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齡與孫景夏
在蒲松齡的交游中,孫景夏還是一個尚未引起人們注意的人物。除路大荒先生在《蒲松齡年譜》中略提過一句外,其他研究者很少語及。其實,孫景夏與蒲松齡之間,不但交往時間長,關系密切,友情深厚,而且在《聊齋志異》的成書過程中,孫氏也曾貢獻過自己的一份力量。至于兩者在生平遭際、思想傾向方面的相似以及相互影響,更值得蒲學界去深入探討。由于孫氏一生多任教職,貧于廣文,死后著述也未能流傳,故其生平事跡資料極難尋覓。茲據筆者近年來注意之所及,稍作鉤稽,聊補此方面研究之不足。
一
孫景夏,名瑚,字景夏。原籍不知何處。據乾隆《諸城縣志》說,自其始祖孫洪入贅諸城縣相州鎮(zhèn)常氏,遂家焉。他少為名諸生,順治十四年(1657)舉京兆??滴跛哪辏?665)授淄川縣教諭。十一年后,即康熙十五年(1676),升任鰲山衛(wèi)教授。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得升任安徽涇縣縣令,然僅一年,旋即以年老歸。
孫景夏之所以不能在仕途上顯達,當然與他未考中進士有關。所以,從康熙六年(1667)開始,他便一邊任教職,一邊參加會試,但到頭來還是一次次地名落孫山??梢栽O想,這樣的精神打擊,實不亞于蒲松齡的鄉(xiāng)試屢屢被黜。而他最后憑借資歷以任縣令,原本就是安慰性的,所以一逢“大計”,便只好告歸。至于是否“年老”,則因其生年無法確考,實在難以知曉了。不僅如此,就連孫景夏的政績,在他任過教職的淄川和鰲山衛(wèi),以及當過縣令的涇縣,當?shù)匾爻酥幸捕疾灰姺从?,而僅載其任職時間而已。所幸他故鄉(xiāng)的人們尚不曾將他忘記。乾隆《諸城縣志》卷三十三記其政績云:
孫瑚,字景夏,與必振同為諸生,有名。順治十四年舉京兆,授淄川教諭。兵燹后學宮盡圯,瑚醵金葺之。陞涇縣知縣。首除稅糧火耗,民甚感頌。嘗獲盜胡某,以夙嫌,誣連鄰縣人甚多,皆置不究。俗泥形家言,死者殯而不葬,久多暴露。瑚痛切勸諭,風稍改。大計,以年老歸。
由此可見,景夏在淄川及涇縣都還是有過貢獻的。淄川學宮因兵燹被毀,景夏上任后即籌資進行修葺。這事在《淄川縣志》中雖無明確記載,然卻由蒲松齡《邀孫學師景夏飲東閣小啟》一文中的“學宮之堂構未竣,故使孫山落第”之句得到印證。高珩在作于康熙四年(1665)的《重修學宮記》中,更是對此大加贊揚:“學宮之圯,亦且數(shù)十年所未有敢過而問之者。教諭孫君,至即毅然任之,不以為難也,而旁觀者咸難之?!逼湓跊芸h之政績,若“首除稅糧火耗”,若治獄不肯株連無辜,以及勸改殯葬陋俗等,亦皆有可觀。唯于鰲山衛(wèi)教授的七年似不見稱述。這一方面固然因為衛(wèi)所乃軍事要塞,教職實難有所建樹;同時也由于鰲山衛(wèi)在雍正十二年(1734)被裁,其地并入即墨縣,建置的變易或使有些歷史人物的事跡堙而不彰了。至于老歸以后的情形,《諸城縣志》未載,景夏本人又無詩、文集傳世,故更難考知。景夏從弟孫必振有《種德堂遺稿》三卷見錄于縣志,從中或可窺見些孫瑚的消息;然筆者訪求此書有年,迄未獲讀。
略觀孫景夏的一生,可以說,這位幾乎以教職終其一生仕途的封建時代知識分子,較之歲歲設帳于縉紳先生家的蒲松齡,雖然說起來要堂皇些,但在經綸莫售、抱負難以實現(xiàn)的一點上卻是共同的。而且,他們兩人的拼命應科舉(或應會試,或應鄉(xiāng)試),以及由此而帶來的傷心與懊惱,更是毫無二致。正是基于此,所以促使這位縣學教諭與身為生員的蒲松齡產生了共同的語言,并由此而建立起深厚的友誼。
二
現(xiàn)存蒲松齡的著作中,出現(xiàn)孫景夏名字的計有四篇。這就是《聊齋文集》中的《邀孫學師景夏飲東閣小啟》,《聊齋詩集》中的《送孫廣文先生景夏》(七絕六首),以及《聊齋志異》中的《諸城某甲》和《冷生》篇末的“附則”。而尤能反映蒲氏與孫景夏交往及其情誼的,則數(shù)前兩篇。其中《送孫廣文先生景夏》七絕六首在《聊齋詩集》中系于“丙辰”,即康熙十五年(1676),為孫景夏離開淄川時蒲松齡的送行之作;而《邀孫學師景夏飲東閣小啟》的寫作時間則不明確。《小啟》不長,而且格調也相當優(yōu)雅,讓我們先來欣賞一下吧:
