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翻譯和創(chuàng)作

翻譯乃大道 作者:余光中 著


翻譯和創(chuàng)作

希臘神話的九繆斯之中,竟無一位專司翻譯,真是令人不平。翻譯之為藝術,應該可以取代司天文的第九位繆斯尤瑞尼亞(Urania);至少至少,也應該稱為第十位繆斯吧。對于翻譯的低估,不獨古希臘人為然,今人亦復如此。一般刊物譯文的稿酬,往往低于創(chuàng)作;教育部審查大學教師的學力,只接受論著,不承認翻譯;一般文藝性質的獎金和榮譽,也很少為翻譯家而設。這些現(xiàn)象說明了今日的文壇和學界如何低估翻譯。

流行觀念的錯誤,在于視翻譯為創(chuàng)作的反義詞。事實上,創(chuàng)作的反義詞是模仿,甚或抄襲,而不是翻譯。流行的觀念,總以為所謂翻譯者也,不過是逐字逐詞地換成另一種文字,就像解電文的密碼一般;不然就像演算代數(shù)習題一般,用文字去代表數(shù)字就行了。如果翻譯真像那么科學化,則一部詳盡的外文字典就可以取代一位翻譯家了??墒欠g,我是指文學性質的,尤其是詩的翻譯,不折不扣是一門藝術。也許我們應該采用其他的名詞,例如“傳真”,來代替“翻譯”這兩個字。真有靈感的譯文,像投胎重生的靈魂一般,令人覺得是一種“再創(chuàng)造”。直譯,甚至硬譯,死譯,充其量只能成為剝制的標本:一根羽毛也不少,可惜是一只死鳥,徒有形貌,沒有飛翔。詩人齊阿地(一譯查爾迪)認為,從一種文字到另一種文字的翻譯,很像從一種樂器到另一種樂器的變調(transposition):四弦的提琴雖然拉不出88鍵大鋼琴的聲音,但那種旋律的精神多少可以傳達過來(1)。龐德的好多翻譯,與其稱為翻譯,不如稱為“改寫”,“重組”,或是“剽竊的創(chuàng)造”(2);艾略特甚至厚顏宣稱龐德“發(fā)明了中國詩”。這當然是英雄欺人,不足為訓,但某些詩人“寓創(chuàng)造于翻譯”的意圖,是昭然可見的。

假李白之名,抒龐德之情,這種偷天換日式的“意譯”,我非常不贊成??墒欠g之為藝術,其中果真沒有創(chuàng)作的成分嗎?翻譯和創(chuàng)作這兩種心智活動,究竟有哪些相似之處呢?嚴格地說,翻譯的心智活動過程之中,無法完全免于創(chuàng)作。例如原文之中出現(xiàn)了一個含義曖昧但暗示性極強的字和詞,一位有修養(yǎng)的譯者,沉吟之際,常會想到兩種或更多的可能譯法,其中的一種以音調勝,另一種以意象勝,而偏偏第三種譯法似乎在意義上更接近原文,可惜音調太低沉。面臨這樣的選擇,一位譯者必須斟酌上下文的需要,且依賴他敏銳的直覺。這種情形,已經(jīng)頗接近創(chuàng)作者的處境了。根據(jù)我創(chuàng)作十多年的經(jīng)驗,在寫詩的時候,每每心中涌起一個意念,而表達它的方式可能有三種:第一種念起來洪亮,第二種意象生動,第三種則意義最為貼切。這時作者同樣面臨微妙的選擇,他同樣必須照顧上下文,且乞援于自己的直覺。例如杰佛斯(Robinson Jeffers)的詩句:(3)

...by the shore of seals while the wings

Weave like a web in the air

Divinely superfluous beauty

我可以譯成下面的兩種方式:

①……在多海豹的岸邊,許多翅膀

像織一張網(wǎng)那樣在空中編織

充溢得多么神圣的那種美。

②……瀕此海豹之濱,而鷗翼

在空際如織網(wǎng)然織起

圣哉充溢之美。

第一種方式比較口語化,但是費辭而松懈;第二種方式比較文言化,但是精煉而緊湊。結果我以第二種方式譯出。但是有些詩語俚而聲亢,用文言句法譯出,就不夠意思。下面杰佛斯的另一段詩(4),我就用粗獷的語調來對付了:

"Keep clear of the dupes that talk democracy

And the dogs that bark revolution,

Drunk with talk, liars and believers,

I believe in my tusks.

