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初,有鑒于士族好自矜大,造成不良社會風氣,唐太宗決心進行改革,他從編定新的《氏族志》入手,重新定義士族,從而打破了已經(jīng)凝固的社會階層結(jié)構,為寒門人士的上升開啟了道路。其后高宗時編定《姓氏錄》,進一步堅定并鞏固了這一社會歷史進程?!妒献逯尽泛汀缎帐箱洝返木幎ǎ瑸楹康尼绕饎?chuàng)造了條件??婆e中詩賦取士制度的確立與施行,一方面,造成了整個社會普遍崇尚詩文的良好風氣;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帶來了文學人才的大量涌現(xiàn),為唐詩的興起和走向繁榮準備了源源不斷的人才。
第一節(jié) 從《氏族志》到《姓氏錄》
所謂氏族,就是士族。魏晉南北朝指“官有世胄,譜有世官”的身份性士族,唐初則指非身份性的士族?!妒献逯尽放c《姓氏錄》的編定,對調(diào)整唐帝國社會各階層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影響深遠。僅就對中國文學的影響而言,其所帶來的寒門士人的崛起,成為唐代文學人才大量涌現(xiàn)的基礎。
一 唐太宗與《氏族志》
李唐王朝以關中本位政策立國。唐初,中央的文臣武將,特別是位居宰輔及諸衛(wèi)大將軍以上者,多出身于關隴地區(qū)的望族及宇文氏關隴集團,或系“太原元從”,與李唐家族構成唐初統(tǒng)治集團的上層。但東漢以來沿襲四百年的山東士族以及江南士族在社會上仍然保持著很高的聲望,仍以不屑于同皇族通婚而自矜門第之高。這對李唐王室及關隴集團很不利,唐太宗一直對此現(xiàn)象非常不滿。貞觀六年(632年),唐太宗與宰相房玄齡言及近代士族賣婚弊病:“比有山東崔、盧、李、鄭四姓,雖累葉陵遲,猶恃其舊地,好自矜大,稱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廣索聘財,以多為貴,論數(shù)定約,同于市賈,甚損風俗,有紊禮經(jīng)。既輕重失宜,理須改革。”[1]《舊唐書·高士廉傳》亦云:“是時,朝議以山東人士好自矜夸,雖復累葉陵遲,猶恃其舊地,女適他族,必多求聘財。太宗惡之,以為甚傷教義,乃詔士廉……撰為《氏族志》。士廉乃類其等第以進?!?sup>[2]于是,下令吏部尚書高士廉、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負責“刊正姓氏”,撰作《氏族志》一書。這是唐統(tǒng)治者為了壓抑士族勢力,加強皇權、鞏固統(tǒng)治的一項重要舉措。
自貞觀六年(632年)開始,高士廉等人經(jīng)過幾年的努力,于貞觀十二年(638年)編成《氏族志》草稿,進呈唐太宗。唐太宗對此十分重視,仔細審閱,當他看到《氏族志》把山東士族之冠崔民干列為第一等時,甚為不滿,指出:“我與山東崔、盧、李、鄭,舊既無嫌,為其世代衰微,全無冠蓋,猶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間,則多邀錢幣。才識凡下,而偃仰自高,販鬻松槚,依托富貴。我不解人間何為重之?只緣齊家惟據(jù)河北,梁、陳僻在江南,當時雖有人物,偏僻小國,不足可貴,至今猶以崔、盧、王、謝為重。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顯著,或忠孝可稱,或?qū)W藝通博,所以擢用。見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舊門為親,縱多輸錢帛,猶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3]猶為第一等?昔漢高祖止是山東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貴。卿等讀書,見其行跡,至今以為美談,心懷敬重。卿等不貴我官爵耶?不須論數(shù)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sup>[4]唐太宗質(zhì)問:為什么仍把崔民干列為第一等?顯然批評高士廉沒有甄別士族盛衰,而甄別士族盛衰,是唐太宗下令編撰《氏族志》的重要目的之一,即所謂“刊正姓氏”[5],就是甄別盛衰,也就是他當時對房玄齡所說的“既輕重失宜,理須改革”的意思。既然唐太宗有過暗示,而高士廉等人沒有照辦,就難怪唐太宗予以指責了。
