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夏志清
一、我的朋友唐德剛
《胡適雜憶》,原題“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曾在《傳記文學》上連載了十期(第一八三期—一九三期)。每期航郵寄來,我總先把《回憶》讀了,才去拆看其他的報章雜志。記得讀完第一章,實在興奮,當晚就寫信給唐德剛、劉紹唐,向二位好友致賀:這樣文筆生動而饒有趣味的回憶錄實在難得在國內(nèi)雜志上見到的。翌晨授“中國現(xiàn)代文學”這門課,也不顧當天應講的題目,先講兩則胡適之太太的故事給學生聽。我同胡老太太僅有兩面之緣,但讀了這兩則故事(大叫一聲“GO!”,嚇退“大黑賊”;返國定居前,囑咐德剛、王紀五二人搬運她那只笨重的舊床到新澤西州碼頭),真覺得德剛兄把她寫活了。
《胡適雜憶》我特別愛讀,當然不僅因為德剛兄記載了好多有關胡氏夫婦的掌故。一九六二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頓后,即同德剛交識,對他的學問見識早已佩服。只可惜他封筆了二十年,近兩年來才能看到他的長篇撰述(德剛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憶錄》,連載香港《明報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適雜憶》不止是篇回憶錄,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胡適自承哲學是他的“職業(yè)”,歷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hobby)。德剛十幾歲時即已圈點了一遍《資治通鑒》,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國史、西洋史,近年來一直在紐約市立學院主講中國史、東亞近代史,“歷史”自是他的“職業(yè)”。他中西哲學的底子當然比不上胡適,但他受過“社會科學”這方面的嚴格“訓練”。本書引錄了好幾首德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期寫的新詩、舊詩,表示他同留學生胡適一樣,功課愈忙碌,愈感到有寫詩,同朋友酬唱詩詞的需要:“文學”也是他的“娛樂”。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德剛自己的“職業(yè)”“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
同胡適一樣,唐德剛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詩詞寫得更好?!逗m雜憶》出版后,我想他應公認是當代中國別樹一幟的散文家。他倒沒有走胡適的老路,寫一清如水的純白話。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且舉一個小例為證:
可別小視“跑龍?zhí)住?!紐約市有京戲票房五家之多。平時公演,粉墨登場,鑼鼓冬倉,琴韻悠揚,也真煞有介事??墒恰褒?zhí)住币怀?,則馬腳全露。那批華洋混編的“龍?zhí)住?,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寧死……好不熱鬧!筆者在紐約看國劇,最愛“龍?zhí)住保驗樗苁鼓阈Φ们把龊蠛?,煩惱全消?/p>
引文下半節(jié),可說是段韻文(跑、鬧、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著就寫“好不熱鬧”,同韻字太多,讀起來反而單調(diào)。德剛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兩句三字經(jīng)——“不自由,毋寧死……”,真可謂是神來之筆。這種寫法,全憑作者一時的靈感,和聯(lián)想的豐富。凡在紐約市看過票房演出京戲的,讀這段文字,想都會出聲大笑的。
但看來是游戲文字,“龍?zhí)住痹诒緯呤?jié)里是一個“有機”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學位的人才能在學術舞臺上“井井有條”地跑龍?zhí)?,沒有博士“訓練”的教員,跑跑龍?zhí)滓矔鲅笙嗟?。但真正在京劇、學術舞臺上唱“大軸”的,如梅蘭芳、胡適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
德剛二十六年前寫的成名作是《梅蘭芳傳稿》,所以既提到了“龍?zhí)住?,他會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lián)在一起。最近重讀《梅蘭芳傳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樣,覺得“稍嫌渲染”,文筆太濃艷一點,雖然德剛兄的確參閱了不少資料,尤其關于梅氏美國演出的那段史實。封筆二十年后,文章的境界顯然大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聽,我覺得十分可喜。
二、五十年代的胡適
《胡適雜憶》我讀來特別有親切之感,因為書中提到好多五十年代身在紐約的中外人士,這些人我來哥大后大半也認識。德剛為德國老教授魏復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講師角田柳作這兩位突出人物畫像,一點也沒有“渲染”,真可謂呼之欲出。“‘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這一章專介紹德剛“白馬文藝社”里的朋友,“新詩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會有讀者覺得喧賓奪主,不太合傳記文學的體例。但事實上,胡適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學日記》二書里也講起他好多朋友,抄錄了他們的詩詞酬唱之作。蟄居紐約期間,他既愛參加白馬社的集會,德剛把社員一一點將,并選錄他們一部分詩作,我認為是應該的。我們也借此體會到這前后兩代的留學生處境多么不同。胡適早期一批詩友——任叔永、梅光迪、楊杏佛、朱經(jīng)農(nóng)、陳衡哲——回去后都干了一番事業(yè)。他晚年結(jié)交的那批文藝小友——唐德剛、周策縱、吳訥孫、周文中、黃伯飛——雖在美國學術界各有建樹,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教導美國學生。白馬社里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認識何靈琰。她是徐志摩的干女兒,在上海時期曾跟錢鍾書習寫詩詞,跟魏蓮芳學唱青衣,可惜這幾年不常寫詩,也難得登臺一露身手了。其他兩位,心笛僅聞其詩名,不知人在何處;“才氣最高”的蔡寶瑜一年前我連她的名字也沒有聽見過。她短命而死,我讀到德剛的記載,也不免為之嘆息。