琴書北渡,雪葉沾舉子之衣;款段南來,桃花粲王孫之路。共意風流名字,已繞逐殿之雷;誰期顛倒英雄,未上遷鶯之榜!筆底之經綸莫售,豈爾宣圣無靈?學宮之堂構未竣,故使孫山落第。忽聞音而感集,堪痛恨者不睹千里昂霄;一轉念而歡生,所幸者又得三年聚首。過哉生之魄,設醴酒于東郊;卜焉逢之辰,醉羽觴于小圃。芳草迷芳徑,一任紅雨飄來;春色遍春城,莫遣黃鶯銜去。序天倫之樂事,共倒芳樽;卜子夜之清游,同歌錦曲。雖則既醉以酒,不過滿眼皆飾目之資;豈曰我愛其羊,遂使盈幾無下箸之處?荒園初掃,若人者,若人者,共擬攀彭澤之車;籃輿已駕,吾師乎,吾師乎,何勿下陳蕃之榻?
從《小啟》中可以看出,蒲氏的此次邀飲,是在孫景夏應會試落第后不久的一個春天,具體說便是“過哉生之魄”“卜焉逢之辰”。“哉生魄”語出《尚書·康誥》:“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邑于東國洛。”“哉”者,始也;“魄”者,月亮黑而無光的部分。故《孔傳》注云:“始生魄,月十六日,明消而魄生?!鄙w農歷每月十六日開始月缺,遂謂此日為“哉生魄”?!斑^哉生之魄”當為月之十七日。至于“焉逢”,字亦作“閼逢”。《爾雅·釋天》云:“太歲在甲曰閼逢?!笔恰把煞辍蹦颂旄芍小凹住钡膭e稱。而所謂“焉逢之辰”者,實即甲辰日也??梢姡阉升g邀請孫景夏的日子是在該月的十七日,干支為甲辰。
再看《小啟》寫作的年和月。前面說過,孫景夏于康熙四年(1665)任淄川教諭,康熙十五年(1676)離去,前后計十一年。而據《清史稿·圣祖本紀》記載,此期間內朝廷會試的年份只有康熙六年(1667)、九年(1670)、十二年(1673)和十五年(1676)。又據《清史稿·選舉志》稱,順、康間的考試,鄉(xiāng)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均初九日首場,十二日二場,十五日三場。殿試為三月。依照慣例,會試名次二月底前即應公布,而落第者三月初也就陸續(xù)開始回歸了。此與《小啟》中所描繪的“款段南來,桃花粲王孫之路”的物候也極相合。再聯(lián)系到“芳草迷芳徑,一任紅雨飄來;春色遍春城,莫遣黃鶯銜去”的時令特征,可以判定,《小啟》的發(fā)出時間是在夏歷的三月。但據薛仲三、歐陽頤編《兩千年中西歷對照表》,康熙六年(1667)、康熙九年(1670)、康熙十三年(1674)、康熙十五年(1676)的三月十七日均非“甲辰”。而四年之中倒有兩年置閏,其中康熙九年(1670)還是閏二月。再查該年閏二月的十七日,正是“甲辰”;復與公歷對照,適當4月6日,為清明后一天。至此,我們總算可以肯定了,蒲松齡與孫景夏的此次聚會,是在康熙九年的閏二月十七,亦即公歷1670年的4月6日。弄清了這一點,再聯(lián)系到當時的延師之例(受聘多在歲前或年初)及是年秋后蒲氏的南游,可以看出,蒲松齡自與父兄“析箸”之后,也并非歲歲在外“游學”(即坐館),至少康熙九年(1670)這一年并無“坐館”之事。這對于學術界尚感困難的蒲氏南游之前一段行蹤的考證,當不無意義。
再回到蒲松齡與孫景夏的問題上來。蒲松齡邀孫景夏飲于家,當然是出于對孫氏落第的同情與安慰,同時也可以看作是他們之間深厚情誼的體現(xiàn)。在蒲松齡的心目中,孫景夏這位學師德高望重,經綸滿腹,其風流名字應該早“已繞逐殿之雷”;但到頭來卻還是“顛倒英雄”,“孫山落第”,真是連蒲松齡也未曾料到,更何況當事人的孫景夏呢!所以蒲松齡便選定了這樣一個春色撩人的日子,用良辰、美景及師友間的談宴來排解學師心頭的郁悶,誠可謂是善解人意了。再從《小啟》的文辭來看,也處處洋溢著蒲氏對孫景夏的一片真情。蒲松齡既對孫景夏的“未上遷鶯之榜”而深表惋惜,同時也為他們“又得三年聚首”而感到慶幸。而“學宮之堂構未竣,故使孫山落第”一句,更無異是對孫氏醵金修葺學宮之舉的贊頌?!缎ⅰ返淖詈髱拙溆雀磺槿?。蒲松齡一會兒將孫景夏比作逸致高情的陶彭澤,一會兒又把孫景夏的駕臨己舍比作當年的徐稚下陳蕃之榻,實足見其對孫氏的敬重與專誠了。
