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坎坷官路
公元1510年,也就是明正德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在秋風(fēng)蕭瑟的北京城,一個死刑犯被押赴法場,執(zhí)行凌遲之刑。
說到凌遲,老百姓有一個更通俗的稱呼——“剮刑”,更形象的叫法是“千刀萬剮”。罪孽越重,剮的刀數(shù)就越多,行刑的時間就越長。
這位死刑犯被判3357刀,行刑期為三天。
行刑之慘烈殘酷,不忍言說。根據(jù)監(jiān)刑大臣的記載,犯人第一天被剮357刀,行刑后還被帶回監(jiān)獄喝了兩碗稀粥。鑒于第一天行刑時,犯人大喊大叫,把宮里宮外的、該說不該說的全部喊了出來。第二天行刑時,就在他口里塞上了核桃,直到割完3357刀,氣絕身亡,挫骨揚灰。
什么叫挫骨揚灰呢?大家知道,當死刑犯的肉被剮完后,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骨架。劊子手這時會割下死刑犯的頭,叫作“梟首”;再用銼刀、鋸子、榔頭之類的工具把骨頭砸碎,磨成灰,迎風(fēng)撒掉。
我們說凌遲之殘忍變態(tài)已經(jīng)超越了人類的心理承受底線,為什么還要挫骨揚灰?據(jù)說是為了讓罪犯永世不得翻身,不僅不能投胎做人,連做鬼的資格都沒有!
行刑期間,還有一道奇特的景觀:人犯的仇家和一些百姓團團圍住行刑場,有仇的看個痛快,沒仇的長點見識。他們中的很多人帶上了銀兩和炊具,干嗎呢?銀子用來買肉,炊具用來烤肉。他們用錢買下一絲絲剛剛割下的人肉,刷上油,點火烤熟后吃掉。更有甚者,買下生肉后就直接生吞下去,搞得滿嘴血污!
這個被千刀萬剮的人到底是誰?他到底犯下了什么樣的滔天罪孽,以至于要用如此殘忍的方式殺掉?又是什么樣的仇恨使得他的仇家對他進行如此血淋淋的報復(fù)?
這個被千刀萬剮的人,大家可能并不陌生,他就是明朝大名鼎鼎的太監(jiān)——劉瑾。十天前,他還權(quán)勢熏天,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以至于北京城里的老百姓都說,北京城住著兩個皇帝,一個是金鑾殿上坐著的朱皇帝,一個是立著的劉皇帝。十天后,他卻被掛上剮刑架,在死亡的邊緣掙扎徘徊。
我們講到一個細節(jié):劉瑾在第一天被剮357刀后,被帶回監(jiān)獄,還喝下了兩碗稀粥——這是一個值得關(guān)注的細節(jié)。按理說,剮刑的痛苦和恐懼非一般人所能忍受,最好的辦法是早死早解脫,為什么還要喝粥延續(xù)這種非人可承受的痛苦和恐懼呢?
劉瑾喝粥的行為表明:第一,他有活下去的欲望——這點好理解,螻蟻尚且貪生惜命,更何況位高權(quán)重的大太監(jiān)劉瑾!第二,劉瑾有活下去的希望。
到了最后的死亡關(guān)頭,在難以忍受的痛苦和恐懼中,劉瑾仍然希望有一個人能救救他,至少能讓他一刀斃命,早點解脫。
這個人是誰?他就是正德皇帝朱厚照。
劉瑾為什么有信心認為朱厚照會來救他呢?第一,他一手帶大了朱厚照,兩人之間的感情非一般人可比;第二,朱厚照對他絕對信任,否則他不可能從一個草根登上帝國政壇的最高峰。
可惜,正德皇帝朱厚照不僅沒有救他,反而超越司法程序,親自下旨判處劉瑾剮刑!當劉瑾望眼欲穿的時候,皇帝正待在劉瑾為他修建的安樂窩里和美女喝酒淫樂!
為什么對劉瑾信任無比的正德皇帝在生死關(guān)頭會痛下殺手?根據(jù)史料記載,劉瑾身上背負了十七種罪名,最嚴重的兩項是:贓貪和謀反。也就是說,小皇帝殺他,一是因為他是天下第一貪,皇帝垂涎他的家產(chǎn);二是痛恨他的背叛。
先說贓貪。劉瑾的財產(chǎn)到底有多少,以至于連富有天下的皇帝都產(chǎn)生貪念?按照當時史料記載和民間傳說,這是一個天文數(shù)字:超過了3億兩白銀!
