便可取到現(xiàn)款?!欢砜钗瘑T卻避不見面,一擱就是一星期。無怪乎教育界全體都十分憤慨,疑惑他們包藏異心,別有用意;甚至要請政府撤換他們了?!?sup>最后一句中的“他們”應(yīng)該就是指李石曾和徐謙(俄方委員非中國政府所能撤換)這三十四萬元究竟耽擱了多久?是俄款委員會的疏忽還是故意為之?當時該會委員長之職仍由李石曾代理(但他又臨時委托顧孟馀代理),他是不是有攔截這筆款額不發(fā)的動機?這是一個搖搖欲墜的政府,何必助它渡過難關(guān)?不開證明,百般拖延,也是與學生的游行請愿同樣有效的逼宮手段。不過代蔡元培任委員長的李石曾也付出了代價。蔡元培在這年2月3日就回到了上海,無意北上,但他仍是北大名義上的校長,代理校長蔣夢麟和北大評議會一再請他返京主持校務(wù),他以胃疾推脫。“三一八”以后,北大教授們長了見識,評議會不再主張學校干涉政治,于5月間函請蔡元培回校,以俄款委員會委員長的身份與俄國使館交涉,動用俄款,紓解財務(wù)之困。評議會對李石曾(顧孟馀)和徐謙在慘案前扣住俄款不發(fā),必然也有幾分怨氣。李石曾對于蔡元培回國,也是有所忌憚的。他如何對這位名義上的俄款委員會委員長說明自己代理此職?此事如果先由胡適或《現(xiàn)代評論》派中任何人向蔡元培匯報,李石曾就有點尷尬了。他及時請顧孟馀代理,是一步妙棋?!叭话恕睉K案次日,李石曾被通緝,后來避難東交民巷的法國醫(yī)院,更有了說辭。蔡元培其實對俄款委員會中職位毫無興趣,他在1926年6月28日致電北京政府國務(wù)院和教育部,請辭北大校長以及俄款委員會委員之職,北大和教育部都回電挽留,懇請早日回校主持校務(wù)。這樣看來,他的俄款委員會的職務(wù)應(yīng)該算是順利辭去了。但是在1928年10月2日的國民政府會議上,蔡元培、張靜江、李石曾被正式任命為“管理俄國部分庚子賠款委員會委員”。六天后,在國民黨中央常務(wù)會議上,李石曾、張靜江、吳稚暉三人提出國民政府委員名單和政府主席以及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jiān)察院院長人選,獲通過。蔡元培入選國民政府委員和監(jiān)察院院長。但是蔡元培在上海聽聞消息,立即請辭監(jiān)察院院長之職,并直言李、張、吳的做法“太露骨”。李石曾絕無蔡元培那份灑脫,只要事關(guān)財權(quán),他必須在場。中比(比利時)庚款委員會于1927年12月在上海成立,他又是中方委員之一。他的年譜上還有1928年10月13日在南京“出席俄庚款委員會”的記載,而這一天蔡元培在上海,未與會,孫科專門由寧抵滬,敦促蔡元培赴南京。國民政府中還沒有任何官員像李石曾那樣在當時所有四個庚款委員會都擔任職務(wù)。李石曾此后將巨手伸向銀行業(yè)也是勢所必然的了。

1927年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5月,教育行政委員會推蔡元培、李石曾、褚民誼為常務(wù)委員,同時,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設(shè)立國立勞動大學籌備委員會和中央研究院籌備處。顯而易見,后由易培基擔任首任校長的勞動大學在當時有特殊的地位。此后一兩年間,李石曾通過蔡元培變更教育行政制度,推行法國式大學區(qū),無形中主導(dǎo)了新政府的教育政策。1927年6月,蔡元培與胡適被中基會選為新董事(頂替黃炎培和丁文江),中基會的進一步改組也提上南京政府議事日程。蔡元培在1928年擬請政府任命李石曾、孫科、伍朝樞、汪兆銘等官員為新董事,當年成為定局。圍繞著中基會董事構(gòu)成,有一場看不見的戰(zhàn)爭。這段時期蔡元培與胡適交往較多,兩人坦誠相見,頗有越走越近之勢。1928年秋蔡元培“辭去北平中法大學校長的名義”,實際上主持該校但又想以校長的職位拉攏蔡元培的李石曾不免感到絲絲涼意,他應(yīng)該意識到自己獨掌京津冀教育大權(quán)的美夢是難以實現(xiàn)了。

胡適日記中有幾條與這段時期的中基會相關(guān)的記載。先回到1925年1月17日,亦即女師大學生自治會發(fā)表驅(qū)楊宣言前一天。那天晚上,胡適和陳西瀅擔任北大英文演說賽會的評判員,結(jié)束后兩人回到胡適家中長談。胡適記述:

通伯又談北大所謂“法國文化派”結(jié)黨把持,傾軋夢麟的情形,聞之一嘆。夢麟方倚此輩為心腹朋友呢!我雖早窺破此輩的趨勢,但我終不料他們會陰險下流到這步田地!