Long live freedom and damn the ideologies,"

Said the gamey black-maned wild boar

Tusking the turf on Mal Paso Mountain.

“管他什么高談民主的笨蛋,

什么狂吠革命的惡狗,

談昏了頭啦,這些騙子和信徒。

我只信自己的長牙。

自由萬歲,他娘的意識形態(tài)?!?/p>

黑鬣的野豬真有種,他這么說,

一面用長牙挑毛巴索山的草皮。

用字遣詞需要選擇,字句次序的排列又何獨不然?艾略特《三智士朝圣行》中的句子:

A hard time we had of it.

很不容易譯成中文。可能的譯法,據(jù)我看來,有下列幾種:

①我們有過一段艱苦的時間。

②我們經(jīng)歷過多少困苦。

③我們真吃夠了苦頭。

④苦頭,我們真吃夠。

如果不太講究字句的次序,則前三種譯法,任用一種,似乎也可能敷衍過去了。可是原文只有七個單詞,不但字面單純,而且還有三個所謂“虛字”。相形之下,一二兩句不但太冗長,而且在用字上,例如“艱苦”、“經(jīng)歷”、“困苦”等,也顯得太“文”了一點。第三句是短些,可是和前兩句有一點共同的缺點:語法不合。艾略特的原文是倒裝語法:詩人將a hard time置于句首,用意顯然在強調三智士雪中跋涉之苦。前三種中譯都是順敘句,所以不合。第四句中譯就比較接近原文了,因為它字少(正巧也是七個字),詞俚,而且也是倒裝。表面上,第一種譯法似乎最“忠實”,可是實際上,第四種卻最“傳真”。如果我們還要照顧上下文的話,就會發(fā)現(xiàn),上面這句原文實際上是響應同詩的第一行:

A cold coming we had of it.(5)

可見艾略特是有意用兩個倒裝句子來互相呼應的。因此我們更有理由在譯文中講究字句的次序了。所謂“最佳字句排最佳次序”的要求,不但可以用于創(chuàng)作,抑且必須期之翻譯。這樣看來,翻譯也是一種創(chuàng)作,至少是一種“有限的創(chuàng)作”。同樣,創(chuàng)作也可能視為一種“不拘的翻譯”或“自我的翻譯”。在這種意義下,作家在創(chuàng)作時,可以說是將自己的經(jīng)驗“翻譯”成文字。(讀者欣賞那篇作品,過程恰恰相反,是將文字“翻譯”回去,還原成經(jīng)驗。)不過這種“翻譯”,和譯者所做的翻譯,頗不相同。譯者在翻譯時,也要將一種經(jīng)驗變成文字,但那種經(jīng)驗已經(jīng)有人轉化成文字,而文字化了的經(jīng)驗已經(jīng)具有清晰的面貌和確定的涵義(6),不容譯者擅加變更。譯者的創(chuàng)造性所以有限,是因為一方面他要將那種精確的經(jīng)驗“傳真”過來,另一方面,在可能的范圍內,還要保留那種經(jīng)驗賴以表現(xiàn)的原文。這種心智活動,似乎比創(chuàng)作更繁復些。前文曾說,所謂創(chuàng)作是將自己的經(jīng)驗“翻譯”成文字??墒沁@種“翻譯”并無已經(jīng)確定的“原文”為本,因為在這里,“翻譯”的過程,是一種雖甚強烈但混沌而游移的經(jīng)驗,透過作者的匠心,接受選擇、修正、重組,甚或蛻變的過程。也可以說,這樣子的“翻譯”是一面改一面譯的,而且,最奇怪的是,一直要到“譯”完,才會看見整個“原文”。這和真正的譯者一開始就面對一清二楚的原文,當然不同。以下讓我用很單純的圖解,來說明這種關系:

