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園地
自己的園地
一百五十年前,法國的福祿特爾做了一本小說《亢迭特》(Candide),敘述人世的苦難,嘲笑“全舌博士”的樂天哲學。亢迭特與他的老師全舌博士經了許多憂患,終于在土耳其的一角里住下,種園過活,才能得到安住??旱貙τ谌嗖┦康氖冀K不渝的樂天說,下結論道,“這些都是很好,但我們還不如去耕種自己的園地”。這句格言現(xiàn)在已經是“膾炙人口”,意思也很明白,不必再等我下什么注腳。但是現(xiàn)在把他抄來,卻有一點別的意義。所謂自己的園地,本來是范圍很寬,并不限定于某一種:種果蔬也罷,種藥材也罷,——種薔薇地丁也罷,只要本了他個人的自覺,在人認的不論大小的地面上,用[1]了力量去耕種,便都是盡了他的天職了。在這平淡無奇的說話中間,我所想要特地申明的,只是在于種薔薇地丁也是耕種我們自己的園地,與種果蔬藥材,雖是種類不同而有同一的價值。
我們自己的園地是文藝,這是要在先聲明的。我并非厭薄別種活動而不屑為,——我平常承認各種活動于生活都是必要,實在是小半由于沒有這種的材能,大半由于缺少這樣的趣味,所以不得不在這中間定一個去就。但我對于這個選擇并不后悔,并不慚愧園地的小與出產的薄弱而且似乎無用。依了自己的心的傾向,去種薔薇地丁,這是尊重個性的正當辦法,即使如別人所說各人果真應報社會的恩,我也相信已經報答了,因為社會不但需要果蔬藥材,卻也一樣迫切的需要薔薇與地丁,——如有蔑視這些的社會,那便是白癡的,只有形體而沒有精神生活的社會,我們沒有去顧視他的必要。倘若用了什么名義,強迫人犧牲了個性去侍奉白癡的社會,——美其名曰迎合社會心理,——那簡直與借了倫常之名強人忠君,借了國家之名強人戰(zhàn)爭一樣的不合理了。
有人說道,據你所說,那么你所主張的文藝,一定是人生派的藝術了。泛稱人生派的藝術,我當然是沒有什么反對,但是普通所謂人生派是主張“為人生的藝術”的,對于這個我卻略有一點意見。“為藝術的藝術”將藝術與人生分離,并且將人生附屬于藝術,至于如王爾德的提倡人生之藝術化,固然不很妥當;“為人生的藝術”以藝術附屬于人生,將藝術當作改造生活的工具而非終極,也何嘗不把藝術與人生分離呢?我以為藝術當然是人生的,因為他本是我們感情生活的表現(xiàn),叫他怎能與人生分離?“為人生”——于人生有實利,當然也是藝術本有的一種作用,但并非唯一的職務??傊囆g是獨立的,卻又原來是人性的,所以既不必使他隔離人生,又不必使他服侍人生,只任他成為渾然的人生的藝術便好了?!盀樗囆g”派以個人為藝術的工匠,“為人生”派以藝術為人生的仆役,現(xiàn)在卻以個人為主人,表現(xiàn)情思而成藝術,即為其生活之一部,初不為福利他人而作,而他人接觸這藝術,得到一種共鳴與感興,使其精神生活充實而豐富,又即以為實生活的基本;這是人生的藝術的要點,有獨立的藝術美與無形的功利。我所說的薔薇地丁的種作,便是如此。有些人種花聊以消遣,有些人種花志在賣錢;真種花者以種花為其生活,——而花亦未嘗不美,未嘗于人無益。
(1922年1月22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文藝上的寬容
英國伯利(Bury)教授著《思想自由史》第四章上有幾句話道,“新派對于羅馬教會的反叛之理智上的根據,是私人判斷的權利,便是宗教自由的要義。但是那改革家只對于他們自己這樣主張,而且一到他們將自己的信條造成了之后,又將這主張取消了?!边@個情形不但在宗教上是如此,每逢文藝上一種新派起來的時候,必定有許多人,——自己是前一次革命成功的英雄,拿了批評上的許多大道理,來堵塞新潮流的進行。我們在文藝的歷史上看見這種情形的反復出現(xiàn),不免要笑,覺得聰明的批評家之希有,實不下于創(chuàng)作的天才。主張自己的判斷的權利而不承認他人中的自我,為一切不寬容的原因,文學家過于尊信自己的流別,以為是唯一的“道”,至于蔑視別派為異端,雖然也無足怪,然而與文藝的本性實在很相違背了。
文藝以自己表現(xiàn)為主體,以感染他人為作用,是個人的而亦為人類的,所以文藝的條件是自己表現(xiàn),其馀思想與技術上的派別都在其次,——是研究的人便宜上的分類,不是文藝本質上判分優(yōu)劣的標準。各人的個性既然是各各不同,(雖然在終極仍有相同之一點,即是人性,)那么發(fā)現(xiàn)出來的文藝,當然是不相同。現(xiàn)在倘若拿了批評上的大道理要去強迫統(tǒng)一,即使這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實現(xiàn)了,這樣文藝作品已經失了他唯一的條件,其實不能成為文藝了。因為文藝的生命是自由不是平等,是分離不是合并,所以寬容是文藝發(fā)達的必要的條件。
然而寬容決不是忍受。不濫用權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發(fā)展是寬容,任憑權威來阻遏自己的自由發(fā)展而不反抗是忍受。正當的規(guī)則是,當自己求自由發(fā)展時對于迫壓的勢力,不應取忍受的態(tài)度;當自己成了已成勢力之后,對于他人的自由發(fā)展,不可不取寬容的態(tài)度。聰明的批評家自己不妨屬于已成勢力的一分子,但同時應有對于新興潮流的理解與承認。他的批評是印象的鑒賞,不是法理的判決,是詩人的而非學者的批評。文學固然可以成為科學的研究,但只是已往事實的綜合與分析,不能作為未來的無限發(fā)展的軌范。文藝上的激變不是破壞(文藝的)法律,乃是增加條文,譬如無韻詩的提倡,似乎是破壞了“詩必須有韻”的法令,其實他只是改定了舊時狹隘的范圍,將他放大,以為“詩可以無韻”罷了。表示生命之顫動的文學,當然沒有不變的科律;歷代的文藝在自己的時代都是一代的成就,在全體上只是一個過程。要問文藝到什么程度是大成了,那猶如問文化怎樣是極頂一樣,都是不能回答的事,因為進化是沒有止境的。許多人錯把全體的一過程認做永久的完成,所以才有那些無聊的爭執(zhí),其實只是自擾,何不將這白費的力氣去做正當的事,走自己的路程呢。
