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揭橥報刊、自成體例的近代書評源自西方,其立意與中國原有的評論方式迥異。儒家倡忠恕之道,不慣于直斥時人著述之非,因此在人情縈繞的學術社會,序跋多作,而頗多頌揚之詞。學人一般通過書信、談話和按語等隱晦方式表達心中真意。例如,王國維極少公開臧否人物,只在私人談話中透露己意。自稱“思想囿于咸豐同治之世”的陳寅恪也不慣于當面批評,只在貌似表揚的評論中隱含商榷之意。
相比之下,后“五四”時代成長起來的新一輩學人受傳統(tǒng)道德倫理的制約越少,故能接納西式的學術批評,而產生出眾多生機活潑、直指問題核心的書評文字。
被譽為“天才史學家”的張蔭麟(1905—1942年)在民國學界以善寫書評著稱。他在入讀清華學校的第二年(1923年),因撰文質疑乃師梁啟超的老子生于孔子后“百余年之說”而一鳴驚人,此后因家庭環(huán)境和師友鼓勵又多作書評。其中少數為介紹性質的文字,更多的則是品評學術的激揚之音,往往文字犀利,一針見血。這些文字散見于專業(yè)學報、報紙副刊,以及學生刊物,且多用筆名(多為“素癡”,偶題“燕雛”),隱去真實身份。這些不類今日風格的多元化書評,長短不一,短者不滿百字,長篇可至萬言。今搜集并加以考訂,收為本集。
一
張蔭麟在清華讀書時,便多作書評,這得益于文學教授吳宓的提攜和幫助。吳宓作為《學衡》雜志的主編,長期被學界視作“學衡派”的掌旗人。論者也多把張氏歸入該派,主要因其多在《學衡》上發(fā)表文章,且篇數穩(wěn)居前列。其實所謂“派別”,不宜只看表象,還要看內部的思想聯系,從實際的學術互動中探索本相。
張氏自1926年夏天父喪以后,“不惟他自己學費的來源斷絕,而且他還須擔負弟妹求學的費用”,于是靠賣文為生。“此后數年間,他求學費用的來源,主要的是靠向《東方雜志》《清華學報》《大公報·文學副刊》三處投稿的稿費。”這或許是出于不得已。張氏在賀麟留美臨別之際,曾勖勉其埋頭學問,少寫膚淺的文章。而他的諸多書評之作,有些不免過于隨意,如評論朱希祖之文《明季史籍跋文》,僅說了一句“于著作人之問題各有考證,惟其書皆非甚重要耳”,引起了朱氏的不滿,“此種全任主觀、任感情之評論不但毫無價值,且太輕視學問”。
他自己也頗有自知之明地承認,“所撰各文幾于無一篇完全無誤”
。
前兩種刊物能發(fā)表的篇數較少,《大公報·文學副刊》(簡稱《文學副刊》)由吳宓主持,每周一版,發(fā)表的機會要多得多。1927年12月,吳宓約請趙萬里、浦江清、王庸和張蔭麟合辦《文學副刊》。合作辦法是,“將圖書館重要之中西雜志數十種,開成一單。由宓及浦、張、王、趙諸君分任按期閱覽之事,以多得材料而求無遺漏”,而吳宓每月給予諸人二十元以上之酬金。此時《學衡》之稿源已極枯竭,不少文章需從《文學副刊》轉載,而張氏之文收于《學衡》者又多為譯文,甚至不乏吳宓的命題作文,實在難以反映出其與《學衡》有何種緊密的精神聯系。
要分辨張蔭麟與吳宓學術旨趣之異同,還要具體觀察他們在《文學副刊》中的合作情況。張氏為《文學副刊》撰寫了大量具有個人風格的辛辣書評,毫不掩飾地說出了對于當時學風的好惡之情,頗能反映其學術品位。
例如,張蔭麟在諸種特殊文學之中,對于女性文學似乎特別留意,對于清代女性作家更為熟稔。其撰文批評梁乙真的《清代婦女文學史》“見狹識卑,多而無當,大部分綴鈔雜話隨筆,捃錄詞輯詩征,耳食是憑”;梁氏表彰文學家袁枚之女弟子陳淑蘭,實則陳氏的詞語、文法和意境皆不如人意,反而忽視“清代女文人之最杰出者”王德卿,“僅于《閨閣詩拾》中寥寥數十字列其著作之目”。此外梁氏尚有知識錯誤,如書中言及明末女杰劉淑英,謂“以殺敵致名,獨其文采未傳”,實際劉氏未曾上陣,而其詩文有《個山集》,已于民國初年刊行。此前蔭麟替王、劉兩氏皆作有傳記