顯然,這個《氏族志》草稿是不符合唐太宗要求的,需要修改。修改的原則,就是必須以“今日官爵高下”確定氏族的等級,也就是所謂“尚官”的原則,它與“論數(shù)世以前”的相沿郡望作為等級的“尚姓”原則是不同的?!吧行铡痹瓌t是從曹魏開始的,“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已”[6]。“尚姓”原則奉行了數(shù)百年,影響深遠。高士廉等的《氏族志》草稿,仍按郡姓高低定等第,把崔民干列為第一等,與皇族并列,說明他沒有擺脫傳統(tǒng)“尚姓”原則的束縛。
高士廉遵照唐太宗的指示,對《氏族志》重新予以訂正?!坝谑且曰首鍨槭?,外戚次之,降崔民干為第三?!焙∽⒃唬骸熬诺戎危首鍨樯现?,外戚為上之中,崔民干為上之下?!?sup>[7]崔民干曾于武德元年(618年)擔任黃門侍郎,以山東安撫副使的職位會同山東道安撫大使李神通討伐宇文化及的叛亂,他的謀略雖比無能的李神通稍勝一籌,然而畢竟不是能人,故新、舊《唐書》沒有為他立傳。此后,他也沒有建立功業(yè),官職始終不見超擢。黃門侍郎位居正四品,唐初宰相位居三品以上,列入《氏族志》第三等的,照理應是宰相、公卿大臣家族,按崔民干的職位是不足以列入第三等的。唐太宗同意高士廉降崔民干為第三等,是“尚官”與“尚姓”原則妥協(xié)的產(chǎn)物。
貞觀十二年(638年)春正月,《氏族志》最后定稿。新修訂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姓分九等,共計百卷,基本貫徹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為首,外戚次之,崔民干被降為第三等。改定之后的《氏族志》又稱《貞觀氏族志》,共一百卷,隨即刊布天下。同時,“賜士廉物千段”,“尋同中書門下三品”[8],以示褒獎。在《氏族志》頒行的同時,唐太宗又詔告天下,婚姻嫁娶要移風易俗:“氏族之美,實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義。自有魏失御,齊氏云亡,市朝既遷,風俗陵替。燕、趙古姓,多失衣冠之緒,齊、韓舊族,或乖禮義之風。名不著于州閭,身未免于貧賤,自號高門之胄,不敦匹嫡之儀,問名惟在于竊貲,結(jié)褵必歸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輩,豐財之家,慕其祖宗,競結(jié)婚姻,多納貨賄,有如販鬻?;蜃再H家門,受辱于姻婭;或矜其舊望,行無禮于舅姑。積習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倫,實虧名教。朕夙夜兢惕,憂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懲革,唯此弊風,未能盡變。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識嫁娶之序,務合禮典,稱朕意焉。”[9]
《氏族志》以官爵排列門第等級,打破了以往純以郡姓作為門第等差的傳統(tǒng),具有進步因素,也是符合當時新舊士族階級變化狀況的。
