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jié) 白臉曹操
一個君子靠自己的忠君報國奮斗到協(xié)助皇帝治理天下并不難:諸葛亮、文天祥均由君子成為宰相。一個小人憑自己的禍國殃民爬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力寶座也不難:嚴嵩、魏忠賢、秦檜都是如此。但既是君子、又是小人,最終還混到帝王將相,這種人恐怕在歷史上除了曹操,不會有第二人。
公元196年,曹操已基本鞏固了自己的根據(jù)地,實力雖不能和袁紹相比,但在中原一帶也足以和任何對手抗衡。這時,獻帝被李傕、郭汜追得無處藏身,曹操聽從謀士的建議,西迎獻帝于洛陽,因洛陽殘破不堪,曹操又移駕于許都。從此,曹操便成了朝廷重臣,獻帝先封曹操領司隸校尉、假節(jié)鉞、錄尚書事,又封為司空,最后任命為丞相。
曹操知道自己既無袁紹那樣的顯赫家世,又無門生故吏遍及天下,為鞏固自己在朝中的地位,曹操便采取專制朝政的手段,他雖未像董卓那樣威逼皇帝,但朝中許多事都要先經(jīng)他允許,才能上奏獻帝。他征討任何一個諸侯都不報經(jīng)獻帝批準,而是一邊上表,一邊出征,朝中大臣對他都敢怒而不敢言。他把持朝政,隨意安排朝廷活動,與他同朝為官的文武大臣,根本無法參與決策。皇帝想發(fā)表意見,也往往在他的威逼下被迫同意他的決定。
曹操的專權行為顯然不符合君對臣的要求,但在權力失衡的當時,曹操靠這一并不被史學家認可的手段,鞏固了自己的地位,避免了朝中因爭權奪利發(fā)生的動亂。沒有曹操的專制朝政,漢朝可能早就亡在一個個野心勃勃的諸侯手中。
曹操在《讓縣自明本志令》中就洋洋自得地寫道:“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眹栏竦刂v,曹操在這里并未夸大其詞。曹操在“坐領三臺”之前,先有董卓之亂,群雄并起而討之;繼有李傕、郭汜之爭,各路諸侯互相殘殺;再有董承、楊奉護駕東行,獻帝顛沛流離,無家可歸。獻帝雖在,卻顯得群龍無首,天下一片混亂,人人都想稱王稱霸,呂布所謂“漢家城池,諸人有分,偏爾合得?”足以說明漢末皇權旁落的現(xiàn)狀。
然而,專權所帶來的便是曹操隨意賞罰,濫殺無辜。
移駕許都后,曹操已完全控制了獻帝。為培植親信,清除異己,曹操自行封賞,并在朝中大量安插忠于自己的人。
《三國演義》說:
賞功罰罪,并聽曹操處置。操自封為大將軍、武平侯,以荀彧為侍中、尚書令,荀攸為軍師,郭嘉為司馬祭酒,劉曄為司空倉曹,毛玠、任峻為典農中郎將,程昱為東平相,范成、董昭為洛陽令,滿寵為許都令,夏侯惇、夏侯淵、曹仁、曹洪皆為將軍,呂虔、李典、樂進、于禁、徐晃皆為校尉,許褚、典韋皆為都尉;其余將士,各各封官。
封誰干什么,賞誰什么職務,都是曹操說了算;曹操不僅把持封賞之權,任意封賞自己的心腹,而且緊緊抓住生殺予奪的大權,隨意懲罰那些不合作的朝中大臣和他認為不利于自己發(fā)展的人。
操曰:
“予所慮者,太尉楊彪系袁術親戚,倘與二袁為內應,為害不淺。當即除之?!蹦嗣苁谷苏_告彪交通袁術,遂收彪下獄,命滿寵接治之……操不得已,乃免彪官,放歸田里。議郎趙彥憤操專橫,上疏劾操不奉帝旨,擅收大臣之罪。操大怒,即收趙彥殺之。
楊彪并未對曹操構成實際威脅,也未樹起反對曹操的大旗。曹操僅憑他和袁術有親戚關系就妄加揣度他有異心,認為他是自己進一步發(fā)展的障礙。宋代奸相秦檜為陷害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岳飛殺害。曹操在處理楊彪的問題上與秦檜陷害岳飛如出一轍。至于議郎趙彥激于義憤上書彈劾曹操,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應該的。曹操不僅不思悔改,反而利用自己的地位把趙彥殺害了。
俗話講家有家規(guī),國有國法,大臣的賞罰自然應由皇帝來決定。曹操自行賞罰之事,顯然不是大臣應該干的。難怪周瑜罵他“名為漢相,實為漢賊”,很大程度上是譴責他越俎代庖的行為。自古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之說。曹操干涉皇帝處理政務,拋開皇帝獨斷專行,不管從哪個角度解釋,都是與他的身份和職位很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