,對其史跡頗為熟稔,故能指出其錯處。
另外,張氏對于男、女作家的評判采取同一標準,力求做到尊重女性作家的人格,故而特別反感當時以女性作家為招牌的新潮文藝現象:
讀者但觀現今女作家于其作品署名(無論真名或筆名)之下必綴以“女士”二字,便知吾言之不謬。(其用筆名而仍綴“女士”者,是不啻曰“作者之名可隱而作者之為女子亟欲人知”也……)不然,何以男子之作品,不聞其署名下綴以“先生”或“男士”二字耶?今日翩翩飛舞于中國“文壇”上之“女作家”,大悉皆“有著作的女子”而已。至若“女子的著作家”乎?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其文直指“冰心女士”和“雪林女士”都只不過是“有著作的女子”,實際之成就并不如名聲之大。浦江清在吳宓南游期間代掌《文學副刊》文衡之責,當時收張氏稿后認為:“文并不佳,但此種文章較有生氣,適宜于副刊。倘吳先生在,則此文定不能登載,以挖苦人太甚也?!?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
吳宓對張氏書評的風格確有頗多不滿,且欲壓抑其鋒芒。后者為《文學副刊》寫就評論清華研究院《國學叢刊》之長文,浦江清認為“罵得極痛快,氣勢亦盛”,吳宓卻“謂其罵得太過火”,囑浦氏“于其文后續(xù)一段,將《國學論叢》較好數篇略推譽之”。吳宓后與陳寅恪商議后,竟決定不登,“以免研究院學生以此恨宓,而惹起校內之攻擊,致宓受重大之犧牲”
。大約吳宓不愿得罪人,而慨嘆張、浦等人書生意氣,“一己成績殊微而專好批評他人文章,干涉他人之思想言動”
。
其實在吳宓心中,他認為自己“包辦《副刊》,出錢買文,彼等何能置詞?”浦江清也意識到吳宓“視吾儕如雇工,以金錢叫人做不愿意做之文章,發(fā)違心之言論”
。吳宓既未將《文學副刊》視作同人刊物,給予學生輩以平等之地位;而張、浦等人又自視甚高,且堅持己見,因此編輯部之內矛盾重重。
吳宓畢竟人單勢孤,意志又時有游移,最后不得不做全面的讓步。1929年1月,在趙、浦、張三人的極力主張下,《文學副刊》“增入新文學及語體文及新式標點(并增入新詩、小說之創(chuàng)造作品)”“由諸人劃分范圍,分別經營,對于該類稿件,有增損去取之全權”,并請朱自清為社員。吳宓自解說:“本擬以《大公報·文學副刊》為宣傳作戰(zhàn)之地,乃《學衡》同志一派人,莫肯相助。宓今實不能支持,只有退兵而棄權之一法耳?!?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
除了文言和白話的文體之爭外,吳、張兩人在學術理論上其實也有所不同?!秾W衡》發(fā)表東南大學學生鄭鶴聲的《漢隋間之史學》,吳宓認為不過“羅列材料,而乏義理(無自己之評斷)”“本擬摒棄不登者,今特編入,以圖充塞篇幅而已”。張蔭麟卻在《清華學報》的“撰著提要欄”加以長篇介紹,對于綿密充實的東南學風流露出欣賞之意。
柳詒徵聞此事而喜作題詞,贊賞鄭氏的“沉潛”精神,并有“一時無兩”的評語。
張氏好友浦江清便出身于東南大學,經吳宓推薦,成為清華國學研究院陳寅恪的助教,在其日記中時??梢娝澷p張氏文章之精彩。張蔭麟在《清華學報》“撰著提要”中也介紹了不少東南大學學者的論著,包括向達《龜茲蘇祇婆琵琶七調考原》、竺可楨《中國歷史上氣候之變遷》、顧實《〈穆天子傳〉征西今地考》、繆鳳林《中國民族西來辨》、鄭鶴聲《清儒對于“元史學”之研究》和《大月氏與東西文化》、柳詒徵《王玄策事輯略》和《述社》、張其昀《南宋都城之杭州》和《金陵史勢之鳥瞰》、陳鐘凡《〈尚書·泰誓〉今古文異說考》和《周代南北文學之比較》等,以及東南大學國學研究會會刊《國學叢刊》。