首先,與舊士族衰微的現(xiàn)狀相符。魏晉南北朝士族勢力既達極盛,但同時也呈現(xiàn)盛極轉(zhuǎn)衰的趨勢,這是事物發(fā)展的辯證法。十六國時期的中原戰(zhàn)亂,削弱了北方士族地主的勢力;永嘉之亂以后,“中原冠帶隨晉渡江者百家”[10],然而,“遭晉播遷,胡丑亂華,百宗蕩析”[11]。此后,侯景亂梁又使江左士族遭到沉重打擊,部分幸免的世家大族,又遭江陵之禍,被西魏擄獲為奴:“江陵既平,衣冠仕伍,并沒為仆隸?!?sup>[12]隋統(tǒng)一南北以后,確立了科舉制度,科舉制的推行是士族勢力衰微的結(jié)果,促使士族勢力的進一步衰微,所謂“里閭無豪族,井邑無衣冠”[13],“士族亂而庶人僭矣”[14]。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歷次農(nóng)民戰(zhàn)爭的沉重打擊。東晉末年孫恩起義曾沉重地打擊了江左士族,特別是波瀾壯闊的隋末農(nóng)民戰(zhàn)爭對士族的打擊更為猛烈,史稱河北地區(qū)農(nóng)民軍“得隋官及山東士子,皆殺之”。到了唐初,出現(xiàn)了“世代衰微”和“累葉陵遲”的中衰狀態(tài)。武德元年(618年)六月,唐高祖在詔令中說:“近世時運遷革,前代親族,莫不夷絕?!?sup>[15]未被農(nóng)民軍鎮(zhèn)壓的士族,在經(jīng)濟上也陷于絕境,所謂“名雖著于州閭,身未免于貧賤”。然而由于傳統(tǒng)門閥觀念的影響,他們的社會地位仍很顯赫,這就與他們衰落的政治地位不相適應。
其次,呼應新士族漸趨強盛的現(xiàn)實要求。唐初在統(tǒng)一戰(zhàn)爭的創(chuàng)業(yè)階段以及在大治天下的守成階段中,培養(yǎng)了一批新貴族,他們或因馳騁戰(zhàn)陣,或因參謀帷幄,立下了汗馬功勞。唐太宗按照論功行賞,量才錄用的方針,或以軍功晉爵,或以奇謀授勛,他們得以成為唐王朝的開國元勛。這樣,一個以宗室與功臣為主體的新貴族集團形成了。然而,唐初新貴族集團的不少成員出身庶族地主,在譜牒上不入士流;有的雖出身士族,但也屈居山東老牌士族之下。這就形成了新的社會矛盾,即他們的政治地位雖然提高了,但社會地位并沒有相應地顯貴起來,這與現(xiàn)實狀況也是不相適應的。
唐太宗針對社會階級狀況發(fā)生深刻變化的現(xiàn)狀,采取“專以今朝品秩為高下”的“尚官”修譜原則,使新舊士族的社會地位與政治地位相互適應,以便“厘正訛謬,舍名取實”[16],這種做法是符合實際情況的。故《氏族志》頒行之后,時人評議“升降去就,時稱允當”。“允”者,公允;“當”者,妥當。這說明唐太宗提出的修譜原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純以郡姓作為門第等差的傳統(tǒng),至于劃分門第等級的標準,更不考慮過去做官的情況,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這些變化首次觸動了以往的門第等級,具有進步因素,也符合當時新舊士族階級的變化狀況。當然,客觀地說,唐太宗用“尚官”原則取代了魏晉以來的“尚姓”原則,實際上僅僅改變了修譜標準,并不等于否定了門閥觀念,只是以新門閥代替舊門閥而已。唐太宗的新門閥觀念是以當世人臣的“德”、“功”和“言”作為確定官爵或門閥的依據(jù)的,所謂“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其次有爵為公、卿、大夫,世世不絕,此謂之門戶”[17]。“門戶”即門閥,這有下面的史實為證。唐太宗對山東士族因世代衰微,全無冠蓋,“猶自云士大夫”,十分不滿。他認為“足為門戶,可謂天下士大夫”[18],不應“恃其舊地”,而應建功授勛。這里的“天下士大夫”與上面稱山東士族“猶自云士大夫”,在“士大夫”的觀念方面是對應的,足見“門戶”云云,即指門閥。這說明唐太宗不想取消門閥,只是重新確定門閥。如果說舊門閥觀的特點是“唯矜遠葉衣冠”,那么新門閥觀則可說是“唯矜當朝衣冠”,可見唐太宗的“尚官”與山東士族的“尚姓”在崇貴尊爵這一點上是有共通之處的,正因為這樣,“尚官”與“尚姓”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而是存在由此及彼的通道的。雖然表面看來,舊門閥純以郡望相高,與唐太宗的新門閥觀以功德相高不同,但唐太宗既想“世世不絕”,說明他不想放棄門閥顯貴的封建血統(tǒng)論。“世世不絕”即子孫相傳,后世冠冕同樣是因先世勛業(yè)才能顯貴。其結(jié)果亦必流于“唯矜遠葉衣冠”,而與唐太宗原來的想法背道而馳。子孫世襲,門閥自然尊貴,但問題在于子孫能否保其先世基業(yè)而不敗。