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九

古文辭類纂 作者:[清] 姚鼐 著;胡士明,李祚唐 校


卷九

曾子固戰(zhàn)國策目錄序

劉向所定《戰(zhàn)國策》三十三篇,《崇文總目》稱十一篇者闕,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戰(zhàn)國策》三十三篇復(fù)完。敘曰:

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謀詐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卒以謂此書,戰(zhàn)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于流俗,而不篤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shù)百歲,其舊法已亡,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dú)明先王之道,以謂不可改者,豈將強(qiáng)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為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為當(dāng)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為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嘗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為異論哉?能勿茍而已矣??芍^不惑乎流俗,而篤于自信者也。

戰(zhàn)國之游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于說之易合。其設(shè)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jì)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zhàn)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為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為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敝,故古之圣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于天下,使當(dāng)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后以禁則齊;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為,然后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書,有為神農(nóng)之言者,有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于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楚、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廢也。

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二十二篇?!冻缥目偰俊反嬲甙似翊嬲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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