胡適在紐約做寓公期間,愛同年輕朋友來往,真如德剛所說的,年齡相等的朋友間,除了李書華先生外,可同胡適促膝長談的真的絕無僅有。魯迅在晚年,雖有文壇盟主之名,喜結(jié)交的也只是蕭軍、蕭紅這輩比較純潔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報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憶胡適先生》文,深為感動,想不到張愛玲從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適這樣看重張愛玲。在我想象中,到了五十年代中期,胡適早已同當代文學脫了節(jié),也不太關心文學的前途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張愛玲抵達紐約后,曾去拜訪過胡先生兩次,可惜張不善辭令,為人木訥,談話并不投機。翌年感恩節(jié),胡適還有意請她到中國館子吃飯,隔一陣還到一家“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墒菑垚哿岣m談,“確是如對神明”,不知如何逗他開心。二人關系,見面后反而疏遠了。
胡適同他的安徽小同鄉(xiāng)唐德剛一見如故,倒可說有緣。后來德剛身任胡適“口述歷史”的記錄員,更是日常見面,無話不談。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德剛的回憶和當年自己日記上的記錄,給胡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一九五一年胡適才六十歲,其實不能算老,但德剛所見到的胡先生,顯然已開始衰老了。他當然在搞他的《水經(jīng)注》,也寫了一部《丁文江的傳記》,且不斷關注共產(chǎn)國家的所作所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剛回國的二十年(一九一七—一九三七)來,紐約那幾年,他治學的成績實在太少了。張愛玲未去美國前,從香港寄給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讀了,還寫了封懇切的回信。同樣情形,姜貴從臺灣寄給他一冊《今梼杌傳》(即《旋風》),他也真的讀了,也寫了很長的回信。胡適識拔張、姜二人,當然是文壇佳話,也證明他讀當代小說,確有卓見。但話說回來,對胡適而言,這兩位作家都是毫無名望的;他有時間讀他們的贈書,表示他手邊沒有急急要辦的正事。普通名學者,自己忙于著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收到的贈書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來,何況中國當代小說,并非胡適研究的主要對象。(胡適晚清小說讀得極熟,他文章里絕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說——少數(shù)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連茅盾、老舍、巴金的長篇他都沒有碰過。)最使我詫異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圖書館看中文報紙,連“美國兩岸所發(fā)行和贈閱的‘僑報’”也看,而且把它們的“副刊”看得很仔細,而這些副刊,德剛說得一點也不錯,“實在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目今臺灣《聯(lián)合報》《中國時報》特別在編排副刊上用心計,可讀的文章、報道、小說實在不少。我平日沒有時間全讀,又舍不得把那些副刊丟掉,只好把它們保存起來,日積月累,保存著想讀而未讀的文章實在多不勝言。胡先生有時間批閱紐約、舊金山出版的僑報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歲月,實在好不了多少。
胡適這樣“游手好閑”,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幾年他少了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curator)之職,那是一份閑差,每年領取幾千美金貼補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國著名學府做過短期講學,零星演講的機會當然更多,但這些都算不上是長期性的工作?!昂m之的確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 钡聞傔@句沉痛的感慨一點也沒有言過其實。五十年代,胡適同林語堂先生(辭掉南洋大學校長之職以后)大半時期留在紐約,而且經(jīng)常來哥大借書,假如哥大有意聘請他們?yōu)橹腥瘴南到淌?,他們是一定樂意接受的。但中日文系的主管人哪里會有此度量,胡、林二人來了,那些美國漢學教授豈不相形見絀?所以美國著名學府樂于聘用趙元任、李方桂這等專門人才(語言學比較冷門,吸引的學生較少),而不敢聘用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適如能在中日文系開講中國哲學史、文學史的課程,一定特別賣力,很可能提起精神寫出一兩本英文著作來。當然他不可能再有時間去看中文僑報了。
三、胡江冬秀
任何學人,除了家里的書房外,總得有一間辦公室,不能老窩在家里。偏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在家里伴著老妻,事事得遷就她,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tài),這也是一個原因。
在表面上看來,胡適夫婦恩愛白首,非常幸福,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早在一九一五年四月廿八日,胡適記了下面這則日記:
得冬秀一書,辭旨通暢,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擬稿?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shù)年,此大可喜也。
胡適十三歲就訂了婚。他事母至孝,當時無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憑這段日記,我們顯然看出,胡適曾去信問他母親或江冬秀,纏足已放大了沒有?想來江女士以往給他的信,文字欠通,這封信“辭旨通暢”,雖不免疑心是別人“擬稿”的,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至少足已放大,他心里是高興的??墒腔楹笕氖?,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秱饔浳膶W》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跡,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她都會用錯?。┚恿艏~約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傭人可使喚,家務不必胡適操心。住在紐約,胡太太既不懂英語,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實在是夠辛苦的。二老住“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里客人多,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要靜心讀書寫文章,也不可能了。