如若不能,“世世不絕”,就必然返回魏晉的“官有世胄,譜有世官”的“尚姓”老路。即以“尚官”始,必以“尚姓”終??梢姡铺诘摹吧泄佟痹瓌t在當時雖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由于他想搞新門閥與世封制,結(jié)果必然趨向保守。據(jù)此,既不能把他的新門閥觀與舊門閥觀混為一談,也不能把兩者截然對立起來。概括而言,在唐太宗強力干預下修訂而成的《氏族志》,其現(xiàn)實意義表現(xiàn)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體現(xiàn)姓氏盛衰變化。唐太宗對高士廉等發(fā)布旨意:“天下氏族,若不別條舉,恐無所憑?!?sup>[19]條舉天下氏族,就要“遍責天下譜牒”,看來這是重修全國氏族志的起點。貞觀八年(634年),高士廉等條舉了全國八十五個郡的三百九十八個姓,于當年五月進呈唐太宗,史稱“唐貞觀八年條舉氏族事件”。這說明,唐王朝的統(tǒng)一和鞏固,為唐太宗提供了搜羅“天下譜牒”的政治條件。而這個條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不具備的,南北分裂時代,各地士族稱雄鄉(xiāng)里,各自修譜,往往帶有濃厚的地域色彩,唐人柳芳在《姓系論》中指出:“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代北則為虜姓,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竇首之?!?sup>[20]一方面,紛繁復雜的士族,隨著歷史的變遷,起了變化。在唐朝統(tǒng)一時期,其總的趨勢是大為削弱:“僑姓”早已沒落,“吳姓”逐漸衰敗,“虜姓”也非昔比,山東“郡姓”亦“累葉陵遲”或“全無冠蓋”。另一方面,由于唐太宗推行扶植軍功地主的政策,出現(xiàn)了一批“新官之輩”。既然新官與舊族發(fā)生升降、浮沉,那么統(tǒng)一譜牒,重新修訂,就需進行甄別盛衰的工作,剔除一批衰宗落譜,補進一批當代新門。這有下列事實為證。據(jù)王仲犖先生研究,敦煌石室中發(fā)現(xiàn)的《唐貞觀八年條舉氏族事件》殘卷已佚十九郡一百三十二姓,“把它和宋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中所列舉的貞觀氏族即郡姓來對校一下,發(fā)現(xiàn)出入較大”[21]。這說明《唐貞觀八年條舉氏族事件》殘卷,并非《大唐氏族志》殘帙。既然兩者出入較大,說明前者做了較大的訂正。我們認為,其主要原因是高士廉純從舊姓氏族條舉,而唐太宗則主張以當世官爵作為標準。故貞觀十二年(638年)頒行時必經(jīng)一番篩選,剔除了一些衰宗落譜,并加進一批“新官之輩”。這樣,后者盡管是以前者為基礎修訂的,但并不完全吻合,如后者至少比前者減少了一百零五個郡姓。
唐初索譜面向全國,就有互相比較,彼此衡量的余地。唐太宗選擇熟悉全國各地區(qū)姓氏的士族官員擔任這項工作,正是體現(xiàn)了他統(tǒng)一全國譜牒以甄別盛衰的政治意圖。如高士廉是山東地區(qū)的渤海著姓,出自累世公卿家庭,韋挺為關中首姓甲門,岑文本為江南士族,令狐德棻是代北右姓,四人分工合編,以便于對四面八方的士譜進行統(tǒng)一排比。此外,還吸收了“譜練門閥”的“四方士大夫”參與此事,也含有便于天下統(tǒng)一的修譜需要。可見,唐太宗“便責天下譜牒”的用意十分明確,就是要以統(tǒng)一時期的全國氏族代替分裂時期的各地士譜,對“累葉陵遲”的各地士族予以剔除,補充“新官之輩”以甄別盛衰。