此輩者,李石曾、顧孟馀、沈尹默一班人也。

討論驅(qū)楊運動和魯迅與《現(xiàn)代評論》派的筆仗,避開北大內(nèi)部的權(quán)力之爭不談,總抓不住要害。李石曾活動比利時、法國退還庚款,并且不失時機地興辦教育,已經(jīng)數(shù)年。他是進德會發(fā)起人之一,發(fā)誓不做官,但是他對權(quán)力卻求索不舍。中基會為最早成立的管理庚款機構(gòu),蔣夢麟曾留學美國,又系北大代理校長,被聘為董事是理所當然的。李石曾為國民黨元老之一,黨內(nèi)地位高于蔣夢麟,又是多項教育事業(yè)(如勤工儉學)的創(chuàng)始人,中基會的成立可能會使他產(chǎn)生被排斥之感,“傾軋夢麟的情形”只會更趨激烈。黃郛攝政內(nèi)閣期間,他利用強勢地位在清室善后委員會、中俄庚款委員會上留下他個人深深的權(quán)術(shù)的印記,繼而他又藐視虛弱的段祺瑞執(zhí)政府,專擅中法教育基金會。李石曾以不規(guī)則對抗規(guī)則,沒有遇到太大的障礙,《現(xiàn)代評論》發(fā)出刺耳的聲音,并不能使他放緩猛進的步伐,他甚至自信遲早會端坐在中基會的董事席上。李石曾在野時抵拒政府參與文化教育機構(gòu)的運作,一旦自己所屬的國民黨執(zhí)政,他就立即使用行政手段重組中基會。李石曾進入中基會(頂替原董事南開大學創(chuàng)辦人張伯苓),與他周旋已久的胡適大為恐慌。1929年1月3~4日,新一屆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開會,上述幾位官員以新董事身份出席。胡適在日記中忍不住大罵重組的策劃者(“這班渾人”),他甚至廢寢忘食,設(shè)計方案,不讓新的董事有主導(dǎo)操縱中基會的可能。胡適自己先在這次會議上提出辭職,獲準后,他所推薦的任鴻雋順利當選,并任干事長。但是在當年6月底的中基會會議上,胡適重新當選董事,并被推選為名譽秘書。這一迂回戰(zhàn)術(shù)沒有中基會中蔡元培等人的默契不會奏效,李石曾此時一定會有被耍弄的感覺,苦于不能發(fā)作。1930年2月9日,新的中基會董事會在上海禮查飯店(現(xiàn)浦江飯店)召開第四次常會,李石曾的提案被否決。據(jù)胡適記載:

此次無甚重要議案。有一案為“聯(lián)合各文化基金團體保存北平古物”,李石曾提議,要合籌四百萬元,一半保存北平古物,一半用在南京“創(chuàng)造文化機關(guān)”!此人毫無常識,毫無思想,而居然有人尊信,豈非一大怪事!

