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文化研究
《史記》“箜篌瑟”的??迸c臥箜篌的形制[1]
◇張哲俊[2]
摘要:研究臥箜篌的最初文獻是《史記》記載的箜篌瑟,至今為止古今文人、學者都認為箜篌瑟是箜篌與瑟兩種樂器,事實上,箜篌瑟并非兩種樂器,而是臥箜篌的最初名稱,因臥箜篌源于瑟,故有此名?!妒酚洝酚涊d的箜篌瑟與臥箜篌的形制大不相同,從箜篌瑟到臥箜篌,形制發(fā)生了較大變化,這一變化包含了兩個方面,一是弦柱從危柱變?yōu)橥ㄆ?,二是弦?shù)從二十五弦變成四弦。
關鍵詞:《史記》 箜篌瑟 臥箜篌 危柱 品柱
一 《史記》“箜篌瑟”的??迸c箜篌的起源
箜篌的起始有多種說法,主要可以分為兩類。第一,素女說、師延說、師涓說等。箜篌的創(chuàng)造者是素女,素女是神話傳說中的人物,是第一個操琴的女樂師。她受泰帝(太昊伏羲氏)之命創(chuàng)制了箜篌。素女彈奏的瑟是五十弦,這種樂器過于悲哀,于是改五十弦為二十五弦,制成了箜篌。此說一般記載的是素女造二十五弦瑟,但有文獻記載造的是箜篌。不管造的是二十五弦瑟還是箜篌,此說不足以為據(jù),神造諸物說是事物起源的一般模式,都是無稽之談。師延是黃帝的樂師,也是神話人物,師延造箜篌說也是此類說法。師為音樂官名,故后代樂官以師為姓。師涓是春秋時期衛(wèi)國的樂師,據(jù)說他在濮水之上聽到師延的鄭衛(wèi)“靡靡之樂”,由于此為殷末亡國之音,蓋空國之侯所好,故名空侯(箜篌)。[3]但此說不可信,如果箜篌是亡國之音,則不可用于國家祭祀儀式,但《史記》卻記載箜篌用于祭祀之樂。明代梅鼎祚亦云:“然以臣所見今大樂有箜篌器,何得如此說?!?sup>[4]明代大樂所用箜篌不是臥箜篌,顯然梅鼎祚沒有明白臥箜篌與豎箜篌的不同。如果殷商時期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箜篌,那么《箜篌引》完全可能生成于衛(wèi)滿朝鮮,甚至是箕子朝鮮時期,箕子朝鮮也具備了《箜篌引》本事記載的基本條件,但是上述諸說皆不可信,因而不存在《箜篌引》生成于箕子朝鮮的可能性。
第二,漢武帝時樂人侯調、侯輝創(chuàng)制說。《史記》記載漢武帝用箜篌祭祀太一和后土,沒有記載侯調、侯輝創(chuàng)制箜篌。但《漢書》《風俗通義》等文獻記載侯調創(chuàng)制了箜篌,“謹按:《漢書》:‘孝武皇帝塞南越禱祠太一、后土,始用樂人侯調依琴作,坎坎之樂,言其坎坎應節(jié)奏也。侯以姓冠章耳?!蛘f空侯取其空中,琴瑟皆空,何獨坎侯耶?斯論是也。詩云:‘坎坎鼓我?!瞧湮囊病?sup>[5]。此說基本承襲了《史記》的記載,但多出了侯調的名字?!杜f唐書》中除了侯調之外,還記載了侯輝:“箜篌,漢武帝使樂人侯調所作,以祠太一?;蛟坪钶x所作,其聲坎坎應節(jié),謂之坎侯,聲訛為箜篌?;蛑^師延靡靡樂,非也。”[6]《舊唐書》否定了師延或師涓造箜篌、奏靡靡之樂的說法,認為箜篌一詞源于坎侯,由樂師的侯姓與樂器聲音組合而成,后訛為箜篌。
學術界基本采納了漢武帝時期形成說,箜篌的樂器名稱始出于《史記》,司馬遷作為漢武帝時代的史官,必然要記載國家的祭祀儀式,因而《史記》記載的說法應當是可靠的。但問題是《史記》的記載含糊不清,后世史家與學者以為《史記》的這段記載是難以理解的,主要問題是“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一句:
公卿曰:“古者祀天地皆有樂,而神祗可得而禮?!被蛟唬骸疤┑凼顾嘏奈迨疑?,帝禁不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庇谑侨显?,禱祠太一、后土,始用樂舞,益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7]
《史記·封禪書》也有類似的記載,但文字稍異:
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琴瑟自此起。[8]
此處的記載多了一個琴字,箜篌瑟與箜篌琴瑟是不同的表述。這段記載的主要問題是“箜篌瑟”,以及二十五弦與“箜篌瑟”的關系。自東漢末年以來,諸多文人學者就圍繞這段文字的??毖芯窟^這個問題。絕大多數(shù)的文人學者以為這段文字是需要??钡?,但不是根據(jù)不同版本校勘,而是采用理校的方法。其原因是“箜篌瑟”的表述不一定是在刊印時產(chǎn)生的訛誤,早在東漢末年蘇林就??边^“箜篌瑟”,表明蘇林看到的文本就是“箜篌瑟”。然而中國古代音樂史上沒有箜篌瑟這一樂器,只有箜篌和瑟。從??睂W的角度來看,這顯然是一個問題。總體來說,文人、學者采用了三種校勘的方法。
第一,“箜篌瑟”是兩件樂器,這是一直以來的主流看法。唐代顏師古為《漢書》作注云:
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蘇林曰:“作空侯與瑟?!保?。[9]
蘇林為東漢末年學者,與司馬遷的時代較近,此說似最為可靠。蘇林以為箜篌與瑟是兩種樂器,空侯即箜篌,對此沒有爭議。蘇林的看法不僅得到了顏師古的贊成,也受到了其他文人學者的支持。宋人葉廷圭《海錄碎事》:“作二十五弦及坎侯瑟自此始。注作空侯與瑟?!?sup>[10]20世紀的日本音樂史家岸邊成雄亦采納了此說:
首先《前漢書》記載:“(元鼎六年)……益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斌眢笤谇皾h武帝的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已經(jīng)存在,可以認為已經(jīng)使用了“空侯”之字。[11]
此說最有力的依據(jù)是箜篌與瑟確為兩種樂器,這是眾所周知的。按照蘇林的意思,《史記》的這段記載應當句讀為“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而不是“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王叔岷《史記斠證·孝武本紀》也是按照這種理解斷句的:“于是塞南越,及箜篌。瑟自此起?!?sup>[12]這與“及箜篌、瑟自此起”并無本質的不同,雖然標點不同,但不會改變句意。如此斷句之后,《史記》的表述就會變得完全不可理解,與瑟的歷史事實完全不合。瑟在先秦時期已經(jīng)出現(xiàn),并不是始出于漢代,這一點可以得到先秦文獻的證明,也可以得到考古文物的證明?!妒印酚涊d:
夫瑟二十五弦,其仆人鼓之則為笑。賢者以其義鼓之,欲樂則樂,欲悲則悲。雖有暴君亦不為之立變。[13]
尸子是戰(zhàn)國時期人,戰(zhàn)國時期顯然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二十五弦瑟?!肚f子》也有瑟二十五弦的記載:“于是乎為之調瑟,廢一于堂,廢一于室,鼓宮宮動,鼓角角動,音律同矣。夫或改調一弦,于五音無當也,鼓之,二十五弦皆動,未始異于聲,而音之君已。且若是者邪?”[14]考古發(fā)現(xiàn)的先秦古瑟大體與文獻記載的時間相合。湖南長沙瀏城橋一號楚墓出土的瑟是年代最早的,此墓為春秋晚期或戰(zhàn)國早期的古墓。湖北隨縣曾侯乙墓(見圖1)、湖北江陵以及河南信陽等地都出土了瑟。其弦數(shù)二十三至二十五不等,二十五弦居多。
圖1 曾侯乙墓出土的瑟
資料來源:劉東升著《中國音樂史圖鑒》,人民音樂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頁。
二十五弦瑟并非始于漢武帝是確定無疑的事實,因而“瑟自此起”的說法完全不成立,箜篌與瑟之間不能斷開,斷開顯然是錯誤的。