其中,陳鐘凡有所回應,向張蔭麟贈書三本——《經學通論》《諸子書目》及《補正書目舉要》。張氏復信謙稱:“猥以為愚陋,于國學猶未窺門墻,大著精博閎深,方鉆研之不暇,何敢妄贊一語?”本來對于“《經學通論》略有所疑”,但因為開學事忙而未能詳陳。如果說陳氏為老輩,張蔭麟的回應顯得客氣,則對于同輩的張其昀,兩人可謂惺惺相惜。張其昀視這篇介紹文字為“吾二人文字締交之始”,張蔭麟則欲借助其地學專長,以撰成中國通史。
蔭麟在抗戰(zhàn)時脫離西南聯大,轉投竺可楨、張其昀主持的浙江大學,蓋淵源有自。
比較之下,張蔭麟對于北大學者的興趣遠不如對東南大學學者的興趣。其為《清華學報》“撰著提要”寫稿,正面介紹近來值得關注的書報,僅提到北大的《國學季刊》、顧頡剛《鄭樵傳》和《鄭樵著述考》、沈兼士《國語問題之歷史的研究》、朱希祖《蕭梁舊史考》、容肇祖《述復社》、馬衡《中國書籍制度變遷之研究》等文章和刊物,胡適的論著竟一篇也沒有。后來張氏對于朱希祖《中國古代鐵制兵器先行于南方考》一文的批評,更引出一場筆墨之爭。
張蔭麟認為,朱希祖“所謂‘南方’絕無明確之定義”,主要證據“屢及宋國”,宋地在河南商丘附近,難以指為南方,朱文實則“染近人翻案立異之惡習,力言古代南方文化之高”。朱氏隨即著文表示強烈不滿:“通篇評論,純任主觀,不任客觀,純任感情,不任理智,實非至當之評論?!?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并舉及各種證據反駁。張氏亦針對其新舉之證做出回應,并質疑朱氏有掠美之嫌,未言及章鴻釗和松本文三郎等前人研究。雙方圍繞南北方的界定、《墨子》文字的解讀、苗人制五刑能否作為南方文化發(fā)達之證等問題繼續(xù)爭論。
朱氏不服,又三次去信《文學副刊》辯駁
,張蔭麟則集矢于朱氏“襲用”章、松本之文,以及“中國古代鐵兵先行于北方之證據”兩方面,以做回應。
最后,《文學副刊》以折中的態(tài)度表示息戰(zhàn),拒絕辯論此問題。
主編吳宓顯然受到外間的壓力,其在日記中自陳“作事之困難不能告人”。年輕后輩并不能了解,浦江清直指吳宓“甚怕得罪人,頗不以此為然”,導致張氏“聲明再不做批評文字矣”。
其時馬衡正散播傳言,說“《大公報·文學副刊》專攻擊北大派”,不僅胡適,而且太炎門生也站在了《文學副刊》的對立面,當是吳宓等人的壓力所在。容庚嘗向馬衡詢問此事,后者復信稱,“《大公報》與朱君之筆戰(zhàn),弟始終未復一字,來書所云或系傳聞之誤也”
。不過,張、浦等人年少氣盛,是非之心壓倒利害關系的考慮。浦江清認為:“大體真理屬張,特朱地位高,負盛名于國學界,一朝被批,豈有不強辯之理?”
此次辯論亦可看出張氏治學較前輩學人不同的明顯特質。張蔭麟的英文水準較高,亦習德文。朱希祖以為“文化”非“文明”,苗民作肉刑乃是一種進步之中的“文化”,而非“文明”之表征。張氏反駁稱:“文化、文明二詞,乃近人以譯英文之civilization及culture者。civilization及culture二字在普通文字中常相代用,而不必有軒輊之分。近世人類學家恒以culture(文明)一字代表國家形式未成立以前之文化成績,則更不含有優(yōu)勝之評價,前評之用文明二字正如是也。朱君不明近代術語,漫然相譏,是亦可以已乎?”