我第一次見石曾便不喜他;第二次見他,便同他作對(為里昂大學、北大海外部事),十年以來無有一次看得起此人的。蔡先生費大力引他入北大,終使北大壞在他手里,真是引狼入室。

當時李石曾是故宮博物院理事會理事長,他的姻親易培基是故宮博物院院長,他的侄子、易培基的女婿李宗侗為故宮博物院秘書長。通過中基會籌款“保存北平古物”,簡直是在為一個已經(jīng)呈露出家庭化管理敗象的公共文化機構(gòu)開辟金源。但是在同一年7月的年會上,故宮博物院還是得到中基會兩項資助,分別為“防火建筑”五萬國幣(自當年至1932年,共十五萬國幣)、印行或影印故宮地圖及檔案等珍品三萬元。一兩年后,傳出故宮領(lǐng)導(dǎo)層監(jiān)守自盜的消息,易培基和李宗侗變成政府部門調(diào)查的對象(南京法院一直到1937年9月才提起公訴),李石曾從此在國民黨內(nèi)失勢。在《兩地書》出版時,魯迅與李石曾和易培基在1925~1926年“互助”的那段歷史反而變?yōu)樨摀?,還是早日卸掉為好。

最后談?wù)劺钭诙痹诒贝笠约爸蟹ù髮W之外的兼職。1927年11月,蔡元培提出在財政部下設(shè)立全國商標注冊局,以其收入作教育經(jīng)費。在交付討論的方案中,蔡元培最后添了一句:“查有李宗侗熟悉情形,擬請任命為該局局長,以資進行。”稍知蔡元培的人都明白,他并不精通財務(wù),也不嗜好權(quán)力,這一方案的設(shè)計,很可能應(yīng)該歸功于李石曾。李石曾“辦教育弄錢”確是極有辦法,設(shè)立這么一個為著所謂的教育經(jīng)費而專收注冊費的機構(gòu),由侄子董其事,將來他自己就間接掌控教育界的部分財源了。全國注冊局于1928年1月成立,李宗侗果然任局長。1928年1月26日,蔡元培復(fù)李石曾函:“得鄭韶覺函,知已任玄伯兄[李宗侗字玄伯]為注冊處長,楊宗伯兄愿在處辦事,請轉(zhuǎn)告玄伯兄為位置為幸?!?sup>看得出兩人各有請托,是在“互助”。在一個無形中的割據(jù)仍未絕跡、工商業(yè)極不發(fā)達而且中央政府執(zhí)法能力又十分低下的國度,要讓全國商家順服地繳納注冊費,無異于夢想。過了一個月,李宗侗又代理上海的中法國立工業(yè)專門學校校長,還有一個個職位等著他去兼任,好在他都是“熟悉情形”的。據(jù)胡適回憶,李宗侗積有一堆兼職,最多時達十七個,有的還是支高薪的(開灤煤礦督辦月薪高達三千兩白銀)。北伐勝利后,易培基主要擔任過的職務(wù)有國民政府農(nóng)礦部部長、國立勞動大學校長和故宮博物院院長,他為女婿李宗侗謀取不當利益,從來沒有絲毫顧忌與猶豫。當翁婿二人的行為漸漸暴露后,魯迅與他們以及李石曾的同路人拉開距離,或者沉默,或者微諷,不過從來沒有指名道姓地教訓與譴責。寫《不是信》《我還不能“帶住”》等文時,魯迅嬉笑怒罵,聲若洪鐘,現(xiàn)在他的豪氣消折了不少,但是能見識到國民黨新貴的貪腐,也是一種長進。

東吉祥胡同的紳士們“行私利己”,遠不能和魯迅昔日的盟友相比。1928年夏,李石曾謀到高度集權(quán)的國立北平大學校長的職位,他那一系的教育界人士在京津冀一帶放手攬權(quán)。但是大學區(qū)制受到強烈抵制,北大學生甚至拿出對付章士釗的辦法來驅(qū)趕他。大學區(qū)制的失敗已成定局。雖然李石曾還在主持北平研究院,幾年前反對北大脫離教育部、后來又聲援國立女子大學的北大內(nèi)外的教授們現(xiàn)在已經(jīng)顯現(xiàn)出更大的公信力。魯迅在1929年5、6月之交北上探母,他對跟著李石曾謀官職、搶飯碗的教授已經(jīng)不以為然。他在6月1日給許廣平的信(收入《兩地書》)里對《現(xiàn)代評論》派釋放出友善信號:“我以前和‘正人君子’們?yōu)閿?,也失之不通世故,過于認真?!?sup>可惜魯迅說得不大準確,他是因為太世故才對圖書館兼職副館長李四光的工資發(fā)難,如果他當時“失之不通世故,過于認真”,他必定會站出來責問陳源所說的那些“強有力者”,那些正在大口“吃‘庚款’”的李石曾和他的親友、黨人。偉人也想來耍點小聰明,并無不可,只是“紳士的跳踉丑態(tài)”未免言重了。

  1. 這是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的用語?!棒斞笇τ谡率酷摚惨暼魺o物,后來之所以在平政院提出訴訟,還是受了朋友們的慫恿而才做的,結(jié)果是得到勝訴?!标愂逯骶帯冬F(xiàn)代賢儒——魯迅的摯友許壽裳》,臺海出版社,1998,第56頁?!芭笥褌儭笔侵刚l?章士釗與平政院關(guān)系如何?這些不是愚蠢的話題?!棒斞笇τ谡率酷?,也視若無物”,這半句話還有章士釗并無實權(quán),如秋蛩余日無多的意思。