《史記》記載的二十五弦指瑟,這不只是根據(jù)語境來判斷的。馬王堆漢墓出土的漢瑟就是二十五弦(見圖2)。
圖2 馬王堆一號漢墓瑟
資料來源:劉東升著《中國音樂史圖鑒》,第73頁。
圖3 瑟線描圖
資料來源:項陽著《中國弓弦樂器史》,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77頁。
馬王堆與曾侯乙墓出土的瑟,外形沒有多大的差異,琴體沒有曲線變化:“l(fā)號墓出土瑟為木制,長116厘米,寬39.5厘米。瑟面略作拱形。首尾兩端髹黑漆,通體光素無飾。瑟首岳一條,首岳右邊面板上有25個弦孔。尾岳有外、中、內子條,將弦分為三組:中間一組七弦,內外兩組九弦?!?sup>[15]這個瑟的面板上可以張弦25根,這與《史記》的記載相同。中間七弦比兩邊的琴弦稍長,這就是“大弦長”“小弦短”的依據(jù)。瑟二十五弦,“箜篌瑟”在二十五弦的基礎上改造而成,最初也是二十五弦。既有二十五弦瑟,又有二十五弦箜篌瑟,這就引起了混亂。李商隱的《錦瑟》一詩就混同為箜篌,甚至有人以為李商隱將二十五弦箜篌誤為二十五弦瑟。[16]
第二,“箜篌瑟”的“瑟”是衍字,只要刪除就可以了。元代馬端臨的《文獻通考》、明代顧起元的《說略》與韓邦奇的《苑洛志樂》記為“二十五弦及箜篌”,刪掉了“瑟”字,也就是認為“瑟”是衍字,其依據(jù)是箜篌與瑟是兩種樂器。這種看法與蘇林、顏師古等人的看法雖然稍異,但并無本質不同。馬端臨的《文獻通考》等文獻刪除了“瑟”字之后,《史記》“空侯自此起”的表述就可以理解了。可是僅僅因為箜篌與瑟是兩種樂器,就刪除“瑟”字,恐怕也存在問題。班固《漢書》也轉錄了《史記》的這段記載,字句幾乎毫無差異:“于是塞南越,禱祠太一、后土,始用樂舞,益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瑟自此起?!?sup>[17]只是將“箜篌”二字記載為“空侯”,其他沒有任何改變。這說明班固看到的《史記》版本就是如此,另外班固了解西漢的歷史與音樂,他不認為箜篌瑟的瑟字是衍字,因而保留了此字,說明箜篌瑟的“瑟”字不可妄刪。宋王益之《西漢年紀》卷十五、宋徐天麟《西漢會要·樂上》卷二十一、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一》卷一百二十八等,都不贊成“瑟”字是衍文,這是值得考慮的問題。
“箜篌瑟”的“瑟”不可認為是衍文的另一原因在于“箜篌瑟”的“瑟”被斷為衍字刪除之后,還存在其他的問題:刪除“瑟”字之后,箜篌的形制就變得不明?!白鞫逑壹绑眢笊源似稹钡摹凹啊弊直砻鞫逑遗c箜篌瑟有一定的關系,二十五弦所指為二十五弦瑟,“箜篌瑟”的“瑟”字表明臥箜篌與二十五弦瑟應當有一定的關系。如果箜篌與瑟毫無關系,形制上完全沒有類似之處,那么臥箜篌與琴、瑟就沒有比較的基礎。現(xiàn)今學界認為臥箜篌是長方形的樂器,這種認識的最初依據(jù)也是源于《史記》。如果認定“瑟”為衍字,就意味著西漢文獻沒有記載過臥箜篌形制的任何信息,臥箜篌就變成了無法研究的問題。然而東漢以來的考古文物證明臥箜篌與琴、瑟極為相似,表明臥箜篌與瑟、琴應當存在一定的淵源關系。
第三,“箜篌瑟”和“箜篌琴瑟”顛倒了詞序,因而此句變得不明。顛倒詞序是古代文獻常見的誤刊現(xiàn)象,因而??睘轭嵉挂灿衅浜侠硇?,但還是應當看其是如何解釋顛倒的。證據(jù)之一是《史記·封禪書》“空侯琴瑟”的記載表明“空侯瑟”的“瑟”字不是衍字。一般來說衍字為一個字,瑟或琴與“空侯”字形并不相似,上下文亦不應衍出“瑟”或“琴”字,“空侯琴瑟”顯然與“空侯瑟”有關?!妒酚洝穼W家韓兆琦以為“空侯琴瑟”不是衍文,而是倒字,這段文字應當是“作二十五弦瑟及空侯琴”,如此理解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瑟多為二十五弦,故把“瑟”字移到二十五弦的后面。這種理解固然解決了二十五弦與瑟的問題,但是無法解決“空侯琴”與“自此起”的問題,“空侯琴”的說法不見于文獻,“自此起”仍然難以理解,因而應當刪除“自此起”。他的根據(jù)是:
郭嵩燾引《札記》云:“‘瑟’字疑當在‘及’字之上,與‘二十五弦’相屬?!薄墩x佚存》引《釋名》云:“箜篌,師延所作,靡靡樂,后出于桑間濮上之地?!鄙w自先秦已有矣……又,此句句首“作”字與句尾“自此起”三字,二者應去其一。[18]
這樣的解釋顯然也存在太多問題,但清楚地表明了“琴”與“瑟”都不是衍字的看法。但此說的問題還在于二十五弦是瑟的別稱,既然直記二十五弦,就沒有必要在二十五弦后面再加一個“瑟”字。但瑟有多種,二十五弦瑟最多見。為了特別標明是二十五弦瑟,才有必要在二十五弦后面加一個“瑟”字。
前文的三種校勘都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表明三種??倍疾皇钦_的。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解讀方式,也是唯一的方式,那就是不需要任何??保凑铡妒酚洝返脑闹弊x即可。直讀字面的意思就是制作了二十五弦瑟與箜篌瑟,箜篌瑟從此時開始出現(xiàn)。箜篌瑟不是兩種樂器,而是一種樂器的名稱,是箜篌的最初名稱。從《史記》的記載來看,二十五弦瑟與箜篌瑟有一定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箜篌瑟是在二十五弦瑟的基礎上有所改造而成,與二十五弦瑟差異不大。這也是箜篌的最初形制,也是箜篌的起始。另外還有一點必須特別注意:臥箜篌在漢武帝時期還沒有穩(wěn)定的名稱,箜篌瑟是當時的一種名稱,箜篌琴瑟是另一種名稱。古代文獻還記載箜篌實際源于琴,因而與琴非常相似。按照《舊唐書》等文獻的記載,箜篌與琴只是形制大小有所不同而已。箜篌與琴、瑟極其相似,因而東漢初期產(chǎn)生了箜篌與琴瑟難辨的說法?;缸T(公元前23—50),字君山,沛國相(今安徽濉溪縣西北)人,東漢經(jīng)學家、琴家,遍習五經(jīng),愛好音律,善鼓琴,博學多通。其《新論》有如下記載:
東方朔短辭薄語,以謂信驗。人皆謂朔大智,后賢莫之及。譚曰:“鄙人有以狐為貍,以琴為箜篌,此非徒不知狐與瑟,又不知貍與箜篌,乃非但言朔,亦不知后賢也?!?sup>[19]
琴、瑟與箜篌相似,世人不辨,經(jīng)常把箜篌當成琴、瑟。李瀷《答真耳老》寫道:“近世論易,只如見狐而莫覺其非貍,聞箜篌而不省其非瑟?!?sup>[20]李瀷《宋襄公論》寫道:“先儒或以文王之戰(zhàn)為言,此非徒不知襄公,其昧于文王之甚者也。有鄙人者謂狐為貍,謂瑟為箜篌,其不知狐瑟則信矣。其有見于貍與箜篌者乎?!?sup>[21]李瀷承襲了桓譚的說法,認為瑟與箜篌難以識辨。李瀷在《答秉休》中又認為其實沒有必要區(qū)別箜篌與瑟:“古今許多文字,都似隔簾數(shù)落花貌樣。雖謂狐為貍,謂瑟為箜篌,未有真見得不是也。”[22]沒有必要區(qū)別箜篌與瑟,是因為二者幾乎相同,不加區(qū)別也不會造成太大的錯誤。
把箜篌瑟解讀為一種樂器名稱之后,《史記》的表述就變得通暢明白,此句的意思就是字面直讀的意思:制作了二十五弦瑟,箜篌瑟是仿制二十五弦瑟而成,由此開始出現(xiàn)箜篌瑟。只要不將箜篌瑟理解為兩種樂器,一切問題就不復存在。其實箜篌瑟是箜篌的早期名稱,箜篌本來就是瑟類樂器,產(chǎn)生箜篌瑟的名稱是極其自然的。清胡彥升認為,“箜篌,瑟類也?!妒酚洝し舛U書》云武帝‘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琴瑟自此起’,是箜篌本漢武時所制。劉熙《釋名》云‘箜篌,師延所作’,非也。李賀《箜篌引》云‘二十三絲動紫皇’,則箜篌二十三弦與雅瑟同也。《元志》‘箜篌制以木,闊腹,腹下施橫木而加軫,二十四柱頭,及首并加鳳喙’,據(jù)此則有二十四弦也。唐樂有豎箜篌、臥箜篌,二器小異?!肌度艌D會器用圖》:箜篌似瑟而小,但首尾翹上,首刻如猴狀,虛其中,下以兩架承之,用兩手撥彈,即臥箜篌也)”[23]。瑟類樂器就是瑟,只不過是瑟中比較特別的樂器,因而二十三弦箜篌與雅瑟并無不同。新事物的名稱往往是在舊事物名稱的基礎上加上其他新因素而成,這是新事物名稱產(chǎn)生的基本方式。古代文人學者也持有類似的看法,宋代謝維新的《事類備要》記載:
箜篌:《音樂旨歸》:箜篌瑟,名二十五弦,漢武帝始作,及其后也,代有制造,是不一體。[24]
謝維新的記載是據(jù)《史記》而作,其顯然認為箜篌瑟是一種樂器的名稱,而不是兩種樂器的名稱。不過謝維新的誤讀也很明顯,《史記》記載的二十五弦不是箜篌的異名,而是二十五弦瑟的異名。“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的記載表明二十五弦與箜篌瑟不是同一種樂器,應當是二十五弦瑟與箜篌瑟兩種樂器,如果二十五弦是指箜篌瑟,那么《史記》的句意就又無法理解了。“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的意思就變成了制作二十五弦箜篌瑟,箜篌瑟從此開始出現(xiàn)。此意也是通的,但置于《史記》記載的語境就不通了。在此句之前,《史記》記載的是素女破瑟五十弦為二十五弦之事,素女所做的二十五弦不是箜篌,而是瑟,因而二十五弦應當指瑟。其實在音樂史上絕大多數(shù)的情況下,二十五弦也是指瑟。
諸多《史記》專家妄改,是因為只知瑟與箜篌,不知瑟與箜篌的形制與歷史。前文中的任何一種??辈粌H無法與原句字面意思吻合,也無法與兩種樂器的發(fā)展歷史吻合。如果改動原句,就違背了《史記》的原意。不過箜篌瑟與箜篌琴瑟的名稱使用時間并不太長,過了五十年左右,《急就篇》里就出現(xiàn)了“空侯”的名稱。從箜篌瑟到箜篌名稱的轉變,說明這種樂器的形制也應當在變化。這種變化清晰地體現(xiàn)在文獻記載與考古文物的不合中,考古發(fā)現(xiàn)的箜篌沒有一件與《史記》等文獻的記載相合,說明箜篌逐漸走向了自己發(fā)展的道路。這表明箜篌形制的產(chǎn)生并不是在漢武帝時期,而是在半個世紀之后,或者在更晚的時期。
二 箜篌瑟與臥箜篌的弦柱:從危柱到品柱的變化
從箜篌瑟到箜篌或臥箜篌,樂器的形制到底發(fā)生了怎樣的變化,是接下來要探討的重要問題。臥箜篌形制的標志是固定不動的弦柱,也就是品柱,品柱又稱通品、通柱,這是臥箜篌與琴、瑟的根本差異。日本音樂史家林謙三較早提出了這一看法,并為東亞學界普遍接受:
臥箜篌,古來以為是瑟類,然其不同于瑟、箏,又不同于琴,蓋由于有這固定柱。此外不能想象琴瑟狀的樂器而不屬于琴,也不屬于瑟的。我覺得必須考慮到這特異的固定柱,才可以抓住箜篌的正體。[25]
大體而言東亞弦樂器的弦柱有兩種:一是以琴、瑟為代表的弦柱,此類弦柱可以活動,根據(jù)宮商調整,所謂“設柱和弦,柱無定位,各隨宮調”[26];二是以琵琶、月琴、阮等樂器為代表的品柱,此類弦柱是固定不動的。弦柱能否活動是樂器史上極為重要的問題:如果弦柱能夠活動,那么必然是一柱一弦一音,有多少弦就有多少音,弦數(shù)等于音數(shù),也就會直接關系到音域的寬窄。如果弦柱是固定的,那么就會一柱多弦多音,在弦數(shù)相對較少的情況下,音域仍然較寬。
通品與通柱是現(xiàn)代用語,不見于古代文獻。品柱的用語見于古代文獻,然而出現(xiàn)的時間比較晚。品柱的用語可以追溯到唐代,楊虞卿《過小妓英英墓》云:“蕭晨騎馬出皇都,聞說埋花在路隅。別我已為泉下土,思君猶似掌中珠。四弦品柱聲初絕,三尺孤墳草已枯。蘭質蕙心何所在,焉知過者是狂夫?!?sup>[27]雖然四弦品柱指何種樂器不明,但琵琶、月琴皆為四弦品柱。宋陳晹《樂書·樂圖論·俗部·月琴》卷一百四十一記載月琴“四弦十三品柱”,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轉錄了《樂書》的記載:“月琴(五弦十三柱,形似琵琶):月琴形圓項長,上按四弦,十三品柱,豪琴之徽,轉弦應律,晉阮咸造也。唐太宗更加一弦,名其弦曰金、木、水、火、土。自開元中編入雅樂用之,豈得舜之遺制歟!”[28]古代文獻很少使用品柱一詞,一般都是用柱字[29],此字可用于品柱,也可用于危柱。品柱究竟記載的是何種弦柱,只能根據(jù)實物、繪畫或樂器名稱來辨別,僅根據(jù)這一名稱是無法了解的。
林謙三認為臥箜篌的標志是品柱的依據(jù)來自日本《體源抄》。據(jù)《體源抄》記載,臥箜篌形狀如琴而小,弦柱固定,似琵琶。
《體源抄》(1512)是一部雅樂書,與《樂家錄》《教訓抄》并稱三大雅樂書?!绑w源”是作者豊原統(tǒng)秋(1450―1524)在豊原二字上加了偏旁構成的,意思是家書,豊原家是平安初期開始世代傳承的樂家。15世紀日本發(fā)生了應仁之亂,雅樂因此中斷。樂師的后裔為了恢復與保存雅樂,重新整理、記錄雅樂,這就是《體源抄》成書的原因。根據(jù)《體源抄》可以知道臥箜篌的形制如圖4,圖中的臥箜篌弦柱是固定不動的品柱,而不是像琴瑟那樣可以活動的危柱。
圖4 臥箜篌(《體源抄》)
資料來源:〔日〕林謙三著《東亞樂器考》,第202頁。
《體源抄》是16世紀的文獻,不能證明漢代臥箜篌的形制。不過遼陽棒臺子壁畫與高句麗輯安古墳壁畫的箜篌也是品柱,這是林謙三已經(jīng)研究證明了的。在林謙三之后,中國還出土了一些壁畫與陶俑,尤其是鄂州晉墓出土的樂俑(見圖5),雖然弦數(shù)不明,但六條通品清晰可辨,這是臥箜篌的標志。音樂史家進行了如下說明:“湖北鄂州七里界晉墓彈臥箜篌俑系黃釉青瓷制,俑人高19.5厘米,屈膝而坐,橫置于腿上的樂器長12.8厘米、寬2.8厘米。略呈長方形,面板上有6條通柱,柱上刻有弦痕。其左側置小扁鼓,可能兩者能一起演奏。它為我們提供了臥箜篌的具體形制和生動的演奏形象?!?sup>[30]
圖5 鄂州晉墓彈箜篌俑
資料來源:劉東升著《中國音樂史圖鑒》,第87頁。
樂俑的臥箜篌出土于湖北,這與文獻記載完全吻合,證明樂俑演奏的樂器就是臥箜篌。沈約的《宋書》記載:
空侯,初名坎侯。漢武帝賽滅南越,祠太一后土用樂,令樂人侯暉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應節(jié)奏也。侯者,因工人姓爾。后言空,音訛也。古施郊廟雅樂,近世來專用于楚聲。[31]
臥箜篌專用于楚聲,大體來說楚地就是湖南、湖北一帶,這與樂俑出土的地域相合。沈約所說的近世是以南朝為基準而言的,晉朝當然屬于近世,這就與沈約所說的時間相合。時間與地域范圍吻合,因而可以證明樂俑彈奏的樂器是臥箜篌。由于《史記》記載箜篌時出現(xiàn)了南越,很多學者認為臥箜篌來自南越,此說其實未必可靠。到現(xiàn)在為止,南越?jīng)]有出土過有關箜篌的陶俑或壁畫,箜篌瑟始用于祭祀樂,但并不等于箜篌瑟來自南越。臥箜篌較多出現(xiàn)于楚地、中國的東北、朝鮮半島以及日本,還有中國西部地域,據(jù)此來看臥箜篌源于南越的可能性不大。
圖6是嘉峪關魏晉古墓的磚畫,此畫也是學者常常用來研究臥箜篌的主要依據(jù)之一。
圖6 嘉峪關魏晉墓彈臥箜篌磚畫
資料來源:劉東升著《中國音樂史圖鑒》,第87頁。
壁畫中右邊的人演奏的是臥箜篌,臥箜篌是長條狀:“嘉峪關魏晉墓磚畫彈臥箜篌圖第二幅的臥箜篌長34.5厘米、寬17厘米。遼寧輯安北魏塞藻井壁畫中所彈之琴,這些樂器的面板上所張的弦數(shù)不等,但都有品柱,應是文獻所載的臥箜篌?!?sup>[32]此畫的畫面不夠清晰,但確有品柱,琴弦一根。琴體不是斜搭在腿上,而是平放在腿上演奏的,與鄂州樂俑的演奏姿勢稍異。