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志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一九五八年秋,胡適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他任內(nèi)的秘書——王志維先生——寫過一篇《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載《聯(lián)合副刊》(一九七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讀后感慨很多。臨死前兩天,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囑咐王秘書“幫我買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這里是臺灣大學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tǒng),不準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來,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幫我買一所房子,給我的太太住。
胡適是愛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guī)矩,南港宿舍不準打牌,院長寓所內(nèi)卻常聽到牌聲,不免于心不安。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臺北市區(qū),老是坐計程車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長才有意在臺北置屋。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
早在民國九年,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的詩(《胡適的詩》,頁九七—九八):
他干涉我病里看書,
常說:“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惱他干涉我,
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么詩了?”
要不是我搶的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
這雖是首幽默詩,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后精神上毫無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準他讀書了。胡適多么希望他的太太能在“雙生日”那天,和他一首詩啊,但太太不會作詩,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永不吵嘴,“今天不許吵”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胡適的確是好脾氣,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傳》里的李超女士一樣,立志求學上進,婚后進學?;蛘咴诩依镒孕?,胡適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個舊式鄉(xiāng)下女子,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
四、女友韋蓮司
德剛兄說得對:“適之先生是位發(fā)乎情、止乎禮的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膽作風’?!钡聞傉J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江冬秀就只好活守寡了。但事實上,胡適既是“止乎禮”的膽小君子,看樣子并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么戀愛,雖然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臺北地平線出版社,一九七〇)這本書里告訴我們,胡先生去世后三年,韋蓮司女士曾“將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一百幾十件)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幾封曾在‘胡適紀念館’分兩次(一九六五、一九六六年)陳列過?!保摱牛┖蛉巳ナ篮?,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胡、韋二人有沒有談戀愛,真相也可大白。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札,都應該收集成書,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魯迅去世才兩年,就有《魯迅全集》二十冊問世。胡適去世十六年了,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這是說不過去的。
德剛認為在一九一五年那年,“胡氏顯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為韋女士所峻拒?!顒窈桑瑪財嗲榻z,懸崖勒馬;應著重較‘高級’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誘’(sex attraction)?!墒琼f女士雖是止乎禮,她并沒有絕乎情。最后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守舊之習極深’的媽媽”。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設——胡適追韋女士遭拒;韋母“棒打鴛鴦”——都是站不住的。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他決不會“正色”呵斥德剛的假設為“胡說”。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志,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細讀《留學日記》,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通信,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嫁之意,韋蓮司的服飾儀表,德剛在書里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ant),“業(yè)英文教授”,有兩個夏天來康奈爾大學暑期班進修,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她“年事稍長,更事多,故談論殊有趣味”。胡適哪里會同她談戀愛?