這數(shù)據(jù)真實嗎?歷史上從來都是一個謎。但在當時,這個數(shù)字不僅刺激著皇帝敏銳的神經(jīng),還布滿了隱秘兇險的政治疑云!
3億兩白銀是什么概念?這數(shù)字太大,大家可能沒有概念。我們用三個參照標準具體比較一下——
第一個標準,如果按照正德元年的國家財政收入——200萬兩白銀為基準,這相當于大明王朝150年的財政總收入!
第二個標準,人民幣標準。按1兩白銀折合人民幣400元,這筆錢就是1200多億人民幣。
第三個標準,國際化標準。3億兩白銀約合200多億美元!無論如何也會被拽進各類富豪排行榜。
事有湊巧,2001年,《華爾街日報》亞洲版隆重推出全球千年財富榜,入選者只有50個人。主辦機構(gòu)以這筆財富為標準,選中了劉瑾,劉瑾有幸和成吉思汗、和珅、宋子文等人“譜寫”了中國版的世界級財富神話。可惜,財富獲取手段卻是貪賄。
再說謀反。這更是一團政治迷霧。
根據(jù)史料記載,說劉瑾謀反是被他的好兄弟張永所揭發(fā)。張永的奏章到底寫了些什么,現(xiàn)在不得而知。但正德、嘉靖年間官員謝蕡根據(jù)歷史檔案寫了一本書,叫《后鑒錄》,里面講到了劉瑾謀反的一些細節(jié):比如,劉瑾養(yǎng)了一批術(shù)士,成天“占候天文,相面算命”。這些江湖人士看天看地,看東看西,看出了劉瑾的從孫劉二漢“后有大貴”——這是要命的。你大貴了,那皇帝怎么辦?再比如,劉瑾位高權(quán)重,氣勢熏天,北京城的老百姓都叫他“立皇帝”,劉瑾聽了高興,起了異心,想圖謀不軌,搞個名副其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那么,劉瑾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他真的貪污了3億兩白銀嗎?他真的企圖謀反嗎?他突然慘烈地被千刀萬剮是否還有不為人知的政治背景呢?
要解開這些歷史迷局,我們首先得弄清楚:劉瑾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他如何從一個卑微的草根躋身青云,登上帝國權(quán)力的頂峰?
接下來讓我們穿越到500年前,撥開迷霧,探明歷史的真相。
明代宗景泰二年,也就是公元1451年,劉瑾出生于陜西西安的興平縣。那時候的明朝開國不到100年。雖然發(fā)生過“土木堡之變”,但國力并未大損,法制健全,偶爾出現(xiàn)些群體性事件,天下人心還算穩(wěn)定。
劉瑾本來姓談,雖然出生在相對和平的時代,但劉瑾家境也就是個鄉(xiāng)村中等人家水平。為什么呢?因為他在6歲的時候就被送給一個姓劉的宦官撫養(yǎng),后來被閹割并改姓為劉,這就是所謂“冒姓”。我們知道,官宦人家和有錢人家絕對不愿意送孩子去挨那一刀,但一般人家的孩子要當宦官,卻還得看是否有實力和機會。因為明代的宦官職業(yè)生涯很好,工作穩(wěn)定,收入可觀,弄不好還能撈上個一官半職。所以中等以下的人家如果仕途無望,都愿意出一大筆錢,托關(guān)系讓孩子挨上一刀,然后進宮奔前程。
我們今天很多人認為,當宦官是勞苦大眾迫不得已的選擇,為什么還需要一大筆錢?因為明代宦官的來源有兩種:一種是正規(guī)的凈身,一種是自宮。如果是正規(guī)凈身還得先四處送禮,找到有資歷的老宦官引介,再凈身入宮,否則那一刀就白挨了。這筆錢花下來對一般家庭來說基本上屬于巨額投資。那舍不得花錢或沒有錢能不能自宮?根據(jù)《大明律》,自宮是違法的,朱元璋時代對自宮者的處罰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到了明代中期,宦官供大于求,有一次宮里招1500人,但蜂擁而至了2萬多人。那些自宮的人進不了宮,只能流落社會,叫作“無名白”,十分凄慘。這很不人道,還可能會危及社會治安。所以弘治皇帝曾經(jīng)下令:凡自宮者一律處斬。但宦官的職位太誘人了,天啟朝的魏忠賢,一無錢財,二無后臺,為了升官發(fā)財,出人頭地,果斷違法,揮刀自宮。
