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李蕙仙[1899年5月3日]

梁啟超家書:南長街54號梁氏函札 作者:湯志鈞,湯仁澤 著


致李蕙仙[1]
[1899年5月3日]

蕙仙鑒:

三月三日來書具悉。家居愁悶,此是意中事。然境遇如此,無可如何,惟望善自排遣而已。來同居之說,我初接來信時亦有此意,因橫濱開女學校,欲請薇君為教習,故我之意欲令卿與同來也。惟昨日忽接先生來一書,極言美洲各埠同鄉(xiāng)人人忠憤,相待極厚,大有可為。而金山人極仰慕我,過于先生。今為大局計,不得不往,故又不能接卿來矣。

廣東人在海外者五百余萬人,人人皆有忠憤之心,視我等如神明,如父母,若能聯絡之,則雖一小國不是過矣。今欲開一商會,凡入會者每人課兩元,若入會者有一半,則可得五百萬元矣。以此辦事,何事不成?今即以橫濱一埠論之,不過二千余人,而愿入會者足二千人,其余各埠亦若此耳。此事為中國存亡之一大關鍵,故我不辭勞苦以辦之。美洲各埠情形,先生來信詳之,可向仲策取閱也。

先生與我,志在救世,不顧身家而為之,豈有一跌灰心之理。望以此意寫信告十四哥,并言吾因避嫌不寫信與彼云云可也。

岳母年高,卿之鄉(xiāng)思,不問可知。今大人及家人皆團聚澳門,卿雖離膝下,亦無不可。惟此時安得有人送卿歸寧乎?若再以勞諸令兄,竊恐甚難,若能有人來接,則歸寧甚善也。我已稟諸大人,惟須卿寫信往問定乃可耳。寄來照像一片,衣冠雖異,肝膽不移,貽此相對,無殊面見矣。

注釋:

[1]此函《梁啟超未刊書信手跡》無,錄自《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光緒二十五年己亥,二十七歲”,末署“三月二十四日”,當1899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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