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主要證據(jù)是《留學日記》里節(jié)錄的兩封英文信。一封是韋女士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寫給胡適的;一封是胡適自己一九二八年一月廿七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學日記》頁五三五—五三七,八三五—八三六),一定也會同意,德剛誤解了它們的涵義。
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日記》頁五二四),胡適訪“韋蓮司女士于其寓,縱談極歡。女士室臨赫貞河,是日大霧,對岸景物掩映霧中,風景極佳。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于此間。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樓。余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定主張不爭主義(Nonresistance):……女士大悅,以為此余挽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恳姷刂?,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讀這段札記,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但在一個“縱談極歡”的下午,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士,怎么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見地之高”。這次縱談之后,想來隔不多天,胡適又去韋女士那里“縱談”了一次。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鐘情于胡適。那次談話,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動手動腳,倒把我們的“膽小君子”嚇壞了。胡適招架不住,只好直言早已訂了婚,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與“禮”(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后韋女士很氣,也有些惱羞成怒,二月三日寫了那封“論男女交際之禮”的信,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于“禮”(blocked by a“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來,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最高級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只要“思無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為上的“非禮”(impropriety)倒是毫無關系的。德剛兄若細品此信,即可看出,韋女士采用的完全是玙姑在《老殘游記》里教訓申子平的口吻。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非禮勿動”的原則。他看了這封信后,對她的“卓識”更為佩服,認為“此論即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是駭人聽聞”。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以后只同他論學問,談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別的男人了。
韋蓮司一人在紐約“放浪形骸”,她母親有所聽聞,實在有些著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后,她寫信囑胡適去規(guī)勸她。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非禮勿動的“東方人”(an Oriental),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罷?何不勸勸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適雖是“膽小君子”,對韋女士的“卓識”“狂狷”原則上是佩服的,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既如此,把她關起來,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德剛引譯那一段信里的“我們”一詞(“我們?yōu)槭裁匆檻]‘別人’對我們怎樣想法呢?……”),乃所謂editor;al“We”,非指胡適、韋蓮司二人。德剛看不出這一點,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
五、胡適與陳衡哲
胡適同陳衡哲女士留學期間的關系,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讀后十分折服。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詩國革命”“文學改良”的煙絲披里純(inspiration),“所以新文學、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過其實了。在《逼上梁山》文里胡適說得明明白白,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鐘文鰲,他是清華學生監(jiān)督處駐華府的書記。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
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個“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tǒng)。莎菲女土既為任叔永所發(fā)現(xiàn),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論才情任不如胡,看樣子莎菲也會嫁給胡適的。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也是他事業(yè)上最親信的左右手,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陳婚姻如此美滿,胡適自己家里有個病中不準他看書、寫詩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艷羨他們的幸福。他騙過江冬秀,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Sophia),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段舊情,至少也希望女兒像瓦莎學院優(yōu)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地庸俗。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實在令人心折。
胡、陳二人尚未見面前,即可說已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有一次,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要他猜是何人寫的。(陳衡哲《小雨點》任序,則謂故意騙胡適“是我作的”。)胡適對其中一首詠“月”詩特別激賞(“初月曳輕云,笑隱寒林里。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寫道(《日記》頁一〇五八—一〇五九):
兩詩妙絕?!帮L”詩吾三人(任、楊及我)若用氣力尚能為之,“月”詩絕非吾輩尋常蹊徑?!阆掠写饲樗?,無此聰明。杏佛有此聰明,無此細膩?!赃m之邏輯度之,此新詩人其陳女士乎?