翻譯和創(chuàng)作在本質上的異同,略如上述。這里再容我略述兩者相互的影響。在普通的情形下,兩者相互間的影響是極其重大的。我的意思是指文體而言。一位作家如果兼事翻譯,則他的譯文體,多多少少會受自己原來創(chuàng)作文體的影響。反之,一位作家如果在某類譯文中沉浸日久,則他的文體也不免要接受那種譯文體的影響。

張健先生在論及《英美現(xiàn)代詩選》時曾說:“一般說來,詩人而兼事譯詩,往往將別人的詩譯成頗具自我格調的東西。”(7)這當然是常見的現(xiàn)象。由于我自己寫詩時好用一些文言句法,這種句法不免也出現(xiàn)在我的譯文之中。例如“圣哉充溢之美”篇末那幾行的語法,換了“國語派”的譯者,就絕對不會那樣譯的。至少胡適不會那樣譯。這就使我想起,他曾經(jīng)用通暢的白話譯過丁尼生的《尤利西斯》的一部分。胡適的譯文素來明快清暢,一如其文,可是用五四體的白話去譯丁尼生那種古拙的無韻體,其事倍功半的窘困,正如蘇曼殊企圖用五言排律去譯拜倫那篇激越慷慨的《哀希臘》。其實這種現(xiàn)象在西方也很普遍。例如荷馬那種“當叮叮”的敲打式“一長二短六步格”,到了18世紀文質彬彬的頗普筆下,就變成了頗普的拿手詩體“英雄偶句”,而叱咤古戰(zhàn)場上的英雄,也就馴成了坐在客廳里雅談的紳士了。另一個生動的例子是龐德。艾略特說他“發(fā)明”了中國詩,真是一點不錯。清雅的中國古典詩,一到他的筆底,都有點意象派那種自由詩白描的調調兒。這就有點像個“性格演員”,無論演什么角色,都脫不了自己的味道。艾略特曾強調詩應“無我”(8),這話我不一定贊成,可是擬持以轉贈他的師兄龐德,因為理想的譯詩之中,最好是不見譯者之“我”的。在演技上,理想的譯者應該是“千面人”,不是“性格演員”。

另一方面,創(chuàng)作當然也免不了受翻譯的影響。1611年欽定本的《圣經(jīng)》英譯,對于后來英國散文的影響,至為重大。中世紀歐洲的文學,幾乎成為翻譯的天下。說到我自己的經(jīng)驗,十幾年前,應林以亮先生之邀為《美國詩選》譯狄瑾蓀(一譯狄更生)作品的那一段時間,我自己寫的詩竟也采用起狄瑾蓀那種歌謠體來。及至前年初,因為翻譯葉芝的詩,也著實影響了自己作品的風格。我們幾乎可以武斷地說,沒有翻譯,“五四”的新文學不可能發(fā)生,至少不會像那樣發(fā)展下來。西洋文學的翻譯,對中國新文學的發(fā)展,大致可說功多于過,可是它對于中文創(chuàng)作的不良后果,也是不容低估的。

翻譯原是一種“必要之惡”,一種無可奈何的代用品。好的翻譯已經(jīng)不能充分表現(xiàn)原作,壞的翻譯在曲解原作之余,往往還會腐蝕本國文學的文體。三流以下的作家,或是初習創(chuàng)作的青年,對于那些生硬、拙劣,甚至不通的“翻譯體”,往往沒有抗拒的能力,濡染既久,自己的“創(chuàng)作”就會向這種翻譯體看齊。事實上,這種翻譯體已經(jīng)泛濫于我們的文化界了。在報紙、電視、廣播等等大眾傳播工具的圍襲下,對優(yōu)美中文特具敏感的人,每天真不知道要忍受這種翻譯體多少虐待!下面我要指出,這種翻譯體為害我們的創(chuàng)作,已經(jīng)到了什么程度。