能夠直接閱讀英語原文,意味著他可能會對西方學術的體認更為透徹。張蔭麟從論題概念入手,一開始就抓住朱氏“南方”定義不明的要害。既在“第四節(jié)明言‘大江流域先行鐵兵’(即指吳、越、楚),次言‘淮漢流域先行鐵兵’(即指楚、宋),又言‘中國西有漢,東有淮,為南北之分界,所謂江漢、江淮是’”,接著又說“以淮漢流域為界”。江漢、江淮、淮漢各流域的面積均甚為廣泛,上古地理又頗難考實,朱氏所論確實有南北標準游移的弊端。比較而言,受過醫(yī)科訓練的陳垣在1923年纂成《元西域人華化考》,開篇即界定何為“西域”與“華化”,被日本學者桑原騭藏認為,“于此可證明著者之研究為科學的也。此為從來支那學者所不經見”
??磥磉@一普遍性的批評,并非無的放矢。
二
張蔭麟的學術見識多得力于西學。他“少年篤嗜尼采、叔本華之說”,頗具哲學思維,故能從方法論的角度論證朱氏之反駁不合理。朱希祖認為,要否定古代鐵制兵器先行于南方,就必須舉出先行于北方之證據。蔭麟直指,“此在邏輯上為誤用‘不容間律’,在歷史方法上為誤用‘默證’”。
后來他也批評胡適的《白話文學史》(上冊)誤用“默證”,“如初七、下九、六合、四角、龍子幡、織素、絲履之注意,及詩中大家子、郎君、府君之用法,雖不見于現存漢人記載,然不能斷定三世紀中葉不能有之,因此處未具適用‘默證’(argument from silence)之條件,不能應用默證,史法所應爾,非‘過于審慎’也”。日本山本博士著文認為,中國人到南宋時方知磁石之指極性,因為在此前的歷史記錄中,“除記磁石之引鐵外,當然非論及其特征(指極性)不可”,但實際卻付之闕如。張氏指出,“山野此種論據,在方法上為妄用默證”“此法近人誤用最多”。
郭沫若的成名作《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也被張氏批評“立論全在默證”“他在殷代龜契及金文中找不出(或找得很多)私產制和階級制的遺跡,因而推斷私產制和階級在殷代未曾發(fā)生(或方始萌芽)”
。事實上,張氏亦非一定反對默證法,其在《宋太宗繼統(tǒng)考實》一文中便以太祖實錄和正史俱未記顧命之事,論證太宗繼位并無太祖正式傳授之法令根據。
當然,張蔭麟應用“默證”理論最著名者并非上述五者,而是1925年反駁顧頡剛的“疑古”研究。1923年顧頡剛發(fā)表《與錢玄同論古史書》,欲證明“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時有堯舜”,掀起懷疑古史的激烈思潮。此論一出,便引起東南大學的學者柳詒徵、劉掞藜等人的批評。張蔭麟起而支持后者,并認為顧氏有“根本方法上之謬誤”“論證法幾盡用默證,而什九皆違反其適用之限度”。
何謂“默證”?“若因某書或今存某時代之書無某史事之稱述,遂斷定某時代無此觀念?!?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默證并非毫不可取,但是卻有其適用的條件。張蔭麟引用法國史家瑟諾博司(Ch. Seignobos)和朗格諾瓦(C.V.Langlois)在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History一書中的說法,指出默證必須具備以下任一要件:
(一)未稱述某事之載籍,其作者立意將此類之事實為有統(tǒng)系之記述,而于所有此類事皆習知之。
(二)某事跡足以影響作者之想像甚力,而必當入于作者之觀念中。
而此衡量顧頡剛之說,“完全違反默證適用之限度”?!霸噯枴对姟贰稌罚ǔ恕秷虻洹贰陡尢罩儭罚┦欠癞敃r歷史觀念之總記錄,是否當時記載唐虞事跡之有統(tǒng)系的歷史?又試問其中有無涉及堯舜事跡之需要?”
張蔭麟還故作戲言說:“假設不幸而唐以前之載籍蕩然無存,吾儕依顧氏之方法,從《唐詩三百首》《大唐創(chuàng)業(yè)起居注》《唐文匯選》等書中推求唐以前之史實,則文、景、光武之事跡,其非后人‘層累地造成’者幾希矣!”
傅斯年稍后所作《戲論》,亦類此反駁疑古學說。
后來梁園東、紹來、徐旭生等人也持類似的批評意見,陳寅恪、陳垣也私下表達過相近的看法
,可見張氏之批評獲得學界的普遍認同。疑古的反對者不在少數,唯獨張蔭麟能夠運用西方史學方法加以論證,正是其技高一籌之處。
顧頡剛對張氏所論印象深刻,曾向人提及:“素癡先生寫駁他古史主張的文字時,僅是十七歲的幼年?!?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并擬作文字加以回應。但顧氏并未接受外間的反對意見,而是繼續(xù)補充、加深和發(fā)展自己的“疑古”史學。后來所作《秦漢統(tǒng)一的由來和戰(zhàn)國人對于世界的想像》一文,大意“謂戰(zhàn)國人認當時之疆域為三代之疆域,賴此謬誤之歷史見解,消除種族之成見,故能有秦漢統(tǒng)一之業(yè)”
。張蔭麟繼傅斯年后,撰文指出顧氏罔顧《商頌》、齊鐘的可靠性,背后實則疑古太過:
就研究之歷程而言,一切學問皆當以疑始,更何有于古?然若不廣求證據而擅下斷案,立一臆說,凡不與吾說合者則皆偽之,此與舊日策論家之好作翻案文章,其何以異?而今日之言疑古者大率類此。世俗不究本原,不求真是,徒震于其新奇,遂以打倒偶像目之,不知彼等實換一新偶像而已。
不過,張氏也沒有將疑古思想一概否定,而是適當地有所借鑒。他第一篇書評即質疑梁啟超老子在孔子后之說,但到1931年馮友蘭出版《中國哲學史》上卷之時卻有轉變。馮氏借鑒“疑古”而標榜“釋古”,把《老子》歸為戰(zhàn)國時代的作品。張氏撰寫書評認為,“老子(如果真有其人)當在莊子之前,正確年代已不可考”,實際上推翻前說,認為老子在孔子后了。在20世紀40年代結集出版的《中國史綱》中,張蔭麟把老子的思想放到《戰(zhàn)國時代的思潮》一章加以論述。