  2. “當時新招的學生有三十多人,錄取標準主要看政治態(tài)度,并不拘泥于考試分數(shù)?!币妱喰邸秳喰弁菊勁畮煷箫L潮》,載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第229頁。
  3. 見魯迅《魯迅全集》第1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第592~593頁。
  4. 轉(zhuǎn)引自《魯迅全集》第3卷,第182~183頁“注14”。這條啟事與女師大學生自治會1925年12月16日《致教育界維持公理會書》上所說大致相合:“一號敝校開各界歡迎會時,其意在報告本校數(shù)月來情形,及當日恢復(fù)之經(jīng)過,時蕭先生既在座,又為女大之教務(wù)長。同人等以為今日女大之所有,完全系接收前敝校所有而來。敝校既恢復(fù),當然有執(zhí)行收受手續(xù)之必要。胡氏既經(jīng)避匿,則一切當然向肖先生是問?!薄遏斞干绞妨蠀R編》第三輯,第310頁。
  5. 《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第342頁。
  6. 《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第343頁。
  7. 《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第344頁。
  8. 《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第308~311頁。
  9. 載《魯迅全集》第3卷,第175~180頁。
  10. 王學珍、郭建榮主編《北京大學史料》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第420~423頁。馬寅初服從了教授在外兼職者改為講師的規(guī)定,但是向蔡元培建議,為防止教授的稱號被“一群無恥之徒所盜用”,應(yīng)對教授職稱申請人實行“極嚴之考試”。同上,第423頁。
  11. 1925年8月17日教育部正式?jīng)Q定將女師大改組為國立女子大學,章士釗任籌備處長,次日北大評議會投票決定與教育部脫離關(guān)系(6票反對,7票贊成)。這是“倒章”的重大舉措,也就是魯迅所說的“北大對章士釗獨立”。女師大部分學生“驅(qū)楊”,目的是“迎易”(培基)。女師大解散,女子大學另聘校長,意味著“迎易”運動前功盡棄。因此女師大少數(shù)人必須堅持辦學,而“倒章”也須臾不能松懈。北大評議會18日的會議,實際上是李石曾一手操縱的,當日代理校長蔣夢麟(校長蔡元培訪學歐洲)并不在北京。投票結(jié)果引發(fā)北大很多教師抗議。這次評議過程中多不合常規(guī)之處。詳見王學珍、郭建榮主編《北京大學史料》第2卷,第7~13頁。
  12. 魯迅這篇文章的措辭給人以胡適等教授支持章士釗的印象,其實不然。顏任光等17位北大教授8月21日宣言中的一段文字非常重要:
    我們對于章士釗氏的許多守舊的主張是根本反對的,他的反對國語文學,他的反對新思潮,都可證明他在今日社會里是一個開倒車走回頭路的人。他在總長任內(nèi)的許多浮夸的政策與輕躁的行為,我們也認為應(yīng)當反對。但我們主張,我們盡可用個人的資格或私人團體的資格去攻擊他或反對他,不應(yīng)該輕用學校機關(guān)的名義。就令學校機關(guān)萬不能不有所表示,亦不當輕用妨礙學校進行的手段,因為學校里大部分的教員學生究竟是做學問事業(yè)的,少數(shù)人的活動,如果牽動學校全體,便可以妨害多數(shù)人教學的機會,實際上便是剝奪他們教學的自由。叫囂哄鬧的風氣造成之后,多數(shù)的教員、學生雖欲專心教學,也就不能了,所以我們主張:(一)本校應(yīng)該早日脫離一般的政潮與學潮,努力向?qū)W問的路上走,為國家留一個研究學術(shù)的機關(guān)。(二)本校同人要做學校以外的活動的,應(yīng)該各以個人名義出去活動,不要牽動學校。(三)本校評議會今后應(yīng)該用其大部分的精力去謀學校內(nèi)部的改革,不當輕易干預(yù)其職權(quán)以外的事業(yè)。
    見《北京大學史料》第2卷,第9頁。
  13. 《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3輯,第336頁。