第二,確立界定士族的新標準。唐太宗責令全國各地士族進呈譜牒,而士譜是記錄家族門第高貴的憑籍,冒牌士族難免乘機弄虛作假。其實,這個流弊始自魏晉,那時實行九品官人法,確立的選人標準是唯憑世資門第。因此,“百家之譜,皆上于吏部”。由于按譜索官,一些非士族文人為了謀得官職,就通過種種辦法,偽造或假冒士族譜牒,于是在選官之前,先要辨別真?zhèn)?。誠如柳芳所說,“于時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zhèn)巍?sup>[22]。然而,私譜、偽譜仍不時出現(xiàn)。降及唐初,此風依然未息。正如顏師古云:“私譜之文,出于閭巷,家自為說,事非經(jīng)典,茍引先賢,妄相假托,無所取信,寧足據(jù)乎?”[23]這些“家自為說”的私譜,多系庶族地主偽造的家譜。既然修訂《氏族志》是為士族地主追源溯流,專立門戶,那么對以假亂真或以偽充真的庶族譜牒就不能讓其混雜其間,修訂時必須進行一番去偽存真的考訂工作,考訂的依據(jù)是“質(zhì)諸史籍”。這個修譜原則,在貞觀八年(634年)高士廉條舉氏族的奏疏中亦有反映:“其三百九十八姓之外,又二千一百雜姓,非史籍所載,雖預三百九十八姓之限,而或媾官混雜,或從賤入良,營門雜戶,慕容商賈之類,雖有譜,亦不通(婚)。如有犯者,剔除籍?!?sup>[24]這就是說,當時除三百九十八郡姓以外,尚有二千一百雜姓之類的庶族地主,即使其中有的發(fā)跡躋身郡姓之列,但考其先世出身低微,仍不能與老牌郡姓平起平坐,不能與老牌郡姓通婚,如有違犯,則被剔除士籍。維護士族內(nèi)部的純正通婚,是魏晉以來的傳統(tǒng),目的是防止士庶混雜,保持士族血統(tǒng)的純凈??梢?,高士廉的修譜思想沒有打破舊有框框,這個奏疏是被唐太宗“依奏”批準的,亦可想見唐太宗也沒有打破舊傳統(tǒng)。唐太宗還進而提出“質(zhì)諸史籍”,追查先世身份。這樣,才能把“事非經(jīng)典,茍引先賢”的漏洞堵塞起來,剔除那些不足為憑的偽譜,也就是庶譜。代之以“刊正姓氏”后的士譜,反映了唐太宗森嚴士庶之辨的思想。
第三,塑造褒忠貶奸的社會風尚。唐太宗制定褒忠貶奸的政治標準,是維護皇權利益的表現(xiàn)。鑒于魏晉以來朝代頻換,臣下亂政的教訓,唐太宗即位后就大力宣揚忠君思想。貞觀元年(627年)三月下詔褒獎“昔仕鄴中,名位通顯,志存忠讜,抗表極言”的北齊尚書仆射崔季舒、給事黃門侍郎郭遵、尚書右丞封孝琰等,以便樹立忠臣的榜樣。次年六月,唐太宗下詔譴責“親為亂首”的隋臣裴虔通,并將其“除名削爵,遷配州”。在詔書中,唐太宗從理論上闡明了“天地定位,君臣之義以彰”的君為臣綱思想,又從歷史上援引了“凡庸小豎,有懷兇悖,遐觀典策,莫不誅夷”[25]的教訓。貞觀六年(632年),唐太宗提出以褒忠貶奸作為修訂《氏族志》的原則之一,正是對他以前兩次所下的褒忠貶奸詔書的貫徹。唐太宗以大臣對唐王朝的政治態(tài)度順逆作為修譜進退的重要原則,反映了他通過修譜維護皇權、提倡忠君的意識,借以達到甄別忠奸的目的。由上可知,唐太宗提出修訂《氏族志》的具體要求,帶有明顯的政治意圖,“遍責天下譜牒”,是為了甄別盛衰;“考其真?zhèn)巍?,是為了甄別士庶;“褒進忠賢,貶退奸逆”,是為了甄別忠奸。
二 武則天與《姓氏錄》
《氏族志》的修訂、刊布及禁七姓十家自為婚,壓抑了山東、江南士族,鞏固提高了關隴集團的社會地位。唐太宗達到了扶植庶族地主、壓抑門閥士族,加強皇權、鞏固統(tǒng)治的目的。
雖然如此,自《氏族志》頒布之后,即使唐太宗曾詔令天下“后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但是,由于魏徵、房玄齡等重臣與之通婚,山東士族仍然保持著相當高的社會地位。被禁止自為婚的十家之間仍暗中通婚,朝廷也無可奈何。《新唐書·高儉傳》云:“后房玄齡、魏徵、李復與昏,故望不減,然每姓第其房望,雖一姓中,高下縣隔。李義府為子求昏不得,始奏禁焉。其后天下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皆稱‘禁昏家’,益自貴,凡男女皆潛相聘娶,天子不能禁,世以為敝云?!?sup>[26]傳統(tǒng)士族仍具有很大的實力,到武則天時門第局限才進一步被打破。
武則天之父武士彟曾當過木材商,所以,其雖系太原元從,亦無資格躋身于《貞觀氏族志》中的高門之列。武則天最重要的助手之一李義府的家族未被錄于《氏族志》中。武氏集團的社會聲望并不高,而武則天以內(nèi)寵掌握朝政本不合封建禮教,關隴集團出于對李唐王朝正統(tǒng)的維護當然不支持她當政,更不會擁戴她取李唐而代之。這樣,提高自己及武氏集團成員的社會地位,重新組織統(tǒng)治集團骨干隊伍,就成了秉政后武則天為固位進取所急于完成的兩大政治任務。