關于疑古的“默證”論爭,學界亦有左袒顧氏而不滿張氏者。中古史名家岑仲勉于20世紀30年代開始關注上古史研究,著手解決禹與夏有無關系之問題。“當余未讀《古史辨》時,對于禹之有無一問,亦曾抱類乎張氏之意見,即有反證無直證?!?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但細考以后,發(fā)現張氏亦無法舉出《詩》《書》等可靠史料中有“夏禹”的實證,不過為“強證”而已。而張氏所引之西人“默證”之法,要求“均經記錄及記錄完全未失”“不特在古史,即在今史,亦絕對無適用默證之余地”。岑氏并質疑前引的兩項要件“未必涵蓋無遺”,現存之史料為何沒有“夏禹”之記載,“以統(tǒng)計學決疑律(probability)衡之,豈其稱者均在遺佚之中,不稱者皆幸而傳于今世耶”。
不過,張蔭麟對于西方史學并未食洋不化,而是能用“他山之石”的態(tài)度反思本國史學的不足。他曾敏銳地指出,“章氏(章學誠)之分記注與撰述,與柯洛齊(意大利史家克羅齊)之分chronide與history其意略同”。所謂“記注”或chronide,“為過去之庫藏,雖與此諸問題無涉之資料,亦貯而存之,以備將來新問題發(fā)生之取汲”
。而“撰述”或history,則負責解答“一時代之對于過去,精神上及智力上皆有其所尋求追索而待解答之問題”
。張氏并以此理論批評新出的《清史稿》,“今《清史稿》之大病,即在未能認清記注與撰述之界限,遂至于‘記注、撰述兩無所取’”
。
其中對于《樂志》部分的批評,“涉及推算技術之部分,皆成???,亦宜刪汰”,引起負責該志的老輩史家張爾田的答辯,“史之為道,重視變而不重視常,清樂既創(chuàng)前代所未有,尤不可不特紀,且此又是清樂成立之歷程,史家敘其歷程,固與述??普卟幌喾烈病薄?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蔭麟受到西方史學影響甚深,倡言史學與其他學科的分科治學,誠然與張爾田不同。不過,二張對于當時位居主流的“整理國故”運動的看法偏于負面,卻殊無二致(詳后)。
三
張蔭麟翻譯美國史學家甲斯丁·斯密士(Justin U. Smith)的《論作史之藝術》一文,特在篇前加具按語(亦可作書評看),表彰文筆于寫史的重要性:“史家敘述其研究結果,當利用文筆之妙。文筆之妙,不獨可以增加讀者之興趣,且有助于真象之狀出?!?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反觀國內所謂“國學”“論其文或則饾饤陳語堆砌古字,或則文法上、修辭上之錯誤且不免”“特此類著作而充斥于史學刊物,而操一刊物之筆政者,又以缺乏此類著作為患焉,斯則我國史學界之奇羞矣”。因此有史學“藝術性”之提倡。
張爾田卻無借重西方史學以針砭“國學”的想法,反而認為,“以今日學者治學之軌道全失,標新領異,惟怪之欲聞。得一奇說,不問其了解與否,即濫用濫傳,久且蘭變?yōu)槊倩癁殍?。名為歐美之學,而實非歐美之學之本然”。對于史學“藝術性”的講法,則表示:“史家非必借重于藝術。乃是無從避免者。此如算學上等分術之零分,非此則不能還原。此理極是平常,獨笑我國人自輕家珍,拾外人之牙慧,大驚小怪?!?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10/22/20412060655435.png" />其語雖不無諷意,正表明其認可“史學既是科學也是藝術”的理念。而他所針砭的對象,卻與張蔭麟一致,即國學界盛行的“新漢學”考據之風。
張蔭麟出國前講史學的藝術性,多強調文筆之優(yōu)美;后來他留學美國斯坦福大學,受到康德美學批評的影響,強調“美”的感知與想象,對“藝術”的理解更為深刻。其時,容庚新著《古石刻零拾》,邀蔭麟寫序。序文提出治史有二道,除了“窮理之態(tài)度”外,還有以“審美之態(tài)度”治史。略言:
自劃于時間之一片段,置身其境,靡所不觀,靡所不搜,靡所不問,日受浸漬與熏染,恣意神游而冥會,久乃深入其閫奧。攝挹其精魄,而豁然洞見一森總之小宇宙,其間萬物,輪廓如削。以此灼觀,而述一人之史,則若髣髴老友之平生;而述一地之史,則若追摹故鄉(xiāng)之景物;而述一事之史,則若自敘縈牽夢寐之舊跡。此以審美之態(tài)度治史者也。
蔭麟曾為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上冊寫過書評,或亦留意到陳寅恪為馮書所寫之審查報告也表達過類似的思想:
吾人今日可依據之材料,僅為當時所遺存最小之一部,欲借此殘余斷片,以窺測其全部結構,必須備藝術家欣賞古代繪畫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說之用意與對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謂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與立說之古人,處于同一境界,而對于其持論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詣,表一種同情,始能批評其學說之是非得失,而無隔閡膚廓之論。
可見,兩人皆強調對于歷史的想象力,甚至用“審美”的眼光來看待歷史,這在當時“新漢學”考據學風彌漫的國學界堪稱少見。在他們看來,依靠合理的想象力,甚至可以超越證據的局限。陳、張之史觀甚為合拍,后來陳悼張之詩所云,“共談學術驚河漢,與談交情忘歲年”應非虛語。
張氏史學觀念之開放趨新,還表現在對當時剛剛興起的“唯物史觀”一派史學的評論。例如,郭沫若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張氏稱之為1930年中國史學界兩種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又認為西周的奴隸制度是郭氏的“重要的發(fā)現和有力量的假說”。雖然他在1941年的《中國史綱》中并未承認周代是奴隸社會,但辟“奴隸”專節(jié),承認有奴隸階級。蔭麟弟子李埏也注意到了張氏對土地占有問題的敘述和西周封建論者“幾乎沒有什么不同”