  14. 顏浩:《北京的輿論環(huán)境與文人團體:1920-1928》,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第59頁注3。
  15. 《我觀北大》,《魯迅全集》第3卷,第167~168頁。
  16. 《許廣平文集》第2卷,江蘇文藝出版社,1998,第110頁。
  17. 《魯迅全集》第3卷,第178頁。
  18. “其實,擷英館里和后援會中所嘯聚的一彪人馬,也不過是各處流來的雜人,正如我一樣,到北京來騙一口飯,豈但‘投畀豺虎’,簡直是已經(jīng)‘投畀有北’的了?!薄遏斞溉返?卷,第179頁。
  19. 轉(zhuǎn)引自王樹槐《庚子賠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1985再版,第342頁。
  20. 高平叔撰著《蔡元培年譜長編》,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第2卷,第691頁。蔡元培自1923年7月至1926年年初游歐,他本人并不熱衷于權(quán)力,出任委員長一事,他自己恐怕也是蒙在鼓里。1926年6月28日,蔡元培致電北京政府國務(wù)院及教育部,請辭北大校長和中俄庚款委員會委員長之職。7月5日,他又在復(fù)胡適函中談到當初自己不知設(shè)委員會的情形以及爭取俄款的難處:“俄款本已全由吾國政府支配;從前借俄使之壓力,作成俄使得有‘專用于教育’之要求而設(shè)委員會以處理之,其經(jīng)過情形弟不甚明了,第三者已有放棄主權(quán)之攻擊。俄委員對于維持國立各校之提案,屢屢梗議,其用意何在?先生曾為弟言之。彼現(xiàn)在豈屈服于軍威而軟化乎?弟以為不若是之易?!薄恫淘嗄曜V長編》第2卷,第733頁。
  21. 李致忠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與國立京師圖書館》(載《國家圖書館學刊》2008年第1期,第6~10頁)一文對此論述較詳。
  22. 《魯迅全集》第3卷,第123頁。
  23. 《魯迅全集》第3卷,第201頁。
  24. 轉(zhuǎn)引自馬勝云等編著《李四光年譜續(xù)編》,地質(zhì)出版社,2011,第96頁。
  25. 轉(zhuǎn)引自馬勝云等編著《李四光年譜續(xù)編》,地質(zhì)出版社,2001,第98頁。
  26. 《魯迅全集》第3卷,第240頁。
  27. 《魯迅全集》第3卷,第241頁。李四光名義上捐出的這筆中方的欠賬一直未到位,魯迅也就不必“更正”了。由于中方不能履行義務(wù),圖書館的館務(wù)不能正常進行。梁啟超在1926年7月曾設(shè)法動用蘇聯(lián)退還的庚款,未果。見《李四光年譜續(xù)編》,第103頁。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李四光應(yīng)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之邀南下南京、上海,主持地質(zhì)研究所的籌建,時間當在1927年11月或12月。1928年1月,中央研究院地質(zhì)研究所在上海成立,李四光任所長。此時李四光辭去北大兼職。李四光停支圖書館副館長薪水的時間待考。梁啟超基本上住在天津,圖書館事務(wù)主要由李四光和圖書部主任、中國現(xiàn)代圖書館事業(yè)的奠基人袁同禮負責辦理。他在1926年9月14日家信上說:“這回我入京到館兩個半鐘頭,他們把大半年辦事的紀錄和表冊等給我看,我于半年多大大小小的事都了然了。真辦得好,真對得我住!”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第702頁。梁啟超同一年10月15日對張東蓀言及圖書館經(jīng)費:“此館誠為美庚款所辦,但款極有限,開辦費僅一百萬元,建筑及購書在內(nèi),(現(xiàn)所劃建筑費僅六十五萬,實不成門面,余三十五萬供購書費。)無法敷分配,每月經(jīng)常費則僅三千耳。薪水館長三百,副館長二百五十,圖書部主任二百,以下無超過一百者?!蓖?,第705頁。新的圖書館建筑即文津街國家圖書館古籍部,1931年落成,耗資一百三十余萬元。
  28. 《魯迅全集》第3卷,第260頁。
  29. 丁燮林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改稱丁西林,曾任文化部副部長、中國人民對外文化協(xié)會副會長等職,他在1954~1973年還是北京圖書館(即今國家圖書館)館長。
  30. 《現(xiàn)代評論》第3卷第66期(1926年3月13日),第16~18頁。
