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夢漫言》這本書,是明末清初的高僧見月律師的口述自傳。
見月律師(1601-1679年),即釋讀體,字見月,是寶華山律宗第二代祖師,亦是中興律宗的一代宗師。
見月律師俗姓許,名沖霄,是云南楚雄府人,祖籍句容,他的祖先從軍云南,因功封世襲指揮使,于是就在楚雄安家。14歲時,他的父母雙亡。少年時期的見月律師喜歡到處游歷,曾到金沙江,甸尾等地,因為羨慕赤松子,于是就出家當?shù)朗?,后來舍道入佛。不遠萬里,從云南徒步前往江南求戒。32歲從寶洪山亮如法師剃度,法名讀體。明崇禎九年(1636年)年到鎮(zhèn)江海潮庵,第二年從三昧和尚受具足戒,繼而隨三昧和尚傳戒諸方,開始閱讀律藏,為各方所推重。38歲入金陵寶華山,被選為監(jiān)院,并為大眾講戒,其“析義釋文,口若懸河,座下千人,罔不嘆服”(《中國佛教史》)。清順治二年(1645年),三昧和尚將圓寂,以衣缽戒本授讀體,繼承法席,主持寶華山三十余年,康熙十一年(1672年),江南大饑,見月律師募化賑粥五十多日,救活饑民數(shù)以萬計??滴跏四辏?679年)正月二十二日圓寂,終年79歲,其著述有《傳戒正范》《大乘玄義》《毗尼止持會集》《毗尼作持續(xù)集》等十部傳世,其中《傳戒正范》至今仍為我國傳戒之藍本。
《一夢漫言》為見月律師七十三歲時所撰,回憶了其一生的行腳參學的經(jīng)歷。從青年時期的游歷,到舍俗出家,然后不遠萬里,行腳求戒,繼而追隨三昧和尚弘傳戒法,主持寶華山,匡扶佛制,利益眾生,住持正法。其事跡讀來感人至深,足以激勵人增進品德,樹立大志,是中國歷史上最為有名,影響深遠的高僧自傳。
弘一大師在讀到本書后曾感嘆說:“執(zhí)卷環(huán)讀,殆忘飲食。感發(fā)甚深,含淚流涕者數(shù)十次?!?/p>
倓虛法師在《影塵回憶錄》中特別介紹本書到:“過去我對《一夢漫言》,也很閱過幾遍,覺得百讀不厭!而且在每一次讀之際,使我慚愧萬分!含淚欲涕。(說時流淚)覺得在操行方面,后人實在不如古人。如果后來人看了這部書不受感動的,那是他沒有道心。如果道心具足的話,他一定感同身受,自己慚愧的難過!大家有功夫時,可以把這部書常翻開來看看,很能砥礪自己的道心,祛除自己的習氣。里面不但意思好,文字也好,質樸流暢,一點矯揉造作沒有?!?/p>
本次出版的《一夢漫言》,依據(jù)坊間流行的《一夢漫言》流通本整理而成,把弘一大師的眉注排在了原文中,以楷體區(qū)別,改正了原文中的個別錯誤,白話譯文的錯譯之處,也作了修訂,個別字詞增加了注釋。其中不妥之處,還請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