。
另外,張蔭麟對于“馬克思主義之服膺者”冀朝鼎的英文專著Key Economic Areas in Chinese History(《中國歷史中的經濟要區(qū)》),也大表贊賞之意:
挽近案據馬克思主義講中國史者,大抵議論多而實征少。此等著作自有其時代之需要,而非桎梏于資產階級意識之井底蛙所得妄誹。唯此書以馬氏為立足境,而根柢于邃密之探究,達以嚴整之條理,雖曰馬氏之真精神則然,今實罕覯而可貴。
張氏敬佩作者以水利建設劃分“經濟要區(qū)”的見識,譽為“大刀闊斧之開山工作”,只是就如何確定時代性質和“經濟要區(qū)”提出細部的商榷意見。
不過,“整理國故”所帶動的專題式考據論文之風氣,卻是無法違逆的。真正奠定張蔭麟的學術地位者,并非這些僅僅“摘錄原文,未加案語”的雜志書評,而是解決一個個具體問題的考證文章。陳寅恪推薦張氏入職史語所,便稱道其“所著之學術論文多為考證中國史性質,大抵散見于《燕京學報》等”。事未成而任教于清華歷史系和哲學系,一改其舊轍,鋒芒畢露、與人商榷之書評日漸少見,重心由批評轉向著書立說。在浙大任教時期(1940—1942年),蔭麟嘗向弟子徐規(guī)傳道:“評論文章好寫,但不易寫好,能傳世者少之又少;考據文章亦不易為,但寫成多能傳世。”
這可視為張氏個人學術道路的選擇,其實也提示出20世紀30年代文史學界風氣的成熟和變化。
李欣榮
謹識于廣州康樂園向陽書房
2017年3月1日
參見徐中舒:《追憶王靜安先生》,見陳平原、王風編:《追憶王國維》(增訂本),16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
參見桑兵、張凱、於梅舫:《近代中國學術批評·解說》,6~7頁,北京,中華書局,2008。
以往研究近代書評史者,多局限于少數報刊上的專門書評,偏重論“文”而少顧及“人”。例如,張越:《“書評”中的學術批評——〈燕京學報〉“書評”欄目的特色》,載《廊坊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6);葉建:《〈史學消息〉與史學書評類期刊發(fā)展》,載《出版發(fā)行研究》,2012(3)。另有孟昭晉的《中國近代書評源流初探》一文〔《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1(4)〕,以及趙曉梅的《中國書評史初探》(北京,中國工人出版社,2001)提供了書評史發(fā)展的一些史事軌跡,亦可參看。
參見鄭師渠:《在歐化與國粹之間——學衡派文化思想研究》,65頁,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
參見桑兵:《國學與漢學——近代中外學界交往錄》,16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賀麟:《我所認識的蔭麟》,載《思想與時代》,第20期,1943。
張蔭麟:《答朱希祖君(附來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2~34期,1928。
張蔭麟致容庚,1930年1月2日,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藏容庚檔案“來鴻集錄”。
參見燕雛(張蔭麟):《評梁乙真〈清代婦女文學史〉》,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4期,1928。
參見張蔭麟:《王德卿傳》,載《學衡》,第67期,1929;《劉淑英傳》,載《弘毅》,第1卷,第4期,時間未詳。
素癡(張蔭麟):《所謂“中國女作家”》,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59期,1929。
浦江清:《清華園日記 西行日記》(增補本),33頁(1929年2月19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
浦江清:《清華園日記 西行日記》(增補本),6~7頁(1928年3月7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
吳宓:《吳宓日記》第4冊,31頁(1928年3月8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
吳宓:《吳宓日記》第4冊,132頁(1928年9月20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
吳宓:《吳宓日記》第4冊,67頁(1928年5月30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
浦江清:《清華園日記 西行日記》(增補本),19頁(1928年9月20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
吳宓:《吳宓日記》第4冊,197頁(1929年1月19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
吳宓:《吳宓日記》第4冊,196頁(1929年1月16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沈衛(wèi)威已注意到《學衡》此次編輯方式的變化,并較為強調朱自清介入的影響,參見其《〈大公報·文學副刊〉與新文學姻緣》,載《山東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2)。
吳宓:《吳宓自編年譜》,258~25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5。
參見張蔭麟:《撰著提要·漢隋間之史學》,載《清華學報》,第2卷,第1期,1925。