近來有一群守舊[2]的新學者,常拿了新文學家的“發(fā)揮個性,注重創(chuàng)造”的話做擋牌,以為他們不應該“而對于為文言者仇讎視之”;這意思似乎和我所說的寬容有點相象,但其實是全不相干的。寬容者對于過去的文藝固然予以相當的承認與尊重,但是無所用其寬容,因為這種文藝已經過去了,不是現(xiàn)在的勢力所能干涉,便再沒有寬容的問題了。所謂寬容乃是說已成勢力對于新興流派的態(tài)度,正如壯年人的聽任青年的活動:其重要的根據,在于活動變化是生命的本質,無論流派怎么不同,但其發(fā)展個性注重創(chuàng)造,同是人生的文學的方向,現(xiàn)象上或是反抗,在全體上實是繼續(xù),所以應該寬容,聽其自由發(fā)育。若是“為文言”或擬古(無論擬古典或擬傳奇派)的人們,既然不是新興的更進一步的流派,當然不在寬容之列?!@句話或者有點語病,當然不是說可以“仇讎視之”,不過說用不著人家的寬容罷了。他們遵守過去的權威的人,背后得有大多數人的擁護,還怕誰去迫害他們呢。老實說,在中國現(xiàn)在文藝界上寬容舊派還不成為問題,倒是新派究竟已否成為勢力,應否忍受舊派的迫壓,卻是未可疏忽的一個問題。
臨末還有一句附加的說明,舊派的不在寬容之列的理由,是他們不合發(fā)展個性的條件。服從權威正是把個性汩沒了,還發(fā)展什么來。新古典派——并非英國十八世紀的——與新傳奇派,是融和而非模擬,所以仍是有個性的。至于現(xiàn)代的古文派,卻只有一個擬古的通性罷了。
(1922年2月5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國粹與歐化
在《學衡》上的一篇文章里,梅光迪君說,“實則模仿西人與模仿古人,其所模仿者不同,其為奴隸則一也。況彼等模仿西人,僅得糟粕,國人之模仿古人者,時多得其神髓乎”。我因此引起一種對于模仿與影響,國粹與歐化問題的感想。梅君以為模仿都是奴隸,但模仿而能得其神髓,也是可取的。我的意見則以為模仿都是奴隸,但影響卻是可以的;國粹只是趣味的遺傳,無所用其模仿,歐化是一種外緣,可以盡量的容受他的影響,當然不以模仿了事。
倘若國粹這一個字,不是單指那選學桐城的文章和綱常名教的思想,卻包括國民性的全部,那么我所假定遺傳這一個釋名,覺得還沒有什么不妥。我們主張尊重各人的個性,對于個性的綜合的國民性自然一樣尊重,而且很希望其在文藝上能夠發(fā)展起來,造成有生命的國民文學。但是我們的尊重與希望無論怎樣的深厚,也只能以聽其自然長發(fā)為止,用不著多事的幫助,正如一顆小小的稻或麥的種子,里邊原自含有長成一株稻或麥的能力,所需要的只是自然的養(yǎng)護,倘加以宋人的揠苗助長,便反不免要使他“則苗槁矣”了。我相信凡是受過教育的中國人,以不模仿什么人為唯一的條件,聽憑他自發(fā)的用任何種的文字,寫任何種的思想,他的結果仍是一篇“中國的”文藝作品,有他的特殊的個性與共通的國民性相并存在,雖然這上邊可以有許多外來的影響。這樣的國粹直沁進在我們的腦神經里,用不著保存,自然永久存在,也本不會消滅的;他只有一個敵人,便是“模仿”。模仿者成了人家的奴隸,只有主人的命令,更無自己的意志,于是國粹便跟了自性死了。好古家卻以為保守國粹在于模仿古人,豈不是自相矛盾么?他們的錯誤,由于以選學桐城的文章、綱常名教的思想為國粹,因為這些都是一時的現(xiàn)象,不能永久的自然的附著于人心,所以要勉強的保存,便不得不以模仿為唯一的手段,奉模仿古人而能得其神髓者為文學正宗了。其實既然是模仿了,決不會再有“得其神髓”這一回事;創(chuàng)作的古人自有他的神髓,但模仿者的所得卻只有皮毛,便是所謂糟粕。奴隸無論怎樣的遵守主人的話,終于是一個奴隸而非主人;主人的神髓在于自主,而奴隸的本分在于服從,叫他怎樣的去得呢?他想做主人,除了從不做奴隸入手以外,再沒有別的方法了。
我們反對模仿古人,同時也就反對模仿西人;所反對的是一切的模仿,并不是有中外古今的區(qū)別與成見。模仿杜少陵或太戈爾,模仿蘇東坡或胡適之,都不是我們所贊成的,但是受他們的影響是可以的,也是有益的,這便是我對于歐化問題的態(tài)度。我們歡迎歐化是喜得有一種新空氣,可以供我們的享用,造成新的活力,并不是注射到血管里去,就替代血液之用。向來有一種鄉(xiāng)愿的調和說,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或者有人要疑我的反對模仿歡迎影響說和他有點相似,但其間有這一個差異:他們有一種國粹優(yōu)勝的偏見,只在這條件之上才容納若干無傷大體的改革,我卻以遺傳的國民性為素地,盡他本質上的可能的量去承受各方面的影響,使其融和沁透,合為一體,連續(xù)變化下去,造成一個永久而常新的國民性,正如人的遺傳之逐代增入異分子而不失其根本的性格。譬如國語問題,在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者的意見,大抵以廢棄周秦古文而用今日之古文為最大的讓步了;我的主張則就單音的漢字的本性上盡最大可能的限度,容納“歐化”,增加他表現(xiàn)的力量,卻也不強他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照這樣看來,現(xiàn)在各派的國語改革運動都是在正軌上走著,或者還可以逼緊一步,只不必到“三株們的紅們的牡丹花們”的地步:曲折語的語尾變化雖然是極便利,但在漢文的能力之外了。我們一面不贊成現(xiàn)代人的做駢文律詩,但也并不忽視國語中字義聲音兩重的對偶的可能性,覺得駢律的發(fā)達正是運命的必然,非全由于人為,所以國語文學的趨勢雖然向著自由的發(fā)展,而這個自然的傾向也大可以利用,煉成音樂與色彩的言語,只要不以詞害意就好了??傊矣X得國粹歐化之爭是無用的;人不能改變本性,也不能拒絕外緣,到底非大膽的是認兩面不可。倘若偏執(zhí)一面,以為徹底,有如兩個學者,一說詩也有本能,一說要“取消本能”,大家高論一番,聊以快意,其實有什么用呢?