嘉峪關磚畫的臥箜篌一般是根據(jù)樂器有無品柱來判斷的,沒有提供文獻依據(jù),但也可以找到文獻依據(jù)。《隋書》記載,這一地區(qū)曾流行過臥箜篌:
西涼者,起苻氏之末,呂光、沮渠蒙遜等,據(jù)有涼州,變龜茲聲為之,號為秦漢伎?!錁菲饔戌?、磬、彈箏、搊箏、臥箜篌、豎箜篌、琵琶、五弦、笙、簫、大篳篥、長笛、小篳篥、橫笛、腰鼓、齊鼓、擔鼓、銅鈸、貝等十九種,為一部。工二十七人。[33]
嘉峪關晉墓的出土地點與文獻記載完全相合,嘉峪關在涼州地域,涼州在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地名,西涼是南北朝時期的地名。磚畫的臥箜篌證明《隋書》關于地域的記載是正確的?!端鍟返挠涊d可以作為認定磚畫中的樂器就是臥箜篌的文獻依據(jù),在《隋書》記載的各種樂器中,只有臥箜篌與箏的琴體相似。既然畫中樂器有品柱,就可以將其認定為臥箜篌?!端鍟凡皇请S意記載的,在龜茲、敕勒、高昌等國的記載中并沒有出現(xiàn)臥箜篌,可見《隋書》關于西涼樂器的記載是可靠的。
上述的樂俑、壁畫與文獻可以證明所描述的樂器就是臥箜篌,但也應當特別注意有關品柱的認定都是依據(jù)樂俑與壁畫的樂器做出的。上述文獻記載了臥箜篌流行的時間和地域,但沒有一條文獻記載過臥箜篌與品柱的關系。既然沒有任何文獻記載過臥箜篌使用的是品柱,那么判斷品柱是臥箜篌標志的依據(jù)除了考古文物之外,是否還有文獻依據(jù)呢?除了日本的《體源抄》之外,中國有無文獻記載呢?臥箜篌產(chǎn)生于中國,如果沒有中國文獻記載臥箜篌的弦柱是品柱,就必然是一個問題。林謙三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他提供了梁簡文帝的詩歌《賦樂器名得箜篌》:“捩遲初挑吹,弄急時催舞。釧響逐弦鳴,衫回半障柱。欲知心不平,君看黛眉聚?!?sup>[34]但此詩不能提供箜篌使用品柱的證據(jù)。從衣衫遮住了一半弦柱的詩句中,可以知道詩中寫的箜篌有可能是通品,因為通品的位置比較集中,不像危柱那樣分散。但此詩沒有直接寫弦柱的形態(tài),因而證據(jù)不足。
中國描寫臥箜篌弦柱的詩文數(shù)量極少,而且這些詩歌的時間較晚,但從詩歌的描寫中可以看到臥箜篌與通品的關系。明清詩人喜歡使用“箜篌柱”一語,但幾乎沒有人描寫箜篌柱是怎樣的。如明謝肇淛的《閨意》:“碧紗風暖煙如雨,美人雙雙隔窗語。春夢羞棲玳瑁梁,離心怕促箜篌柱。流鶯聲盡花枝亸,胭脂憔悴隨風墮。玉階寂寞又黃昏,還掩朱扉下金鎖?!?sup>[35]又如清宋琬的《春日曹侍御秋岳齋中社集》:“感君意氣如霜雪,論交杵臼情何深。箜篌柱急杯數(shù)傾,起視銀河低玉繩。蜾臝螟蛉之二蟲,仰天笑爾徒營營。”[36]明王稚登《碧云寺月出贈朱十六短歌》稍有不同,透露了更多的信息:
……
齊門彈瑟相知少,漢庭執(zhí)戟郎官小。
漸離筑傍流水立,干將劍上青虹繞。
才子風流多落魄,青樓狹邪善諧謔。
趙玉刻就箜篌柱,蜀繪裂作秋千索。
禪燈繡佛夜厭厭,半醉能歌阿鵲鹽。
朱公大笑黃金盡,三十青衫一孝廉。
……[37]
箜篌柱是以趙國之玉雕刻成的,那么玉刻的箜篌柱是通品還是活動的危柱呢?如果以玉刻成箜篌的弦柱,那么應當不是可以活動的危柱。危柱是活動的,容易滑落,因而應當使用不易破碎的材料。弦柱一般以竹或骨制成,《元史》記載:“,制如箏而七弦,有柱,用竹軋之?!?sup>[38]竹性堅硬,可以作為弦柱的材料,現(xiàn)今樂器的活動弦柱也多以竹制成。但此詩描寫的箜篌柱以玉制成,玉雖然容易破碎,但可以刻成細條,鑲嵌于琴板固定起來,不會滑落破碎,又美觀奢華,這樣的弦柱應當是品柱。古代樂器之中確有一些品柱是以玉制成的,元稹《六年春遣懷·其三》:“公無渡河音響絕,已隔前春復去秋。今日閑窗拂塵土,殘弦猶迸鈿箜篌?!?sup>[39]鈿是指鑲嵌在箜篌上的寶石之類,鈿箜篌的鈿應當包括玉刻的品柱。王九思的《無題》中“黃昏斜抱玉箜篌”[40]句,與陸承憲的詩句類似。所謂的“玉箜篌”是指箜篌的部分配件是以玉制成的,其中應當包括箜篌品柱。明代的詩歌不足以證明東漢末年的臥箜篌裝置了品柱,但晉孫瓊的《箜篌賦》則記載了較多相關的信息,是一篇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獻,尤其是記載了箜篌的弦柱:
考茲器之所起,實侯氏之所營。遠不假于琴瑟,顧無取乎竽笙?!晡V灶R頏,憑哀弦以躑躅。于是數(shù)轉難測,聲變無方?;蛉饺跻燥h沉,或頓挫以抑揚。或散角以放羽,或攄征以騁商。[41]
李善注釋謝靈運《道路憶山中》時引用《箜篌賦》的辭句,并解釋說:“凄凄明月吹,惻惻廣陵散。殷勤訴危柱,慷慨命促管。(危柱,謂琴也。孫氏《箜篌賦》曰:陵危柱以頡頏。促管,謂笛也。阮籍《樂論》曰:琵琶箏笛,間促而聲高也。)”[42]明田藝蘅《留青日札》:“箜篌,一名坎侯,因姓。二十三弦,或曰二十四弦,或曰二十五弦,有柱。孫氏賦‘凌危柱以頡頏,憑哀弦以躑躅?!闹晦妫衷淮??!?sup>[43]琴使用危柱,故琴又名危柱。危柱還用于瑟、箏等樂器,宋程公許《今日良宴會》云:“危柱瑟難和,急軫琴失按?!?sup>[44]元陳巖《澌澌水》云:“危柱抨抨曳素絲,水聲還解發(fā)天機。風來未定風還住,恍訝山中鼔瑟希?!?sup>[45]宋黃庭堅《再作答徐天隱》云:“危柱鳴哀箏,知音初見求?!?sup>[46]清朱彝尊《將歸留別粵中知已》云:“請君膝上琴,彈我游子吟。哀弦激危柱,離思難為音?!?sup>[47]危柱是非常高的弦柱,《文獻通考》記載了瑟的危柱高度:“全設二十五弦,弦一柱,崇二寸七分?!?sup>[48]二寸七分高的弦柱不可能是品柱,品柱一般都非常低矮,只比弦板略高一些。因而品柱又名小柱,小柱不是嚴密的概念,大體而言小柱是低矮的。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記載:“秦漢琵琶本出于胡人弦鼗之制,圓體修頸如琵琶,而小柱十有二。”[49]危柱是可以活動的弦柱,參差地分布于琴面[50];品柱應當是有規(guī)律地鑲嵌在樂器的固定區(qū)域。危柱與品柱的差異很大,一般不會將危柱當成品柱。
孫瓊的《箜篌賦》比較難以理解:既然箜篌不用危柱,為何描寫箜篌使用危柱呢?更奇怪的是李善注釋琴的危柱時,使用的文獻卻是《箜篌賦》,琴與箜篌不是一種樂器,難道李善不明白嗎?這不是難以看出的錯誤,可是同一錯誤又被明代田藝蘅所延續(xù)。如果《箜篌賦》的描寫是可靠的,那么意味著古墳壁畫、陶俑的箜篌就不是箜篌,應當是其他樂器,可是同類樂器中除了箜篌之外,則沒有其他樂器的可能性。那么是相信考古出土的陶俑、壁畫呢,還是相信這篇《箜篌賦》呢?《箜篌賦》是晉朝的文獻,比明代王稚登《碧云寺月出贈朱十六短歌》早得多,應當具有更高的可信度。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在《箜篌賦》之中,這篇《箜篌賦》描寫的不是晉朝的箜篌,而是講述了箜篌產(chǎn)生之初的歷史?!翱计澠髦穑瑢嵑钍现鶢I”一句清楚地說明了作者所寫的是創(chuàng)制之初的箜篌,是漢武帝時的樂人侯調、侯輝創(chuàng)制的箜篌瑟。從《箜篌賦》的記載來看,最初箜篌使用的是危柱,而不是像東漢、魏晉時期壁畫、陶俑的箜篌那樣使用了品柱。這個說法值得考慮,根據(jù)《史記》“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的記載,箜篌瑟就是在二十五弦瑟的基礎上有所改造而成,因而“箜篌瑟”應當使用了危柱,這也是箜篌瑟被歸為瑟類樂器的原因,但半個世紀后箜篌瑟開始不用危柱,改用品柱,箜篌瑟就變成了箜篌。這就是《箜篌賦》記載的箜篌與考古出土的箜篌使用不同弦柱的原因,最早的品柱箜篌都見于東漢晚期壁畫和晉朝的陶俑、壁畫。直到今天,從未出土過危柱的“箜篌瑟”,其原因在于“箜篌瑟”存在的時間不是很長,只有五十年左右。另外即使有“箜篌瑟”出土,也只能被認定為瑟或琴,不會被認定為箜篌。
