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撒路夫人
我又做了一次。
每十年一回
我設(shè)法完成——
某種行走的神跡,我的皮膚
如納粹燈罩般明亮,
我的右腳
是鎮(zhèn)紙,
我的臉是沒有五官的,精致的
猶太亞麻布。
撕掉紙巾
噢,我的仇敵。
我令人恐懼嗎?——
鼻子、眼窩、全副牙齒?
這酸臭的呼吸
一日就會消失。
不久,不久后
被墓穴吞噬的肉身就會
與我相安無事。
我會成為微笑的女人。
我只有三十歲。
像貓一樣,我可以死九次。
這是第三次。
怎樣的垃圾
每十年就被消滅一回。
怎樣成百萬的纖維。
大嚼花生的人群
推推搡搡前來看
他們從頭到腳替我松綁——
盛大的脫衣舞秀。
先生們,女士們
這是我的雙手
我的膝蓋。
我或許只剩皮包骨,
然而,我仍是原來那個絲毫未變的女人。
這事兒頭一回發(fā)生時我十歲。
是一場事故。
第二回,我想要
讓它持續(xù),壓根兒不再回來。
我顫巍巍地閉合
如一枚貝殼。
他們不得不喊啊喊
從我身上撿走蠕蟲,如黏稠的珍珠。
死亡
是一門藝術(shù),和別的一切一樣。
我做得超凡卓絕。
我做出了地獄的感覺。
我做出了真實的感覺。
我想你能說,我肩負使命。
在墓穴里干這個不算難。
干完保持原狀不算難。
是那戲劇性的
光天化日下的回歸——
回到同一地點,面對同樣的臉,同樣的禽獸
興味盎然地吆喝:
“神跡!”
——是這個擊潰了我。
瞧一眼我的傷疤
要收費,聽一聽我的心跳
要收費——
這真的管用。
若要同我說話,摸一摸我
或是取走我的一點血
一絲頭發(fā)或一片衣物
更要收費,一筆巨款。
所以,所以,醫(yī)生先生。
所以,敵人先生啊。
我是你的杰作,
我是你的珍寶,
融化成一聲尖叫的
你的純金寶貝。
我翻轉(zhuǎn),我燃燒。
別以為我輕視你了不起的關(guān)懷。
灰燼,灰燼——
你又戳又撥。
肉,骨頭,那兒什么也沒有——
一塊肥皂蛋糕,
一枚結(jié)婚戒指,
一片黃金內(nèi)膽。
上帝先生,路西法先生[1]
小心
小心。
從灰燼中
我披著紅發(fā)升起
噬人如空氣。
1962年10月23-29日
[1]原文中德語混合英語(Herr God, Herr Lucifer),“路西法”為撒旦的別稱,墮落前是最明亮的天使,也是拉丁文中“金星”的別稱,意為“攜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