(1922年2月12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12
貴族的與平民的
關于文藝上貴族的與平民的精神這個問題,已經有許多人討論過,大都以為平民的最好,貴族的是全壞的。我自己以前也是這樣想,現(xiàn)在卻覺得有點懷疑。變動而相連續(xù)的文藝,是否可以這樣截然的劃分;或者拿來代表一時代的趨勢,未嘗不可,但是可以這樣顯然的判出優(yōu)劣么?我想這不免有點不妥,因為我們離開了實際的社會問題,只就文藝上說,貴族的與平民的精神,都是人的表現(xiàn),不能指定誰是誰非,正如規(guī)律的普遍的古典精神與自由的特殊的傳奇精神,雖似相反而實并存,沒有消滅的時候。
人家說近代文學是平民的,十九世紀以前的文學是貴族的,雖然也是事實,但未免有點皮相。在文藝不能維持生活的時代,固然只有那些貴族或中產階級才能去弄文學,但是推上去到了古代,卻見文藝的初期又是平民的了。我們看見史詩的歌詠神人英雄的事跡,容易誤解以為“歌功頌德”,是貴族文學的濫觴,其實他正是平民的文學的真鼎呢。所以拿了社會階級上的貴族與平民這兩個稱號,照著本義移用到文學上來,想劃分兩種階級的作品,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如我先前在《平民的文學》一篇文里,用普遍與真摯兩個條件,去做區(qū)分平民的與貴族的文學的標準,也覺得不很妥當。我覺得古代的貴族文學里并不缺乏真摯的作品,而真摯的作品便自有普遍的可能性,不論思想與形式的如何。我現(xiàn)在的意見,以為在文藝上可以假定有貴族的與平民的這兩種精神,但只是對于人生的兩樣態(tài)度,是人類共通的,并不專屬于某一階級,雖然他的分布最初與經濟狀況有關,——這便是兩個名稱的來源。
平民的精神可以說是淑本好耳所說的求生意志,貴族的精神便是尼采所說的求勝意志了。前者是要求有限的平凡的存在,后者是要求無限的超越的發(fā)展;前者完全是入世的,后者卻幾乎有點出世的了。這些渺茫的話,我們倘引中國文學的例,略略比較,就可以得到具體的釋解。中國漢晉六朝的詩歌,大家承認是貴族文學,元代的戲劇是平民文學。兩者的差異,不僅在于一是用古文所寫,一是用白話所寫,也不在于一是士大夫所作,一是無名的人所作,乃是在于兩者的人生觀的不同。我們倘以歷史的眼光看去,覺得這是國語文學發(fā)達的正軌,但是我們將這兩者比較的讀去,總覺得對于后者有一種漠然的不滿足。這當然是因個人的氣質而異,但我同我的朋友疑古君談及,他也是這樣感想。我們所不滿足的,是這一代里平民文學的思想,大是現(xiàn)世的利祿的了,沒有超越現(xiàn)代的精神;他們是認人生,只是太樂天了,就是對于現(xiàn)狀太滿意了。貴族階級在社會上憑借了自己的特殊權利,世間一切可能的幸福都得享受,更沒有什么歆羨與留戀,因此引起一種超越的追求,在詩歌上的隱逸神仙的思想即是這樣精神的表現(xiàn)。至于平民,于人們應得的生活的悅樂還不能得到,他的理想自然是限于這可望而不可即的貴族生活,此外更沒有別的希冀,所以在文學上表現(xiàn)出來的是那些功名妻妾的團圓思想了。我并不想因此來判分那兩種精神的優(yōu)劣,因為求生意志原是人性的,只是這一種意志不能包括人生的全體,卻也是自明的事實。
我不相信某一時代的某一傾向可以做文藝上永久的模范,但我相信真正的文學發(fā)達的時代必須多少含有貴族的精神。求生意志固然是生活的根據,但如沒有求勝意志叫人努力的去求“全而善美”的生活,則適應的生存容易是退化的而非進化的了。人們贊美文藝上的平民的精神,卻竭力的反對舊劇,其實舊劇正是平民文學的極峰,只因他的缺點大顯露了,所以遭大家的攻擊。貴族的精神走進歧路,要變成威廉第二的態(tài)度,當然也應該注意。我想文藝當以平民的精神為基調,再加以貴族的洗禮,這才能夠造成真正的人的文學。倘若把社會上一時的階級爭斗硬移到藝術上來,要實行勞農專政,他的結果一定與經濟政治上的相反,是一種退化的現(xiàn)象,舊劇就是他的一個影子。從文藝上說來,最好的事是平民的貴族化,——凡人的超人化,因為凡人如不想化為超人,便要化為末人了。
(1922年2月19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詩的效用
在《詩》第一號里讀到俞平伯君的《詩底進化的還原論》,對于他的“好的詩底效用是能深刻地感多數人向善的”這個定義,略有懷疑的地方,現(xiàn)在分作三項,將我的意見寫了出來。
第一,詩的效用,我以為是難以計算的。文藝的問題固然是可以用了社會學的眼光去研究,但不能以此作為唯一的定論。我始終承認文學是個人的,但因“他能叫出人人所要說而苦于說不出的話”。所以我又說即是人類的。然而在他說的時候,只是主觀的叫出他自己所要說的話,并不是客觀的去體察了大眾的心情,意識的替他們做通事,這也是真確的事實。我曾同一個朋友說過,詩的創(chuàng)造是一種非意識的沖動,幾乎是生理上的需要,仿佛是性欲一般;這在當時雖然只是戲語,實在也頗有道理。個人將所感受的表現(xiàn)出來,即是達到了目的,有了他的效用,此外功利的批評,說他耗廢無數的金錢精力時間,得不償失,都是不相干的話。在個人的戀愛生活里,常有不惜供獻大的犧牲的人,我們不能去質問他的在社會上的效用;在文藝上也是一樣。真的藝術家本了他的本性與外緣的總合,誠實的表現(xiàn)他的情思,自然的成為有價值的文藝,便是他的效用。功利的批評也有一面的理由,但是過于重視藝術的社會的意義,忽略原來的文藝的性質,他雖聲言叫文學家做指導社會的先驅者,實際上容易驅使他們去做侍奉民眾的樂人,這是較量文學在人生上的效用的人所最應注意的地方了。
第二,“感人向善是詩底第二條件”,這善字似乎還有可商的馀地,因為他的概念也是游移惝恍,沒有標準,正如托爾斯泰所攻擊的美一樣。將他解作現(xiàn)代通行的道德觀念里的所謂善,這只是不合理的社會上的一時的習慣,決不能當做判斷藝術價值的標準,現(xiàn)在更不必多說也已明白了。倘若指那不分利己利人,于個體種族都是幸福的,如克魯泡特金所說的道德,當然是很對的了,但是“全而善美”的生活范圍很廣,除了真正的不道德文學以外,一切的文藝作品差不多都在這范圍里邊,因為據克魯泡特金的說法,只有資本主義迷信等等幾件妨害人的生活的東西是惡,所以凡非是詠嘆這些惡的文藝便都不是惡的花。托爾斯泰所反對的波特來耳的《惡之華》因此也不能不說是向善的,批評家說他是想走逆路去求自己的得救,正是很確當的話。他吃印度大麻去造“人工的樂園”,在紳士們看來是一件怪僻丑陋的行為,但他的尋求超現(xiàn)世的樂土的欲望,卻要比紳士們的飽滿的樂天主義更為人性的,更為善的了。這樣看來,向善的即是人的,不向善的即是非人的文學:這也是一種說法,但是字面上似乎還可修改,因為善字的意義不定,容易誤會,以為文學必須勸人為善,象《明圣經》《陰騭文》一般才行,——豈知這些講名分功過的“善書”里,多含著不向善的吃人思想的分子,最容易使人陷到非人的生活里去呢?