品柱是臥箜篌的標志,那么臥箜篌的品柱來自何處呢?首先可以確定品柱不是始于臥箜篌,在臥箜篌之前就已經(jīng)有了品柱,因而在箜篌瑟到臥箜篌的形制變化過程中,只要將已經(jīng)存在的品柱用于臥箜篌就可以了。品柱的特征是固定不動,這種弦柱概念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膠柱是用于琴瑟的概念,所謂膠柱就是固定的弦柱。琴瑟的弦柱不能活動,就不能正常調音,因而謂之膠柱調瑟、膠柱鼓琴。膠柱調瑟出于《文子》:“老子曰:‘執(zhí)一世之法籍,以非傳代之俗,譬猶膠柱調瑟。圣人者,應時權變,見形施宜,世異則事變,時移則俗易,論世立法,隨時舉事。上古之王,法度不同,非古相反也,時務異也?!?sup>[51]膠柱鼓琴出于《史記》:“秦數(shù)挑戰(zhàn),廉頗不肯。趙王信秦之間。秦之間言曰:‘秦之所惡,獨畏馬服君趙奢之子趙括為將耳。’趙王因以括為將,代廉頗。藺相如曰:‘王以名使括,若膠柱而鼓瑟耳。括徒能讀其父書傳,不知合變也?!w王不聽,遂將之?!?sup>[52]齊人學瑟的笑話講的就是根據(jù)琴柱能否活動杜撰出來的故事:“齊人就趙人學瑟,因之先調膠柱而歸。三年不成一曲,齊人怪之。有從趙來者,問其意,方知向人之愚?!?sup>[53]這個笑話初載于《笑林》,《笑林》已佚?!端鍟そ?jīng)籍志》記載,《笑林》是中國最早的笑話集,共三卷,東漢邯鄲淳(?)撰(132―?)。膠柱的概念與品柱在觀念上是相通的,但臥箜篌的品柱未必直接來自膠柱的概念,在臥箜篌使用品柱之前,已經(jīng)有了使用品柱的樂器,具有代表性的樂器就是琵琶。
琵琶是使用品柱的代表性樂器之一,臥箜篌之前主要有秦琵琶和漢式琵琶。琵琶創(chuàng)始于秦朝,流行于漢代。
圖7 北朝石刻畫中的秦琵琶
資料來源:韓淑德、張之年著《中國琵琶史稿》,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9圖。
圖8 日本正倉院的中國唐代曲項琵琶與琵琶撥子
資料來源:韓淑德、張之年著《中國琵琶史稿》,第14、15圖。
秦琵琶又名秦漢子,其形制與現(xiàn)今常見的琵琶不同,漢式琵琶的形制與秦琵琶類似。傅玄《琵琶賦序》是較早記載琵琶形制的文獻:“世本不載作者,聞之,故老云:漢遣烏孫公主嫁昆彌,念其行道思慕,使工人知音者,載琴、箏、筑、箜篌之屬,作馬上之樂。觀其器中虛外實,天地象也。盤員柄直,陰陽敘也。柱有十二,配律呂也。四弦,法四時也。以方語目之,故云琵琶,取易傳于外國也。杜摰以為嬴秦之末,蓋苦長城之役,百姓弦鼗而鼓之。二者各有所據(jù),以意斷之,烏孫近焉。”[54]“柱有十二”是第一次記載琵琶的品柱,雖然沒有使用品柱一詞,但可以確定其所說的柱就是品柱。
在古代樂器形制的產(chǎn)生與發(fā)展過程之中,移用其他樂器的形制是較為常見的現(xiàn)象。既然在臥箜篌之前,已經(jīng)有琵琶之類的樂器使用了品柱,那么臥箜篌的品柱應當來于此?!杜f唐書·志第九·音樂二》卷二十九記載:“(箜篌)舊說亦依琴制。今按其形,似瑟而小,七弦,用撥彈之,如琵琶。”[55]箜篌“如琵琶”的說法是值得注意的,箜篌與琵琶的外形差異極大,很難被認為“如琵琶”?!叭缗谩币痪渲傅氖恰坝脫軓椫?,清代文人畢沅《題仇十洲箜篌圖四首·其三》描寫道:“木撥輕籠蜀國弦,歌傳昔昔怨師涓。升庵仙去風流絕,古器淪亡三百年?!保钌窒壬谑裰械霉朋眢笠唬?sup>[56]其中描寫了臥箜篌是用木撥彈奏的,這一點與《舊唐書》的記載相同。楊升庵即明代三大才子之一的楊慎(1488—1559),字用修,號升庵,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區(qū))人,祖籍廬陵,正德六年狀元,曾任翰林院修撰等。他興趣廣泛,善于詩文,亦喜詞曲,還有不少論古考證之作。楊慎曾在四川得到一張古箜篌,就是用木撥來撥彈琴弦的。畢沅的詩歌沒有具體寫是哪種箜篌,但從師涓的人名可以確定楊慎得到的應當是臥箜篌。《舊唐書》的記載距臥箜篌起始的年代太遠,不能作為證明的依據(jù),但這種可能性依然是存在的。在唐人看來琵琶是代表性的品柱樂器,《通典》記載:
一弦琴十有二柱,柱如琵琶。[57]
“柱如琵琶”的意思是一弦琴也裝置了品柱,故有此喻。這里還隱含著臥箜篌形制起源的另一種可能性:臥箜篌的形制源于琴。臥箜篌改用品柱之后,音色與瑟、琴完全不同,品柱樂器一般來說音色短促清亮,比較有力,但不能持久,時值較長的音符需要不間斷地彈奏同一音符來表現(xiàn)。使用危柱的琴或瑟彈奏的音符可以持久,不必不斷彈奏同一音符來表現(xiàn)長時值的音符。從箜篌瑟到箜篌,音色發(fā)生了巨大變化,音樂表現(xiàn)力也會完全不同,因而可以認為這是革命性的變化。
最后還剩下一個問題,玄琴是與臥空篌類似的古代韓國樂器,玄琴也使用品柱,這就存在將玄琴誤認為臥箜篌的可能性。不過如果認為玄琴就是臥箜篌,就存在如下問題。其一,玄琴也用品柱,但玄琴的品柱不是通柱,不是所有琴弦共享的,只有中間的三根琴弦共享品柱。這說明玄琴與臥箜篌還是存在較大的不同。
圖9 七弦琴與玄琴
資料來源:〔日〕岸邊成雄著《唐代音樂的歷史研究》續(xù)卷,第412頁。
圖10 玄琴的摹本
資料來源:〔日〕林謙三著《東亞樂器考》,第198頁。
其二,玄琴的起始時間遲于遼陽棒臺子古墳壁畫上臥箜篌的時間。金富軾《三國史記》記載了玄琴的淵源:“新羅古記云:‘初,晉人以七弦琴,送高句麗。麗人雖知其為樂器,而不知其聲音及鼓之之法,購國人能識其音而鼓之者,厚賞。時第二相王山岳存其本樣,頗改易其法制而造之,兼制一百余曲,以奏之。于時,玄鶴來舞,遂名玄鶴琴,后但云玄琴。’”[58]玄琴是在晉人所贈的七弦琴基礎上改造而成的,起始時間不會早于晉朝,亦晚于《箜篌引》與臥箜篌的下限時間,因而古墳壁畫的樂器不可能是玄琴。
玄琴的名稱來源于玄鶴來舞的故事,漢代王充《論衡》:“師曠不得已援琴鼓之,一奏有玄鶴二八從南方來,集于郭門之上危,再奏而列,三奏延頸而鳴,舒翼而舞音。中宮商之聲,聲徹于天。平公大悅,坐者皆喜。平公提觴而起,為師曠壽?!?sup>[59]《論衡·感虛篇》卷五亦有記載,但沒有記載演奏的是何種樂器。漢代應劭《風俗通義》記載了玄鶴來舞的故事:“謹按:《世本》:‘宓羲作瑟。長八尺一寸,四十五弦。’《黃帝書》:‘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洞呵铩罚骸畮煏鐬闀x平公奏清征之音,有玄鶴二八,從南方來,進于廊門之危,再奏之而成列,三奏之則延頸舒翼而舞。音中宮商,聲聞于天。平公大說,坐者皆喜?!裆L五尺五寸,非正器也?!?sup>[60]玄琴名稱來源的文獻早于玄琴產(chǎn)生的時間,也早于臥箜篌產(chǎn)生的時間,但名稱來源的文獻無助于提前玄琴的起始時間。在上述兩條文獻中,師曠演奏的樂器不同,琴與瑟形制類似,故有混同的記載。另外,伽耶琴與琴、瑟、箜篌類似,但伽耶琴與臥箜篌只是琴體皆為長條狀而已,弦柱、弦數(shù)不同[61],伽耶琴的產(chǎn)生時間更為遲晚,亦不可能將伽耶琴誤認為臥箜篌。
三 考古文物與文獻記載的弦數(shù):弦數(shù)的變化及其原因
考古發(fā)現(xiàn)的箜篌與文獻記載的箜篌的差異不只是品柱與危柱,還在于弦數(shù)。很多古代文獻記載臥箜篌為二十五弦,但考古發(fā)現(xiàn)的箜篌沒有一個是二十五弦。這種巨大差異又是如何產(chǎn)生的呢?這種差異是從箜篌瑟到臥箜篌變化的結果,還是說明已經(jīng)認定的箜篌其實是其他樂器呢?