正如我前文所說,翻譯,尤其是文學的翻譯,是一種藝術,變化之妙存乎一心。以英文譯中文為例,兩種文字在形、音、文法、修辭、思考習慣、美感經(jīng)驗、文化背景上既如此相異,字、詞、句之間就很少現(xiàn)成的對譯法則可循。因此一切好的翻譯,猶如衣服,都應是定做的,而不是現(xiàn)成的。要買現(xiàn)成的翻譯,字典里有的是;可是字典是死的,而譯者是活的。用一部字典來對付下列例子中的sweet一字,顯然不成問題:

①a sweet smile

②a sweet flower

③Candy is sweet.

但是,遇到下面的例子,是任何字典幫不了忙的:

④sweet Swan of Avon

⑤How sweet of you to say so!

⑥sweets to the sweet

⑦sweet smell of success

有的英文詩句,妙處全在它獨特的文法關系,要用沒有這種文法的中文來翻譯,幾乎全不可能。

①To the glory that was Greece

And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

②Not a breath of the time that has been hovers

In the air now soft with a summer to be.

③The sky was stars all over it.

④In the final direction of the elementary town

I advance for as long as forever is.(9)

以第二段為例,the time that has been當然可以勉強譯成“已逝的時間”或“往昔”,a summer to be也不妨譯成“即將來臨的夏天”;只是這樣一來,原文文法那種圓融空靈之感就全坐實了,顯得多么死心眼!

不過譯詩在一切翻譯之中,原是最高的一層境界,我們何忍苛求。我要追究的,毋寧是散文的翻譯,因為在目前的文壇上,惡劣的散文翻譯正在腐蝕散文的創(chuàng)作,如果有心人不及時加以當頭棒喝,則終有一天,這種非驢非馬不中不西的“譯文體”,真會淹沒了優(yōu)美的中文!這種譯文體最大的毛病,是公式化,也就是說,這類的譯者相信,甲文字中的某字或某詞,在乙文字中恒有天造地設恰巧等在那里的一個“全等語”。如果翻譯像做媒,則此輩媒人不知道造成了多少怨偶。

就以英文的when一字為例。公式化了的譯文體中,千篇一律,在近似反射作用(reflex)的情形下,總是用“當……的時候”一代就代了上去。

①當他看見我回來的時候,他就向我奔來。

②當他聽見這消息的時候,他臉上有什么表情?

兩個例句中“當……的時候”的公式,都是畫蛇添足。第一句大可簡化為“看見我回來,他就向我奔來”。第二句也可以凈化成“聽見這消息,他臉上有什么表情?”流行的翻譯體就是這樣:用多余的字句表達含混的思想。遇見繁復一點的副詞子句,有時甚至會出現(xiàn)“當他轉過身來看見我手里握著那根上面刻著瑪麗·布朗的名字的舊釣魚竿的時候……”這樣的怪句。在此地,“當……的時候”非但多余,抑且在中間夾了一長串字后,兩頭遠得簡直要害相思?!爱敗臅r候”所以僵化成為公式,是因為粗心的譯者用它來應付一切的when子句,例如:

①當他自己的妻子都勸不動他的時候,你怎么能勸得動呢?

②彌爾頓正在意大利游歷,當國內傳來內戰(zhàn)的消息。

③當他洗完了頭發(fā)的時候,叫他來找我。

④當你在羅馬的時候,像羅馬人那樣做。

其實這種場合,譯者如能稍加思考,就應該知道如何用別的字眼來表達。上列四句,如像下列那樣修正,意思當更明顯:

①連自己的妻子都勸他不動,你怎么勸得動他?