第三,托爾斯泰論藝術的價值,是以能懂的人的多少為標準,克魯泡特金對于他的主張,加以批評道,“各種藝術都有一種特用的表現(xiàn)法,這便是將作者的感情感染與別人的方法,所以要想懂得他,須有相當的一番訓練。即使是最簡單的藝術品,要正當的理解他,也非經過若干習練不可。托爾斯泰把這事忽略了,似乎不很妥當,他的普遍理解的標準也不免有點牽強了?!边@一節(jié)話很有道理。雖然托爾斯泰在《藝術論》里引了多數的人明白《圣經》上的故事等等的例,來證明他們也一定能夠了解藝術的高尚作品,其實是不盡然的?!妒ソ洝飞系墓适抡\然是藝術的高尚作品,但是大多數的人是否真能藝術的了解賞鑒,不免是個疑問。我們參照中國人讀經書的實例,推測基督救國的民眾的讀圣經,恐怕他的結果也只在文句之末,即使感受到若干印象,也為教條的傳統(tǒng)所拘,仍舊貌似而神非了。譬如中國的《詩經》,凡是“讀書人”無不讀過一遍,自己以為明白了,但真是知道《關雎》這一篇是什么詩的人,一千人里還不曉得有沒有一個呢。說到民謠,流行的范圍更廣,似乎是很被賞識了,其實也還是可疑。我雖然未曾詳細研究,不能斷定,總覺得中國小調的流行,是音樂的而非文學的,換一句話說即是以音調為重而意義為輕?!妒嗣肥侵袊F(xiàn)代最大民謠之一,但其魅人的力似在“噯噯嚇”的聲調而非在肉體美的贊嘆,否則那種描畫應當更為精密,——那倒又有可取了。中國人的愛好諧調真是奇異的事實,大多數的喜聽舊戲而厭看新劇,便是一個好例,在詩文界內也全然相同。常見文理不通的人雖然古文白話一樣的不懂,卻總是喜讀古文,反對白話,當初頗以為奇,現(xiàn)在才明白這個道理:念古文還有聲調可以悅耳,看白話則意義與聲調一無所得,所以興味索然。文藝作品的作用當然不止是悅耳,所以經過他們的鑒定,不能就判定他的感染的力量。即使更進一層,多數的人真能了解意義,也不能以多數決的方法來下文藝的判決。君師的統(tǒng)一思想,定于一尊,固然應該反對,民眾的統(tǒng)一思想,定于一尊,也是應該反對的。在不背于營求全而善美的生活之道德的范圍內,思想與行動不妨各各自由與分離。文學家雖希望民眾能了解自己的藝術,卻不必強將自己的藝術去遷就民眾;因為據我的意見,文藝本是著者感情生活的表現(xiàn),感人乃其自然的效用,現(xiàn)在倘若舍己從人,去求大多數的了解,結果最好也只是“通俗文學”的標本,不是他真的自己的表現(xiàn)了。
(1922年2月26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古文學
研究本國的古文學,不是國民的義務,乃是國民的權利。藝術上的造詣,本來要有天才做基礎,但是思想與技工的涵養(yǎng)也很重要,前人的經驗與積貯便是他必要的材料,我的一個朋友近來從西京寫信來說道,“……嘆息前人給我們留下了無數的綾羅綢緞,只沒有剪制成衣,此時正應該利用他,下一番裁縫工夫,莫只作那裂帛撕扇的快意事。蔑視經驗,是我們的愚陋;抹殺前人,是我們的罪過。”實在很是確當。這前人的經驗與積貯當然并不限于本國,只是在研究的便宜上,外國的文學因為言語及資料的關系,直接的研究較為困難,所以利用了自己國語的知識進去研究古代的文學,涵養(yǎng)創(chuàng)作力或鑒賞文藝的趣味,是最上算的事,這正是國民所享的一種權利了。
我們既然認定研究古文學為權利而非義務,所以沒有服從傳統(tǒng)的必要。我們讀古代文學,最妨礙我們的享樂,使我們失了正解或者墮入魔道的,是歷來那些“業(yè)儒”的人的解說,正如玉帛鐘鼓本是正當的禮樂,他們卻要另外加上一個名分的意義一般,于是在一切敘事抒情的詩文上也到處加了一層綱常名教的涂飾?!蛾P關雎鳩》原是好好的一首戀愛詩,他們卻說這是“后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赌嫌袠湍尽芬彩墙Y婚歌,卻說是“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無嫉妒之心也”。經了這樣的一番解說,那業(yè)儒者所崇拜的多妻主義似乎得了一重擁護,但是已經把詩的真意完全抹殺,倘若不是我們將他訂正,這兩篇詩的真價便不會出現(xiàn)了。希伯來的《雅歌》以前也被收入猶太教以及基督教的圣經里,說是歌詠靈魂與神之愛的,現(xiàn)在早已改正,大家承認他作一卷結婚歌集了。我們若是將《詩經》舊說訂正,把《國風》當作一部古代民謠去讀,于現(xiàn)在的歌謠研究或新詩創(chuàng)作上一定很有效用,這是可以斷言的。中國歷代的詩未嘗不受《詩經》的影響,只因有傳統(tǒng)關系,仍舊囚在“美刺”的束縛里,那正與小說的講勸懲相同,完全成了名教的奴隸了。還有些人將忠君愛國當做評詩的標準,對于《古詩十九首》,覺得他們與這標準有點不合,卻又舍不得屏棄,于是奇想天開,將這些詩都解做“思君之作”。這自然都是假的,——并非因為我們憎惡君主政治所以反對他們,實在因為這解說是不合事理的。世上有君主叫臣下替他盡忠的事實,但在文學上講來,那些忠愛的詩文,(如果顯然是屬于這一類的東西,)倘若不是故意的欺人,便是非意識的自欺,不能說是真的文藝。中國文藝上傳統(tǒng)的主張,正是這虛的“為名教的藝術”,這個主張?zhí)炔幌刃写蚱?,冒冒失失的研究古代文學,非但得不到好處,而且還要上當,走入迷途,這是不可不用心警戒的事。