但即便進了皇宮,不一定就能飛黃騰達。劉瑾在景泰年間幸運地進宮當差,但幾十年來就是幫別人搓背洗腳倒馬桶,默默無聞,自然也就不名一文。
成年后的劉瑾雖然地位卑微,卻能放眼天下,暢想未來,算得上一位有志青年。
這樣說是有依據(jù)的。最有力的證據(jù)就是劉瑾和一般宦官不同,除了日常之外,他還選擇了一個偶像?!睹魇贰飞险f他“嘗慕王振之為人”——他特別羨慕明英宗時期著名的大太監(jiān)王振。
按照今天的標準,劉瑾選的偶像太離譜了——在今天的教科書中,王振專權(quán)誤國、貪污賄賂,還引發(fā)了“土木堡之變”,是一個禍國殃民、罪大惡極的太監(jiān)。但在明朝,特別是明代宮廷的傳說中,包括清人撰寫的史料中,王振卻并非一無是處。
比如他對皇帝嚴格管束。作為皇帝的老師,王振要求皇帝成為一位圣主賢君,要勤于政事,不要尋歡作樂。有一次,趁著王振不在,英宗招了個小宦官吹簫解悶。小宦官吹得正歡的時候,王振過來了。英宗倒沒什么,小宦官嚇得撒腿就跑。被王振喝住,猛訓(xùn)一通,外加二十大板。
再比如,他嚴格管理內(nèi)廷宦官。根據(jù)明代筆記所載,宣德年間開始,朝廷經(jīng)常派宦官外出尋求花木鳥獸。王振掌管內(nèi)廷后——
悉禁絕之,未嘗輕差一人出外,十四年間,軍民得以休息?!懭荨遁膱@雜記》
也就是說,王振當權(quán)時全部禁絕到民間收購花木鳥獸,十四年來從未擾亂過軍民的正常生活。
王振還敢對皇帝說“不”。這可是一般人難做到的?!蠹抑?,皇帝的話是圣旨,是金科玉律,哪怕要你死也叫“賜死”,是一種恩榮,還得叩頭謝恩后才能選擇跳長江還是“自掛東南枝”。
但王振很剛直,對皇帝的話,當聽則聽,否則果斷拒絕。
許浩的《復(fù)齋日記》記載了一個真實故事:一個小宦官梳頭梳得很好,有一天,梳頭梳得皇帝神清氣爽,得到了皇帝的表揚,小宦官馬上跪下,請皇帝恩賞個一官半職。英宗一高興就答應(yīng)了,讓他找王振辦理。小宦官屁顛屁顛地跑去找王振,說皇上賜了奴才一個官,請你幫忙成全!王振什么反應(yīng)?一口回絕!——王振認為,官位是國家名器,絕不能輕假于人。梳頭,最多也就是個“賤技微勞”,要賞只能用金錢財帛,而不能用官位,否則天下官場的剃頭匠、殺豬匠就太多了。
明英宗無可奈何,只得拿自己的零花錢賞賜了梳頭的太監(jiān),而沒有像慈禧太后那樣將梳頭狀元李蓮英擢舉高位。
由此可知,進入官場之前的劉瑾還不是一個什么壞人、惡人、小人。他之所以選擇王振當偶像,應(yīng)該是為了一個高尚的目的:執(zhí)掌內(nèi)廷最高權(quán)力,干出一番大事業(yè),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在偶像的激勵下,劉瑾沿著大明帝國高不可攀的官場臺階一步一步艱難前行。
成化年間,年近四十的劉瑾終于迎來了人生第一次機遇,當上了教坊司的大使——這是教坊司的主要領(lǐng)導(dǎo)。
雖然劉瑾很激動,但有兩點需要說明:第一,官位不高,正九品,比七品芝麻官還差一大截;第二,這職位除了宦官,一般人不愿意干。因為教坊司除負責音樂、樂器外,還管理官妓,所以后來民間就直接把教坊司和“青樓妓院”畫上了等號——這名聲可不太好。有一年,正德皇帝看中了一個小伙子,人長得帥,家世又好,就讓他到教坊司主持工作。嚇得這小帥哥立馬叩頭,說我家可是世代清白,哪能到那地方任職當差?