②彌爾頓正在意大利游歷,國內忽然傳來內戰(zhàn)的消息。

③他洗完頭之后,叫他來找我。

④既來羅馬,就跟羅馬人學。

公式化的翻譯體,既然見when就“當”,五步一當,十步一當,當當之聲,遂不絕于耳了。如果你留心聽電視和廣播,或者閱覽報紙的外國消息版,就會發(fā)現(xiàn)這種莫須有的當當之災,正嚴重地威脅美好中文的節(jié)奏。曹雪芹寫了那么大一部小說,并不缺這么一個當字。今日我們的小說家一搖筆,就搖出幾個當來,正說明這種翻譯體有多猖獗。

當之為禍,略如上述。其他的無妄之災,由這種翻譯體傳來中文里,為數(shù)尚多,無法一一詳述。例如if一字,在不同的場合,可以譯成“假使”、“倘若”、“要是”、“果真”、“萬一”等等,但是在公式化的翻譯體中,它永遠是“如果”。又如and一字,往往應該譯成“并且”、“而且”或“又”,但在翻譯體中,常用“和”字一代了事。

In the park we danced and sang.

這樣一句,有人竟會譯成“在公園里我們跳舞和唱歌”。影響所及,這種用法已漸漸出現(xiàn)在創(chuàng)作的散文中了。翻譯體公式化的另一表現(xiàn),是見ly就“地”。于是“慢慢地走”、“悄悄地說”、“隆隆地滾下”、“不知不覺地就看完了”等語,大量出現(xiàn)在翻譯和創(chuàng)作之中。事實上,上面四例之中的“地”字,都是多余的。中文的許多疊字,例如“漸漸”、“徐徐”、“淡淡”、“悠悠”,本身已經(jīng)是副詞,何待加“地”始行?有人辯稱,加了比較好念,念來比較好聽。也就罷了。最糟的是,此輩譯者見ly就“地”,竟會“地”到文言的副詞上去。結果是產(chǎn)生了一批像“茫然地”、“突然地”、“欣然地”、“憤然地”、“漠然地”之類的怪詞。所謂“然”,本來就是文言副詞的尾語。因此“突然”原就等于英文的suddenly,“然”之不足,更附以“地”,在理論上說來,就像說suddenlyly一樣可笑。事實上,說“他終于憤然走開”,不但意完神足,抑且瑯瑯上口,何苦要加一個“地”字。

翻譯體中,還有一些令人目迷心煩的字眼,如能慎用,少用,或干脆不用,讀者就有福了。例如“所”字,就是如此?!拔宜芟氲降模挥羞@些”,在這里“所”是多余的?!八鲞^的事情,都失敗了。”不要“所”,不是更干凈嗎?至于“他所能從那扇門里竊聽到的耳語”,更不像話、不像中國話了。目前的譯文和作品之中,“所”來“所”去的那么多“所”,可以說,很少是“用得其所”的。另一個流行的例子,是“關于”或“有關”。翻譯體中,屢見“我今天上午聽到一個有關聯(lián)合國的消息”之類的劣句。這顯然是受了英文about或concerning等的影響。如果改為“我今天上午聽到聯(lián)合國的一個消息”,不是更干凈可解嗎?事實上,在日常談話中,我們只會說“你有他的資料嗎?”不會說“你有關于他的資料嗎?”

翻譯體中,“一個有關聯(lián)合國的消息”之類的所謂“組合式詞結”,屢見不鮮,實在別扭。其尤嚴重者,有時會變成“一個矮小的看起來已經(jīng)五十多歲而實際年齡不過四十歲的女人”,或者“任何在下雨的日子騎馬經(jīng)過他店門口的陌生人”。兩者的毛病,都是形容詞和它所形容的名詞之間,距離太遠,因而脫了節(jié)。“一個矮小的”和“女人”之間,夾了20個字?!叭魏巍焙汀澳吧恕敝g,也隔了長達15字的一個形容子句。令人看到后面,已經(jīng)忘了前面,這種夾纏的句法,總是不妥。如果改成“看起來已經(jīng)五十多歲而實際年齡不過四十歲的一個矮小女人”,或者“下雨的日子騎馬經(jīng)過他店門口的任何陌生人”(10),就會清楚得多,語氣上也不至于那么緊促了。

公式化的翻譯體還有一個大毛病,那就是:不能消化被動語氣。英文的被動語氣,無疑多于中文。在微妙而含蓄的場合,來一個被動語氣,避重就輕地放過了真正的主詞,正是英文的一個長處。

①Man never is, but always to be blessed.