《送孫廣文先生景夏》七絕六首,更將蒲松齡與孫景夏之間那種歷十年而不衰的友誼及臨別之際依依不舍的情態(tài)表現(xiàn)殆盡。詩云:
十年風雪眼常青,一曲驪歌月滿庭。
未別先驚子夜夢,離魂常在短長亭。
把酒垂楊古渡頭,高軒鶴蓋兩綢繆。
繞城一曲般河水,似解傷離咽不流。
野店梅花綠酒濃,勸君莫惜飲千鐘。
明朝此際還相憶,知在云山第幾重。
黃姑山下孝河流,酌酒為君壯遠游。
他日屋梁看月落,相思應到碧山頭。
把手東郊綠水津,長亭十里暗紅塵。
山山望斷渾無際,愁煞游仙夢里人。
長途遙接古荒邱,南北游人去不休。
他日夢中應記憶,行人從此到青州。
詩篇告訴我們,在孫景夏離別淄川之際,蒲松齡不但“把酒垂楊古渡頭”為他餞行,“把手東郊綠水津”依依送之,而且在感情上也流露出這位聊齋先生所少有的纏綿。詩中一連用了“離魂”“綢繆”“傷離”“相憶”“相思”“愁煞”等詞語來表現(xiàn)彼此間分別時的心情,并反復進行渲染,令人有回腸九轉之感。這種感情的建立,當然是人生際遇的相似、抱負的一致,以及情趣的相投;但不可忽視的一點也必須指出,那就是對“鬼狐事業(yè)”的共同愛好。
孫景夏曾為《聊齋志異》的寫作提供過不少素材,其中有的已在篇首注出,如《諸城某甲》,其開篇即云“諸城孫景夏學師言”;有的雖未點明,但所記述卻為孫景夏的親身經歷,如《冷生》篇末“附則”云:“學師孫景夏往訪友人……”故同樣可信為是孫景夏與蒲氏“共倒芳樽”“醉羽觴于小圃”時直接講述的。除此之外,還有些篇章也不能說與孫景夏無涉。筆者嘗思,《聊齋志異》中涉及諸城一帶的人物、故事之多(約有九篇),實與孫景夏氏不無關系,只是由于某種原因,有些材料的來源未被注明罷了。例如金和尚故事(見《聊齋志異·金和尚》)的傳布,其途徑或有多種,但孫景夏便極可能是傳播者之一1。又如《孫必振》故事的入《聊齋》,更是舍孫景夏而無更合理的傳播人選??紤]到孫必振其人其事的長期鮮為研究者所知,以至有人竟將此公視為子虛烏有,本文最后一部分便來考證《聊齋志異·孫必振》篇的本事及其與孫景夏的關系。
三
孫必振(1619—1688),字孟起,號臥云,為孫景夏從弟。其事跡散見于《諸城縣志》《山東通志》及《陵川縣志》等。必振于順治十六年(1659)成進士,康熙三年(1664)授淮慶府推官,有惠政,頗受直隸三省總督朱昌祚(朱緗伯父)賞識??滴趿辏?667)詔裁各府推官(見《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六《姚文燮傳》),必振被裁歸里??滴醢四辏?669)改補山西陵川知縣;康熙十六年(1677)遷河南道試御史,隔年實授??滴跏四辏?679),以左都御史魏象樞薦,命視浙江鹽政;差竣,遷掌河南道。后以病歸,卒于家,年七十2?!读凝S志異·孫必振》中所寫的那位孫必振,便是此人。
《孫必振》篇寫孫必振渡江時的一段驚心動魄的經歷。略謂必振渡江,值大風雪,舟船蕩搖,同舟大恐。忽見金甲神立云中,手持金牌,上書“孫必振”三字。眾謂必振有犯天譴,遂不待其肯可,共將其推置旁邊一小舟上。迨既登舟,則前舟覆矣。這故事雖雜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其中還是有可值得注意的地方。
《聊齋志異·孫必振》插圖
本書《聊齋志異》各篇插圖,均據《詳注聊齋志異圖》,北京市中國書店1981年版。