于是,武則天采納許敬宗、李義府等人的建議,決定改《氏族志》為《姓氏錄》:“時許敬宗以不載武后本望,義府亦恥先世不見敘,更奏刪正。委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定其書,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軍功進者,悉入書限,更號《姓氏錄》,搢紳共嗤靳之,號曰‘勛格’。義府奏悉收前志燒絕之。自魏太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孫迭為婚姻,后雖益衰,猶相夸尚。義府為子求婚不得,遂奏一切禁止?!?sup>[27]《資治通鑒》記此事于顯慶四年(659年)六月,“士卒以軍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時人謂之‘勛格’”[28]。《新唐書·高儉傳》亦提及此事,其云:“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敘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敘所以然。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仆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敘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余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勛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后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sup>[29]
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凡五品以上的官員,不管以前是否是士族,都寫進《姓氏錄》中,而不到五品的官員,即使曾經(jīng)是士族,一概不寫進去。這樣一來,就沉重地打擊了曾是士族的地方望姓的政治勢力,而通過其他渠道,特別是軍功晉升的官員,就得到合法保護。同時,在《姓氏錄》中,武氏及其他皇妃的家族被安排在第一等級中,這是可以預料到的。但新志有很大的變化,它只收唐代五品以上官員的家庭。從前長期依據(jù)的“家庭出身”和社會承認的原則被取消,新志遠比舊志充實,因為它的范圍擴大到當時興起的統(tǒng)治官僚階級。[30]這一點陳寅恪先生論述得極為精當:“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權之后,逐漸破壞傳統(tǒng)‘關中本位政策’,以遂其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之野心。故‘關中本位政策’最主要之府兵制,即于此時開始崩潰,而社會階級亦在此際起一升降之變動?!薄凹拔浜蟊蟪缥恼轮x,破格用人,于是進士之科為全國干進者競趨之鵠的。當時山東、江左人民之中,有雖工于為文,但以不預關中團體之故,致遭屏抑者,亦因此政治變革之際會,得以上升朝列,而西魏、北周、楊隋及唐初將相舊家之政權尊位遂不得不為此新興階級所攘奪替代?!?sup>[31]
據(jù)《新唐書》之《李義府傳》及《高儉傳》,修訂后的《姓氏錄》共收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唐高宗親自撰寫書序,說明類例?!缎帐箱洝啡砸袁F(xiàn)任官職高低為劃分等級的標準?!耙运暮笮?、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仆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敘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余屬不入。”[32]不僅當時五品以上職事官得以錄入,就是兵卒中以軍功獲五品以上勛官者也譜中有名,而舊士族未在當朝任五品以上官的均被摒棄于外。因此,它收錄的姓氏大大少于《氏族志》。