②Strange voices were heard whispering a stranger name.

第一句中blessed真正的主詞應指上帝,好就好在不用點明。第二句中,究竟是誰聽見那怪聲?不說清楚,更增神秘與恐怖之感。凡此皆是被動語氣之妙。可是被動語氣用在中文里,就有消化不良之虞。古文古詩之中,不是沒有被動語氣:“顛倒不自知,直為神所玩”,后一句顯然是被動語氣?!安挥X青林沒晚潮”一句,“沒”字又像被動,又像主動,曖昧得有趣。被動與否,古人顯然并不煩心。到了翻譯體中,一經(jīng)英文文法點明,被動語氣遂蠢蠢不安起來?!氨弧弊殖蔀橐恢惶?,咬得所有動詞癢癢難受?!八痪妫蛴忻范尽?;“威廉有一顆被折磨的良心”;“他是被她所深深地喜愛著”;“鮑士威爾主要被記憶為一個傳記家”;“我被這個發(fā)現(xiàn)弄得失眠了”;“當那只狗被餓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我也被一種悲哀所襲擊”;“最后,酒被喝光了,菜也被吃完了”;這樣子的惡譯、怪譯,不但流行于翻譯體中,甚至有侵害創(chuàng)作之勢。事實上,在許多場合,中文的被動態(tài)是無須點明的?!安顺怨饬恕?,誰都聽得懂。改成“菜被吃光了”簡直可笑。當然,“菜被你寶貝兒子吃光了”,情形又不相同。事實上,中文的句子,常有被動其實主動其形的情形:“飯吃過沒有?”“手洗好了吧?”“書還沒看完”,“稿子才寫了一半”,都是有趣的例子。但是公式化的譯者,一見被動語氣,照例不假思索,就安上一個“被”字,完全不想到,即使要點明被動,也還有“給”、“挨”、“遭”、“教”、“讓”、“為”、“任”等字可以酌用,不必處處派“被”。在更多的場合,我們大可將原文的被動態(tài),改成主動,或不露形跡的被動。前引英文例句的第二句,與其譯成不倫不類的什么“奇怪的聲音被聽見耳語著一個更奇怪的名字”,何不譯成下列之一:

①可聞怪聲低語一個更怪的名字。

②或聞怪聲低喚更其怪誕之名。

③聽得見有一些怪聲低語著一個更怪的名字。

同樣,與其說“他被警告,莎莉有梅毒”,不如說“他聽人警告說,莎莉有梅毒”或“人家警告他說,莎莉有梅毒”?與其說“我被這個發(fā)現(xiàn)弄得失眠了”何如說“我因為這個發(fā)現(xiàn)而失眠了”或“我因為發(fā)現(xiàn)這事情而失眠了”?

公式化的翻譯體,毛病當然不止這些。一口氣長達四五十字,中間不加標點的句子;消化不良的句子;頭重腳輕的修飾語;畫蛇添足的所有格代名詞;生澀含混的文理;以及毫無節(jié)奏感的語氣,這些都是翻譯體中信手拈來的毛病。所以造成這種種現(xiàn)象,譯者的外文程度不濟,固然是一大原因,但是中文周轉不靈,詞匯貧乏,句型單調,首尾不能兼顧的苦衷,恐怕要負另一半責任。至于文學修養(yǎng)的較高境界,對于公式化的翻譯,一時尚屬奢望。我必須再說一遍:翻譯,也是一種創(chuàng)作,一種“有限的創(chuàng)作”。譯者不必兼為作家,但是心中不能不了然于創(chuàng)作的某些原理,手中也不能沒有一枝作家的筆。(11)公式化的翻譯體,如果不能及時改善,遲早總會危及抵抗力薄弱的所有“作家”。喧賓奪主之勢萬一形成,中國文學的前途就不堪聞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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