任叔永如未把此信轉(zhuǎn)寄陳衡哲,也一定會把胡適評語抄給她看的。她看到后,一定感到十分光榮,且視胡適為生平知己。當時美國東部,留學生間成績最優(yōu)異的要算上趙元任、胡適二人,但胡適到處演說,發(fā)表英文文章和讀者投書,風頭比趙更健。這樣一位當代才子盛贊其詩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動?
同樣情形,胡適也認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楊、梅、朱都反對胡適搞文學改良,寫白話詩,真正響應他就只有陳衡哲一人。新文學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說即是她的《一日》,載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學生季報》,同時期她也寫了不少白話詩。(我另有長文論陳女士,將刊《現(xiàn)代文學》季刊。)很可能陳衡哲真有雄心為新文學開路;但她見到胡適給眾朋圍剿,特地試寫些白話詩、白話小說,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悅于他,這也是大有可能的。
陳衡哲返國后,在一九二四年十月號《小說月報》上發(fā)表了一篇題名“洛綺思的問題”的小說,集《小雨點》。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胡二人不尋常的關系,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愛慕。德剛謂胡適到老還一口咬定莎菲女士“當時抱的是獨身主義”,我相信莎菲的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而洛綺思的“問題”即是知識女子的獨身問題。小說的原來樣子已無法看到,因為出版前陳衡哲聽取胡適的意見,已把初稿加以增刪。胡適在《小雨點》序上寫道:該小說“我和叔永最先讀過,叔永表示很滿意,我表示不很滿意,我們曾有很長的討論,后來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刪改了幾部分”(《小雨點》胡序,頁一)。莎菲別的小說,胡適都很滿意,惟獨這篇他堅持要刪改,還同任氏夫婦做了“很長的討論”,我想決非技巧上的問題,而是胡適心虛,恐人家看出小說里有所影射。
其實,小說男女主角都是美國白種人,任叔永就給他太太瞞過了。男主角瓦德白朗是位哲學教授,洛綺思是同校同系的研究生。洛綺思的原名似應作Lois,但也必然使我們聯(lián)想到愛洛綺思(Héloise),那位因熱戀老師而青史垂名的女學生。陳衡哲專攻歐洲史,對中世紀的人物很熟悉。她寫過一篇介紹僧尼孽侶“亞波拉與愛洛綺思”的文章,收入《衡哲散文集》(一九三八)。亞波拉(Abelard)最后屈服于教會的權威而甘愿與愛洛綺思永別,陳衡哲對他的懦弱表示非常憤慨。盧梭的長篇小說《新愛洛綺思》(La Nouvelle Héloise,一七六三),不知陳衡哲有沒有讀過。女主角同她的家庭教師熱戀,后來嫁了人還是愛他。她的丈夫非常開明,竟邀太太舊情人同他們一起長住。假如莎菲真的私下里愛過胡適,任、陳、胡三人持久的情誼倒真有些像盧梭小說里的三主角。