《姓氏錄》頒布后,輿論嘩然,許多士人將其貶稱為“勛格”,以被錄入為恥。為使《姓氏錄》真正取代《氏族志》,李義府又奏請將原存于各地官府中的《氏族志》全部收回并焚毀。
當然,《氏族志》和《姓氏錄》并未能徹底打破延續(xù)多年的正統(tǒng)門閥觀念。河北崔、盧、李、鄭等大族仍然堅持傳統(tǒng)的家門風教,在婚姻上自矜高貴。他們的社會地位仍然受到重視,就連建議修《姓氏錄》的李義府也自稱出于趙郡李氏來抬高自己。直到高宗后期,這些大族中仍有許多人出任宰臣。晚唐的牛李黨爭亦當追溯到傳統(tǒng)的關東士族與武周之后興起的以文詞進士科發(fā)跡的新階層的矛盾,更顯示了士族及士族觀念對唐代政治的深刻影響。
需要提及的是有唐一代有關氏族志的編纂除了太宗修《氏族志》、武則天修《姓氏錄》以外,還有一次,即在武則天退周還唐后,中宗神龍三年(707年)開始編纂的《唐姓族系錄》。武則天在中央政變中退位,中宗皇帝開始復興唐室,政治也趨于保守。這時編纂的《唐姓族系錄》,依據(jù)的是貞觀時的《氏族志》,“仍令取其高名盛德、素業(yè)門風、國籍相傳、士林標準,次復勛庸克懋、榮絕當朝、中外相輝、譽兼時望者,各為等列”[33]。
厘清初唐這三次氏族志的編纂,對于了解初唐政治事件的發(fā)生、新興階級與舊族官僚政治力量的升降具有重要的意義。故日本著名學者池田溫在論及唐朝三次編修氏族志時認為,其發(fā)端與其說是舊傳統(tǒng)根深蒂固,不如說是由于當時社會發(fā)生了重大變動。換言之,三種氏族志編纂的時候,都受到當時政治條件的很大制約,可以稱它們?yōu)槌跆普问返目s影。八世紀中葉以后的動亂,給氏族傳統(tǒng)以決定性的打擊,氏族志遂告終結(jié)。[34]顯然,《氏族志》和《姓氏錄》的編定所帶來的階級結(jié)構的變化,打破了舊的凝固的社會分層結(jié)構,給廣大寒門人士的升進掃除了障礙。其所帶來的寒門士人的崛起,成為唐代文學人才大量涌現(xiàn)的基礎。
三 寒士的崛起
自唐立國以來,特別是唐太宗李世民至武則天采取一系列的尚文舉措以來,隨著《氏族志》及《姓氏錄》的頒布,寒門士人通過各種途徑特別是科舉,開始逐漸得到進用,士族衰落,寒門士人逐漸崛起,是初唐以來的一個重要現(xiàn)象。
從唐王朝建立(武德元年,即618年)至武則天封后(永徽六年,即655年)共計三十七年(暫稱為唐初的時間),從武則天封后至武則天被逼退位(神龍元年,即705年)共計五十年(暫稱為武則天當政的時間),則武則天當政的時間較之唐初的時間多出了十三年,但是武則天當政之前的官員中包括了一些由隋甚至北周入唐的寒士,這樣唐初的時間較之武則天統(tǒng)治時間并不算少,甚至大體相等。據(jù)董敏在《唐代寒士研究》一文中統(tǒng)計,在進士、明經(jīng)及其他科目總?cè)藬?shù)中,武則天當政之前的初唐,寒士有十二人;武則天時期,寒士有三十一人;武則天之后到中宗、睿宗時共二十六人。[35]從擔任官職來看,武則天當政之前的寒士做官的人數(shù)遠少于武則天時期的人數(shù),且武則天之前的寒士主要擔任一些太常博士之類的教授官職,以及太子洗馬之類的東宮官職,擔任宰相的數(shù)量很少,只有七人;而武則天時期寒士得到重用,擔任各種高官,擔任宰相的數(shù)量有明顯增加,有十九人之多。