  31. 《魯迅全集》第3卷,第203頁。
  32. 《魯迅全集》第6卷,第231頁。
  33. 《現(xiàn)代評論》第3卷第65期,1926年3月6日,第11~13頁。
  34. 《猛進》和《語絲》曾揭露《現(xiàn)代評論》收受過國民黨和段祺瑞(或教育部)兩方面的津貼,《現(xiàn)代評論》作者之一唐有壬在上?!毒蟆钒l(fā)文(《〈現(xiàn)代評論〉被收買?》,1926年5月12日)辟謠。所謂的“津貼問題”疑點甚多,即便存在,也無關(guān)陳源個人,而且不能據(jù)以證明《現(xiàn)代評論》所刊文章的論點無效。正如中華民國大學院給魯迅發(fā)放特約著述員的薪金(每月三百元),不能解釋為國民黨出資買奴才。《猛進》和《語絲》憑耳食之言大加發(fā)揮,體現(xiàn)了當時的論辯風格。散木在《從〈李宗侗自傳〉想到〈猛進〉周刊》一文(載《中華讀書報》,2012年7月11日)談及此事時指出,北洋政府撥??畎丛沦Y助各報館,是一種制度性的集體行為。
  35. 《魯迅全集》第3卷,第286頁。
  36. 許廣平:《魯迅回憶錄手稿本》,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第203頁。
  37. 許廣平:《魯迅回憶錄手稿本》,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第210頁。
  38. 蕭瑜:《李石老的“社會技術(shù)”》,載《藝文志》第114期,1975年3月1日,第32頁。
  39. 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6期,第76頁。
  40. 轉(zhuǎn)引自《湖南教育雜志》第4卷1925年第5期,第9頁。這條信息由郭道平博士轉(zhuǎn)來,在此致謝。
  41. 楊愷齡:《民國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譜》,臺灣商務(wù)印書館,1987,第47~48頁。
  42. 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6期,第89頁。“對教育事業(yè)的撥款,實從1926年開始,年撥美金20萬元,至1930年增至35萬元,持續(xù)到1938年止。先后13年,共計美金395萬元?!憋@然,這總數(shù)不含1925年的26.5萬元。
  43. 葛夫平:《法國退還庚款與興學——中法教育基金會研究》,《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95頁。中法交涉庚款退還的過程因所謂的“金法郎案”而變得極為糾結(jié),詳見王樹槐《庚子賠款》,第4章第3節(jié)。
  44. 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6期,第98頁。
  45. 《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商務(wù)印書館,1948年)中第十五編“雜錄”第二章《庚款興辦教育經(jīng)過》,第70頁。
  46. 轉(zhuǎn)引自葛夫平《法國退還庚款與興學——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研究》,《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06頁。
  47. 《法國退還庚款與興學——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研究》,《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05頁。
  48. 《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第十五編“雜錄”第二章《庚款興辦教育經(jīng)過》,第84頁。
  49. 《魯迅全集》第15卷,第605頁。
  50. 《現(xiàn)代評論》第3卷第67期,第2頁。這一期文章都作于“三一八慘案”之前。
  51. “本校目前最大困難,仍是經(jīng)費問題。……但俄國庚子賠款,為數(shù)甚巨,大可接濟北京國立諸校。俄國使署近亦較前容易商洽,先生為俄款委員會之委員長,如能及時北來,進行此款,益以蔣夢麟先生及其他本校同人之輔助,大概可望成功?!薄恫淘嗄曜V長編》第2卷,第731~732頁。