古文學的研究,于現(xiàn)代文藝的形式上也有重大的利益。雖然現(xiàn)在詩文著作都用語體文,異于所謂古文了,但終是同一來源,其表現(xiàn)力之優(yōu)劣在根本上總是一致,所以就古文學里去查考前人的經驗,在創(chuàng)作的體裁上可以得到不少的幫助。譬如討論無韻詩的這個問題,我們倘若參照歷來韻文的成績,自《國風》以至小調,——民眾文學雖然多是新作,但其傳襲的格調源流甚古,——可以知道中國言文的有韻詩的成績及其所能變化的種種形式,以后新作的東西,縱使思想有點不同,只要一用韻,格調便都逃不出這個范圍。試看幾年來的有韻新詩,有的是“白話唐詩”,有的是詞曲,有的是——小調,而且那舊詩里最不幸的“掛腳韻”與“趁韻”也常常出現(xiàn)了。那些不葉韻的,雖然也有種種缺點,倒還不失為一種新體——有新生活的詩,因為他只重在“自然的音節(jié)”,所以能夠寫得較為真切。這無尾韻而有內面的諧律的詩的好例,在時調俗歌里常能得到。我們因此可以悟出做白話詩的兩條路:一是不必押韻的新體詩,一是押韻的“白話唐詩”以至小調。這是一般的說法,至于有大才力能做有韻的新詩的人,當然是可以自由去做,但以不要象“白話唐詩”以至小調為條件。有才力能做舊詩的人,我以為也可以自由去做,但也仍以不要象李杜蘇黃或任何人為條件。只有古文還未通順的人,不必去贊嘆舊詩,更不配去做了?!欢F(xiàn)在偏是文理不通的人愈喜歡做古文做舊詩,這真可以說是“自然的嘲弄”了。
(1922年3月5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文藝的統(tǒng)一
在《文學旬刊》第四十一期雜談上見到鄭振鐸君的一節(jié)話,很有意思。他說:
“鼓吹血和淚的文學,不是便叫一切的作家都棄了他素來的主義,齊向這方面努力;也不是便以為除了血和淚的作品以外,更沒有別的好文學。文學是情緒的作品。我們不能強歡樂的人哭泣,正如不能叫那些哭泣的人強為歡笑?!?/p>
許華天君在《學燈》上《創(chuàng)作底自由》一篇文章里,也曾有幾句話說得很好:
“我想文學的世界里,應當絕對自由。有情感忍不住了須發(fā)泄時,就自然給他發(fā)泄出來罷了。千萬不用有人來特別制定一個樊籬,應當個個作者都須在樊籬內寫作。在我們看起來,現(xiàn)世是萬分悲哀的了;但也說不定有些睡在情人膝頭的人,全未覺得呢?你就不準他自由創(chuàng)作情愛的詩歌么?推而極之,我們想要哭時,就自由的哭罷;有人想要笑時,就自由的笑罷。誰在文學的世界上,規(guī)定只準有哭的作品而不準有笑的作品呢?”
以上所說的話都很確當,足以表明文藝上統(tǒng)一的不應有與不可能,但是世間有一派評論家,憑了社會或人類之名,建立社會文學的正宗,無形中厲行一種統(tǒng)一。在創(chuàng)始的人,如居友,別林斯奇,托爾斯泰等,原也自成一家言,有相當的價值,到得后來卻正如凡有的統(tǒng)一派一般,不免有許多流弊了。近來在《平民》第一百九期上見到馬慶川君的《文學家底愉快與苦悶》,他的論旨現(xiàn)在沒有關系可以不必討論,其中有一節(jié)話卻很可以代表這一派的極端的論調。他說:
“……若不能感受這種普遍的苦悶,安慰普遍的精神,只在自己底抑郁牢騷上做工夫,那就空無所有。因為他所感受的苦悶,是自己個人底境遇,他所得到的愉快,也是自己個人底安慰,全然與人生無涉。換句話說,他所表現(xiàn)的不過是著者個人底榮枯,不是人類公同的感情?!?/p>
這一節(jié)里的要點是極端的注重人類共同的感情而輕視自己個人的感情,以為與人生無涉?!捌鋵嵢祟惢蛏鐣緛硎莻€人的總體,抽去了個人便空洞無物,個人也只在社會中才能安全的生活,離開了社會便難以存在,所以個人外的社會和社會外的個人都是不可想象的東西”,至于在各個人的生活之外去找別的整個的人生,其困難也正是一樣。文學是情緒的作品,而著者所能最切迫的感到者又只有自己的情緒,那么文學以個人自己為本位,正是當然的事。個人既然是人類的一分子,個人的生活即是人生的河流的一滴,個人的感情當然沒有與人類不共同的地方。在現(xiàn)今以多數決為神圣的時代,習慣上以為個人的意見以至其苦樂是無足輕重的,必須是合唱的呼噪始有意義,這種思想現(xiàn)在雖然仍有勢力,卻是沒有道理的。一個人的苦樂與千人的苦樂,其差別只是數的問題,不是質的問題;文學上寫千人的苦樂固可,寫一人的苦樂亦無不可,這都是著者的自由,我們不能規(guī)定至少須寫若干人的苦樂才算合格,因為所謂普遍的感情,乃是質的而非數的問題。個人所感到的愉快或苦悶,只要是純真切迫的,便是普遍的感情,即使超越群眾的一時的感受以外,也終不損其為普遍。反過來說,迎合社會心理,到處得到歡迎的《禮拜六》派的小冊子,其文學價值仍然可以直等于零。因此根據為人生的藝術說,以社會的意義的標準來統(tǒng)一文學,其不應與不可能還是一樣。據我的意見,文藝是人生的,不是為人生的,是個人的,因此也即是人類的;文藝的生命是自由而非平等,是分離而非合并。一切主張?zhí)热襞c這相背,無論憑了什么神圣的名字,其結果便是破壞文藝的生命,造成呆板虛假的作品,即為本主張頹廢的始基。歐洲文學史上的陳跡,指出許多同樣的興衰,到了二十世紀才算覺悟,不復有統(tǒng)一文學潮流的企畫,聽各派自由發(fā)展,日益趨于繁盛。這個情形很足供我們的借鑒,我希望大家棄舍了統(tǒng)一的空想,去各行其是的實地工作,做得一分是一分,這才是充實自己的一生的道路。