總而言之,自武則天時期開始,寒士的仕宦情況明顯好于之前。陳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中將北周宇文泰對抗北齊、梁的新途徑稱為“關中本位政策”,“即凡屬于兵制之府兵制及屬于官制之周官皆是其事。其改易隨賀拔岳等西遷有功漢將之山東郡望為關內(nèi)郡望,別撰譜牒,紀其所承,又以諸將功高者繼塞外鮮卑部落之后,亦是施行‘關中本位政策’之例證……隋唐兩朝繼承宇文氏之遺業(yè),仍舊施行‘關中本位政策’,其統(tǒng)治階級自不改其歧視山東人之觀念……自高祖、太宗創(chuàng)業(yè)至高宗統(tǒng)御之前期,其將相文武大臣大抵承西魏、北周及隋以來之世業(yè),即宇文泰‘關中本位政策’所結(jié)集團體之后裔也。自武曌主持中央政權之后,逐漸破壞傳統(tǒng)之‘關中本位政策’,以遂其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之野心”[36]。亦即在武則天時期改變了西魏、北周以來之“關中本位政策”,開始大量進用由進士科而起之新興集團,陳寅恪先生在談武則天時期政策改變時特別強調(diào)了進士科的作用。武則天時期確實有更多進士科出身的寒士得到進用,不過這不僅僅限于進士科,明經(jīng)與其他科目出身的寒士在武則天時期得到進用的人數(shù)也有很大增加。
毋庸置疑,武則天改變唐立國以來一直堅持的“關中本位政策”,其最主要的原因如陳寅恪先生所說,即武則天本不屬于關隴集團,且關隴集團是反對她執(zhí)政的,改變“關中本位政策”是為了“遂其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之野心”,這當然是最重要的,也是武則天最優(yōu)先考慮的問題。另外,武則天可能還考慮到了另一個問題。
每一個從戰(zhàn)爭中建立的朝代,必然會有許多功臣,這些功臣在打天下的時候大顯身手,立下汗馬功勞,但治理天下卻并非他們所長,唐初之關隴集團即是如此。自西魏至唐初的統(tǒng)治者都面臨著爭奪天下的問題,宇文泰一開始建立關隴集團也主要是出于戰(zhàn)爭的考慮,所以躋身其中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打天下的人才,因此關隴集團又有“關隴軍事集團”之稱,李唐獲得關隴集團的支持進而取得天下,關隴集團便成了唐初功臣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王朝建立之后,就面臨著治理天下的難題,“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37],這些原來的功臣需要得到合理的處置,高祖與太宗并沒有像劉邦一樣大規(guī)模的殺戮功臣,而是將他們保留下來,一來李唐本屬關隴集團,關隴集團是其統(tǒng)治之重要基礎;二來唐建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國家還處在動亂當中,需要這些功臣繼續(xù)效力。
但是隨著政權的逐步穩(wěn)定,朝廷越來越需要治理國家的人才,而不再是這些打天下的能手了,官僚隊伍的新陳代謝在所難免,這件事情高祖、太宗時期都沒有去做,那么就由武則天來做,再加上武則天自己奪取政權的考慮,這種“社會階級的升降”在武則天時期發(fā)生也就成為必然的事情。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武則天重用了不少酷吏,比如著名的酷吏周興、來俊臣、索元禮等。重用酷吏的結(jié)果就是原來占據(jù)高位的官員大量被屠殺,這樣就會留下大量空閑的職位,這些職位當然需要人來填充,再考慮到武則天“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之野心”,寒士們在此時的地位上升就很正常了。治國人才的進用,使得整個官僚隊伍整體的適應性增強。武則天時期進用的一些人才如宋璟等人確實在后來發(fā)揮了很大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這種治國人才在中宗以后的進一步進用,亦即對武則天政策的繼承發(fā)揚,對后來唐朝保持半個世紀的盛世局面,顯然發(fā)揮了巨大作用。武則天統(tǒng)治的時候正是統(tǒng)治階級升降的關鍵時期,社會階層的上下流動速度加快,寒士在政治上的作用顯得更加重要,也取得了更多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