  52. 《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第291-292頁。
  53. 《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第294頁。
  54. 《民國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譜》,第60頁。
  55. 《民國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譜》,第67頁。
  56. 《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第294頁。
  57. 李石曾1929年出任中國農(nóng)工銀行董事長,直至1949年。見年譜第68頁和第112頁。
  58. 《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第300頁。
  59. 《胡適全集》第30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190頁。
  60. 《胡適全集》第31卷,第315-320頁。
  61. 《胡適全集》第31卷,第610頁。
  62. 見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全宗號五(2),案卷號1379。這一信息由呂晴、胡博提供,在此致謝。
  63. 高平叔:《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第104頁。
  64. 高平叔:《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第143頁。蔡元培此處用的是“注冊處長”,前后不一,但由李宗侗負責全國商標注冊的政府部門,這一基本事實不變。蔡元培二十天后為其子蔡柏齡到法國大學進一步深造一事致函李石曾,請他托法國駐華公使電告法國外交部,認可蔡柏齡學歷。《蔡元培年譜長編》第3卷,第161~162頁。蔡柏齡是李石曾所辦孔德中學的畢業(yè)生,已在法國大學留學。
  65. 胡頌平:《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新星出版社,2006,第239頁。
  66. 1927年夏,北洋政府教育部將北京各國立大學合并,改名國立京師大學。1928年6月8日,易培基在南京國民政府會議上提議,京師大學改名為中華大學,任命蔡元培為校長,未到任時由李石曾署理。決議通過。一周以后,大學委員會決議:蔡元培表示不往北京,即以李石曾擔任中華大學校長。會上胡適與易培基、吳稚暉發(fā)生爭辯,次日辭去大學委員會委員的職位。胡適后來回憶,他在南京開會時反對大學區(qū)制,坐在他旁邊的吳稚暉站起來厲聲說:“你嗎,就是反革命!”《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胡頌平編著,新星出版社,2006,第135頁。國民政府在6月19日的第73次會議審議通過大學委員會的決議?!恫淘嗄曜V長編》,第3卷,第231~236頁。又據(jù)《民國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譜》,易培基、吳稚暉等人為李石曾爭取北方教育控制權(quán)的時候,李石曾正在美國訪問。他于7月29日回到南京,不久主持擬定《北平大學區(qū)組織大綱》,9月獲國民政府會議通過。這份《組織大綱》決定合并北平前國立九校及天津國立北洋大學為國立北平大學,裁撤河北省教育廳,由北平大學監(jiān)管河北教育行政,李石曾任國立北平大學校長。見第65頁。北京大學學生請愿保留原有學校結(jié)構(gòu)與校名,結(jié)果改為北大學院(陳大齊任院長),仍由北平大學主管。此后各大學紛紛要求獨立,尤其是北大學生停課護校,組織武力護校團反對接收,又掀起一場學生運動。1929年7月,大學區(qū)制取消。詳見周天度《蔡元培傳》,人民出版社,1984,第282~285頁。
  67. 《魯迅全集》第11卷,第321頁。
  68. 這是魯迅《不是信》一文中的用語?!遏斞溉?,第3卷,第2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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