(1922年7月11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文藝上的異物
古今的傳奇文學里,多有異物——怪異精靈出現(xiàn),在唯物的人們看來,都是些荒唐無稽的話,即使不必立刻排除,也總是了無價值的東西了。但是唯物的論斷不能為文藝批評的標準,而且賞識文藝不用心神體會,卻“膠柱鼓瑟”的把一切敘說的都認作真理與事實,當作歷史與科學去研究他,原是自己走錯了路,無怪不能得到正當的理解。傳奇文學盡有他的許多缺點,但是跳出因襲軌范,自由的采用任何奇異的材料,以能達到所欲得的效力為其目的,這卻不能不說是一個大的改革,文藝進化上的一塊顯著的里程碑。這種例證甚多,現(xiàn)在姑取異物中的最可怕的東西——僵尸——作為一例。
在中國小說上出現(xiàn)的僵尸,計有兩種。一種是尸變,新死的人忽然“感了戾氣”,起來作怪,常把活人弄死,所以他的性質是很兇殘的。一種是普通的僵尸,據說是久殯不葬的死人所化,性質也是兇殘,又常被當作旱魃,能夠阻止天雨,但是一方面又有戀愛事件的傳說,性質上更帶了一點溫暖的彩色了。中國的僵尸故事大抵很能感染恐怖的情緒,舍意義而論技工,卻是成功的了;《聊齋志異》里有一則“尸變”,紀旅客獨宿,為新死的旅館子婦所襲,逃到野外,躲在一棵大樹后面,互相撐拒,末后驚恐倒地,尸亦抱樹而僵。我讀這篇雖然已在二十多年前,那時恐怖的心情還未忘記,這可以算是一篇有力的鬼怪故事了。兒童文學里的恐怖分子,確是不甚適宜,若在平常文藝作品本來也是應有的東西,美國亞倫坡的小說含這種分子很多,便是莫泊桑也作有若干鬼怪故事,不過他們多用心理的內面描寫,方法有點不同罷了。
外國的僵尸思想,可以分作南歐與北歐兩派,以希臘及塞耳比亞為其代表。北派的通稱凡披耳(Vampyr),從墓中出,迷魘生人,吸其血液,被吸者死復成凡披耳;又患狼狂病(Lycanthropia)者,俗以為能化狼,死后亦成僵尸,故或又混稱“人狼”(Vljkodlak),性質兇殘,與中國的僵尸相似。南派的在希臘古代稱亞拉思妥耳(Alastor),在現(xiàn)代雖襲用斯拉夫的名稱“苻呂科拉加思”(Vrykolakas,原意云人狼),但從方言“鼓狀”(Tympaniaios)“張口者”(Katachanas)等名稱看來,不過是不壞而能行動的尸身,雖然也是妖異而性質卻是和平的,民間傳說里常說他回家起居如常人,所以正是一種“活尸”罷了。他的死后重來的緣因,大抵由于精氣未盡或怨恨未報,以橫死或夭亡的人為多。古希臘的亞拉思妥耳的意思本是游行者,但其游行的目的大半在于追尋他的仇敵,后人便將這字解作“報復者”,因此也加上多少殺伐的氣質了。希臘悲劇上常見這類的思想,如愛斯吉洛思(Aischylos)的“慈惠女神”(Eumenides)中最為顯著,厄林奴思(Erinys)所歌“為了你所流的血,你將使我吸你活的肢體的紅汁。你自身必將為我的肉,我的酒”,即是好例。阿勒思德斯(Orestes)為父報仇而殺其母,母之怨靈乃借手厄林奴思以圖報復,在民間思想圖報者本為其母的僵尸,唯以藝術的關系故代以報仇之神厄林奴思,這是希臘中和之德的一例,但恐怖仍然存在,運用民間信仰以表示正義,這可以說是愛斯吉洛思的一種特長了。近代歐洲各國亦有類似“游行者”的一種思想,易卜生的戲劇《群鬼》里便聯(lián)帶說及,他這篇名本是《重來者》(Gengangere),即指死而復出的僵尸,并非與肉體分離了的鬼魂,第一幕里阿爾文夫人看見兒子和使女調戲,叫道“鬼,鬼!”意思就是這個,這鬼(Ghosts)字實在當解作“從(死人里)回來的人們”(Revenants)。條頓族的敘事民歌(Popular ballad)里也很多這些“重來者”,如《門子井的妻》一篇,紀死者因了母子之愛,兄弟三人同來訪問他們的老母;但是因戀愛而重來的尤多,《可愛的威廉的鬼》從墓中出來,問他的情人要還他的信誓,造成一首極凄婉美艷的民歌。威廉說,“倘若死者為生人而來,我亦將為你而重來”。這死者來迎取后死的情人的趣意,便成了《色勿克的奇跡》的中心,并引起許多近代著名的詩篇,運用怪異的事情表示比死更強的愛力。在這些民歌里,表面上似乎只說鬼魂,實在都是那“游行者”一類的異物,《門子井的妻》里老母聽說她的兒子死在海里了,她詛咒說,“我愿風不會停止,浪不會平靜,直到我的三個兒子回到我這里來,帶了(他們的)現(xiàn)世的血肉的身體”,便是很明白的證據了。
民間的習俗大抵本于精靈信仰(Animism),在事實上于文化發(fā)展頗有障害,但從藝術上平心靜氣的看去,我們能夠于怪異的傳說的里面瞥見人類共通的悲哀或恐怖,不是無意義的事情。科學思想可以加入文藝里去,使他發(fā)生若干變化,卻決不能完全占有他,因為科學與藝術的領域是迥異的。明器里人面獸身獨角有翼的守墳的異物,常識都知道是虛假的偶像,但是當作藝術,自有他的價值,不好用唯物的判斷去論定的。文藝上的異物思想也正是如此。我想各人在文藝上不妨各有他的一種主張,但是同時不可不有寬闊的心胸與理解的精神去賞鑒一切的作品,庶幾能夠貫通,了解文藝的真意。安特來夫在《七個絞死者的故事》的序上說的好,“我們的不幸,便是大家對于別人的心靈生命苦痛習慣意向愿望,都很少理解,而且?guī)子谌珶o。我是治文學的,我之所以覺得文學可尊者,便因其最高上的功業(yè)是拭去一切的界限與距離”。