雖然名聲不好,官職卑微,但劉瑾卻干得津津有味,有聲有色。當他邁著穩(wěn)健的步伐向理想的目標苦苦奮進的時候,他人生的第一次厄運突如其來。
弘治元年,新皇帝舉行祭祀社稷大典,劉瑾為了討好皇帝和百官,辛辛苦苦排練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演唱會”。哪知道,在演出現(xiàn)場卻出了意外——有一名男演員很出格,當戲霸,既不管編劇怎么編,也不管導(dǎo)演怎么導(dǎo),更不管領(lǐng)導(dǎo)的政治前途,在演出過程中,自己發(fā)揮,臺詞中夾雜了一些“狎語”,也就是很流行但不怎么文明的段子。這下被都御史馬文升抓住了,說他“瀆亂圣聰”——污染了皇帝干干凈凈的耳朵。說起來,劉瑾本人大不了承擔個領(lǐng)導(dǎo)責任。哪知道,三法司一會審,居然判處死刑。劉瑾哭哭啼啼,四處叩頭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九品官當不成了,被發(fā)配到明憲宗茂陵去當司香。
司香,聽著雅致,實際上就是守墓、掃地、上香、值夜班,無情無趣,冷鍋冷灶。劉瑾在這個職位上一待十年,如果不出意外,年近五十的劉瑾就只好混吃等死,大太監(jiān)的理想必然成為泡影。
但人生際遇說變就變。弘治十一年(1498年),守陵十年、暮氣沉沉的劉瑾迎來了人生的轉(zhuǎn)折點:皇太子朱厚照出閣讀書,宦官隊伍擴充,劉瑾有幸入選。
從守陵到服侍未來的新皇帝,是不是老天開眼,眷顧年近半百的劉瑾?不是。這是他自己“努力”的結(jié)果。
因為他行賄了。
劉瑾行賄的人叫李廣,不是“秦時明月漢時關(guān)”,征戰(zhàn)沙場的李廣,而是孝宗時期有名的權(quán)監(jiān)李廣。
根據(jù)明史記載,李廣最拿手的是燒符化水,裝神弄鬼,經(jīng)常搞得皇帝迷糊犯傻。李廣恃寵驕橫,貪贓不堪,奪取民田不說,還擅取鹽利,侵吞國有資產(chǎn)。
作為貪腐界的“杰出”人士,李廣有一項發(fā)明,文武百官送來的真金白銀他都要記賬,但又不能寫實。他冥思苦想,發(fā)明了一種記賬法:送來的是黃金,他就寫收到某某黃米多少石;送來的是白銀,他就寫收到某某白米多少石。后來,李廣事敗被抄家,孝宗皇帝親自到場,想搜一些長命百歲的秘籍,果然在最隱秘的地方發(fā)現(xiàn)了一個冊子,高興地打開一看,寫得都是些什么黃米、白米,搞得皇帝犯迷糊:
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明史》卷三○四
李廣有多大的肚子,收這么多米干什么?官場上從來就不乏落井下石的,有人告訴孝宗說:
皇上,您上當了。這是官場的暗語,黃米代表的是黃金,白米代表的是白銀——一向溫和的明孝宗龍顏大怒,馬上將李廣交付司法機關(guān)。
不知劉瑾進奉的是黃米還是白米,但效果很明顯。當劉瑾將大半生積蓄孝敬李廣后,李廣力排眾議,將有污點的劉瑾戴罪提拔,派往東宮,侍候未來的皇帝——明武宗朱厚照。
劉瑾成功了。
他背著簡單的行囊,帶著無限的憧憬和滿滿的信心,沿著大明官場輕裝前進。
那么年近五十的劉瑾在仕途上有著怎樣的政治前景?他又是如何在波詭云譎的政局中步步攀升并博取權(quán)力的?