先來看看考古發(fā)現(xiàn)的臥箜篌弦數(shù),下面的表格是根據(jù)考古出土的壁畫與樂俑編制的。有一部分壁畫的畫面駁落不清,弦數(shù)無法辨識,但這并不妨礙對臥箜篌基本弦數(shù)的判斷。
臥箜篌的弦數(shù)與通品數(shù)
臥箜篌的弦數(shù)與通品數(shù)-續(xù)表
根據(jù)這個表格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第一,臥箜篌的基本弦數(shù)是四弦,但弦數(shù)并非固定不變。四弦最多,此外還有一弦、兩弦、三弦,還有的弦數(shù)不明。品柱的數(shù)量從兩個到十七個,多少不等。品柱的數(shù)量與音符的多少有關,但只有兩個品柱的可能性不大,這應當是年代久遠畫面駁落的緣故[62]。如果只有兩個品柱,也就只能構成一組五聲音階,難以滿足音樂旋律的需要。
圖11 云岡石窟十二窟的豎箜篌與臥箜篌
資料來源:云岡石窟研究院編《云岡石窟》,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81頁。
圖11的豎箜篌與臥箜篌都是只有大體輪廓,看不清楚細部的構造。不過北魏(386—557)中期與高句麗箜篌的時間比較接近,說明臥箜篌傳播的時間較晚,與《史記》記載的箜篌瑟沒有直接的關系。
除了出土的壁畫之外,古代文獻也記載了使用品柱之后的弦數(shù),《舊唐書》記載:
(箜篌)舊說亦依琴制。今按其形,似瑟而小,七弦。[63]
唐代的臥箜篌為七弦,從東漢到6世紀之前壁畫與陶俑中的臥箜篌沒有七弦,但這并不能證明《舊唐書》的記載不可靠。臥箜篌本來弦數(shù)不定,七弦與四弦數(shù)量較近,唐代使用七弦也應當是事實。
第二,臥箜篌的弦數(shù)不會是二十五弦,超過十弦的可能性也不大。臥箜篌弦數(shù)不總是由品柱的性質決定的,一柱可以多弦,也可以一兩根弦。品柱與弦數(shù)共同決定臥箜篌音域的廣狹,四弦就能夠有兩三組以上的音階,兩三組音階就可以演奏一般的樂曲,甚至可以演奏比較復雜的樂曲。既然可以演奏比較復雜的樂曲,就不需要配數(shù)十條琴弦。改用品柱之后的臥箜篌形制構造決定了其不可能有二十五弦,這是東漢以來陶俑、壁畫上的臥箜篌沒有太多弦數(shù)的原因。活動弦柱是一弦一柱一音,因而箜篌瑟不可能只有四弦,四弦只有四音,連一組音階都不夠,難以完成一般樂歌。為了擴大音域,只能增加琴弦。配置二十五弦,就有二十五音,也就具備了較為完整的音樂表現(xiàn)力。裝置品柱的琵琶、月琴等也多是四弦、五弦或六弦,西洋樂器吉他也是六弦。有的壁畫中的臥箜篌弦數(shù)不清,但是按照樂器構造的一般原理可以推知弦數(shù)的大體范圍,即使無法確認具體弦數(shù),也可以明白不可能有二十五弦。臥箜篌弦數(shù)的巨大變化,證明從箜篌瑟危柱到臥箜篌品柱的形制變化是事實,而不是想象出來的。
既然臥箜篌不再是二十五弦,為何古代文人不斷描寫二十五弦箜篌?這種文獻記載與考古發(fā)現(xiàn)的箜篌之間的巨大差異又是如何產(chǎn)生的?從林謙三開始,學者只關注考古文物,而不大關注文獻記載與考古文物的差異,也就無法解決這個問題,但這個問題顯然是存在的,不能視而不見。為此,有必要調查后世文人描寫的二十五弦箜篌,下面來看唐代描寫二十五弦的詩文。唐代擬樂府《箜篌引》有時會描寫箜篌,因而不應遺漏此類文獻。
(唐)溫庭筠《公無渡河》
二十五弦何太哀,請公無渡立徘徊。[64]
此詩中的二十五弦應當是臥箜篌的弦數(shù),不是瑟的弦數(shù),溫庭筠既然寫的是《公無渡河》,就絕無指瑟的理由。然而溫庭筠描寫的不是唐代的臥箜篌,而是使用了典故。瑟五十弦破為二十五弦箜篌的傳說,早已成為典故?!岸逑液翁А钡囊馑季褪俏迨姨?,故減半為二十五弦,這個典故與《箜篌引》本事的故事情感完全吻合,溫庭筠將兩個典故合在了一起。根據(jù)這一描寫認定唐代臥箜篌為二十五弦,必然是錯誤的看法。
溫庭筠的《公無渡河(拂舞詞)》另有一種文本:“黃河怒浪連天來,大響谹谹如殷雷。龍伯驅風不敢上,百川噴雪髙崔嵬。二十三弦何太哀,請公勿渡立徘徊。下有狂蛟鋸為尾,裂帆截棹磨霜齒。”[65]“二十三弦何太哀”的另一種文本“二十五弦何太哀”在前文已經(jīng)引用,形成兩種文本有其深刻的原因,并非出于版本之誤。這種文本的不同來自臥箜篌與豎箜篌的差異,“二十五弦何太哀”是在用典,“二十三弦何太哀”是用豎箜篌來彈奏《箜篌引》。這就是說唐代的《箜篌引》不只是用臥箜篌,有時也用豎箜篌,這一變化即體現(xiàn)在溫庭筠同一詩歌的不同文本中。
豎箜篌、臥箜篌與瑟都有二十三弦、二十五弦的記載,因而很容易引起混亂。且看此句的注釋:“嗣立案:《周禮樂器圖》:雅瑟二十三弦,頌瑟二十五弦?!秴问洗呵铩罚褐煜迨献魑逑疑?,以采陰氣,以定群生。瞽叟乃拌五弦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舜立,乃益八弦為二十三弦之瑟?!陡呤闲∈贰罚禾蛔鞫逑殷眢??!稘h書·郊祀志》: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sup>[66]注者將臥箜篌、瑟與豎箜篌混為一談,這種混亂并不限于一兩個人,很多文獻都存在同樣的問題。如果不細致研究,必然會認為唐代仍然存在二十五弦或二十三弦的臥箜篌。
唐代詩文描寫的箜篌并不都是用典,也有寫實的詩文。李賀的《李憑箜篌引》、顧況的《李供奉彈箜篌歌》以及楊巨源的《聽李憑彈箜篌》,都是描寫唐代樂人李憑彈箜篌的詩歌。李供奉即李憑,是唐憲宗時期的宮廷樂師,因善彈箜篌,名噪一時。三首詩歌不是憑空想象李憑彈箜篌,詩歌中描寫的箜篌應當是李憑實際彈奏的箜篌。李賀《李憑箜篌引》:“吳絲蜀桐張高秋,空山凝云頹不流。江娥啼竹素女愁,李憑中國彈箜篌。昆山玉碎鳳凰叫,芙蓉泣露香蘭笑。十二門前融冷光,二十三絲動紫皇?!?sup>[67]“二十三絲動紫皇”是指箜篌有二十三弦,據(jù)此一般認為李憑彈的是豎箜篌。宋吳子正以為:“杜佑《通典》云:胡樂有豎箜篌,漢靈帝好之,體曲而長,二十三絲,抱于懷中,用兩手齊擘,俗謂之擘箜篌?!?sup>[68]二十三弦是豎箜篌的弦數(shù),也是鳳首箜篌的弦數(shù),元張翥《周昉按樂圖》:“美人按樂春晝長,綠鬟翠袖雙鳴珰。玉簫高吹銀管笛,二十三弦啼鳳凰。后來知是調箏手,窈窕傍聽曾誤否。梁州徧徹六么翻,此曲惟應天上有?!?sup>[69]豎箜篌與鳳首箜篌構造完全相同,只是頭部稍異。顧況的《李供奉彈箜篌歌》寫的也是李憑彈箜篌,這首詩歌也可以證明李憑彈的是豎箜篌,而不是臥箜篌。顧況以大弦與小弦為例描寫了李憑的箜篌:“大弦似秋雁,聯(lián)聯(lián)度隴關;小弦似春燕,喃喃向人語?!?sup>[70]很多注家以為大弦就是粗弦,小弦就是細弦,但實際上大弦是長弦,小弦是短弦:“大弦長,小弦短,小弦緊快大弦緩?!?sup>[71]顯然大弦和小弦的區(qū)別不是粗細,而是長短,臥箜篌的琴弦都一樣長,并無長短之別;豎箜篌是由長短不齊的琴弦組成,由此可以證明李憑所彈的是豎箜篌,而不是臥箜篌。
宋元時期也有箜篌弦數(shù)的記載,宋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記載了為皇帝祝壽的盛大儀式,其中描寫了各類樂器的形態(tài)與位置:“次列箜篌兩座,箜篌高三尺許,形如半邊木梳,墨漆鏤花金裝畫。下有臺座,張二十五弦,一人跪而交擘之?!?sup>[72]“箜篌兩座”當是豎箜篌,因為形如半邊木梳。跪而交擘的當是瑟,而非臥箜篌。宋代《事類備要》記載箜篌二十五弦,元代《韻府群玉》記載:“箜篌:二十五弦,漢武命侯暉造,因姓及聲??部矐?jié),故名坎侯,今訛為箜篌?!?sup>[73]《韻府群玉》記載的二十五弦箜篌,顯然不是記錄元代的箜篌弦數(shù)而是記錄漢武帝時的箜篌瑟弦數(shù),因而同樣不能作為臥箜篌二十五弦的證據(jù)。
明清時期也有一些文獻記載箜篌二十五弦或二十三弦,但這些記載同樣不能作為臥箜篌二十五弦的證據(jù)。明代彭大翼《山堂郁考》記錄的是漢武帝時的箜篌瑟:“箜篌:吳競解題:漢武帝祠太乙、后土,令樂人侯調依琴作坎侯……其制二十有四弦,一曰有二十五弦?!?sup>[74]明楊慎將箜篌瑟與豎箜篌混為一談:“空侯:《樂書》云:師延為空國之侯所制,其字正當作空侯,今作箜篌加竹,贅矣。其器絲木二物,與竹了無相干也。大樂部空侯二十三弦,在樂器中最大且髙。”[75]“空國之侯”的箜篌是箜篌瑟,“最大且高”的箜篌是豎箜篌,箜篌瑟不可能是最高的樂器,只有豎箜篌是高的樂器。楊慎不知道兩種樂器雖然都名為箜篌,但形制完全不同。明代臥箜篌已經(jīng)失傳,混同兩種箜篌毫不奇怪。明代詩人的《箜篌引》也寫到了二十五弦:
?。鳎┮R《箜篌引》
二十五弦能應節(jié),清怨不勝彈夜月。
驚鴻落雁隔瀟湘,請君莫教聲咽切。
……[76]
?。鳎└邌ⅰ犊蘸钜?/p>
二十五弦彈且歌,公今渡河將奈何![77]
二十五弦所指的樂器應當就是箜篌瑟,“應節(jié)”二字源于《史記》記載的坎坎應節(jié),表明此詩寫的是箜篌瑟。高啟的詩歌是按照《箜篌引》本事來寫的,二十五弦當指箜篌瑟。明袁宏道《長安有狹斜行》:“二十五弦彈箜篌,猩紅衫子葡萄?!?sup>[78]清趙希璜《木蘭川》:“明月榭,燕子樓,二十五弦彈箜篌。”[79]袁宏道與趙希璜的“二十五弦彈箜篌”并非實寫眼前的景象,而是寫的典故。明朱諫釋李白的《箜篌引》:“被發(fā)之叟,即子高所見狂夫也?!眢?,樂器也,其狀如瑟,二十五弦或二十四弦。漢武帝命侯暉造,或曰侯調,因姓,及聲坎坎應節(jié),故名坎侯,今訛為箜篌?!?sup>[80]明清時期的詩文是依據(jù)《史記》等文獻創(chuàng)作的,對箜篌其物沒有深入的了解,難以作為臥箜篌二十五弦的文獻依據(jù)。
考古文物中的箜篌與文獻記載的箜篌無法相合,并不能證明《史記》等文獻的記載是錯誤的,也不能表明當今學者認定的考古文物臥箜篌是錯誤的,二者的巨大差異來自箜篌瑟到臥箜篌的形制變化。二十五弦箜篌瑟是臥箜篌的最初形態(tài),數(shù)十年之后箜篌瑟改用品柱,也就不再使用二十五弦,而是多用四弦。但四弦形制沒有固定,并時常有所改變。這就是文獻記載與考古文物的弦數(shù)不能相合的原因,由此可以明白箜篌瑟與箜篌不只是樂器名稱的變化,其中也包含了樂器形制的變化。箜篌瑟名稱出現(xiàn)的時間早于臥箜篌的形制,然而歷代文獻只關注最初的記載,并不關心箜篌形制后來發(fā)生的變化,這樣必然造成文獻記載與陶俑、壁畫上的箜篌不能對應?!扼眢筚x》是晉朝的文獻,與晉朝古墳出土的陶俑、壁畫不相合?!扼眢筚x》記載的不是晉朝的臥箜篌,而是漢武帝時的箜篌瑟。根據(jù)上述研究可知,古代詩文與當今學界有一個常見的嚴重缺陷:古代文人只喜歡用最初的記載,沒有關心最初記載之后發(fā)生的變化;當今學者使用文獻時也是一味地重視初載文獻,并不關注后來的變化,也就無法明白考古文物與文獻記載的不同,由此帶來的混亂可謂不一而足。
[1]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五山文學別集的校注與研究”,項目編號:15ZDB089。
[2] 張哲俊,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研究方向為東亞古代文學與中國古代文學。