參見鄭鶴聲:《記柳翼謀老師》,見柳曾符、柳佳:《劬堂學記》,103~106頁,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莊澤晞的《“學衡派”的名、實之辨》(中山大學歷史學系2012年本科畢業(yè)論文)已注意到本條史料。
參見吳新雷等:《清暉山館友聲集——陳中凡友朋書札》,468~469頁,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
參見張其昀:《敬悼張蔭麟先生》,載《思想與時代》,第18期,1943。
張蔭麟:《〈清華學報〉第五卷第一期》,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0期,1928。
張蔭麟:《答朱希祖君(附來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2~34期,1928。
參見張蔭麟:《答朱希祖君(附來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2~34期,1928。
參見朱希祖:《〈關于古代鐵制兵器先行于南方考〉之討論》(再致《大公報·文學副刊》編輯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9期,1928;《〈關于古代鐵制兵器先行于南方考〉之討論》(三致《大公報·文學副刊》編輯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40、41期,1928;《〈關于中國古代鐵制兵器先行于南方考〉之討論》(四致大公報文學副刊編輯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54期,1929。
參見張蔭麟:《再答朱希祖君》,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46期,1928。
參見《本報對于此問題之結論》,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54期,1929。
吳宓:《吳宓日記》第4冊,132頁(1928年9月20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
浦江清:《清華園日記 西行日記》(增補本),19頁(1928年9月20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
馬衡致容庚,1928年9月8日,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容庚檔案“來鴻集錄”。
浦江清:《清華園日記 西行日記》(增補本),11頁(1928年8月28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
張蔭麟:《答朱希祖君(附來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2~34期,1928。
張蔭麟:《答朱希祖君(附來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2~34期,1928。
[日]桑原騭藏:《讀陳垣氏之〈元西域人華化考〉》,見陳垣:《元西域人華化考》,147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編輯部:《張蔭麟君事略》,載《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第7卷,第1期,1944。
參見張蔭麟:《答朱希祖君〈附來書〉》,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32~34期,1928。
素癡(張蔭麟):《評胡適〈白話文學史〉上卷》,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48期,1928。
張蔭麟:《中國歷史上之“奇器”及其作者》,載《燕京學報》,第3期,1928。
素癡(張蔭麟):《評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08期,1932。
此點經黎華趙指出,參見其《張蔭麟研究:生平、著述及其史學》,278頁,碩士學位論文,臺灣師范大學,1981。
張蔭麟:《評近人對于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載《學衡》,第40期,1925。
張蔭麟:《評近人對于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載《學衡》,第40期,1925。
張蔭麟所用為G.G.Berry的英譯本,當時已有李思純參酌法文原本和英譯本而成的商務印書館中譯本。參見李思純譯:《史學原論》,見陳廷湘、李德琬:《李思純文集 已刊論著卷》,成都,巴蜀書社,2009。
張蔭麟:《評近人對于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載《學衡》,第40期,1925。
張蔭麟:《評近人對于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載《學衡》,第40期,1925。
張蔭麟:《評近人對于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載《學衡》,第40期,1925。
張蔭麟:《評近人對于中國古史之討論(古史決疑錄之一)》,載《學衡》,第40期,1925。
參見王汎森:《傅斯年對胡適文史觀點的影響》,見《中國近代思想與學術的系譜》,臺北,聯經出版事業(yè)公司,2003。