陳衡哲筆下的洛綺思當然是個獨身女子?!蔼毶碇髁x”在當年西洋職業(yè)婦女間是一個極時髦的風尚,莎菲在瓦莎那幾年,通信的男友這樣多,她明言抱獨身主義是很可信的。那時留學美國的中國女子人數(shù)極少,總想回國干一番事業(yè),不輕易談婚嫁。當然也很可能,陳衡哲獨在胡適面前表明獨身主義,表示她對任叔永并不在乎,想用“激將法”鼓起胡適的勇氣來,同江冬秀解除婚約,一心一意追她自己。任叔永一九一六年暑假開始追莎菲,但他同胡適一樣,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國的。二人返國后,同樣只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誼??墒且痪乓黄吣甑?,胡適即同江冬秀結(jié)了婚,從此莎菲死了一條心,雖然她同任叔永結(jié)婚已是一九二〇年下半年的事了,在她修完芝大碩士學位返國之后。胡適結(jié)了婚,總不得不鄭重其事地寫封信給他的瓦莎女友,表明一番心跡。假如莎菲一直在愛他,希望他返國后同江女士解除婚約,收到這封信,心里該是十分難受的。她那時候的心境,即給了她寫《洛綺思》這篇小說的最初靈感,雖然她把這則故事藏在心頭好多年,才敢把它寫下來。
在小說里,瓦德同洛綺思互相愛慕三年之后,宣告訂婚。但洛綺思怕結(jié)婚生子妨礙她的學問事業(yè),旋即反悔。瓦德竟答應解除婚約,凄然說道(《小雨點》,民國二十八年三版,頁七一):
洛綺思:我的愛你,我的崇拜你,便是為著你是一個非常的女子。若是為了我的緣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達到,那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你應該知道我并不是那樣自私的人。若能于你有益,我是什么痛苦都肯領受,什么犧牲都能擔當……
三四月之后,堂堂哲學教授瓦德白朗竟同“一位中學校的體操教員”結(jié)了婚。蜜月之后,他寫封表明心跡的信給洛綺思(同書,頁七六—七七):
我的親愛的朋友:
瓦德結(jié)婚了!蜜妮——這是我的妻子的名字——是一個爽直而快樂的女子,雖然略有點粗魯。她當能于我有益,因為我太喜歡用腦了,正需她這樣一個人來調(diào)調(diào)口味。
有許多我的朋友們,以為我應該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來做終身的伴侶。我豈不愿如此,但是,洛綺思,天上的天鵝,是輕易不到人間來的。這一層不用我說了,你當能比我更為明白。
我不愿對于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xiàn)了呢?我既娶了妻子,自當盡我丈夫的責任,但我心中總有一角之地,是不能給她的。那一角之中,藏著無數(shù)過去的悲歡,無限天堂地獄的色相。我常趁無人時,把他打開,回味一回,傷心一回,讓他把我的心狠狠地揉搓一回,又把他關閉了。這是我的第二個世界,誰也不許偷窺的。他是一個神秘的世界,他能碎我的心,但我是情愿的;他有魔力能使我貪戀那個又苦又酸的泉水,勝于一切俗世的甘泉。
我的朋友,請你恕我的亂言。我實愿有一個人,來與我同游這個世界。我怎敢希望這個人是你呢?但你卻是這個世界的創(chuàng)造者,沒有你便沒有它,所以它是純潔的,出世的,不染塵滓的。
我不多寫了。我要求你明白,瓦德雖是結(jié)了婚,但他不甘因此關閉了他的心;尤其是對于洛綺思,他的心是永遠開放著的。
我永遠是你的,瓦德。
但他寫完這封信之后,忽然又覺得不妥。他更自思量,覺得他和洛綺思的交情,是不應該這樣的。洛綺思不是他的一個敬愛的朋友嗎?但這信中的情意,卻是已經(jīng)越出朋友范圍之外了。這豈不是把洛綺思待他的高尚純潔的感情,拋到污泥中去了嗎?他將何以對她呢?他將何以對世上的女子呢?固然,他是有權可以保存這個心中的秘密的;固然,他的已碎的心是不怕再受傷損的,但他卻無權去傷害他人的心。他只應把這個秘密的種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不應把他種到肥土里去,讓他去受那日光雨露的滋養(yǎng);因為他所開的花,是要給洛綺思以極大的痛苦的。他想到這里,便決意把這粒種子收回他的心之秘處去,永不讓它再見天日了。于是瓦德寫封比較大方的信寄給她,表示“除了切磋學問,勉勵人格之外,在他們兩人中間,是沒有別的關系可以發(fā)生”的了。