[3] 唐代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箜篌》:“箜篌乃鄭、衛(wèi)之音,權輿也;以其亡國之音,故號‘空國之侯’,亦曰‘坎侯’。古樂府有《公無渡河》之曲:昔有白首翁,溺于河,歌以哀之;其妻麗玉善箜篌,撰此曲,以寄哀情?!保ㄖ袊鴳蚯芯吭壕帯吨袊诺鋺蚯撝伞返谝粌裕袊鴳騽〕霭嫔?959年版,第53頁)
[4] (明)梅鼎祚編《古樂苑衍錄·總論樂府》卷一,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95冊,臺灣商務印書館2008年版,第555頁。
[5] (漢)應劭撰、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聲音》第六,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297頁。
[6] (后晉)劉昫等:《舊唐書·志第九·音樂二》卷二十九,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290頁。
[7] (漢)司馬遷:《史記·孝武本紀第十二》卷十二,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23頁。
[8] (漢)司馬遷:《史記·封禪書第六》卷二十八,第355頁。
[9]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郊祀志第五上》卷二十五上,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319頁。
[10] (宋)葉廷圭:《海錄碎事·坎侯》卷十六,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21冊,第736頁。
[11] 〔日〕岸邊成雄:《唐代音樂的歷史研究》續(xù)卷,大阪和泉書院2005年版,第398頁。
[12] 王叔岷:《史記斠證·孝武本紀》,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455—456頁。
[13] (周)尸佼:《尸子》卷下《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80頁。
[14] (清)郭慶藩撰、王孝魚點?!肚f子·雜篇·徐無鬼第二十四》,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839頁。
[15] 劉東升:《中國音樂史圖鑒》,第53頁。
[16] 明代郎瑛《七修類稿》記載:“《錦瑟》詩,玉溪生作也?!独m(xù)筆》解云:說者以錦瑟為令狐丞相侍兒小名。此篇皆寓言,而不知五十弦所起。然既舉其名,而復引諸書明箜篌之義,似將箜篌為錦瑟也。且言起于漢武后,雖能引《史記·封禪書》之說,亦不能引《世本》五十弦起于伏羲,知尾而不知首,可哂也。況五十弦之義,一無所解。按《琴瑟中論》曰:朱襄氏使士達制為五弦之瑟,瞽叟判為十五弦,舜益之為二十三,又有二十七之說?!保ɡ社骸镀咝揞惛濉まq證類·錦瑟無端五十弦》卷十九,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83頁)類似的記載也見于明代韓邦奇《苑洛志樂》卷九、清代張英《淵鑒類函·帝王部十四》卷五十三。郎瑛以為五十弦錦瑟即箜篌,雖然不太確定,但也意識到了瑟與箜篌的特殊關系。
[17]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郊祀志第五上》卷二十五(上),第1232頁。
[18] (漢)司馬遷撰、韓兆琦譯注《史記·書·封禪書第六》,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2073頁。
[19] (漢)桓譚:《新論·見征第五》卷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5頁。
[20] 〔韓〕李瀷:《星湖先生全集·答慎耳老》卷二十二,載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第198冊,首爾民族文化推進會1997年版,第459頁。
[21] 〔韓〕李瀷:《星湖全集·宋襄公論》卷四十七,載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第199冊,第353頁。
[22] 〔韓〕李瀷:《星湖全集·答秉休》卷三十七,載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第199冊,第163頁。
[23] (清)胡彥升:《樂律表微》卷七,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20冊,第489頁。
[24] (宋)謝維新:《事類備要外集·音樂門》卷十五,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41冊,第529頁。
[25] 〔日〕林謙三:《東亞樂器考》,錢稻孫譯,人民音樂出版社1996年版,第202頁。
[26] 趙爾巽等:《清史稿·志七十六·樂八》卷一百一(第1冊),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808頁。
[27] (清)曹寅編《全唐詩·楊虞卿》卷八八四(第8冊),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5534頁。
[28]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十》卷一百三十七(上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216頁。
[29] 如果考察相關的文獻,就會發(fā)現(xiàn)此說并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古代文人沒有使用過通品或通柱的用語,品柱的用語也始見于唐代,而且在古代文獻中僅見二例。古代常用的是柱或促柱,這個用語可以使用于各種樂器,既用于琴、瑟、箏,也用于琵琶。東漢侯瑾《箏賦》:“于是急弦促柱,變調改曲。卑殺纖妙,微聲繁縟。散清商而流轉兮,若將絕不復續(xù)?!保ㄇ迦藝揽删嫛度鬂h文》卷六十六,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671頁)清代徐珂編撰《清稗類鈔·音樂類·舒鐵云聞河間琵琶》:“舒鐵云聞河間琵琶而作詩曰:‘車班班,入河間,河間姹女工數(shù)錢。請上琵琶弦,為君躊躇一再彈。一彈弦未整,再彈聲忽警。三彈四彈風雨并,不見弦絲見指影。……別有危弦促柱起,南部煙花非北里。滿堂賓客不愿聞,兩豆行將塞其耳?!保ㄖ腥A書局1986年版,第4989—4990頁)清代戴璐《藤陰雜記·中城 南城》卷五:“燈紅酒綠聲聲慢,促柱移弦節(jié)節(jié)高?!灰婜L喉一變蛾眉蹙,斜抱琵琶定場屋。不然去作執(zhí)鞭人,車前自理當年曲?!保ㄉ虾9偶霭嫔?985年版,第65頁)箏與琵琶的弦柱完全不同,促柱一詞可以用于固定的品柱,也可以用于活動的弦柱。
[30] 劉東升:《中國音樂史圖鑒》,第87頁。
[31] (南北朝)沈約:《宋書·志第九》卷十九,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48頁。
[32] 劉東升:《中國音樂史圖鑒》,第87頁。
[33] (唐)魏徵:《隋書·志第十》卷十五,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01頁。
[34] (南北朝)徐陵:《玉臺新詠》卷七,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97頁。
[35] (明)謝肇淛撰、江中柱點?!缎〔蔟S集·七言古詩二》卷九,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00頁。
[36] (清)宋琬:《安雅堂未刻稿》卷二,載《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405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09頁。
[37] (清)錢謙益編《列朝詩集·丁集第八·碧云寺月出贈朱十六短歌》,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4742頁。
[38] (明)宋濂:《元史·志第二十二》卷七十一,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467頁。
[39] (唐)元?。骸对〖肪砭?,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03頁。
[40] (清)錢謙益編《列朝詩集》丙集卷十一(第7冊),第3497頁。
[41] (清)嚴可均:《全晉文》卷一四四(下冊),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1568頁。
[42] (唐)李善注《文選·詩丁·道路憶山中》卷二十六(第3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249頁。
[43] (明)田藝蘅:《留青日札》卷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53頁。
[44] (宋)程公許:《滄洲塵缶編·五言古詩》卷四,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76冊,第925頁。
[45] (元)陳巖:《九華詩集》,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89冊,第692頁。
[46] (宋)黃庭堅:《黃庭堅詩集注·山谷外集》卷十七(第4冊),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1394頁。
[47] (清)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載《清代詩文集匯編》第11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7頁。
[48]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十》卷一百三十七(上冊),第1214頁。
[49]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十》卷一百三十七(上冊),第1218頁。然而小柱也可指箏的弦柱,張昱《湖上漫興》:“蛺蝶畫羅宮樣扇,珊瑚小柱教坊箏?!币姡ㄇ澹╁X謙益輯《列朝詩集·甲集前編第七之上·張員外昱(六十一首)》,第410頁。
[50] 唐代孔莊《對私雇船渡人判》:“上洛飛湍,中橋施構。參差危柱,若星影之全開?!币姡ㄇ澹┒a等《全唐文》卷八百四十八(第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949頁。