(1922年4月16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神話與傳說
近來時常有人說起神話,但是他們用了科學的知識,不作歷史的研究,卻去下法律的判斷,以為神話都是荒唐無稽的話,不但沒有研究的價值,而且還有排斥的必要。這樣的意見,實在不得不說是錯誤的。神話在民俗學研究上的價值大家多已知道,就是在文藝方面也是很有關系,現(xiàn)在且只就這一面略略加以說明。
神話一類大同小異的東西,大約可以依照它們性質分作下列四種:
一 神話(Mythos=Myth)
二 傳說(Saga=Legend)
三 故事(Logos=Anecdote)
四 童話(Maerchen=Fairy tale)
神話與傳說形式相同,但神話中所講者是神的事情,傳說是人的事情;其性質一是宗教的,一是歷史的。傳說與故事亦相同,但傳說中所講的是半神的英雄,故事中所講的是世間的名人;其性質一是歷史的,一是傳記的。這三種可以歸作一類,人與事并重,時地亦多有著落,與重事不重人的童話相對。童話的性質是文學的,與上邊三種之別方面轉入文學者不同,但這不過是它們原來性質上的區(qū)別,至于其中的成分別無什么大差,在我們現(xiàn)今拿來鑒賞,又原是一樣的文藝作品,分不出輕重來了。
對于神話等中間的怪誕分子,古來便很有人注意,加以種種解說,但都不很確切,直至十九世紀末英人安特路闌(Andrew Lang)以人類學法解釋,才能豁然貫通,為現(xiàn)代民俗學家作采用。新舊學說總凡五家,可以分為退化說與進化說兩派。
退化說
(一)歷史學派 此派學說以為一切神話等皆本于歷史的事實,因年代久遠,遂致傳訛流于怪誕。
(二)譬喻派 此派謂神話等系假借具體事物,寄托抽象的道德教訓者,因傳訛失其本意,成為怪誕的故事。
(三)神學派 此派謂神話等皆系《舊約》中故事之變化。
(四)言語學派 此派謂神話等皆起源于“言語之病”,用自然現(xiàn)象解釋一切。他們以為自然現(xiàn)象原有許多名稱,后來舊名廢棄而成語留存,意義已經不明,便以為是神靈的專名,為一切神話的根源。以上四派中以此派為最有勢力,至人類學派起,才被推倒了。
進化說
(五)人類學派 此派以人類學為根據,證明一切神話等的起源在于習俗?,F(xiàn)代的文明人覺得怪誕的故事,在他發(fā)生的時地,正與社會上的思想制度相調和,并不覺得什么不合。譬如人獸通婚,似乎是背謬的思想,但在相信人物皆精靈,能互易形體的社會里,當然不以為奇了。他們征引古代或蠻族及鄉(xiāng)民的信仰習慣,考證各式神話的原始,大概都已得到解決。
我們依了這人類學派的學說,能夠正當了解神話的意義,知道他并非完全是荒誕不經的東西,并不是幾個特殊階級的人任意編造出來,用以愚民,更不是大人隨口胡謅騙小孩子的了。我們有這一點預備知識,才有去鑒賞文學上的神話的資格,譬如古希臘的所謂荷馬的史詩,便充滿了許多無稽的話,非從這方面去看是無從索解的。真有吃人的“圓目”(Kyklops)嗎?伊泰加的太上皇真在那里躬耕么?都是似乎無稽的問題,但我們如參照闌氏的學說讀去,不但覺得并不無稽,而且反是很有趣味了。
離開了科學的解說,即使單從文學的立腳點看去,神話也自有其獨立的價值,不是可以輕蔑的東西。本來現(xiàn)在的所謂神話等,原是文學,出在古代原民的史詩史傳及小說里邊,他們做出這些東西,本不是存心作偽以欺騙民眾,實在只是真誠的表現(xiàn)出他們質樸的感想,無論其內容與外形如何奇異,但在表現(xiàn)自己這一點上與現(xiàn)代人的著作并無什么距離。文學的進化上,雖有連接的反動(即運動)造成種種的派別,但如根本的人性沒有改變,各派里的共通的文藝之力,一樣的能感動人,區(qū)區(qū)的時間和空間的阻隔只足加上一層異樣的紋彩,不能遮住他的波動。中國望夫石的傳說,與希臘神話里的尼阿倍(Niobe)痛子化石的話,在現(xiàn)今用科學眼光看去,都是誑話了,但這于他的文藝的價值決沒有損傷,因為它所給與者并不是人變石頭這件事實,卻是比死更強的男女間及母子間的愛情,化石這一句差不多是文藝上的象征作用罷了。文藝不是歷史或科學的記載,大家都是知道的。如見了化石的故事,便相信人真能變石頭,固然是個愚人;或者又背著科學來破除迷信,龂龂的爭論化石故事之不合真理,也未免成為笨伯了。我們決不相信在事實上人能變成石頭,但在望夫石等故事里,覺得他能夠表示一種心情,自有特殊的光熱,我們也就能離開了科學問題,了解而且賞鑒他的美。研究文學的人運用現(xiàn)代的科學知識,能夠分析文學的成分,探討時代的背景,個人的生活與心理的動因,成為極精密的研究,唯在文藝本體的賞鑒,還不得不求諸一己的心,便是受過科學洗禮而仍無束縛的情感,不是科學知識自己。中國凡事多是兩極端的,一部分的人現(xiàn)在還抱著神話里的信仰,一部分的人便以神話為不合科學的誑話,非排斥不可。我想如把神話等提出在崇信與攻擊之外,還他一個中立的位置,加以學術的考訂,歸入文化史里去,一方面當作古代文學看,用歷史批評或藝術賞鑒去對待他,可以收獲相當的好結果:這個辦法,庶幾得中,也是世界通行的對于神話的辦法。好廣大肥沃的田地攤放在那里,只等人去耕種。國內有能耐勞苦與寂寞的這樣的農夫么?