假如胡適返國后,曾同陳衡哲通過情書,那么他在完婚之后,寫一封如怨如訴的信給她,調(diào)子一如引文里的那封未寄之信,是很可能的。當然,也很可能胡適一直抱著“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宗旨,從未同莎菲通過情書,而這篇小說僅表示在陳衡哲的想象中胡適應該寫一封這樣的信給她。她不僅對胡適沒有勇氣追她表示失望(怎能輕信她會抱“獨身主義”的話呢?),也對胡、江二人的結(jié)合,表示極大的憐憫。當世第一才子,怎可同一個纏足村姑胡亂結(jié)了婚呢?美國沒有纏足女子,在陳衡哲的想象中,江冬秀變成了一個“中學校的體操教員”,比她再“粗魯”的女子,就更不適合哲學教授太太的身份了。信中有好些話,諸如“我不愿對于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說我的夢想是實現(xiàn)了呢?”我想胡適初讀原稿,一定感慨萬千。胡、陳二人可能沒有通過情書,但“洛綺思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跡的情書。專攻化學的任叔永讀了初稿還看不出苗頭,胡適自己倒緊張起來,硬教她把小說加以增刪?!疤砹艘徽隆?,瓦德不再出現(xiàn),小說重點放在多少年后老處女洛綺思的身上了。
德剛認為胡太太是同時代“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尋常的例外”,這句話說得很對。但德剛認為胡適自己也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倒不見得。胡適如能同陳衡哲這樣的女子結(jié)婚,當然生活要美滿得多。且不說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定不下心來作研究;即在二三十年代,胡適自己太忙,太太沒有現(xiàn)代醫(yī)藥常識,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愛女夭折,二兒子思杜從小身體虛弱,教不成器——一個家庭里產(chǎn)生了這兩大悲劇,總不能算是美滿的。假如在《夢見亡女》詩里,胡適真如德剛所說的“一石雙鳥,悼亡、懷舊”,那么他寫詩時最不可告人的感觸即是:假如太太是莎菲,素斐也不至于夭折了。
六、“當代第一人”
近年來我為朋友寫序,借用胡適一句話,“覺得我總算不曾做過一篇潦草不用氣力的文章”。每篇序總言之有物,不是說兩句空泛的捧場話就算數(shù)的。寫《胡適雜憶》的序,我用氣力更多,等于自己作了一番胡適研究,不得不把書中有些不敢茍同的假設和論點,加以評審。我覺得這樣做才對得住作者,也對得住讀者。德剛兄認為胡適在哥大研究院兩年,絕無可能把博士學位修完,這一點我完全不同意,已在另文《胡適博士學位考證》(見《傳記文學》第一九八期)里加以辨正,在序文里不再加以討論。德剛兄對有關胡適的資料看得極熟,但寫《胡適雜憶》時,每月要趕出一篇,有些早已讀過的書反而沒有時間去查看。在《七分傳統(tǒng)·三分洋貨》這一章里,德剛認為哈佛博士格里德(Jerome B. Grieder)講到少年胡適不信鬼神這一點,特別把范縝《神滅論》搬出來,有些小題大做,“不知輕重”。其實《四十自述》里即有《從拜神到無神》這個專章,胡適“十一二歲時便已變成了一個無神論者”,的確是受了司馬光、范縝二人的影響。胡適父親誠然是個理學家,不信鬼神,且與“僧道無緣”。但胡老先生過世,胡適才三歲零八個月。他母親和其他女眷們都是迷信神佛的。胡適不信鬼神地獄,自己歸功于范縝的啟示。