學(xué)界一般認為凌遲入法始于遼代?!哆|史·刑法志》:“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北咀鳌傲赀t”,取車馬登坡漸行漸慢之義。沈家本謂:“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漸次之義?!保ㄉ蚣冶尽稓v代刑法分考》)民間又謂之“寸磔”,明人王明德《讀律佩觹》言之甚詳:“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余臠,然后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jié)解,菹其骨而后已?!鄙蚣冶驹疾炱湫行踢^程:“相傳有八刀之說,先頭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梟首。皆劊子手師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師與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國家未明定制度,未詳其故?!保ㄉ蚣冶尽稓v代刑法分考》)該類酷刑一般適用于特重犯罪。如《大明律·刑律》規(guī)定其適用“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揆諸后世刑法,凌遲一般適用于三項大罪、重罪:一為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二為倫常之罪: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仆謀害主人;三為兇殘與不人道之罪:生割肢體,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幫派以制造恐怖。
謝蕡《后鑒錄》:“瑾又不合招引四方術(shù)士余日明、余倫、余子仁等,各亦不合出入私宅,占候天文,相面算命,妄稱瑾未到侄劉二漢,后有大貴。又見財貨充盈,威勢張大,及聞市井軍民,號稱瑾為‘站的皇帝’等語,因而不合輒起異心,要得謀為不軌。密令心腹未到兵仗局太監(jiān)孫和等,不合依聽置造衣甲牌面,約有千萬余副,私假寶一顆。又不合令兩廣太監(jiān)蔡昭、潘牛,不合依聽置造弓弩五百余張,匿藏私宅,瑾待時起手。又不合將小刀二把,暗藏扇內(nèi),出入禁闈,要得乘便使用。又不合收養(yǎng)無籍兇惡,假作伴當,隱蔽家中聽用?!?/p>
所謂冒姓,即假托他人姓氏。如漢武帝時期的衛(wèi)青,其父鄭季,與平陽侯衛(wèi)姓妾有私,故冒姓為衛(wèi),事詳《史記·衛(wèi)將軍驃騎列傳》。據(jù)徐復(fù)祚《花當閣叢談》卷一:“瑾,陜西興平人。本姓談,幼自宮,投中官劉姓者,得進,因冒其姓?!薄睹魇芳o事本末》亦云:“瑾,陜西興平人。故姓談,景泰中自宮,為劉太監(jiān)名下,因其姓?!?/p>
劉若愚《酌中志·內(nèi)臣職掌紀略》:“有選不中浄身男子,俗稱無名白,即古之私白者。”
沈德符《萬歷野獲編》卷六《丐閹》:“余入都渡河,自河間、任邱以北,敗垣中隱閹豎數(shù)十輩,但遇往來輿馬,其稍弱者,則群聚乞錢;其強者,輒勒馬銜索犒。間有曠野中二三騎單行,則曳之下鞍?;蚨笃浜?,或握其陰,盡括腹腰間所有,轟然散去。其被劫之人方蘇,尚昏不知也。比至都城外亦然。地方令長,視為故常,曾不禁戢,為商旅害最酷。因思高皇帝律中,擅閹有厲禁,其下手之人,罪至寸磔。而畿輔之俗,專借以博富貴。為人父者,忍于熏腐其子。至有兄弟俱閹,而無一入選者,以至為乞為劫,固其宜也。按宋制,凡愿自宮者,先于兵部報名,自擇旺相吉日閹之,兵部紀其日上奏驗明。待創(chuàng)愈,納之內(nèi)廷。其后宦者得官,即以閹之日為誕辰。一切星壬算命,竟用此日支干。今世用事大珰,卻不聞有此說。然而報名就閹,自是令甲所載。無奈浸尋至今,略不遵行。朝廷每數(shù)年,亦間選二三千人,然僅得什之一耳。聚此數(shù)萬殘形之人于輦轂之側(cè),他日將有隱憂,不止為行役之患已也?!?/p>
許浩《復(fù)齋日記》卷上:“一日,退食入侍,問蕭聲,吹簫者以振至走匿。振追之,叱曰:‘爾事皇上,當進正言,談?wù)拢责B(yǎng)圣德。而乃以此淫聲惑上聽乎?’杖之二十?!?/p>
許浩《復(fù)齋日記》卷上:“又一內(nèi)侍給上梳櫛久,乞恩。上欲授以奉御。以諭振,振曰:‘官所以待有功。此賤技微勞,賞以金帛可也?!洳慌c。”
明代設(shè)教坊司,秩九品,隸屬禮部。主管樂舞和戲曲,兼掌樂籍。品秩既低,又涉罪孥倡優(yōu),故人多賤之。
《明史·宦官傳》:“廣懼自殺。帝疑廣有異書,使使即其家索之,得賂籍以進,多文武大臣名,饋黃白米各千百石。帝驚曰:‘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笥以唬骸[語耳,黃者金,白者銀也?!叟路ㄋ揪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