首先,蒲松齡寫孫必振得天神保佑,大難不死,顯然是取頌揚態(tài)度的,而這種頌揚,實有其現(xiàn)實的表現(xiàn)以為依據。孫必振在清初算得上是一位正氣凜然,而又肯為民謀福利的清官。他任淮慶推官時,“監(jiān)兌漕糧至小灘鎮(zhèn),吏以例金二千進,斥不受,更勒石戒來者”3。任陵川知縣期間,親率眾鑿山開道以通行旅,人號“孫公峪”4;并建學廟、創(chuàng)書院、“除豪猾蠹吏”,以是離任之際“民遮道數(shù)百里,既去,立祠祀名宦”5。其任河南道御史,“首陳河南漕糧折色之弊”6,并“疏請馳海禁,勸民出粟”以賑災,“京察第一”7。他還曾劾遵義總兵李師膺參與“三藩之亂”,后“混廁俘囚,冒濫今職”8;甚至對“吏部銓法不公”也敢于彈劾,并險些獲罪9。孫必振這種扶正除邪、造福于民的做法,與蒲松齡為官當使“良民受其?!?/span>10的主張是完全一致的??梢栽O想,蒲松齡寫《孫必振》篇雖未言其德政,然于孫必振之事跡并非不知;而讀者透過他所敘述的故事,也不難感受到孫必振那正直、善良的形象以及作品那“民心即天意”的主題。
其次,篇中所言“金甲神”事雖虛,然“渡江”的情節(jié)則是真實的。《東武詩存》收有孫必振的一首《贈九公之官》,詩云:“一帆曾掛浙江潮,十載西湖興未消。君到孤山尋處士,梅花折寄舊枝條。”足證必振確曾渡江并到過杭州。但時間是在哪一年呢?乾隆《諸城縣志》(卷三十三)是這樣記載的:“(康熙)十八年,河南、山東水、旱,必振疏請馳海禁,勸民出粟,皆蒙允行。京察第一。又以左都御史魏象樞薦,命視浙江鹽政,力剔宿弊。差竣,遷掌河南道?!庇郑畛沃小端褪逃鶎O臥云先生巡鹽兩浙》詩亦有云:“薊門春已盡,四月未聞鶯?!保ā杜P象山房詩集》)該詩作于康熙十八年(1679)四月??梢姡卣穸山_是在康熙十八年(1679)的四月,即以河南道御史而“命視浙江鹽政”事。而《聊齋志異·孫必振》篇既然寫了“渡江”,則當然應是渡江以后的作品。換言之,在蒲松齡于康熙十八年(1679)春撰寫《聊齋自志》、而《聊齋》一書已初具規(guī)模時,《孫必振》篇尚未載入。這于《聊齋》各篇寫作時間的考定,或具一定的參照意義。
末了還要探討的是,孫必振渡江的故事是如何進入《聊齋》的。前面說過,孫必振為孫景夏從第,而孫景夏又任淄川教諭長達十一年之久,且與蒲松齡友情甚篤,并為《聊齋志異》的寫作提供過不少素材;似此,則孫景夏當為最合適之傳播人選無疑。然孫景夏已于康熙十五年(1676)離開淄川而赴鰲山衛(wèi)任,實不可能再與蒲氏一起“卜子夜之清游”,“序天倫之樂事”。而且,從各方面的材料來看,亦未發(fā)現(xiàn)蒲松齡與孫必振的直接交往。那么,《孫必振》篇是如何撰寫出來的呢?蒲松齡在《聊齋自志》中說:“才非干寶,雅愛搜神;情類黃州,喜人談鬼。聞則命筆,遂以成篇。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郵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積益夥?!笨磥恚瑢O必振渡江的故事,極可能就是孫景夏通過“郵筒相寄”的方式轉告蒲松齡的。過去,研究者們在談到《聊齋志異》的材料來源時,往往樂道于某某“所述”,而苦于找不到“郵筒相寄”的實例;今既得《孫必振》篇,或可補此不足。
(原載《齊魯學刊》1993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
《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1993年第10期全文轉載)
1 見拙文《〈聊齋志異·金和尚〉的史學及民俗學價值》。
2 以上據《諸城縣志》卷三十三、《山東通志》卷一百七十五、《陵川縣志》卷八有關孫必振的記載。
3 《諸城縣志》卷三十三《孫必振傳》。
4 《山東通志》卷一百七十五。
5 《陵川縣志·宦績錄》。
6 《諸城縣志》卷三十三《孫必振傳》。
7 同上。
8 同上。
9 《山東通志》卷一百七十五。
10 《聊齋文集·上邑侯張石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