序文雖已寫得很長,我所討論的主要是“五十年代的胡適”和“胡適及其太太和女友”這兩個題目。但《胡適雜憶》不單提供了不少胡適傳記的珍貴資料,也不單是他晚年蟄居紐約那一長段時間最忠實的生活素描和談話實錄,它也是胡適一生多方面成就的總評。三四十年來,“胡適批判”是個熱門題目,但縱橫暢談其思想和為人,與其整理中國哲學史、文學史,推動文學革命,提倡科學、民主、自由之得失功過,像德剛這樣面面俱到,既同情而又客觀,敬愛其人而不袒護其短的,實在還沒有第二個人。胡適在美國求學期間,吸收了不少西方新知識,但返國以后,一方面整理國故,忙于考證,一方面關心時事,多寫政論,簡直沒有時間吸收西方的新學問和新學說。四十年前金岳霖即敢說:“西洋哲學與名學又非胡先生之所長?!钡搅宋迨甏频聞偢梢哉f:“西洋史學亦非胡先生之所長?!蔽易约阂部梢哉f:“胡先生返臺以后,早無意追逐西洋文學的現(xiàn)代潮流,現(xiàn)代西洋文學批評他也一竅不通?!绷魧W七年,胡適讀了那幾本西洋文學名著,《日記》上大半都有記載。一九一七年返國后,實在沒有余力顧及西洋文學。一九五二年十一月胡適第一次從美國飛臺灣,做了不少次演講,也接受了好多次訪問。有一位記者問他美國文壇概況,胡適作了如下的答復:
第二個問題,我要完全繳白卷了。幾年來因為世界政治形勢的太不安定,我差不多放棄了對于文學的研究。關于美國文壇的情況,《紐約時報》和《論壇報》每周都有一張銷行最廣的書目表分送,表內(nèi)所列的新書,一面屬于小說的,一面是非小說的。這兩張表所列的新書,小說方面,十部中我頂多看了一二部,非小說的,十部中頂多看三四部。我對于美國文壇還沒有做過系統(tǒng)的考察,諸位有興趣,我去美后如有時間,當加以研究,隨時向文藝界作簡單的報告,現(xiàn)在只好繳白卷了。
——《胡適言論集》(甲編),頁一一三(“自由中國社”,一九五三年初版)
胡先生對美國文壇概況一無所知,一點也沒有什么難為情。他在座談會上逼得說謊,且說了不少外行語,倒令我很為他難過。胡適哪里會有功夫去每季選讀一兩部暢銷小說?這類小說的絕大多數(shù)算不上是文學,連美國嚴肅的批評家也不讀它們的。美國高級文藝刊物這樣多,胡適僅能提一提當年紐約兩大日報所刊載的暢銷書目表,實在太不合我國新文學開山祖師的身份了。
到了五十年代,胡適同西洋文學、史學早已脫了節(jié),二次大戰(zhàn)以后倡行于歐美學院間的各派新興哲學,想來他也所知極淺。胡適自信心很強,而且講究“前后一致”(德剛討論此點,極精彩),他既早已歸奉杜威的“實驗哲學”,西洋哲學界的新動態(tài),他就覺得不值得注意了。假如自己的思想在晚年有所轉(zhuǎn)變,豈非胡適為人前后不一致了?同樣情形,他講中國文學史,就抓住“白話”這個觀點,視之為評判古代作品優(yōu)劣之基本考慮,雖然那幾部稱得上白話文學里程碑的古典小說,不一定就是他真心喜愛的作品。骨子里他同周作人一樣厭惡古老中國的“非人文學”,《紅樓夢》《水滸傳》所刻畫的中國社會都是極不人道的,所以他對二書都不喜歡。《紅樓》更表揚了釋道的虛無思想,也是他所不喜的。(胡適對德剛說:“《紅樓夢》不是一部好小說,因為《紅樓夢》里面沒有一個plot〔有頭有尾的故事〕。其實plot之有無,對胡適來說,是不重要的,《老殘游記》比起《紅樓》來,更無plot可言,他卻特別喜歡。)但《紅樓》的白話文體實在太漂亮了,他在考證《紅樓》的論文里就不敢對它加以劣評,免得顯出自己批評觀點前后不一致?!度龂萘x》是用淺近文言寫的,所以他敢放膽罵它“平凡淺薄”“創(chuàng)造力太薄弱”。假如《三國》也是部白話小說,他就不便放膽去罵它了。胡適執(zhí)著于“白話”這個觀點,作為小說評論家,有些地方天真得可愛。
胡適太講究為人、立說前后一致,“今日之我”從不與“昨日之我”挑戰(zhàn),即在三十年代對國外新興之學說就不太注意。但綜觀其一生之成就,我完全同意德剛給他的蓋棺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