[51] 文子撰,李定生、徐慧君校注《文子要詮·道德》卷五,復旦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09頁。
[52] (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卷八十一,第620頁。
[53] (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嗤鄙五·齊人學瑟》卷二六二(第6冊),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053頁。
[54] (晉)傅玄:《琵琶賦序》,載(清)嚴可均輯《全晉文》卷四十五,第460頁。
[55] (后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志第九·音樂二》卷二十九,第290頁。
[56] (清)畢沅:《靈巖山人詩集·青瑣吟香集》卷十二,載《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45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22頁。畢沅這一組詩歌的其他詩歌如下:“其一:拂地宮衣弱不勝,花深入夜醉懵騰。銀鐙倚閣春風暖,舊譜傳來自李憑。其二:桑濮繁音大雅羞,哀絲脃竹遏云留。亂邦事事堪亡國,冤爾偏名空國侯。其四:哀怨無端蹙翠蛾,檐頭皎月麗金波。分明一曲公無渡,淚落聲聲喚奈何?!边@三首詩歌的內容也都是指向了臥箜篌,李憑箜篌是臥箜篌,空國之侯創(chuàng)造的樂器也是臥箜篌。最后一首寫的是《箜篌引》,畢沅認為《箜篌引》的箜篌是臥箜篌。
[57] (唐)杜佑:《通典·樂四·琴》卷一百四十四(下冊),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3678頁。一弦琴是古琴的一種,其形制與臥箜篌相似。琴體大體也是長條形,形如古琴,以木制成。
一弦琴(宋代陳旸著《樂書·樂圖論》卷一百四十一,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21冊,第648頁)
上圖是《樂書》中的一弦琴,最需要注意的因素是弦柱,弦柱顯然是固定不動的品柱,共有六個,確實是“柱如琵琶”。一弦琴的弦柱使用品柱,與一弦箜篌幾乎沒有區(qū)別,只是琴體外形有些不同,箜篌的琴體為長條狀,沒有曲線變化。如果以危柱與品柱作為判斷的基準,那么一弦琴應當更接近于一弦箜篌,應當稱之為一弦箜篌,而不是稱為一弦琴。從瑟、琴、箜篌的形制變化可以明白,古代樂器的形制不像現(xiàn)在這樣固定不變,而是經(jīng)常有所改變,有些樂器就產(chǎn)生于這種改變之中。一弦琴與臥箜篌相似,表明臥箜篌有可能源于一弦琴。晉王嘉《拾遺記·殷湯》卷二:“師延者,殷之樂工也。設樂以來,世遵此職。至師延,精述陰陽,曉明象緯,終莫測其為人。世載遼絕,而或出或隱。在軒轅之世,為司樂之官。及殷時,總修三皇五帝之樂。撫一弦之琴則地祗皆升,吹玉律則天神俱降。當軒轅之時,年已數(shù)百歲,聽眾國樂聲,以審世代興亡之兆。至夏末,抱樂器以奔殷。而紂淫于聲色,乃拘師延于陰宮之內,欲極刑戮?!保ā稘h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05頁)一弦琴的創(chuàng)制者是商朝的師延,沒有必要認真對待此說,但可以明白臥箜篌與一弦琴的形制相似是事實,只是文獻記載一弦琴的時間較晚。晉葛洪《神仙傳》卷六記載孫登善彈一弦琴:“孫登字公和,汲郡人,無家屬,于郡北山為土穴居之。好讀《易》,撫一弦琴,性無恚怒,人或投諸水中,欲觀其怒,登既出便大笑?!保ㄖ腥A書局2010年版,第238頁)現(xiàn)在無法證明一弦琴早于臥箜篌,因而也就無法認為臥箜篌源于一弦琴。
[58] 〔韓〕金富軾:《三國史記·志一·樂》卷三十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408頁。
[59] (漢)王充:《論衡·紀妖篇》卷二十二,載《諸子集成》第7冊,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13頁。
[60] (漢)應劭撰、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聲音第六·瑟》卷六,第286頁。
[61] 丁若鏞曾經(jīng)詳細考辨了琴、瑟與伽耶琴的區(qū)別,以為主要區(qū)別在于大小和弦數(shù):“又加耶嘉悉王,制十二弦琴,至今流傳。金富軾《樂志》云:加耶國嘉實王,見唐之樂器,造加耶琴。乃命樂師省熱縣人于勒,造十二曲,以象十二月之律。后于勒以其國將亂,攜樂器投新羅真興王。王受之,安置國原。今忠州乃遣大奈麻注知階、古大、舍萬德,傳其業(yè)。三人既傳十二曲,約為五曲,奏之王前。王聞之大悅。諫臣獻議:‘加耶,亡國之音,不足取也?!踉唬骸右跻鶃y自滅,樂何罪乎?’遂行之,以為大樂。加耶琴有二調,一河臨調,二嫩竹調,共一百八十五曲。于勒所制十二曲,一曰下加羅都,二曰上加羅都,三曰寶伎,四曰達己,五曰思勿,六曰勿慧,七曰下奇物,八曰師子伎,九曰居烈,十曰沙八兮,十一曰爾赦,十二曰上奇物。……《文獻通考》曰:‘弁韓國有瑟,其形如筑。彈之有音,曲與胡琴類?!姌房?。鏞案:我邦琴瑟之可以得名者,唯有伽倻琴一種而已。馬氏乃云:‘弁韓國有瑟,其形如筑。則伽耶之為韓,豈不明甚。謂之瑟者,弦有十二,其形差大也?!保ā岔n〕丁若鏞:《與猶堂全書·地理集第二卷·疆域考·疆域考其二》第六集,載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第286冊,第252頁)伽耶琴為亡國之音的說法與臥箜篌的空國之音說法相同,當源于臥箜篌的傳說?!岔n〕李瀷《星湖全集·海東樂府·娘城曲》卷七記載了伽耶琴,伽耶琴源于箏,而非源于琴、瑟:“真興王十二年,王如娘城,召見于勒及其弟子尼文于河臨宮,令奏其樂。二人各制河臨嫰竹二調奏之,調共一百八十五曲。先是伽倻國王嘉悉,法唐樂部箏而制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乃以諸國方言各異,聲音難一。命樂師于勒造十二曲,后于勒等知國將亂,攜樂器來投。王置之國原,王命法知、階古、萬德等學樂于于勒。于勒因其材教階古以琴,法知以歌,萬德以舞。業(yè)成奏之。王曰:‘與前娘城無異?!撕褓p焉。三人既傳十二曲。相謂曰:‘此樂繁淫不雅。’遂約為五曲。于勒始聞而怒,及聽終嘆曰:‘樂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謂正也已。’遂奏之,王大悅。諫者言伽倻亡國之音不足取也。王曰:‘伽倻王淫亂自滅,于樂何有?’蓋圣人制樂,緣人情以為節(jié)。國之理亂,不由音調,遂用之,名其琴曰伽倻。伽倻琴十二弦,二弦柱柱聲宛轉。于勒師發(fā)天和,眾籟齊鳴云倏卷。啾蛩冤鳥正愁絕,拂羽動角新聲變。憶曾巡游訪古樂,勻韶響徹河臨殿。娘城舊譜忽傾耳,喜色春入君王面。歌喉舞袖各獻巧,法酒共醉金宮宴。清如瓠巴臨海動新操,波間鼓舞魚龍見。杳如緱嶺仙子騎鳳過,三清玉簫來風便。嗚呼伽倻琴聲不盡,至今鄉(xiāng)樂東華遍?!保ㄓ坝它c《韓國文集叢刊》第198冊,第163頁)
[62] 彈撥樂器的音符數(shù)量是由弦數(shù)與品柱的數(shù)量決定的,品柱太少,音域就會太窄。
[63] (后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志第九·音樂二》卷二十九,第290頁。
[64] (宋)郭茂倩編《樂府詩集》卷二十六(第2冊),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379頁。
[65] (唐)溫庭筠撰、(清)曾益箋注《溫飛卿詩集箋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7頁。
[66] (唐)溫庭筠撰、(清)曾益箋注《溫飛卿詩集箋注》卷一,第17頁。
[67] (唐)李賀撰、吳企明箋注《李長吉歌詩編年箋注·李憑箜篌引》,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330頁。
[68] (唐)李賀撰、(宋)吳正子注、(宋)劉辰翁評《箋注評點李長吉歌詩》卷一,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078冊,第485頁。不過,《舊唐書》記載豎箜篌是二十二弦,并非二十三弦:“豎箜篌,胡樂也。漢靈帝好之。體曲而長,二十有二弦,豎抱于懷,用兩手齊奏,俗謂之擘箜篌?!保郏ê髸x)劉昫等撰《舊唐書·志第九》卷二十九,第290頁]所以豎箜篌的弦數(shù)也有多種,并非只有二十三弦一種。
[69] (元)張翥:《蛻庵集》,載(清)顧嗣立編《元詩選》卷三十八(第2冊),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343—1344頁。
[70] (唐)顧況撰,王啟興、張虹注《顧況詩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30頁。
[71] (唐)顧況撰,王啟興、張虹注《顧況詩注》,第130頁。
[72] (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宰執(zhí)親王宗室百官入內上壽》卷九,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20頁。
[73] (元)陰勁弦、陰復春編《韻府群玉·下平聲》卷八,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51冊,第311頁。
[74] (明)彭大翼:《山堂肆考·音樂》卷一百六十二,載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77冊,第295頁。
[75] (清)陳元龍:《格致鏡原·樂器類二·箜篌》卷四十六(上冊),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9年影印本,第523頁。
[76] (明)姚綬:《榖庵集選》卷二,臺灣學生書局1973年版,第84頁。
[77] (明)高啟:《高青丘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頁。
[78] (清)錢謙益輯《列朝詩集·丁集第十二·袁稽勛宏道(八十七首)》第10冊,第5324頁。
[79] (清)趙希璜:《四百三十二峰草堂詩鈔》卷三,載《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471冊,第599頁。
[80] (唐)李白撰、(明)朱諫選注《李詩選注》卷二,載《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305冊,第558頁。