參見盧毅:《試論民國時期“整理國故運動”的缺失》,載《史學理論研究》,2004(4)。
孫次舟:《敬悼張素癡先生》,載《中央日報》,1942-11-2。
《古史辨》第一冊的“中華民國十五年六月初版廣告”寫道,“《古史辨》第二冊擬目(待印):答張蔭麟先生(顧頡剛)”。但最后未出。
張蔭麟:《評〈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周刊〉論文》,載《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周刊》,第2卷,第19期,1928。
張蔭麟:《評〈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周刊〉論文》,載《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周刊》,第2卷,第19期,1928。
張蔭麟:《〈中國哲學史〉(上卷)》,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176,177期,1931。
岑仲勉:《禹與夏有無關系的審查意見書》,載《東方雜志》,第43卷,第2號。
岑仲勉:《禹與夏有無關系的審查意見書》,載《東方雜志》,第43卷,第2號。
岑仲勉:《禹與夏有無關系的審查意見書》,載《東方雜志》,第43卷,第2號,1947。今人彭國良的看法頗多與之暗合者,參見《一個流行了八十余年的偽命題——對張蔭麟“默證說”的重新審視》,載《文史哲》,2007(1)。寧鎮(zhèn)疆有專文反駁彭說,參見其《“層累”說之“默證”問題再討論》,載《學術月刊》,2010(7)。后來又有數文加入討論,意見各不相同。參見喬治忠:《張蔭麟詰難顧頡剛“默證”問題之研判》,載《史學月刊》,2013(8);周書燦:《“默證法”與古史研究》,載《史學理論研究》,2014(2);喬治忠:《再評張蔭麟主張的“默證之適用限度”及相關問題——兼評周書燦〈“默證法”與古史研究〉一文》,載《史學月刊》,2015(10)。
燕雛(張蔭麟):《評〈請史稿〉》,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0期,1928。
燕雛(張蔭麟):《評〈清史稿〉》,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0期,1928。
燕雛(張蔭麟):《評〈清史稿〉》,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0期,1928。
燕雛(張蔭麟):《評〈清史稿〉》,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0期,1928。張氏已注意到克羅齊的Zur Theorie und Geschichte der Historiographie(此書有英譯本)。
張爾田:《與大公報文學副編者書》,見許師慎編:《有關〈清史稿〉編印經過及各方意見匯編》,臺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1979年版,第77頁。
參見張蔭麟:《論史實之選擇與綜合》,載《思想與時代》,第18期,1943。
[美]甲斯丁·斯密士:《論作史之藝術》,張蔭麟譯,載《國聞周報》,第6卷,第42期,1929。
[美]甲斯丁·斯密士:《論作史之藝術》,張蔭麟譯,載《國聞周報》,第6卷,第42期,1929。張氏對于“整理國故”運動的批評尚多,如其《評楊鴻烈〈大思想家袁枚評傳〉》,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43期,1928;《洪亮吉及其人口論》,載《東方雜志》,第23卷,第2號,1926。
張爾田:《與大公報文學副刊編者書·論作史之方法與藝術》,載《學衡》,第71期,1929。
張爾田:《與大公報文學副刊編者書·論作史之方法與藝術》,載《學衡》,第71期,1929。
參見素癡(張蔭麟):《中國書藝批評學序言》,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171~174期,1931。
張蔭麟:《〈古石刻零拾〉序》,見容庚:《古石刻零拾》,1934年12月容氏自印。
陳寅?。骸恶T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審查報告》,見《金明館叢稿二編》,27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
陳寅恪:《挽張蔭麟二首》,見《陳寅恪集·詩集》,34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
素癡(張蔭麟):《評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208期,1932。
李埏:《張蔭麟先生傳略》,見[美]陳潤成、李欣榮:《天才的史學家:追憶張蔭麟》,180頁,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
張蔭麟:《評冀朝鼎〈中國歷史中的經濟要區(qū)〉》,載《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第5卷,第1期,1937。
參見陳寅?。骸吨赂邓鼓辍?,見《陳寅恪集·書信集》,46~47頁(1933年11月2日),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
曹家齊:《師門受教憶點滴》,見張其凡、李裕民:《徐規(guī)教授九十華誕紀念文集》,8頁,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