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判斷?
那天下班,去地鐵中心站的途中,一骨瘦如柴的女丐把手伸到我鼻子底下討零錢。沒有這類“施舍”習(xí)慣,遂搖搖頭,繼續(xù)往前走。很快,后面?zhèn)鱽砼さ姆薹薏黄剑骸皼]錢,怎么回家?!”大概是老江湖,聰明絕頂,一眼就看穿我搖頭不是因為沒錢,而是不愿給錢。
這兩年,不知何故,沿街乞討的比從前多了。從市中心的地鐵站下車,K街短短一個街區(qū),乞丐就有好幾個,或站或蹲。不過,他們一般還算有禮貌,不像女丐那樣強詞奪理,仿佛路人有錢買地鐵票回家,就欠了她零錢;不然,就是撒謊,有道德缺陷。
兒子小的時候,夏天晚上愿意跟著我們散步,我們時常逗他玩“辯論”的游戲。他說一個道理,我們換個角度反駁,或者故意偷換命題狡辯。孩子一急,會大叫“不跟你們玩了”。那天,晚飯桌上,我提起女丐之事?;丶叶榷俚拇髮W(xué)生兒子這回倒是胸有成竹,說起來頭頭是道:“你和女丐利益不同,立場不同,講的是不一樣的道理,并不涉及道德是非問題?!鄙钪?,常有雙方勢不兩立,爭得面紅耳赤,其實南轅而北轍,爭“不一樣的道理”的情景。
今年暖冬,“三九”還是暖洋洋的,可是一到“四九”,冬天露出了真面目。那個周末,還飄了一兩英寸的雪。周一清早上班,地鐵站里有不少非同尋常的乘客,到城里走出車站,更看到一撥撥年輕學(xué)生,有的穿校服,也有的戴同一色彩圍脖或帽子,手里舉著各種各樣的標(biāo)語牌,匆匆走向附近的國會山。原來,又是聯(lián)邦最高法院關(guān)于人工墮胎決定《柔告威德》(Roe vs.Wade)的紀(jì)念日。
1970年代初,喬治亞23歲的婦女,簡·柔(Jane Roe,化名)第三次懷孕。當(dāng)時,她離婚了,身無分文,沒有工作,也沒有家庭(前面兩個孩子已給他人領(lǐng)養(yǎng)),聲稱被人強奸受孕,要求墮胎。那時美國很多州禁止人工墮胎,于是,官司一直打到聯(lián)邦最高法院。1973年1月22日,大法官哈里·布萊克曼(Harry Blackmun)執(zhí)筆寫了最高法院的裁決:胚胎能在母親體外獨立成活(independently viable)之前,婦女有權(quán)終止妊娠,不需要任何理由;州政府阻止婦女墮胎,違反第十四憲法修正案,侵犯了婦女的隱私權(quán)。
三十幾年來,社會各界對最高法院的這個裁決一直爭論不斷。每年一月下旬的這個日子,最高法院門前總是人頭濟(jì)濟(jì),口號不斷。支持者說,簡·柔勝訴是婦女解放的里程碑,婦女從此可以控制自己的身體,掌握何時生兒育女的主動權(quán)。反對者說,胚胎,無論能否在母親體外成活,都是生命,上帝賜予的生命,人工墮胎,即為謀殺,人工墮胎的醫(yī)生和墮胎的母親都是罪人;最高法院必須推翻這個裁決。
墮胎問題,歷來是鑒別自由派或保守派的試金石。爭論雙方很明確地把爭論概括為“贊成選擇”(pro-choice)或“贊成生命”(pro-life)。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贊成選擇”是民主黨的競選旗幟,“贊成生命”是共和黨的競選旗幟。前不久進(jìn)入最高法院的兩名候選人,約翰·羅伯茨和山姆·阿里鐸,在參議院的確認(rèn)聽證會上,都在人工墮胎問題上受到兩黨成員的多方盤問,后來基本上是以黨派劃線而通過的。
但是,墮胎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是非問題。爭論雙方都再清楚不過:胚胎不過是一個起因,各自堅持的是道德和價值標(biāo)準(zhǔn)。1月23日,在凜冽的寒風(fēng)中集會游行的人是熱愛生命,信奉上帝的??墒?,贊成選擇的人們,也不是一批嗜血謀殺胎兒的劊子手或不相信上帝的異教徒。關(guān)鍵是,贊成選擇的人們相信,不能獨立成活的胚胎還不是生命,最多只能算生命的胚芽,胚芽不等于生命。選擇墮胎是一個痛苦但也是私人的決定。絕大多數(shù)婦女選擇終止妊娠,是因為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而不是因為不熱愛孩子,不喜歡家庭生活。剝奪婦女何時生育的選擇權(quán),并不能解決美國根深蒂固的社會問題——離婚率上升,單親家庭增加,兒童得不到完整的父母之愛,等等。假如以為把婦女趕回廚房,專司“相夫教子”之職或生育繁衍的簡單工具,是解決惡性競爭、公共教育水平下降、青少年暴力犯罪上升的不二法門,那也未免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