在本文中列舉神話、傳說、故事、童話四種,標題卻只寫神話與傳說,后邊又常單舉神話,其實都是包括四者在內,因便利上故從簡略。
(1922年6月26日刊于《晨報副鐫》,署名仲密)
歌謠
歌謠這個名稱,照字義上說來只是口唱及合樂的歌,但平常用在學術上與“民歌”是同一的意義,民謠的界說,據英國吉特生(Kidson)說[3]是一種詩歌,“生于民間,為民間所用以表現(xiàn)情緒,或為抒情的敘述者。他又大抵是傳說的,而且正如一切的傳說一樣,易于傳訛或改變。他的起源不能確定知道,關于他的時代也只能約略知道一個大概?!彼姆N類的發(fā)生,大約是由于原始社會的即興歌,《詩序》所說“情動于中而形于言”云云,即是這種情形的說明,所以民謠可以說是原始的——而又不老的詩。在文化很低的社會里,個人即興口占,表現(xiàn)當時的感情或敘述事件,但唱過隨即完了,沒有保存的機會,到得文化稍進,于即興之外才有傳說的歌謠,原本也是即興,卻被社會所采用,因而就流傳下來了。吉特生說,“有人很巧妙地說,諺是一人的機鋒,多人的智慧。對于民歌我們也可以用同樣的界說,便是由一個人的力將一件史事,一件傳說或一種感情,放在可感覺的形式里(表現(xiàn)出來),這些東西本為民眾普通所知道或感到的,但少有人能夠將他造成定形。我們可以推想,個人的這種著作或是粗糙,或是精煉,但這關系很小,倘若這感情事大家所共感到的,因為通用之后自能漸就精煉,不然也總多少磨去它的棱角(使他稍為圓潤)了?!?/p>
民歌是原始社會的詩,但我們的研究卻有兩個方面,一是文藝的,一是歷史的。從文藝的方面我們可以供詩的變遷的研究,或做新詩創(chuàng)作的參考。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現(xiàn)存的民歌比舊的更為重要,古文書里不少好的歌謠,但是經了文人的潤色,不是本來的真相了。民歌與新詩的關系,或者有人懷疑,其實是很自然的,因為民歌的最強烈最有價值的特色是他的真摯與誠信,這是藝術品的共通的精魂,于文藝趣味的養(yǎng)成極是有益的。吉特生說,“民歌作者并不因職業(yè)上的理由而創(chuàng)作,他唱歌,因為他是不能不唱,而且有時候他還是不甚適于這個工作。但是他的作品,因為是真摯地做成的,所以有那一種感人的力,不但適合于同階級,而且能感及較高文化的社會?!边@個力便是最足供新詩的汲取的。意大利人威大利(Vitale)在所編的《北京兒歌》序上指點出讀者的三項益處,第三項是“在中國民歌中可以尋到一點真的詩”,后邊又說,“這些東西雖然都是不懂文言的不學的人所作,卻有一種詩的規(guī)律,與歐洲諸國類似,與意大利詩法幾乎完全相合。根于這些歌謠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種國民的詩或者可以發(fā)生出來?!边@一節(jié)話我覺得極有見解,而且那還是一八九六年說的,又不可不說他是先見之明了。
歷史的研究一方面,大抵是屬于民俗學的,便是從民歌里去考見國民的思想,風俗與迷信等,言語學上也可以得到多少參考的材料。其資料固然很需要新的流行的歌謠,但舊的也一樣重要,雖然文人的潤色也須注意分別的。這是一件很大的事業(yè),不過屬于文藝的范圍以外,現(xiàn)在就不多說了。
在民歌這個總名之下,可以約略分作這幾大類:
一情歌
二生活歌 包括各種職業(yè)勞動的歌,以及描寫社會家庭生活者,如童養(yǎng)媳及姑婦的歌皆是。
三滑稽歌 嘲弄諷刺及“沒有意思”的歌皆屬之,唯后者殊不多,大抵可以歸到兒歌里去。
四敘事歌 即韻文的故事,《孔雀東南飛》及《木蘭行》是最好的例,但現(xiàn)在通行的似不多見。又有一種“即事”的民歌,敘述當代的事情,如此地通行的“不剃辮子沒法混,剃了辮子怕張順”便是。中國史書上所載有應驗的“童謠”,有一部分是這些歌謠,其大多數原是普通的兒歌,經古人附會作熒惑的神示罷了。
五儀式歌 如結婚的撒帳歌等,行禁厭時的祝語亦屬之。占候歌訣也應該附在這里。諺語是理知的產物,本與主情的歌謠殊異,但因也用歌謠的形式,又與儀式占候歌有連帶的關系,所以附在末尾;古代的詩的哲學書都歸在詩里,這正是相同的例了。
六兒歌 兒歌的性質與普通的民歌頗有不同,所以別立一類。也有本是大人的歌而兒童學唱者,雖然依照通行的范圍可以作成兒歌,但嚴格的說來應歸入民歌部門才對。歐洲編兒歌集的人普遍分作母戲母歌與兒戲兒歌兩部,以母親或而兒童自己主動為斷,其次序先兒童本身,次及其關系者與熟習的事物,次及其他各事物。現(xiàn)在只就歌的性質上分作兩項:
(1)事物歌
(2)游戲歌
事物歌包含一切抒情敘事的歌,謎語其實是一種詠物詩,所以也收在里面。唱歌而伴以動作者則為游戲歌,實即敘事的扮演,可以說是原始的戲曲,——據現(xiàn)代民俗學的考據,這些游戲的確起源于先民的儀式。游戲時選定擔任苦役的人,常用一種完全沒有意思的歌詞,這便稱作抉擇歌(Countingout Song),也屬游戲歌項下;還有一種只用作歌唱,雖亦沒有意思而各句尚連貫者,那是趁韻的滑稽歌,當屬于第一項了。兒歌研究的效用,除上面所說的兩件以外,還有兒童教育的一方面,但是他的益處也是藝術的而非教訓的,如呂新吾作《演小兒語》,想改作兒歌以教“義理身心之學”,道理固然講不明白,而兒歌也就很可惜的白白地糟掉了。
(1922年4月13日刊于《晨報》,署名仲密)
謎語
民間歌謠中有一種謎語,用韻語隱射事物,兒童以及鄉(xiāng)民多喜互猜,以角勝負。近人著《棣萼室談虎》曾有說及云,“童時喜以用物為謎,因其淺近易猜,而村嫗牧豎恒有傳述之作,互相夸炫,詞雖鄙俚,亦間有足取者”。但他也未曾將他們著錄。故人陳懋棠君為小學教師,在八年前,曾為我抄集越中小兒所說的謎語,共百七十馀則;近來又見常維鈞君所輯的北京謎語,有四百則以上,要算是最大的搜集了。
謎語之中,除尋常事物謎之外,還有字謎與難問等,也是同一種類。他們在文藝上是屬于賦(敘事詩)的一類,因為敘事詠物說理原是賦的三方面,但是原始的制作,常具有豐富的想象,新鮮的感覺,醇璞而奇妙的聯(lián)想與滑稽,所以多含詩的趣味,與后來文人的燈謎專以纖巧與雙關及暗射見長者不同:謎語是原始的詩,燈謎卻只是文章工場里的細工罷了。在兒童教育上謎語也有其相當的價值,一九一三年我在地方雜志上做過一篇《兒歌之研究》,關于謎語曾說過這幾句話:“謎語體物入微,情思奇巧,幼兒知識初啟,考索推尋,足以開發(fā)其心思。且所述皆習見事物,象形疏狀,深切著明,在幼稚時代,不啻一部天物志疏,言其效用,殆可比于近世所提倡之自然研究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